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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异仙在都市-第6部分

小说: 异仙在都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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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炉子放在丁越凡兄妹的房间,但是烟囱从宋爷爷的房间经过。这样两个房间都可以有一点暖和气。这是宋爷爷坚持的,他可不能让两个孩子冻着。

    昨夜,丁越凡和赫连听雨搏命,这炉火没人照顾,自然是熄灭了。现在这个房间里如果放进肉类或者蔬菜,肯定比冰箱还好使。

    这一带的小二楼早就传说要拆迁了,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具体消息,看来还不知道要等到何时。不过这对于宋爷爷和丁越凡兄妹来说可是好事。不然,这房子拆迁,他们要租这么便宜的房子根本就不可能了。

    不过现在丁越凡却在十分震惊中。

    刚才,他意外得到了九千块钱,是用空间中那两条大鱼换来的,他根本不会想到,这鱼会卖这么多钱。难道,自己碰上了财神?或者是这两个老头精神上有毛病了?不然怎么花那么多钱,就买了自己的两条鱼?他不知道,这个季节,这个时段,加上现在的行情,野生一米多长的大鲤鱼还真的值这个价。

    可是接下来汽车里的那一个小姑娘的声音,使得他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大意了!

    自己怎么这么不小心,而且,连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一跳六七米?跃起两米高?而且雪地上还没有留下脚印?

    他的神识快速扫向自己经过的地方,果然没有看到脚印,或许是脚印很浅?被大风一吹雪花掩盖住了?可是两位老者和那个小张的脚印为什么那么深?

    特别是听到小姑娘说的那些话,还有两位老人叮嘱的话,让丁越凡心中引起很大的不安。以他现在的听力,也就是一百多米的距离,这几个人说的话似乎就在他的耳边!昨天,在他的空间里,相隔五六里路,他都能听到远处的羊叫声。何况这么点距离?

    到现在丁越凡也不知道,他“吃掉了”赫连听雨的一大半元神,那可是赫连听雨修炼一百几十年才聚集起来的精华。元神说白了就是灵魂的能量。你说,赫连听雨的能量都跑到丁越凡的身上去了,他的精神力其实已经相当于金丹期的修仙者了,这五识肯定会远远超越常人,而且,得到了那么大的好处,丁越凡等于已经伐筋洗髓了,他身体里的毒素和杂质已经大部排出,难怪他再黑石界里,浑身都被恶臭的黑泥裹满。

    可是,这一切,丁越凡自己一点都不明白。

    如果按照修仙者的划分,他已经越过换体期、固体期,直接进入了地仙期。只是,他这个元神是伪元神,因为,他的体内根本没有凝聚出元神来。这里说的地仙期,只是说他吃掉了赫连听雨的大部分元神,又有了黑石界天道的承认,使得他成了一个没有经过修炼就成了具有元神的修仙者而已。而且具有了真仙期才会有的元神,只不过,他的这个“伪元神”已经近似真仙的元神了。

    但是,他的修为因为赫连听雨的封印,在那些修真者看来只是具有练气期的水平,介乎练气三层到九层。

    为什么差别看上去这么大,这么不稳定?就是因为丁越凡根本不是修真者,而是一个得到黑石界天道传承的未来的异类仙人!

    而丁越凡现在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状况,在他看来,自己不过是速度快些,力量大些,听力好些,而且有了一个能隔着墙壁看到所发生的事情,这个鸡肋般的“异能”而已。

    他现在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逆天潜力,只是对自己的身体变好感到高兴,还有那个神秘的空间,起码可以抓到大鱼卖钱。

    这对于丁越凡来说,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丁越凡摇摇头,走到炉子旁,开始生火,他发现,自己放在窗台上的那杯水已经冻上了薄薄的一层冰碴。

第10章 被盯住了() 
丁越凡升好炉火,把妹妹的鞋子和宋爷爷的鞋子放到火炉旁边,这样他们起床后鞋子不至于冰脚。特别是妹妹,汗脚,鞋子总是潮湿的。

    丁越凡看看墙上的电子挂钟,清晨七点三十五分,妹妹他们起床要到八点半左右。他提上大口保温瓶准备去买早餐了。这可是多年来第一次这么奢侈。因为他有钱了。

    丁越凡的羽绒服里面的衣兜有四个,两个是原先就有的,两个是他自己缝的。衣兜很大,可以装下四个大馒头或者十几个包子。

    他把这九千块钱分开放到两个大衣兜里,拉好拉链,一点也看不出他身上有这么钱。他的裤子口袋里,还有二三十块钱的零钱,这是他日常过日子的,可惜只有这么多。其他的钱,都存放在银行里。现在他在银行只有一千多块钱存款,这可是妹妹的学费和平时生活的钱。这九千块钱对于他来说,绝对是巨款了,这要刷多少盘子,给就餐的的客人送多少次酒菜,扫多少地才能赚来啊。他从那些百元大钞中抽出一张来,今天要给小妹和宋爷爷买点好吃的早餐。

    丁越凡出门前,又取过一条妹妹小时候当被子盖的小绒毯,夹在腋下。

    全封闭的超级玻璃钢顶层大棚里,是附近几个社区各色早点和小吃的大排档。距离丁越凡居住的地方大约有三公里,现在这点路程对于丁越凡就是小菜。他看到路上行人没有几个,放开脚步跑了起来。

    没人注意到他,就算看到他在跑步,也和平常人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那速度看上去似乎很慢,实际是眨眼的功夫,丁越凡就成了一个小黑点,脱离了看到他的人的视线。

    两分钟后,丁越凡脸不红,气不喘地掀开早点大棚区那厚厚的棉布帘子,他看到,外面行人都没有几个,可是这里吃早点和小吃的人还是很多。座位几乎都坐满了。不过他是不知道,要是天气好的话,这里真是人山人海,每个摊位前都排着长长的队列。

    他先是在卖豆腐脑的摊位前,买了一碗,又买了两个火烧,两根油条,美美地吃了一顿,这可是他好久都想吃到早点呢。他算了算,一共花了五块钱,这可是他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

    吃完以后,他又买了两碗豆腐脑,让老板多加了些麻酱汁,妹妹最喜欢吃这样的豆腐脑了。又买了三个肉夹馍,据老板说,这是正宗的陕西肉夹馍,每个才五块钱。丁越凡想了想,又买了两个茶叶蛋。妹妹和宋爷爷都要补充一些营养了。算下来,一共花了二十六块钱。这一顿早餐,就花掉他们兄妹半个月的馒头钱。

    不过,有钱了,就是要任性一次。可是,丁越凡自己还是舍不得吃肉夹馍。他把塑料袋中的肉夹馍和茶鸡蛋包裹在小绒毯里,手里提着保温瓶。用了不到三分钟就回到了家里。看看墙上的电子钟表,刚刚八点。妹妹和宋爷爷还没有起床。可是他的神识已经看到宋爷爷躺在床上睁着双眼在锻炼自己的右手呢。

    丁越凡看到外面小雪已经开始渐渐地变成了小雪粒,就冲着妹妹喊道:“小懒虫,起床了,你看看我给你买来早点了。再不起床可都凉了,真香啊,豆腐脑、肉夹馍还有茶鸡蛋,我和宋爷爷开吃啦。”

    “真的,不是骗我吧?”小馋猫听到有好吃的,立刻精神了。接着布帘子后面探出一个小脑袋:“你给我看看,要是真的,我就起床。”

    不说丁越凡一家其乐融融开始享受第一次这么奢侈的早餐,在外面飞舞的雪花里,一个身穿大红羽绒服的小姑娘在手拿望远镜观察着丁越凡的家里。虽然她什么都看不见,可她还是在看。

    这就是去而复返的柳家大小姐柳春玉。

    这个时候,他身后的六名明显是保镖的青年人也不敢再在心里嘲笑自己的大小姐了。丁越凡急速回家时那非人的行走速度,他们就是加起来也赶不上人家的一小半。

    要知道,武学可是有一句颠扑不破的真理:唯快不破!这么快的速度,就算是人家不主动攻击,只是撞击过来的加速度,一般的武者就承受不起。轻则筋断骨裂,重则丧命也是很轻易的事情。

    “这小子是武者吗?我看他有点像修真者,不然怎么解释这种速度?”保镖之一的张奎道。

    “说是修真者都保守了,我看很可能是修仙者!修真者能这么快?我的手机都无法给他录像,你看,这里面模糊一片。”另一个叫万千山的保镖也道。

    柳春玉放下手里的望远镜,脸色一沉:“谁让你们录像的?不是告诉你们了,只看,别做任何任何事情。还有不要暴露你们的存在。更不许把今天看到的事情说出去,不然,柳家的规矩你们是知道的。”

    这小姑娘说完,再也不看这些保镖,又拿起望远镜观察丁越凡刚走进去的那栋小二楼。

    而这些情况,丁越凡丝毫不知。因为,这小姑娘没有丝毫敌意,更没有影响到丁越凡的生活。再说,距离那么远。丁越凡也不会时时刻刻神识外放,那样还不累死他。

    周六和周曰丁越凡只需要下午三点过去如归小饭店即可,胖叔让他随意去找其他工作,时间晚些也从来没有说过丁越凡,这一方面是丁越凡救过赵雪曼,另一方面,胖叔还真是喜欢丁越凡干活不惜力,特别勤快。

    所以,一来二去,丁越凡和胖叔的关系真是就像亲叔侄。

    这赵雪曼现在还就像丁越凡的妹妹了,赵雪曼和妹妹丁越嵩两人本来就在一个学校,赵雪曼的老师上课从来不拖堂,到点就放学了,而丁越嵩的老师几乎每节课必拖堂,如果是课间十分钟,他要拖堂五分钟,要是赶上他是最后一节课,一定要拖堂二十分钟甚至半个小时以上。

    这个时候,赵雪曼就一直等在丁越嵩的教室门口,一直到她走出教室。看来,这小姑娘是被那些流氓坏蛋给吓怕了。

    然后,两人一起坐公交车回家。有时候,丁越嵩还被赵雪曼强拉着到自家的私家菜馆去吃一顿饭。

第11章 出手() 
半年在如归小饭店打工的经历,已经让丁越凡完全融入了这个充满亲情和友情的地方。这个小饭店本就是一家人合伙开起来的,这一家人都是善良的人,丁越凡又救下过小饭店老板的独生女赵雪曼,赵雪曼还是妹妹的同学兼好友,而且他特别勤快,还讲义气,憨厚单纯,如果小饭店不出意外,妹妹高中毕业前,他或许一直会在这里干下去。

    十点钟之前,丁越凡是不用去店里的,早餐后,兄妹俩推着捂得严严实实的宋爷爷出来,在家门口堆了一个大大的雪人,小妹丁越嵩还在雪人的身上写下:哥哥丁越凡在此,七个大字。惹得宋爷爷哈哈大笑。

    远处柳春玉羡慕得什么似得,自小就是自己一个人,没有姐妹兄弟,那些亲戚家、仆人家的孩子在自己面前都是小心又小心,一个个那么小小的孩子就知道身份和金钱的魔力了。让她一直过得不快乐。

    看到丁越凡兄妹快乐的样子,柳春玉真想现在就走过去和他们一起玩,毕竟她也还算是个大孩子啊。可是她不敢,她从小就有一个武侠梦,有时做梦都梦见自己成了一个劫富济贫的侠女,这次,她通过自己的观察,好不容易发现了一个真正的高手,那是铁了心要拜师学艺的。不过,她还要好好观察,亲自看看丁越凡的人品怎么样,眼睛看到的东西有时候并不是真实的,这个道理她早就知道了。

    她现在有两怕,一怕自己鲁莽行动惹怒了这个年轻的不像话的未来师父,二怕,这个高手万一也是个贪财或者是个贪色的坏人呢?柳家的情报毕竟不是太详细,她知道丁越凡这个人的时间太短了。

    和邻居的孩子们又玩了一会打雪仗,丁越凡兄妹俩才推着宋爷爷回家做饭去了。刚才,丁越凡去临近的菜市场买来了猪肉、虾仁和韭菜,今天中午要包饺子吃,把丁越嵩乐的什么似的,好久没有吃到饺子啦。她不问哥哥为什么今天要包饺子吃,因为,她知道,肯定是哥哥见到自己好久没有吃饺子了,知道她馋了。

    哥哥工作的小饭馆可是从来没有什么饺子之类的让哥哥带回来吃。就是昨夜的几个包子,也是几个月来的一次。平时能带回来馒头就不错了。有时客人没有动过的熟菜,哥哥也偶尔带回来一次。毕竟哥哥自己的饭量就很大,人家都没说什么,能带回家一些吃食真是人家小饭店很讲义气啦。再说,在丁越凡看来,那么小的饭店,到那里吃饭的有多少人啊,特别是小店的饭菜太好吃了,丁越凡亲眼看到,有人把只剩下鱼刺的鱼汤都打包带回家了。

    他不知道的是,就是因为他打工的这家私家菜馆做出的饭菜太好吃了,所以吃货们连那些汤汤水水都要打包带走的。

    柳春玉实在是坚持不住了,只好躲到车子里避寒,她的六个保镖分布在不同的方向,密切地注视着丁越凡的家。

    一直到下午接近九点半点钟,柳春玉看到一个穿着绿色的羽绒服还带着可爱的红色小狐狸毛绒帽的小姑娘,骑着电动自行车来到丁越凡的家,看来是很熟悉了,连门都没敲,就直接推门走了进去。这就是赵雪曼了。其实,赵雪曼是喊了一声“我来了,”不过柳春玉隔着比较远没有听到罢了。

    手拿望远镜的柳春玉心中一阵酸涩,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其实,人家丁越凡根本就没有看到自己啊,更别说认识自己了。

    十多分钟后,就见那红色毛线帽的女孩拉着丁越凡的手,一边接听电话,一边急匆匆地跑了出来,这次是丁越凡骑上电动自行车,带着小姑娘就一溜烟地开走了。

    “跟上!”柳春玉吩咐开车的保镖道。一路上,那分散开的六名保镖矮个地跳上一辆商务车,紧追柳春玉而去。

    “这小子把车开这么快,不怕出事吗?电动车居然开出了哈雷摩托的速度,真是奇了怪了。”柳春玉看着丁越凡的电动自行车在雪地上不断加速,超越其他的自行车甚至是汽车,不禁埋怨道。

    大约二十分钟后,丁越凡的电动自行车拐进了一条岔道,经过几个商铺和一个网吧,再拐进一条大道,在一家扁牌上写着“如归”的小饭店门前停下。

    柳春玉就看到,电动车停了下来,小姑娘跳下车,而丁越凡不是跨步下的自行车,而是从车座上直接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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