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剑侠在异界-第1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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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培元丹的药效非但没有丝毫的浪费,而且,元婴生长的速度,明显也加快了。
穿好衣物,跳下床,打开房门,却见秦晗已经站在了门口。
“秦晗,你来了怎么也不敲门进来?”
“我”秦晗俏脸一红,她本来就是想要来叫林立起床的,可是到了门口,她却犹豫了,到底该不该在林立的耳边轻轻地将林立叫醒了,给他一个意外的早晨呢?
这会不会太肉麻了啊?这么乱七八糟地想着,她竟然傻傻地站在门口半个小时,直到林立起来了,她都没有发觉。
不过,她的脑筋还是转的非常快的,立马便说道:“小不点依旧沉睡不醒,无论我怎么叫她都不醒,她会不会出事了?”
林立倒是没有想太多,点点头,说道:“嗯。我去看看。”
林立来到秦晗的房间,发现小不点果然睡得十分沉稳,没有一点起来的迹象。又摸了摸她的脉搏,发现她的脉搏跳动平稳,并不像出了什么事情。
“她并没有什么事情,但是为什么睡了那么久还沉睡不醒呢?奇怪?”
林立松开手,疑惑地说道。
“对了,她的本质是一头魔兽,该不会是最近丹药吃的太多了,所以,开始进化了吧?对了,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前段时间她的实力应该才提升到十九星吧?
那么吞服菩提丹之后,会不会因此而直接让她进阶二十星,所以才造成这次不正常的长睡不醒。”
来到这个异世界那么久,林立自然知道,一些高级的魔兽,在每逢十星之时,想要再进阶,就必须沉睡一段相当长的时间。
“嗯,我想应该也是这样。我倒是忘记了,小不点其实是一只魔兽。”
秦晗恍然大悟地说道。
“不过,我们已经事不宜迟,今天必须朝罗生界出发,所以,既然这小家伙沉睡不醒,那就只能委屈她在储物戒指之中进化了。”
林立说着,将储物戒指递到小不点面前,之间红光一闪,小不点便消失了。
“你这不是”
秦晗目瞪口呆地望着林立的作法,实在是有点不敢苟同。
“虐待儿童是吧。”林立笑着说道。“不过,要是真被别人看到,还真会误以为我虐待儿童呢?”
“呵呵,你知道就好,以后可要对她好一点,别动不动就欺负她。”
秦晗被林立的语气逗乐了,笑着说道。
“不是吧,你明明都看在眼里了,这谁欺负谁啊?冤枉啊。”
林立喊冤道。
“我们走吧。”
旅店门口,已经准备好的小光,对着林立和秦晗说道。他有点奇怪,这群人一开始明明是三个人,但今天,他们带着的那个小女孩怎么不见了。
不过,他并非是多嘴之人,所以心中虽然疑问,但是却没有说出来。
“好,出发吧。”
林立拍了拍独角马的脑袋,对着小光说道。
小光点了点头,骑着一匹独角马,在前方带路,朝着西方而去。
林立回头望了一下坐在车厢里面的秦晗一眼,跳上独角马的背上,驾驶着马车紧紧跟上小光。
虽然独角马的耐力和奔跑速度都算上佳,但是也是到了傍晚时分,他们一群三人这才到了雾区的边缘。
“往前走便是雾区了,哪里终年迷雾,视野极为有限,如果是不懂得路径之人贸然闯入,便会困死在雾区之中。
而且雾区隐藏了不少的魔兽,非常的凶险。所以,今晚我们暂且在这里歇息,明天一早再朝雾区前进。”
停在雾区的边缘之上,小光用马鞭指着前方那一片云雾天地,说道。
林立随着小光所指朝着前方望去,果然见到前方的天地,完完全全被浓雾笼罩在其中。浓雾非常的浓厚,身处其中,视野不会超过五米。
这如果没有认路之人带路,还当真有可能一辈子都休想走出这片迷雾区。
而且,迷雾区上空,也被浓雾所覆盖着。也就是说,在这种地方,步行反而是比飞行要安全。
之前林立也打算过,驾驭着青光带着秦晗穿越这一片雾区,但是如今见到这漫天的迷雾之后,他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利用飞行穿越这片雾区反而更加的凶险,因为一旦被一些高阶飞行魔兽盯上,便无处可躲了。
“嗯,那今夜就在此扎营好好休息一晚,明天再朝雾区前进吧。”
林立完全同意小光的观点,这迷雾区里面不知道隐藏着多少的凶险,林立等人要是贸然前进,不管他的实力再高,也有可能死无葬身之地。
小光听到林立的话,默默点了点头。对于林立如此识时务,他明显是很有好感。
要知道以往每次带人穿越雾区,有很多人为了赶时间,硬是要小光继续前进。小光要么不搭理他们自个儿在此地扎营休息,他们无法之下,也只能陪着小光在此地扎营休息一晚。
实在有些旅客硬是要逼着小光继续前进,他就干脆不干了。撇下那一群无知的旅客们,自个儿回到旅店之中。
小光虽然为人傲慢了一点,但是其实还是特别能干的一个小伙子。很快,他就自个儿寻找到一些木材搭建了一个简易的帐篷。
林立观察了一番小光的气息,发觉他不过是一名普通的战士,修炼的天赋并不算太好,不过也算是不错了,已经是一名七阶战士。
如果他的修炼天赋实在是差的一塌糊涂,相信也进不了旅店老板的眼中,并且愿意将自家的闺女嫁给他。
他的年龄也就差不多和林立一般大,也许要比林立年长一两岁,在这般年龄达到七阶战士,这般修炼天赋如果是放在白水镇这个旮旯角落的小镇里,确实算得上天赋不错。
但是如果放在这个炼药师聚集的小镇罗若镇里,就只能算是中等了。
不过,虽然他的修炼天赋比不上别人,家庭的背景也没有别人强硬,属于那种自小流浪长大的孩童。
但他为人还是十分的勤奋也懂得变通,自小便在雾区里面摸爬打滚,将雾区的环境摸的一清二楚。他也靠着这个起家,从而摆脱了流浪汉的行列。
当然,他为人的傲慢还是来自于看那些有钱人不惯,以前没有被那些有钱的世家弟子欺负。
如今掌握了一门相当于是绝技的认路本领,能够在雾区通行无障,而且,凡是他所带领的团队,排除掉那些他中途变卦不想带领的团队之外,通过雾区的概率是百分之百的。
在罗若镇也闯出了一点小名气,从此,每天都有人要求他带领他们通过雾区。
这些人还以有钱的世家弟子居多,以前他们如此待他,他自然也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不给那些不可一世的富家弟子一点好脸色看。
昨日听旅店老板说,要他带领两女一男前往雾区。一听到两女一男,小光的脸色立马便变了,因为一般穷苦人家的团队,或者那些小本生意的经商团队,都是以男性居多的。
至于女性,一般也就一两个随从做饭、清洗衣服的,女性在整个团队之中所占的比率一般都在十比一之下。
而二女一男,这让小光一想便想到了“左拥右抱”这个成语,所以在潜意识之中。
他还将林立他也当成是富家子弟,仗着有钱有势带着要么买来要么拐来要么强抢而来的侍女,前往雾区游玩。
所以,开始他还极其不乐意带领林立他们三人前往雾区。所以昨天晚上,他才没有给林立他们好脸色看。
今天一早,他也没有给林立多少好脸色看。不过,对于秦晗的表现却略微有点不同。
从小自大,他还真没看过想秦晗那般美若天仙的女子,就算是旅店老板的女儿素心,跟秦晗比起来,也不过像是一个村姑。所以对于秦晗的脸色自然比对林立的脸色好看不少。
不过,经过一天一夜的赶路之后,小光却是发现,林立并没有其他富家公子那般自以为傲,目中无人的丑陋行为。
相反的,对待他还特别的随和。中午冒着毒辣的太阳赶路的时候,还专门给他递过一些干粮和水。
要知道,以前他带领团队的时候,他吃的从来都是自己所带的干粮,偶尔准备的不足,就只能饿着肚子,忍辱负重继续给人带队。
即使偶尔有些好心一点的团队,不忍心看着他饿肚子,给他的也不过是那些吃剩的残菜剩饭。
而他曾偷偷看了林立和秦晗所吃的东西,竟然和拿给他吃的东西是一样的。所以,他对林立渐渐的竟然有了一些好感。当然,对于秦晗的好感就更多了。
赶了一个白天的路之后,时间不过傍晚,当他要求要在雾区边缘扎营休息一晚之时,还以为林立会像别人那般,说天时尚早,要求他急需赶路。
但是林立并没有这般做,而是赞同了他的观点。因此,他对于林立可是有点刮目相看了。
第191章 霸王酒()
搭建帐篷之后,小光又去拾了一些干柴是,升了一堆篝火,并要求林立一起围着篝火弄点东西吃。他原以为林立两人会拒绝,毕竟对于陌生人,谁都有很重的戒心。
但是没想到,林立并没有犹豫,还将秦晗也带着过来,三人一起围着篝火开始聊天以及烤一些东西吃。
秦晗的烧烤技术十分了得,只要经过她手的东西,不管是鱼还是鸡,都能烤的特别的香嫩。
而林立的手法就更是能够称之为绝了,经他之手烧烤出来的东西,都是金黄金黄的,没有丝毫烤焦之处。
不过他也清楚,林立和秦晗都是炼药师,控火能力并不是一般人能够比的。
因此,他虽然常年在一些郊外摸爬打滚,吃得东西很多都是自己烤制的野味,但是他那烧烤的技术,比起林立他们两人,简直就能说是差的一塌糊涂。
不过,林立明显不在意,总是随手拿起小光所烧烤的东西就吃,还故意将他自己烤制的东西递到小光的面前。
这让小光又是十分的感动。这还是他第一次带领这么容易相处的两人。
聊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吃饱喝足之后,秦晗首先告辞,回到自己的马车车厢之内。
小光和林立继续喝着前者自己酿造的美酒,这酒是他又一次在雾区之中救了一位垂死的老乞丐之后,老乞丐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亲手教了他酿制之。
,并告诫他,不可将此酒的酿制之法传授给其他人。否则,后果由他自负。
老乞丐并没有告诉小光这美酒的酒名,但是小光却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做霸王酒。
霸王酒的劲道不是一般的霸道,酒入喉咙,便产生一股灼热之感,好像整个喉咙被火给烤着。进入肚子之后,更是好像全身都置身火炉一般。
虽然忍受这般炙热火焰的煎熬,但是酒劲起来之后,却是非常的舒适。好像有无数双小手在为你按摩一般。
又好像是有人正在以自身的实力为你在疏通身体的所有经脉,将身体之内的所有脏东西通通排出体外一般。所以,霸王酒进入肚子之后,全身便会流汗。
这种美酒,小光饮过一次之后,其它的酒水就在难以入他的咽喉。但是霸王酒的酿制之法十分复杂,每年他穷尽自身的本领,最多也就只能炼制出十壶霸王酒。
每次带领团队去雾区,他都会带上一小瓶。而且,一般都是自己喝,哪舍得拿出来与别人共享。
不过,对于林立,他却将平时自己都舍不得和的佳酿和林立共享,可见,他对林立的好感并不是一般的好。
不过,令他稍感失望的是,秦晗并没有一品他自以为傲的佳酿。不过他也不介意,喜欢喝酒的女子本来就不多。
酒入喉咙,林立立刻大声说道:“好,好酒!”
林立对于酒也不感冒,但不感冒并不代表他不识酒,也不代表他不会喝酒。因此,酒刚入口,他便知道,此酒并非一般的酒。
“请问小光兄弟,此酒何名?”
林立问道。
“这酒的酿制之法乃是一位老前辈亲手教授,但他却没有告诉我此酒为何名。不过我却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做霸王酒。”
小光今晚好像是十分的尽兴,将实情说了出来。
“霸王酒?好,好,酒好,名好。酒中霸王,这才不会因此贬低了如此佳酿。”
林立的心情也因为一杯霸王酒入肚,而变得非常的好。这酒,不仅效果神奇,隐隐竟然还有改变别人心情的功能。
“哈哈,林兄弟,所谓人逢知己千杯少,只可惜我只带了这一小瓶的霸王酒。如果不是那位老前辈告诫过我,不能将此酒的酿制之法再传授给别人,我倒是能教你此酒的酿制之法。
让你以后依旧有口福。可惜啊,可惜。”
小光的心情也因为一杯酒下肚,变得开朗起来,话也变得多了。
不过,他还是保持有一分的戒心,提前告诉林立,此酒的酿制之法是不可外传的,希望林立不要有打此酒的酿制之法的意图。
“哈哈,此生能品一回如此的美酒已经是死亦无憾,我岂会再贪心。”
林立又饮一杯霸王酒,朗声笑道。他知道小光的心思,不过,他也不在意,反正他也不是酒鬼。有美酒的时候,就喝。没有,也不勉强。
这正如郑板桥所说:酒会乱性,所以佛家戒之;酒能养性,所以仙家饮之。有酒时当学佛家,无酒时当学仙家。
“来,再来一杯。”
小光毫不客气又给林立添了一杯酒。
“来,干了!”
不知不觉,在两个男人举杯对饮之中,时间悄悄地流逝着。因为霸王酒劲道十分霸道,所以两人饮的也十分的缓慢,当那一小瓶的霸王酒饮尽之时,时间已经到了午夜。
就在此时,林立突然感觉到丹田之处,竟然有一股异动。林立一惊,不过他并没有怀疑小光有加害他的心思。
不过他还是连忙调动神识内视,却发现丹田深处,那片池塘之中,原本一直没有多大动静的青莲,含苞待放的花骨朵突然之间被一直白嫩的小手给推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