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同人)哑-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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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
作者:执屿
文案
【EXO中篇集——《哑》+《我们像糖甜到悲伤》】
★《哑》
我是这座城市中最无言的第三者。
你愿意用毁掉的一生去交换一个深爱的人吗?我愿意。
他是我的呼吸,我是他一辈子的氧气。
★《我们像糖甜到悲伤》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送给正值青春年华的你,送给自己最美好的十七岁。愿你愿我别再错过,最好的人。
内容标签:虐恋情深 花季雨季
搜索关键字:主角:《哑》:鹿晗,顾森默《我们像糖甜到悲伤》:余深 ┃ 配角:《哑》:吴世勋,郁子安,林希栀《我们像糖甜到悲伤》:苏青,支夏 ┃ 其它:EXO同人
☆【序】
【第一卷】:哑
卷介绍:'我是这座城市中最无言的第三者'你愿意用毁掉的一生去交换一个深爱的人吗?我愿意。十七岁的那年,被抢劫的顾森默撞上了逃课回校的鹿晗,从此以后,一眼万年。她顶着小三的舆论压力披荆斩棘只为他那一句“阿默,我会爱你一辈子。”十八岁那年的生日,鹿晗带顾森默去涅槃纹身,他为她纹了一个字母M,她为他纹了一个鹿的形状。他们把纹身取名为呼吸,因为他说:他是我的呼吸,我是他一辈子的氧气。二十岁那年,俩人之间的爱情矛盾激化,一场巨大的风暴即将来袭,她能否坚守住自己的爱情……
★☆★☆★
《哑》的初稿写于二〇一四年,作为浮尘文社的首献曾与大家见过面。写这篇文时我正上初二,这篇文章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那个年龄段的我叛逆的内心。时隔两年之久,再次浏览这篇文章,内心还是有些隐隐作痛。我承认,这样的结局的确令人心碎。
我记得当初为了写这篇文使得我不得不把之前码了一万多的首献文统统删掉,文章的灵感来得很突兀,源于某个睡前脑子里蹦出的题记,也就是你们所看到的:我是这座城市中最无言的第三者。
第三者,自然而然地就让我联想到了小三。
恍惚间就特别想写这么一个故事,一个关于小三的却不完美的故事。
这回为了出实体特地花了几个晚上将文章精修了一番,但总体上并没有太大的改动,也就修改了个别的用词和增删一些小片段。算起来,这是我人生中第一部完结的小说。对于它我就像呵护亲生孩子一般,我真的很用心,无论是从措辞还是剧情还是人物形象的塑造。不过在这里还是要补充一句,文章的人物形象与成员本身毫无关系,我对每一个成员都没有偏见,所有的设定都是剧情需要。
文章从青春延展到都市,很好地诠释了顾森默和鹿晗的一生。年少时,懵懂无知,拿最该拼搏的年纪送给了爱情,但,我们都不曾后悔。
顾森默对于鹿晗的爱是赤。裸的,对她来说爱上了就是爱上了,不爱了就是不爱了,所以她才会心甘情愿地付出全部,无怨无悔。
然而她又是可怜的,她纠结,她畏畏缩缩,她的内心藏了太多的怨念,使她逃避了一切,同样逃避了鹿晗所给予的爱。
我想,如果那晚吴世勋没有送她回家?如果林希栀没有坚持不懈地劝说她和鹿晗和好?如果当初她并没有回到那个出租屋?如果她没有同意和吴世勋一起离开北京……是不是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答案是:这世间并没有这么多如果。
这世间的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事,而我们只不过是命运玩弄于股掌之间的佼佼者,命运没有让我们死,这便是一种幸运。
文章的结尾,北京的冬天又下雪了,一切似乎都未曾改变。北京还是北京,冬季还是冬季,只是少了最爱的人的呼吸,少了我们曾许下的那份约定。
原来时光那么磨人。
如果我把顾森默比作鱼,那么鹿晗便是她赖以生存的水。
鹿晗也曾说过:我是你的呼吸,你是我一辈子的氧气。
如果让顾森默用毁掉的一生去换取鹿晗回来?我想她的答案也一定会是:我愿意。
愿你们会喜欢这篇文章。
也愿我所爱之人以及看这篇文的你们。
平安喜乐,百岁无忧。
执屿
2016年4月13日。写于浙江
★【00…02】
【零】
你愿意用毁掉的一生去交换一个深爱的人吗?
我愿意。
【壹】
令我怎么也没想到的是坐在我面前的人会是她,郁子安。
十年未见,她早已褪去高中时的那一身戾气,取而代之的是当代女性成熟而又温婉的知性美。
我曾幻想过无数次与她再次见面的场景,我一直以为像她这种家世显赫、秉性高傲的千金大小姐遇到我这种下流无耻的小三定会是踩着她那十多厘米的高跟鞋,然后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紧接着就是向我喷上几口唾沫掴上几个耳光。
我从没想过我和她能够这么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聊天。
晨曦透过薄薄的云彩投射在街对面那家面包坊的招牌上,映衬着店内的蛋糕分外显眼漂亮。郁子安别过脸盯着那家店看了很久,据我估计从十分钟以前我和她坐定在这里后就不曾见她转移过视线。
郁子安优雅地端起面前的咖啡轻泯了一口,却仍然没有想要正视我的意思。
“鹿晗,他一直在找你。”语毕,她轻轻放下手中的咖啡杯,瓷器与瓷器之间的摩擦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这是这十几分钟以来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一惊,手中的咖啡杯险些要与地板来个亲密接触。那一瞬间,我只感觉心跳像是漏掉了一个节拍,内心深处仿佛有一根已根深蒂固的针被人狠狠地拔起。
“是吗?”我强装淡定,满不在乎地回答,眼神却在飘忽不定地闪躲,寻找安放之处。
说是不在乎,那是假的。
说是不想,那也是假的。
鹿晗这个名字早就已经穿过肌肤深深地扎进了肉体,只因爱的太深,所以被我丢弃在了那段最美好的时光里,随风而去。
郁子安浅浅一笑,唇角勾起一抹好看的弧度。我看不透她那种笑容,当然也无法揣摩她的心思。只听她淡淡地来了句:“阿默,你不用自欺欺人,你骗不了我。”
紧接着,又是无止境的沉默。
如果郁子安不提,或许我真的会以为我已经忘记了鹿晗,或许我真的可以骗自己一辈子,然后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一如既往地过着我那一成不变的生活,直到死。
【贰】
时光退至六年前
十七岁那年的夏天,阳光正好,风正好,我却一点也不好。
幽静的小巷延伸到尽头却了无人烟,院子里传来几声老黄狗的犬吠,像是在抱怨这个夏天来的太快。我被一群高三的学姐连拖带拽地拉到小巷深处,她们一个个凶神恶煞的样子巴不得能够将我一口吞噬。
我不知道我哪里得罪了她们,我只知道待会儿我会被她们揍得很惨。
如你所想,我是一个学习成绩并不好的高二学生。说的好听点我那叫大姐大,说得难听点我就是个不入流的女混混。不把学习放在眼里,整天以吃喝玩乐为主,穿梭在酒吧、网吧、KTV等娱乐场所便是我糜烂的生活。
为首的那个学姐叫郁子安,她是北海这一带有名的女混混头,听人说她的父亲是搞房地产生意的大户,还是一个很有势力和靠山的人。当然,这些也都是我道听途说罢了。
郁子安踩着她那双令我奢侈一辈子也买不起的Christian·Louboutin限量版走到我面前蹲下,一股浓重且刺鼻的香水味像烟雾一样立刻在我的鼻子前缭绕开,刺激着嗅觉神经。
她两只勾魂的眼睛瞪着我,一只手抓住了我的头发迫使我看着她:“顾森默对吧?听说你最近和鹿晗走得很近啊,还送他礼物是吗?”
我怔怔地看着她那张扑满粉底的面孔,惧怕地咽了咽口水。
见我不言,她唇角轻轻上挑,似笑非笑道:“下回勾引男人先瞧瞧主是谁,也不看看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就敢和我斗!”
郁子安的声音突然大起,我似乎看到怒火正在她的头顶熊熊燃烧着。接下来,她大概要开始抽我巴掌了,再接下来,就是一群小喽啰围拥上来对我拳脚相向了。想着想着,我像个胆小鬼似得用力地闭上眼睛。
瞧,顾森默有多没用。
半晌过后,毫无动静。
尔后,我听到郁子安高八度的叫骂声在整个巷子里回荡。我半眯着眼,在众多的雌性动物当中搜寻出一只雄性动物。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他便是郁子安的现任男友,鹿晗。
场面一度混乱,我已经记不太清那天下午他和郁子安之间到底说了些什么。
我只知道,是他救了我。
后来我向林希栀说起这件事的经过时仍然是心有余悸,如果当初鹿晗没有出现,如果他没有逼迫郁子安放过我,或许我会被她们打得落下个下半身残疾,而且还不能索赔医药费。
林希栀泡奶茶的手显然停顿了一下,她走到我身边后贴身坐下,“阿默,你是不是喜欢上那个叫鹿晗的人啦?”
我点点头却又摇摇头,支支吾吾道:“大概……是吧……”
大概是当初,逆光之下他的侧脸显得太过于朦胧和美好,导致我春心荡漾,掀起了一阵又一阵的涟漪,于是就这样不要命的喜欢上了他。
我向来是个贪生怕死之徒。
可这一次,我愿意为他任性一回。
☆【03…04】
【叁】
那晚,我做了一个很美的梦。
梦中,是我第一次遇见鹿晗的画面。
那是二〇〇六年的深秋,我高一,他高二。
我因发烧向老师请了病假准备去医院,但又因学校地处偏远,我又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后妈压榨下的祖国花朵,因此只能孤身一人拖沓着疲惫的身子前往最近的公交车站点。
谁知,在这半路上竟遇到了抢劫犯。
我一直听人说这条道的治安不好,果然名不虚传。
昏黄的街灯将我的身影无限拉长,那时已是晚上七点,除了公路上疾驰而过的几辆货的,路上的行人简直少得可怜。我一边撑着不堪一击的身子奋力追赶,一边使着最后一点力气撕扯着喉咙喊抓小偷。
可回应我的只有空荡荡的街道。
于人而言,那时的我肯定像极了唱独角戏的角。
可笑至极。
我忘了我到底循着小偷逃走的方向追了多久,直到他的身影渐渐在我的眼皮底下化作一个黑影,消失在某个不知名街道的拐角口。
隐约之中我只知道在追赶的途中撞上了一个人,我想我大概是烧糊涂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他的手就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诉,我求他帮我抓小偷,我告诉他我这个月的生活费我的手机我的家当全部都在那个包里……然后,眼前一黑,再无知觉。
醒来的时候是凌晨两点,我身处于区中心医院的挂针厅,身上披着一件不知从何而来的黑色大衣。我坐起身,转头看到了身旁的陌生男子,他蜷缩着身子窝在椅子上,眉头微微紧锁。
“怎么是他。”我喃喃道。
关于鹿晗,在海外(海淀区外国语实验学校)几乎每天都可以听到他的名字不下三遍,而关于他的那些个风云事迹也常常成为姐妹们茶余饭后闲谈的话题。
或许是听到动响,他皱了皱眉睁开惺忪的睡眼,接连打了几个哈欠后问道:
“你醒了。好点没?还难受吗?”
“好多了。”我有些不敢看他,“那个……谢谢你送我来医院。”
原来,那天鹿晗逃课外出打电玩,在回校的途中被我撞了个满怀。
从此以后,一眼万年。
我开始频繁地了解有关于他的一切。早会时我会伸张脖子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他的身影,晚饭后的闲暇时光我会特意买上运动饮料去灯光球场看他训练,从他队友那儿知道他喜欢吃雷家凉皮我就每个星期都装病假去给他带……
好像,只要看到了他,就看到了全世界。
即使这样的爱很肤浅。
【肆】
我一直很讨厌我的后母。
她是一个抹了满脸胭脂粉的风。骚女人,不仅整天勾。引别的男人来满足她的欲望,还是一个很有心计且心肠歹毒的坏女人。从我三岁到十七岁的这段年华大概就是这么悲惨度过的,不过值得庆幸是,我这株祖国的花朵在她的摧残和压榨下仍然能够茁壮生长,平安无事。
我没有什么朋友,真正值得我交心的也只有林希栀一个人。我并不是生性冷淡,也并不是高傲的不可一世,大概是因为生活的历练才造就了我这种不冷不热的性格。
我对于小三的厌恶不亚于每个被小三夺取丈夫的女人。我讨厌她们,恶心她们,鄙弃她们。我认为她们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多余的存在,上帝应该让她们早早地死,好不再为非作歹。
可是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也会变成我所厌恶的角色。
我始终无法忘怀那个夜晚。
鹿晗狠狠地将我按在床上,双手环住我的腰将我整个人带入他的怀中。他在我的脖颈间深深地亲吻,双手不停地在我身上游走,紧接着熟练利落地解开了我胸衣的扣子。
那是我这辈子爱过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哪怕有再多的千言万语与不情不愿也在那一刻被我生生地吞回肚子里。
我爱他,所以我愿意给予他所有。
我一直记得那晚的月亮很圆,淡淡的月光透过灵动的窗帘倾洒在卧室里。鹿晗的手臂搂着我的腰,将下巴抵在了我头上,我似乎能感觉到他沉重而有力的心跳和浅浅的呼吸。
他的睡容很安详,纯真的像个孩子。睡梦中的他嘴唇一张一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