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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部分

(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第1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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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代道:“说出来就怕又获了新罪了。”
    崔珩道:“你老实讲,朕总不加你新罪便是了。讲罢!”
    林代便道:“在盗贼那边。还看到一些事情,但也不知是什么意思。就没敢说出来。”
    崔珩如她所料,叫她只管讲出来。林代就拣了一些真实的场景,原原本本描绘给崔珩听了。崔珩听了,厌恶道:“这些强盗还真把杀人劫伙的勾当,当正经营生做了。”
    林代不便置评。
    崔珩又道:“你助了强盗,可知罪?”
    林代只好请罪:“都是民女一个人糊涂,跟民女手下那些人无干。他们只当是正经生意的。”
    崔珩见她俯低作小,心头甚喜,故意要再做一做怒容,好压她一压:“有干无干,有司一问即知。”
    林代道:“然则民女为何不跟他们一起受有司讯问?”
    崔珩一时语塞。心里打的那点小九九,不好意思说出口的。他只好作怒容:“岂有此理!你为强盗所骗、受强盗利用,自己可知道?”
    林代只当他指的是蝶笑花,心里毫无触动,就是低头作认罪状。
    崔珩继续呵斥:“你真当那一介戏子会是他们的头目?”
    呃……林代觉得这问得稀奇。她且作迷惘状,鼓励崔珩说下去。
    崔珩一口气亮出底牌:强盗头目另有其人,故意把蝶笑花摆在面前。朝廷也是追这条线索下去,才知上当,却把林代挖出来。
    至于崔珩原来对蝶笑花与林代都已不再注意,被这新案情刷新了三观,这才要见见林代本人。下头防患于未然,给林代特殊照顾,免得万一皇上还是看上了林代,却发现她路上被整得五痨七伤,追起责任来就不好了。
    他们还好是想在前面了。崔珩现在果然看上林代了不是?蝶笑花像不像流璃不要紧,朱樱可是用整个身体确认了,林代从头到脚长得都像流璃——不是完全一样,但真的很像。
    至于为什么朱樱可以确认到这个地步、崔珩又为什么会信朱樱,那就不便明说了。
    总之,在另外某一个时间,崔珩在宫中见一个新入宫的尚令经过,有事要问她,便让大太监叫。谁知那个尚令本来很能干,那时却像梦游似的,叫了两声才醒过神来,连忙跪地请罪。
    崔珩心情正在不错的时候,没降罪,叫她起来,调侃道:“给皇家没办了多少事,罪名一天比一天多了,这叫我如何敢用你?”
    尚令依命起来,不敢回嘴。碰到这种调笑声调,她向来老实,只这时候,面颊飞红,眼波欲流,那侧首低回之态,颇为动人。崔珩目光触上去,大觉讶异。
    打个比方,松柏也鲜绿悦目,但你对之宜师宜友,未必心神摇醉,但普通的植物,忽受春气所感,开出花来,那花轻薄粉嫩,纵然只开一刻,也足以叫人生怜。
    再打个比方,一樽酒,其实是美酒,但冷在那里,波光冽冽的,你晓得它美,但现在不是饮酒的时候,搁着也就搁着了,偏生炭火一烘,它融融冶冶的香气触鼻,你这才馋虫爬动。
    这老实尚令在此际,就像花受了春气、酒受了烘。
    崔珩不知谁是她的春光、谁是她的炭炉。
    他定了定神,吩咐了正经事情。尚令知道要紧,连忙去了。崔珩看她去后,方问:“华尚令来的方向,是鄂子榭?”
    大太监回道:“皇上说得是。是鄂子榭。”那是洗浴之所。
    崔珩又问:“今儿是谁在里头?”
    大太监这便不知道了,举步去问,回来时,是伺候了雪宜公主与朱樱一道回来。雪宜公主先屈膝行礼,朱樱在后头,也深行了个礼,仿佛是身上凝脂雪花儿肉太多了,行动不便,又仿佛这人永远是这样慵慵的,连上断头台都不会快上一步,给崔珩问了安。
    崔珩看她领口,敞得比别人都大,就仿佛初夏荷花要尽情绽开,理所当然似的。他无奈道:“原来是你们。”
    “正是。”雪宜公主道:“原约华尚令一同洗沐的,她身子弱,一会儿就先回去了。皇上遇见华尚令了?”
    崔珩不置可否,却听“咕”的一声笑,粘在耳际,有如暮云缱绻,乃是朱樱。她用那双黑眼睛望着崔珩。仿佛苍山青岚,夜雨朝云。
    崔珩错开目光:“太后喜欢,正在那边呢。你们想去,就去罢!”
    “是!”雪宜公主高兴道,“早听说请了个鬼精灵的小东西到宫里玩儿,无法无天的。正该去看看!樱?”
    朱樱道了声“是”,再向崔珩行一礼,与雪宜去了。崔珩猛想起来:“华尚令也在那边。人家单纯,你们别欺侮人家了。”
    雪宜公主指着朱樱:“是她干的,不是我!”
    朱樱无辜的摊开手:“公主都不护着我了,那就请皇上治我的罪罢?”坦然对着崔珩,她太开阔太丑的脸,她雪白宽敞的胸。
    崔珩哼了一声:“你们别离了谱!”转过身,听她们在他身后说:“是!”
    他仍觉得那雪白身体上黑蒙蒙的一双雾眼,要吸他进去。
    曾经,那雾眼边上还有双亮晶晶的眼睛。三个人的乐子,实在是——却也只有那么一次而已。
    流璃说,一次就够了。浅尝辄止。再多就是荒淫了。随性与荒淫间的界限就是这么一点。
    私心里,崔珩觉得流璃有理。
    他不得不承认,有的方面她比他聪明透彻。那些方面总是跟现实中判断成功的标准无关。是出尘的、离世的、没有实际作用的、却迷离而且动人的……呵,他好像在定义天上的云。
    他和他的世界,像是朴实的大地,再华贵,也是沉重的;再复杂,也是有迹可循的。而她似风吹云过,无章法无影踪。L

☆、第五十五章 都是京城的菜

纵崔珩贵为天子,又怎么留得住一片云?
    终于也还是失去了流璃。
    如今又来了一个女孩子,浑似她,又不是她。这个林代,胆大包天似乎远过于流璃,但一切计较都是着实的、入世的。崔珩就心生欢喜,似乎是与一片云分离久,谁知它又变成了水,重新流入他的掌心。是水就好了,善用容器,总能抓得着的。
    却用什么容器好呢?
    他在计量,她也在窥探。
    余和瞬则已经快到未城了。
    他带的几乎都是亲信。大家都知道他傻,尽力护着他。余夫人还怕有个万一,特意给他召唤了个新的守卫。
    说起这个守卫,可不简单,原来有个外号叫“木剑客”,跟“濯仙袖”齐名。濯仙袖后来跟余秋山好上了,招安作了凤冠霞帔的诰命夫人,就是现在的余夫人。木剑客则在江湖上销声匿迹。
    直到余和瞬被封到未城了,余府来了个客人。
    婢妇们中间也有当年就陪余夫人南征北战的旧人,也有见过木剑客的,但一开始愣是没认出来。
    当年那个性格孤傲、精于修饰的剑客,什么时候成了个满面风霜的大胡子老头子?
    还是余夫人认出了他,一开始先是愣一愣,旋即猛惊道:“曹大哥!”像被扎了一刀似的跳起来。
    她现在看起来一点也不像自矜身份的侯夫人,而是矫捷的母豹。手杵在腰上,那股子野性,野性里又带着妩媚,还似当年少女模样。她问他:“你怎么现在才来?”
    曹木剑觉得自己能应邀而来。就已经很不错了,居然还被责备,简直心酸。
    连余夫人的亲随婢子都已经看不下去了,正要挺身而出帮忙说句把软话,余夫人止了道:“倒茶去。”
    亲随婢子有点不愿意,但还是去了。等她再倒茶回来,曹木剑已经答应帮忙去保护余和瞬了。他甚至还送了一件珍贵的见面礼给余和瞬:白龙内丹。
    多少江湖人为了夺这件东西而死。就不用多说了。这本来就不是一本讲江湖人的书。
    那白龙内丹是能助江湖人脱胎换骨增进修为的圣物。但是药力霸道。余夫人受过重伤,不能再服这种内丹,否则对筋脉造成的冲击。反而致命。就连余和瞬,也不能说服就服。两人说好,曹木剑在送余和瞬去未城的一路上,就帮他调理诊视他身体修炼的情况。看什么时候给他服下内丹,再助他运功把内丹化开。
    亲随婢子直到曹木剑走后。才吐吐舌头对余夫人道:“木剑客怎么变成这样子了?”
    余夫人看了亲随婢子一眼。亲随婢子赶紧改口道:“婢子是说——他的剑呢?”
    余夫人不再追究,只示意周遭花木:“它们都是木头。”
    他之成名,就是靠一柄木剑,剑法奇异。从不跟人拼锋刃,只靠粘、转、拆诸字诀,引人露出破绽。劈入杀敌,又有人送他浑号“庖丁”。说他能避敌肯綮,也在抨击他过于辣手,一旦得手,必叫对方“如泥委地”,再不懂什么叫点到即止的。如今都剑都弃了,随意取木枝皆可,看来功夫又递一层,已臻化境,自是叫人替他欢喜。
    余夫人的亲随婢子只是又有点疑惑:“他……”,想问那把胡子,又停住。
    原来曹木剑脸上原有一道伤,正在嘴角,令他不笑时都有种冷笑的神情。因是一位高手给他留下的,末了也没能取他性命去,他深以此疤为傲,再不遮掩的。沉寂多年,竟蓄起须来。
    这须却是为余夫人蓄的。
    他比她也就大十多岁,当年对她颇为倾心,谨慎的藏着,她还是看出来了,不是不感动的,最后还是选择了余秋山。朝廷名将、丹心正气、武艺非凡、相貌堂堂,谁能说她的选择不对?
    只是到今日,她身心受创,他则灰心蓄须,未老先衰成一副小老头的模样。余夫人见了,难免唏嘘。
    并不是说她会再选择他。做到这样反转就荒谬了。婚姻又不是赌博,你早知道叫六点会赔一两金子,就改叫一点,好赢两钱银子。
    她只是与他叙了旧,利用旧情,让他为她儿子保驾护航。说起来有点无耻。但她只有这么一个亲儿子,又能怎么办呢?
    亲随婢子想问,没问出口,自己心里也有答案了,不忍心再与她说透,但道:“木剑客肯保护世子就好。”
    “是。”余夫人点头道,“他一诺千金。我这里多承大哥厚谊。”
    于是余和瞬就这样带着一干人马,顺路做完了皇上交代的差使,然后直奔未城去。
    未城一带干旱,其主城墙是用就近采的白石砌成,经年受风吹沙拂,白得益发像沙漠中风化的动物骨胳一般,干净而冷漠。城中居民竭诚欢迎了新知府。他们已然倾其所有,余和瞬也不过侧目对曹木剑道:“回京城,我请大叔吃好的。”
    这地方吃喝住行当然比不上京都。余和瞬跟父亲出征也有好几年了,知道忍艰辛。但余夫人交代过他,对曹木剑要客客气气的。余和瞬虽傻,但知道孝顺,这就跟曹木剑示好。
    曹木剑倒也是行走江湖一生,多少艰难困苦没尝过?但笑笑:“以后去山村乡镇,我请你吃好的。”
    余和瞬瞠目:“乡下有好吃的?”
    不怪他。他除了住在京都,就是跟父亲打战的边疆。边疆偶也有美食,但交战中就基本顾不上了。何况还有口味问题。余和瞬的脑海中就基本只有两个极端概念:京都,吃好喝好玩好,舒服;外地,打战去!当中地带是没有的。
    曹木剑暗叹一声这傻孩子,婉语对他道:“当然有。”便说起宝坻的银鱼、宣威的火腿、西安的腊羊肉、锦州的酱菜。才说得这几样,余和瞬便道:“我知道。都是京城的菜。”
    原来都是外地送往京城。供达官们享用的。余和瞬便当是京城的了。
    曹木剑想纠正他:“是其他地方出的。”
    “反正京城有。”余和瞬仍道。
    逻辑如此强悍,曹木剑竟然无言以对。
    他们便进了知府宅邸。
    这是官家监造的建筑,比民居气派得多。所用材料像城墙般,多以白石打底子,有些特别需要加固与连结的地方,用的是铁条。只因此地木料固然跟粮食般金贵,土质也不好。烧砖都困难。倒还是靠近飞萧山那块地界,有铁矿。较好的矿苗自然都被政府控制了,出的铁。不但供应武器甲胄,一应官营所需,如这座太守府,也是用官铁建的。至于官矿旁边将就些的山脉。也都含铁,政府管不了那许多。民间拿去烧烧炼炼,搞出铁来,质量不太高,造个房子也还行。民间建筑用的铁。就是这些铁了。
    能负担得起纯以石铁建造建筑的城民也不多,穷苦些的,就拿牲畜皮扎帐篷了。倒也便利。因此这未城风光,不似中原。倒似蛮荒。
    饮食决定了人的气质,建筑与绿化决定了城的气质。
    未城的绿化简直欠奉,更别提城墙再往西、那呈荒漠化的大地上,能见一丝绿都不容易。还是余和瞬的宅邸好。在西北算得珍贵的甜水井,府中竟有三口,浇灌得草木格外葱茏。
    西边花木,自没锦城那么秀丽、更无京城那般气派,但能生成一片一团的绿,已够人赞一声好了。
    南边的绿景是连绵的,花儿开得那样多、那样响亮,从园中一直连绵至看不见的远方,围墙围起来的那些经过更用心的布局,围墙外的那些,则更放纵恣意,真正如同家花与野花,一时说不出哪样更好,墙中是裁下来的一角美锦,墙外则是满撒的华年。
    未城的绿则是依水与风而生的一簇簇、一点点。哪里水多些、风缓些,哪里的绿就能绿得更轻松些,哪里水少、地方开阔而风大,哪里的绿就烘焙了,哪怕是春天,应应景发点芽,那芽也是贴地的草芽,紧张兮兮的巴着地,恨不能大风一来了全钻地里去,或者外头干得太厉害了它们也钻下去,地底的水气还充足些儿。
    余和瞬觉得此处非常无聊。他渴望打战。至少战争会让他有东西可以消遣。
    但是云剑他们在北边把胡人严严实实的挡住了,暂时用不着他。他只要在这里镇守就好。
    余和瞬闲得长毛,还真发现了一件好玩的运动:打猎!
    这里有一种运动,叫作猎岩羚,听说很难打,但正因为难,所以非常好玩。
    有的下人觉得不妥,跟余和瞬劝谏,没用。余和瞬说娘就让他听曹大叔的。
    曹木剑倒觉得年轻人试炼试炼没什么不好。江湖人,连决斗、群架什么的都要去呢!何况打个猎?
    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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