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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6部分

飞升之旅-第356部分

小说: 飞升之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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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着落在地上的大刀,刀刃划在沙土上面,向死士走去“我们两个的实力加在一起,两个冥破的实力,你感觉你有什么胜算。”梅小北也感到了战场中的变化,阿狼的慢慢强大的气势充斥着整个战场,因为阿虎属于亡灵的力量,他的实力更是提高了几分。坟冢有些担忧的看向死士,他心中那份担忧异常明显,双拳不断摩擦着,脸上焦急的表情更是强烈。

    梅小北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用担心,我相信死士不会有事的,他心里有把握,即使他的气势再强大,可终究不属于他本身,两个冥破就能突破冥魂吗?别开玩笑了。”坟冢思考一会儿点点头,就算他们能够将实力全部集中到一个人身上,可那强大的力量真的能在一瞬间全部爆发出来嘛!答案是否定的,不管什么东西一定都会有一个过渡期,而这个过渡期才真正是最为致命的。

第四百四十一章疯子般的战士() 
两人说话间,死士与阿狼已经动起手来,落在地面上的巨刃突然被阿狼提到身前,脚掌踢动,狂暴的气息随之而来,击向站定的死士身上,巨刃袭来,死士双臂压在从下看向自己的刀背上面,身体随而向后跳去,阿狼眼神转动,单手握拳,砸向死士,当他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躲闪,双臂横在胸前,拳头重重砸在手臂,死士身体一怔,反身脚掌快速袭来,贴在阿狼的肩膀上面。

    “你知道在我的战场中,能够伤到我的人少之又少,而你刚刚,明显让我非常惊讶。”惊讶二字语气异常沉重,手中弯刀反握,刀刃落在自己手臂上面,将手臂提起如螳螂般,不断浮动着手臂,反身单手一团气浪飞出,阿狼诧异的躲避,碰地上一个直径达到一米的沟壑赫然出现在他之前所站的地方。

    看向移动而去的阿狼,死士嘴脸闪过一丝毒辣,身体如猎豹般,手握拳,速度之快向阿狼爆退的脸庞挥去,阿狼自然不傻,大刀把柄从下提了上来,两人的攻击在同一秒击出。双眼瞳孔放开,阿狼看着反握弯刀的手臂袭来,手中大刀提起,死士没有理会可能对自己造成的伤害,双臂直直向前伸去,如果这一击即中的话,阿狼的脑袋绝对会被削掉。

    战斗中最怕遇到的便是根本不顾自己安危的疯子,而阿狼很是不幸正巧碰到了,这个被称为疯子的死士,改变了大刀的方向阿狼身体转动,手臂同样划过,脸庞上被划破一道血痕。虽是改变了大刀的方向,可是死士同样身受重伤,一个大刀的把柄落在了他的胸膛,清晰骨裂声让他落在地上,连续后退几步才得以稳住身形,拔掉嘴角的血迹,双眼中如饿狼般死死定向握住脸庞的阿狼。

    脸庞上的疼痛让阿狼紧咬牙齿,一道深可露骨的伤口如一张血嘴一般,鲜血滚滚而落,他应该感到庆幸,如果不是以这张脸为代价,此时躺在地上的应该是一具尸体。“好长时间没有感到疼痛啦。”阿狼擦掉流进口中的血液,用手指沾了一点,伸出舌头舔食道。

    死士单手握住胸膛“这将是你在这个世界上感到的最后一次疼痛。”弯刀甩了下来,闭着的双目猛然睁开,一道利光光闪现,弯刀抖动,发出瑟瑟的声音,转瞬间,死士的身影便消失在原地,“你知道自己最大的问题在哪吗,即使你有强大的内力,依然无法战胜我。”

    阿狼手中大刀突然向后背挥去,那道声音乍然而止,“即使现在你拥有冥魂的力量,可你却不懂得如何使用,你的实力不过是只停留在冥破上面,而与我同个等级的你,只想着使用高等级的力量打败了,从而忘了你自己本来所拥有的实力,所以这次的你,必败。”在他身前,死士鬼魅般站了出来。

    听到死士的话语,阿狼同样有些领会,一道道黑色的气息盘旋而起,大刀如猛龙探头般,冲击向死士,胸膛的疼痛已经让他实力有所下降,看着气势凶猛的刀刃,身体突然爆发出同样黑色气息的浓雾,双腿发力,纵身而去。

    “有些事情是不能做的,有些话也是不可以随便说说,说出的话必须做到,不然你就会被人看作一个不守信用的人。”出现在阿虎的尸体旁边,死士一脚踩碎了跳动的心脏,弯刀闪过,一道寒光从阿虎脖子旁闪过,头颅与身体的分离,放眼望去此时的阿狼,身体突然软摊下来,仿佛身体被什么东西抽离了一般。

    梅小北看着变化的阿狼,摇摇头“借用外人的力量永远不会有好的下场,被吞噬的痛苦如何呢。”坟冢先是没有明白梅小北什么意思,当他看向阿狼的时候,便明白了过来,身旁的黑影在他身体中不断穿梭,从他头顶七个洞口中不断飞出,一双眼眸已经失去了之前的颜色,更可以说是已经再也看不到那双眼球。

    灵魂的吞噬并不是因为阿虎,他们尝试的不知一次,自然没什么可以惧怕的,只是在一个被死士控制的局域中,还存在着另外一种东西,叫做嗜血的东西,被秒杀的阿虎灵魂中本就不甘,在这充满嗜血的战场中侵蚀如此长的时间,即使是在自己兄弟的体内,收到嗜血的侵扰,他也是无法控制。

    每个人的内心中都是脆弱的,所以在他体内阿虎很容易摧毁这个人,当他看到被踩碎的心脏时,一直强忍着嗜血侵蚀自己的阿虎最终落败,在阿狼体内大肆破坏,看到痛苦不堪的阿狼,梅小北真是有些看不过去的意思,转过身“让死士把他杀了吧。”坟冢看向梅小北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看向站在阿狼面前的死士。

    “杀了他吧。”坟冢声音不大,但却充满了穿透性,转过头看向坟冢,死士十分理性的点点头,虽然残忍,但他却不嗜血,即使他与嗜血二字有些不一样的渊源。手中弯刀提了起来,擦掉上面悬挂的干草,“被吞噬灵魂,你是我见过最惨的人。不过你要感谢我,是我了断了你的痛苦。”大后方的蓝色披风的大将军脸色快速扭曲,两人的惨死他看的异常清楚。

    阿虎被秒杀,因为死士早已潜伏在战场中,而阿虎只是将精力放在了前面,当那团异火着起来的时候,便注定了他的死亡,只是去注意那团升起的异火,却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安危,那道隐藏在黑暗中的身影就是饿狼。随处捕猎!

    好奇心永远是个最强大的东西,促使我们去探索那些不了解的事情,神秘的鬼魂是否存在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神秘的鬼魂,说他不复存在明显有些强词夺理,阿狼的死去则让很多人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再次改变了态度,很多时候那些我们无法解释的事情在冥冥之中都已经有了答案。

    我愿身为演员,简简单单的去遇到你,与你在一个普通的午后相遇,不用有多么重要的提示,只需平平淡淡就好,即使我们方圆几里,也能刚刚好的相遇,让身为绅士的我,去你相遇,不过结局是否,至少我们可以享受过程,长相普通丑八怪的人们该如何感化自己心中的女神,走到最后才明白我们不该这样的。

    遇见与相遇的巧合只在于一个是在相识的情况下相遇,而后者则是在两人好不相知下,跟随着感觉共同走到一个地方,低下头,双手插在裤子口袋中,在一个深秋中,独自享受哪份只属于自己的安静,可在很不凑巧的情况下,在他身边还有一个与他相同的人,迎面而来,抬头看去,两人无话,轻轻的一个微笑便代表了一切。

    黄色枫叶落下的时候,是深秋最美的亮点,我与他再次相遇,也在此分离,这个唯一让我痛而舍不得离开的地方,是我这生中最难忘的地方。一朵朵枫叶落地,铺满地面,一层又一层,每走一步都会击起枫叶的飞起。当我们看到落叶的时候又有什么资格责备什么呢,只有短短几个月的生存时间,却要为大树遮风挡雨,几个月便是一生,只能在风吹雨打中成长。

    每次当我们责备生命不公的时候,谁的生活又是一帆风顺呢,当你心比天高的时候,最应该做的就是找一个微不足道的工作,赶快认清自己。从不脚踏实地的人,永远也成为不了自己心中的那种伟人,很多人都会因为工作不好,或者工资低下,而放弃一个个锻炼自己的机会。

    总是在心中觉得自己永远比别人强,不管做什么都要比别人高一层,比来比去,别人把那些你曾经看不上的工作,看不上的住所,看不上的女朋友从你身边全都拿走,让你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因为你的梦想很大,你要成为的人是高出他们的,所以你看不起他们,等待着你想要成为的伟人降临在自己身上。

    春去秋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做着最底层工作的人已经经过自己的努力与付出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经验,跳槽到更好的地方去工作。住在只有二十平米地下室的朋友,脚踏实地的工作如今有了自己的孩子。就连曾经自己看不上的女孩,如今都成为人妻,刷着朋友圈,看着抱着自己出生几个月的儿子,各种自拍的时候,你会怎么去想。

    女人真是太现实了,就不能等我们男人成功再给我们一次机会,难道谁会甘愿让自己的女人过上苦日子。对,也许想要给自己的女人更好的物质上的生活,可你想过她想要的是什么嘛!能在你人生最低谷陪伴自己的女人,你会认为她想要的只是你的财富,不禁想骂一句傻x,在那个时候,你有的是什么?大把的人民币,还是豪华套房高级轿车。你有的不过是她对你的哪份爱,没了这份爱,你什么都不是。

    回想自己的得到与失去,自嘲的仰天大笑起来,除了自己心中那份心比天高的梦想,自己什么都没有。当朋友跳槽到高管时,他进入了那家最底层的公司,从保洁员开始做起对他来说似乎都是对自己的认可。当朋友买了自己的套房时,他住进了那间不足二十平米的地下室,躺在床上,他感到心中舒坦无比,在这片土地上终于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当她嫁人生子,他便开始追寻了自己的爱情,即使无果,但他不再心高气傲,对任何人都是温柔细语。

    浪子回头金不换,简简单单七个字,从电话那头父亲的口中说出来,犹如一把刻刀,锋利的在他心头雕刻着,那种疼痛中没有了无奈,没有了责备,有的只是祝福与期望。有那个父母会真心痛恨自己的儿子,或许他们从来不说,可他们心中那份对自己儿子的期盼,永远胜过任何的等待。

    说尽冠冕堂皇的话,看尽繁华夺目的都市,走尽披荆斩棘的道路,享受过不可多求的富贵繁华。你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目的便如同充满泥泞,披荆斩棘的路上让你望而却步,敢于迈出步伐,便已是成功,当你走到终点,回首过往的时候,在这条道路上所受的苦,都将是人生中最大的财富。

第四百四十二章内心的渴望() 
话谁都会说,对父母说自己在外边过的很好,却每天吃着三元钱一桶的泡面,住在阴暗的地下室中,每次通电话前都要整理好自己的状态,不让自己的语气低垂。对朋友的交谈却是那般悠闲,只是没有那种亲切感,不过逢场做戏而已。对自己的女朋友,永远都是一种让她安心的态度,让她能够从你说话中,听出那份她想寻找的安全感,即使没有那些冠冕堂皇的话,自己也能够被人们牢记。

    繁华的都市谁都愿意看,身为农村孩子的我,最大的心愿便是能够在那诺大的都市中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可我却有自知之明,以我的能力,扔进灯光霓虹的都市中,不过是银河中一颗及不起眼行星,激不起半点波澜,十八岁正是我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年纪,而我却将自己孤立起来,不为别的,只是不想被别人误导,依然坚持着自己的梦想。都市中的生活谁不向往,但却有几人能够挤身进入其中呢,命运的安排有时却是不得不让人服从。

    山珍海味的生活我从来没有想象过,或许在我的认知中,每天能吃上山珍海味的人,都是一些特别有实力,特别厉害的人才能享受的生活吧。有朋友问我,你的心那么桀骜不驯,为何不去追求那种生活呢!我只是笑着回答道,像都市中的生活一样,不管它本身多么美丽,争取它的人可以围着长城排一圈,可在我眼中它并不是成功的象征。

    曾经亲身体会过,那是大一的时候,同宿舍的一个男生,家中挺富裕的,手头也是蛮大方,因为我们两个是对头睡的原因,关系还不错。新生军训结束的第一个星期,还没来得及与班里的同学认识,他便组织大家,以自己的生日为由,进行了我们大学生活的第一次聚会。

    当时聚会的地点被订到了本市最豪华价格最高的酒店中,因为我们是同一宿舍,便劝他,本来就是第一次聚会,没必要搞得那么隆重,你生日我们找个平常点的地方,大家高兴不就好了吗,真的没必要花那么多钱。站在角落中的我沉默不语,不是我不知道说什么,只是我感觉就算说了,他也听不进去。

    与他相处几天下来,从他的举手投足间都能流露出不同于我们的气质。军训期间,因为自己的鞋底太薄,便去学校周边的地毯上五元钱买了一双,当时陪我去的正是他,我蹲下身挑来拣去,看到几双鞋垫绣花还不错,便问他需不需要买一双。他摇着头露出微笑,我不需要那种东西,无奈我也只能尴尬的起身离开。他眼中那种不屑的神情让我深深的牢记在心,那不是刻意的瞧不起别人,而是与生俱来的,我们两个大一开始,如今大三,依然是最好的伙伴。

    现在回想起大一时第一次聚餐时,所有的菜系都可谓算得上山珍海味,是我与他一起付的帐,但我看到四位数的时候,心头一颤,仔细看了一下,6开头四位数,或许在你们眼中,这些钱算不了什么,可对我这种农村出来的孩子,一顿饭这个价格可算得上天价,父母一个月也不过才挣这么多。

    我从来不羡慕这样的人,有时他们还会羡慕我,虽然没钱但却从没有因为钱而愁恼过,宿舍的伙伴受到富二代的影响,花钱如流水,(我们在宿舍里都这么称呼他。)家里给他们的生活费,一个星期便花光了,剩下的日子只能吃土,后来吃土便成了我们宿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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