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文娱高手-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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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明白了。”朱子清又不傻,只是思维走入误区没想往这方面想。现在经丰洪军提醒,马上就想到了事情的原因。
说白了,还是他的名气不够,人家都不屑于踩他。这个答案让朱子清悲伤不已。
“到底怎么回事?你俩不要打哑谜。”张岩不乐意了。
“还能怎么样。我不够出名,踩我不但达不到炒作的效果,反而会惹一身骚。”朱子清郁闷的说道。
“还有一个原因,跨行。朱子清是写歌的,他是写书的。他要是敢拿写作水平做文章。朱子清完全可以大大方方的承认不如他。没有人会觉得丢人。我们还可以反过来将他一军,邀请他填词作曲。到时候丢人的还是他自己。”丰洪军接话道。
“对,现在他夸我歌写的好,反而会让大家觉得他谦恭有礼。一条围脖既为自己营造了和善形象,又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可谓一箭双雕。果然不愧是靠踩人上位的,步步都不留破绽。”朱子清补充道。
“我晕了,两条围脖就能被你们分析出这么多道道来。这个世界太复杂了,我要回火星。”李腾飞听的一个头两个大。
“既然这样,为什么你还要老朱唱两首歌呢?不管不问不是一样没事吗?”李文秀不解的问丰洪军。
“唱这两首歌到不全是为了刘冰洋,还有其他目的。我相信朱子清早晚有一天会比刘冰洋之流更有名,而且这一天来的不会太晚。到时候肯定会有很多媒体来学校采访,从侧面了解他。学校的评价会直接影响到他的口碑。与其等到那个时候在临时抱佛脚,还不如现在就把基础打好。”
丰洪军却说出了这样一个让朱子清都目瞪口呆的答案。虽然他知道自己的底细,也清楚刘冰洋之流连新手村的小BOSS都算不上。
可那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拥有金手指BUG,丰洪军是如何敢肯定这一点的。
这个疑问朱子清没问,丰洪军也没说。很快就到了上课时间,大家顿做鸟兽散。就这样平静无事直到下午放学。
“宝儿同学,放学了,别磨蹭快走了。”最后一节是自习课,难得也没有老师来占堂。铃声刚响起,朱子清就迫不及待的说道。
“急什么,又不耽误这一会儿。”林宝儿不紧不慢的收拾这桌面的说道。
“进度太慢。都这么多天了才修改了三分之一,我后边还有一本小说等着呢。能不急吗。”着急的朱子清伸手帮她把桌面上的书放进抽屉里。
“又一部?”林宝儿惊讶的说道,手中的活都停了下来。
“呃……对。”本来朱子清还想等手头上这本书修好了,过一段时间在把新书的事情告诉林宝儿。一本书还没写完,另一本就又出来了,这也太吓人了。没想到今天一瞬嘴就说漏了。
“讲的什么?还是青少年读物?”林宝儿嘴巴抿了抿问道。
“不是。不过故事还是发生在建国前。主线是几大家族年轻一代的恩怨情仇……这本书先不说它了。等手上这本修好了,再给你看原文你就知道了。”
“收拾好了,我们走吧。”
修改小说的事情在几天前就已经开始进行,小说其实已经写好。他们的工作就是把一些不符合现实情况的地方修改润色。工作相对就轻松很多。只用了几天,就已经修改了一小半。这个进度是很快的,只是朱子清还有其他计划,才觉得有些慢。
到了林宝儿家,一个人都不在。朱子清也不是第一次来,一点都不觉得拘束。直奔冰箱拿了两罐饮料,然后才和林宝儿一起来到书房。
“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为什么要把故事放在建国前?放到现在不是就没这么麻烦了吗?”林宝儿一边打开电脑,一边问道。
“特殊的时代背景会赋予作品更多的意义。”朱子清言简意赅的答道。
朱子清什么水平他自己知道,所以平时修书都是以林宝儿为主。他尽量做到少说,多看。
但他脑子里有着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在视野上要比林宝儿开阔很多。偶尔几句高屋建瓴精辟言论,往往让她有眼前一亮收获颇丰的感觉。
此次也不例外,他的回答再次引得林宝儿秀目异彩涟涟,只觉得再也没有比这更精辟的答案了。
“这里,《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什么书,我怎么没听说过?”林宝儿用鼠标把一段内容标记出来,问道。
“嗯?你不知道这本书?”朱子清惊讶的问道。
“不知道,很出名吗?”
看到林宝儿疑惑的样子,朱子清一下子清醒过来。糟了,闹乌龙了。朱子清穿越过来的时间毕竟还太短。虽然已经尽力去认识这个世界,可也只是了解了个大概。细节上一无所知。
《汤姆叔叔的小屋》在前世是一部非常著名的作品,销量一度排名世界第二,仅次于《圣经》。
可是这个世界的历史在清康熙年间就走向了岔路。因为‘蝴蝶效应’。在之后的几十年里,整个世界都受到了影响。这部诞生于1852年的小说自然也被蝴蝶的小翅膀给扇没了。
可是这件事情朱子清不知道啊。国内的差异他都没搞清楚,哪有心思去关心别国一本小说的事情。没想到恰恰在这里出了问题。幸好有林宝儿,否则等这本书出版被别人找到这个缺点,就出大问题了。
“额,其实这本书我也没看过。但是感觉好像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内容是反黑奴的,还引起了美帝的南北战争。所以就用在这里了。”
“你说的是《黑奴吁天录》吧?不过这部小说的主角倒是叫汤姆。”
《黑奴吁天录》?有没有搞错,朱子清顿觉心头有十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虽然我孤陋寡闻,可也知道《汤姆叔叔的小屋》还有一个名字就是《黑奴吁天录》好吧。
看来蝴蝶的翅膀还是不够给力呀,只把这本小说的名字给扇丢一个。自己以后抄书可要注意了,要是闹出书名不同、内容相仿这样的笑话,就不只是丢人这么简单了。
“对对对,就是《黑奴吁天录》。可能是我听错了,把主角的名字听成小说的名字了。你改过来吧。”朱子清忙不迭的应道。
“不,容我想想。”林宝儿若有所思的说道。
然后她又把小说往前翻了几页,认真的逐字逐句的往下读。阅读的速度比修改的时候还要慢。
虽然朱子清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可也知道这个时候自己最好保持安静。就坐在一边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打扰到她。
两人的位置很巧妙,从朱子清的角度刚好可以看到林宝儿的侧脸。
乌黑飘逸的长发柔柔的披在肩上,一手托腮,一手微微的拨动着鼠标。眼睛认认真真的注视着屏幕。
屏幕的光芒洒在她本就白皙精致的脸庞上,产生了奇妙的反应。使她的脸庞看起来多了一种晶莹如玉的质感。
美,朱子清的脑海里只剩下这一个字。
“我想到了!不用改,就叫汤姆叔叔的小……”
对此毫无察觉的林宝儿好似找到了答案,高兴的转过身和朱子清分享心得。却恰好看到朱子清痴迷的眼神,剩下的话顿时说不下去了。
第二十二章 相约()
“你,你看什么?”林宝儿虽然聪慧过人,但毕竟年龄小。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阵仗,被朱子清看的羞涩不已。
“宝儿,你真美。”
既然被发现了,索性就勇敢的面对。躲躲闪闪反而不像是一个男人该做的事情。经过这么多天的接触,朱子清终于确定了自己的内心想法,他喜欢对面这个女孩。他要追她。
“你瞎说什么。”林宝儿在怎么大方,也是第一次遭遇这样的事情。白玉般的脸颊刷的一下红到了耳根。
“真的,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子。”
“收起你的甜言蜜语吧。我们还有一大堆事情没忙完呢。”
“好吧,你刚才说什么来着?”朱子清也不想追的太紧,这样反而不好。
“都怪你,打断人家的话……”林宝儿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经过刚才的事情,她说话的语气情不自禁的带上了一丝撒娇的成分。
“《黑奴吁天录》这个名字太沉重了。还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更契合文意……”
历史的惯性果然强大无比的。都过了一百多年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个名字最终还是被冠在了它的身上。历经两世的朱子清有一种创造历史的错觉。
虽然他们都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但经历了刚才一幕,两人哪还有心思修改什么小说。可是奇怪的是,却没有任何人主动提出提前结束今天的工作。就这样心不在焉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话题。
直到……
“宝儿、子清,天儿不早了。你们该休息了。剩下的明天再做。”陶虹敲了敲门,压低声音说道。
“诶,好。马上就出去。”
林宝儿和朱子清二人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手忙脚乱的站起来。
“你们出来的时候小点声,好不容易把那俩小祖宗哄睡着,别给吵醒了。”
“知道了。”林宝儿也压低声音回道。
等陶虹的脚步声走远,林宝儿才吐了一口气。然后瞪了朱子清一眼,嗔道:“都怪你,今天晚上什么事都没干成。”
“是是是,都是我的错。”这更像是撒娇的责怪,对朱子清来说一点杀伤力都没有。
扫了一眼屏幕,朱子清发现小说居然还停留在《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一段。离开书房,发现很少露面的林爸爸居然在客厅里陪着陶虹看电视。
“林叔叔好。”
见到林宝儿的爸爸,朱子清不得不感慨这一家子的基因强大。饱满而又和谐的面部轮廓,挺直的高鼻梁,整齐有英气的眉毛,一双眼睛闪闪有神采。四十多岁的人外表看上去只有三十四五岁的样子。
“你好,要走了吗?我送你吧。”林爸爸很和蔼的说道。
“不用不用,我出门打个车就行。”
“嗯,那行。你路上小心,到家了给宝儿发个消息报个平安。”
“好的,林叔叔陶阿姨再见。”
“再见。”
“宝儿,去送送子清。”末了,陶虹对林宝儿叮嘱了一句。
等林宝儿和朱子清两人离开离开,林爸爸用探究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妻子,道:
“他们?”
“朱子清怎么想的我不知道。倒是你家姑娘那点小心思都快写到脸上了。”陶虹没好气的说道。
“小伙子不错。”林爸爸没有继续追问,貌似前言不搭后语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那还用你说,要是不行我会同意他们两个这样接触?”
以前林宝儿都是把朱子清送到电梯上,就回去了。可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跟着他一起上了电梯。
期间两人没有任何交流。一直到了楼下,朱子清突然提议:
“要不,一起出去走走?”
“嗯。”林宝儿螓首微点。
两人就这样肩并肩走在小区的过道上。小路两旁昏黄的灯光洒在身上,像是为两人披上了金色的轻纱。
有微风吹起她的秀发,也把少女身上独有的清香送到他的面前。朱子清双眼微眯,轻吸了一口气,这种芬芳让人心醉神迷。
“还记得你刚转学过来时候吗?”朱子清率先打破了宁静,轻声说道。
“怎么会不记得。老师让我们两个同桌,你紧张的走路都同手同脚了。”林宝儿笑着说道。
“岂止是我,整个学校的男生都疯了好吧。那半个学期你收到的情书都有一麻袋了吧。”
“你还说,那些信有三分之二都是你帮别人转交的。”
“都是自尊心作祟。我们两个坐同桌,小伙伴们把我打击的不轻。脑抽了,想用这个办法证明对你不屑一顾。”
这些记忆都是来自于倒霉蛋朱子清。在他遗留的为数不多的记忆片段里,恰好就有关于这件事情的。
“我记得那些人还给你起了个邮递员的绰号。”林宝儿说道。
“我记得这个绰号还是你先喊出来的吧。”朱子清瞪了她一眼道。
“怪我?”林宝儿毫不客气的反瞪了回去。
‘你是邮递员吗?’当朱子清第N次把情书转交到林宝儿手上的时候。小姑娘终于忍不住爆发了,指着他的鼻子喊道。声音之大,全班都听到了。
然后在接下来的某一段时间里,邮递员就成了他的绰号。
“那段日子只能用‘痛并快乐着’来形容。每次你拆开别人的信,我的心都高高的悬起,生怕你答应了。看到你把信扔掉,心里又暗暗开心。这种过山车一样的变化,让我陷的比所有人都深。”
朱子清侧身注视着女孩子精致的脸庞,述说着自己的煎熬。
“就在我愈加彷徨的时候,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逆转。我住院了,你在陪护。那我最快乐最难忘的一段日子。”
朱子清不是言情小说里情商为负数的男主角,自从上次察觉到自己可能对林宝儿有其他想法之后。很快就确认了自己的本心。这些天他一直再想该怎么表白,可是今天发生的事情让他不愿意在等下去了。
林宝儿沉默了好一会,才答非所问的说道:“你知道吗,我最喜欢樱花了。小时候爷爷带我去武汉大学看樱花,真是太美了。从那时起,我就下定决心,长大了一定要来这所学校读书。”
朱子清霍然转过身,不敢相信的看向林宝儿。林宝儿也毫不退缩的迎向了他的目光。此时虽无声,但两人都从对方的目光中看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武汉大学,国内高校综合实力前三甲。环境上没有一所大学敢说超过它。”
“怎么,没有信心?”
“考进去没问题。想去喜欢的专业,有点困难。”朱子清实话实说。
武汉大学虽然实力强大,但并不是所有专业都强。某些实力较弱的专业,录取分数线和一般大学持平。他开了挂之后想进去并不难。
但他想去的文学相关专业,却是武汉大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