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同人)哑-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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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真想上去撕烂他的嘴。
我含着泪告诉他:
“鹿晗,我和你不一样,你宠爱我的那些方式,今后依然会拿来取悦其他人。但是我交付给你的那些,却无法再赠予第二个人。”
他愣了。
我哭了。
☆【11…12】
【拾壹】
去酒吧的一路上,我都在诅咒那个女人。我诅咒她生儿子没屁yan,我诅咒她迟早有一天会因为他的yin荡而落得个被人轮。奸后抛尸的下场。可是,我却始终没有骂他,他是我的心尖痛,也是我的心尖宠,我舍不得。
我是狠毒的顾森默,却也是最爱鹿晗的顾森默。
我或许忘了三年前的我也是这样爬上鹿晗的床,也是这样的不堪这样的恶心这样的肮脏。或许当时,也曾有一个女人如此的咒骂着我,以此来发泄着内心的怒火。
要是诅咒几句就会死,估计我已经死好几回了。
我是一路淋着雨来的酒吧。
酒吧分为上下两层,里内是灰黑色的灯光为主题,布局颇具格调,却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舞池里是错乱的舞步,耳旁是聒噪的音乐,那些最肮脏最令人作呕的勾当,都在这里都抬眼可见。
我穿梭过拥挤的人群,跌跌撞撞地来到吧台,朝侍应生打了个响指道:“来一瓶威士忌。”
心烦意乱就喝酒,借酒消愁愁更愁。
这句话林希栀曾对我说过,她看不惯我一难过就天天抱着个酒瓶子的模样,她骂我颓废,骂我不长记性,骂我不会好好地照顾自己,可这些在我真正伤心的时候却统统被我抛到脑后。
顾森默,你总是忽略对你好的人。
正当我喝的欢时,一个巨大的人影伏在了吧台上。
“嗨。”我半醉半醒地朝吴世勋打着招呼。
“怎么回事?喝这么多酒。”他一上来就准备伸手拿开我手中的酒瓶,却被我拦了回去。
说实话,我不敢对他提起刚刚所遇见的画面,于我而言,那是一种耻辱。以至于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我一闭上眼睛,就是当时那副尴尬而肮脏的场景。
“我失恋了。”我回答道。
吴世勋沉默不语,实际上他是一个很好的听众,你会在潜移默化中觉得这个男人很可靠。
我和他哭诉了一阵子,就将今晚的事全盘托出,我觉得它要让我窒息了。所以,我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而面前的吴世勋便是我最好的选择。
我告诉他我的男人和另一个女人上。床,被我抓奸在床。
他笑笑,不做声。
“你笑什么?”我对于他这种置若罔闻的讽刺态度感到很不满。
“我笑你傻啊。”他拉过一旁的椅子在我身边坐下,“你在这儿为他喝酒发疯流眼泪,他却在那儿和另一个女人干快活事,你觉得,这值得吗?”
吴世勋说话总能一针见血。
“不值得。”我低头看着杯中的酒,在五颜六色的灯光辉映下散发出粼粼波澜。
这个世界上能令你一次次沉沦的人,无非就是那个能治愈你,却又反手使你病得最重的人。
而鹿晗,便是这么一个人。
【拾贰】
我是在窗外的一阵蝉鸣中苏醒过来的,我向来是个睡眠很浅的人。
吴世勋伫立在落地窗前,日光倾洒在他的身上投下修长的影子。逆光之下,他的轮廓即使模糊,也透露着精雕细琢的精致。他大概是听到了声响,转身看向我。
“你家?”我指了指这儿。
他点点头,走到床边坐下,拿过放在床头的手机,递到我面前:“昨晚一直在响,我怕打扰你睡觉就把它关了。你看看是谁,可能有要紧的事。”
“谢谢你。”我伸手接过。
“整理好了就下来吃饭。”语毕,吴世勋退出了房间,轻轻地合上门。他真的很绅士。
待他离开,我才滑开锁屏。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屏幕,一整页下来全部都是鹿晗的未接来电,附加的还有一条短信。我手贱地将它点开,我想知道他会对我说些什么。
阿默,对不起。
FROM:鹿晗
2009。8。10 21:45
我苦笑一声,毅然地按下关机键。
我的心没有那么大的面积,我没有理由迁就任何人。
这件事情的发生让我暂时断了回出租屋的念头,因此便在吴世勋家住了下来。为期一星期的相处,我仿佛在冥冥之中看透了什么。其实我并不傻,我当然知道吴世勋对我的那点小心思,毕竟没有一个男生会愿意无条件地对女生好,除非,他喜欢你。
晚饭过后,吴世勋说要带我去街心公园散散心。我默许。
盛夏的夜晚空气中有些湿润,但却难以掩盖夏日的燥热。我深吸一口气,那是雨后清新的泥土味,我还记得年幼时我最喜欢闻这种特别的味道。
“阿默。”他走在我身后,叫住了我。
“嗯?”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他笑了,笑容中有些难掩的尴尬,见我满脸手足无措的表情他又补充道,“我知道让你突然地接受我很难,但没关系,我可以等,无论多久我都愿意等。”
“可是……”我的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起鹿晗的画面。
“如果你想要拒绝我,我希望不是现在。”
他说,他喜欢我,很早很早比鹿晗喜欢我还要早。
他说,如果我愿意,他可以带我离开这个地方,去过我想要的生活,
当一个男人对你说他愿意等你哪怕等到天荒地老,当一个男人对你说他愿意为你付出全部乃至生命的时候,不心动也难了。我给了吴世勋一个中肯的答案,我说:“容我再考虑考虑。”
我心里很清楚,接受他的唯一办法,只有忘掉鹿晗。
可是这无疑是个笑话。
我爱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可能说放弃就放弃。
★【13…14】
【拾叁】
生命中总会有无数个擦肩而过,不是每个相遇都能凝结成相守,不是每个相邀都能转化成相知。既然,我所奢求的安逸生活鹿晗给不起,鹿晗所要的放荡一生我赌不起,那倒不如趁早放手,给彼此一个解脱的机会。
吴世勋送我回出租屋时已是傍晚,夕阳的余晖铺洒向大地。车缓缓停在巷子口,下车时,他很绅士地帮我打开了车门。
“谢谢。”我觉得除了这句话之外便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他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指尖撩拨开我额前的发丝,然后烙下深深一吻。
别了吴世勋后,我的心情一直跌到谷底。说实话,准备了这么多天我还是没有想好怎么和鹿晗开口,是先相互责备几句,还是直接挑明说我们分手吧。可是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我都无法说出口。
我没想到我与鹿晗七天后的见面会是这么的令我猝不及防。
他倚靠在巷子口的电线杆旁,乱蓬蓬的头发和布满青色胡渣的下巴给人一种很憔悴的感觉。
“那个男人,是吴世勋吧。”他走近我,声音有些沙哑。
我扬起下巴迎上他那张毫无表情地面孔,倒是不怕激怒他,义正言辞道:“就允许你和别的女人上。床,就不允许我去找新欢吗?”
他握紧的双拳渐渐松开,眼神一点一点地黯淡下来。
“当初不是有人说交付给我的那些是无法再赠予第二个人的吗?亏我还信以为真了,看来,这一切都我自作多情。”
我的心咯噔一下,久久不能平静。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内心忽然涌起一股酸涩,好像有一种莫名的情绪在心底作祟。
鹿晗,我的鹿晗,他变瘦了。
当我尾随着鹿晗的步伐推开那扇门的时候,眼前的一切令我为之惊异。满地的啤酒瓶,随处乱丢的衣服,厨房里堆积如山的快餐碗,还有满屋子久久不能散去的烟味。
这,就是他这几天的生活?
我隐约感觉到有一双手环住了我的腰际,从背后将我抱住。鹿晗将下巴抵在我的肩上,我听到他恳求的话语:
“你知不知道这些天我一直在找你。”
“我打电话给林希栀,他说你不在她那儿,但我不信,我以为她骗我,我就一遍一遍的打她电话,后来她没办法就干脆和我一起去找你。”
“我还问了很多你的高中同学,他们都说没见过你。我还去了你常去的酒吧,老板说你走的那天晚上去过,之后便不见踪影。我还去了我们以前常去的路边摊,游乐场,屋顶。我甚至还找到了你家,却被你爸赶了出来……”
“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好想你。”
“阿默,你就原谅我这一回好不好。没有了你的我,什么都不好了,真的什么都不好了……”
……
我很想哭啊。
真的真的很想很想哭啊。
或许,我的鹿晗还是爱我的,他还是需要我的啊。
可我的内心好像又有另一股力量破茧而出,那是刚刚吴世勋临走前对我说的话:
“像鹿晗那样的男人这辈子最擅长的就是说些甜言蜜语来哄骗女生,阿默,你已经被他骗了一次了,我不希望你再被他骗第二次了,你可要好好考虑清楚啊!”
是啊,说不定他过几天又找个女人回来秀恩爱给我看,那我又该怎么办?
我挣脱了他温暖的怀抱,胡乱地踢开了地上的啤酒瓶,一个人径直朝卧室走去。
又是那副画面,那副两个赤。裸的人在床上厮磨的画面。我厌恶的摇了摇头,试图将这些污秽的东西从我的脑海中清除。我从衣柜上拿出行李箱,甩到床上后去衣柜里拿出了衣服,一件一件地叠好放入。
“你真的要走?”
鹿晗慵懒地靠在门边,衬衫解开几个扣子。他伸手从裤袋里掏出一根烟,吐出的烟雾弥漫在屋内,那样子显得十分憔悴。
我瞥了他一眼,道:“以后别抽烟了,伤身体。”
十五分钟后,我把行李箱从床上拎起后放到了地上,拉起行李箱的杆子,滚轮与地板的摩擦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你真的要走?”他再次重复了这个问题。
“不然呢?难道还要让我看着你和别的女人在我眼皮子底下寻欢。”
他抿了抿嘴,有些不情愿。最后,是我撞开他才出的那扇门。
“顾森默,你走了就别后悔!”
我迈出的脚步停顿了一下。
我不后悔,我唯一后悔的事就是爱上了你。
【拾肆】
离开北京的前一晚,我拒绝了吴世勋的陪伴,独自一人上了街。想想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说离开就离开,心里难免还是有些不舍。
路过城东的那家肯德基店的时候,肚子竟不争气地咕咕叫了起来。我只好推开门,以此来安抚我的肚子让它安静些。
我记得上一次在这里吃东西是我的十八岁生日,鹿晗请的客。
我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面前摆放着的是看似还算丰盛的点心。我拿起汉堡包自顾自的啃食起来,后桌时不时传来几声爽朗的笑声,这让我很是厌烦。那是一对十七八岁的小情侣,因为吃一个鸡腿在那里瞎腻歪。
现在的年轻人,唉。
一时间,昔日的浮光掠影突然在我眼前晃动。
不知不觉中,两年了。
“傻瓜,看看你吃的,满嘴都是。”鹿晗抽出一张纸巾擦了擦我嘴边的残渣,我乐呵呵地朝他傻笑,递出了手中的鸡腿:“你要不要。”
他张大嘴巴,刚想咬下去,鸡腿就被我抽离了他面前。
“就不给你吃。”我朝他做了个鬼脸。
“那我还偏要吃了呢!”说着,他伸手过来就要抢。
……
我的眼眶又湿润了。抽出一张纸巾,很是矫情地抹了抹泪水,把脸别向马路边。
北京是个繁华的城市,无论是白天亦或是晚上都是一副生机勃勃热闹非凡的景象。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这个城市的原因,因为那样,哪怕无一人陪伴,也永远不会感到孤独。
马路对面涅槃的LED灯牌闪闪发亮,变换出五颜六色。
我想起了金钟仁,想起了当日的我们。
他说他是我的呼吸。
我是他一辈子的氧气。
推开门,又是当日那副场景。吊顶依旧是昏暗的暖橘色灯光,房间的布局以及刺青工具的摆放仍然和几年前的没差。
“要刻什么图案?”
“这样吧,你给她纹个鹿的图案。”
……
“这位小姐,想要纹什么图案?小姐,小姐!”金钟仁伸手在我眼前挥了挥,我这才从回忆的牢笼中挣脱出来。
我朝他友好地致笑道:“我不纹身,我想……洗纹身。”
紧接着,我将肩膀上的衣服慢慢扯下,露出了光裸的后肩,然后指了指上面那个鹿的图案。
“帮我洗掉他,谢谢了。”
……
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好荒唐,为什么走到哪里都有他与我的回忆:这条街,我跟他手拉手一起走过;这个CD店,我和他肩并肩一起听过歌;这个烧烤摊,我跟他笑着一起去吃过……
很多时候,我们说放下了,其实并没有真的放下,我们只是假装痊愈,假装幸福。
有人说时间是一剂良药,就算一年,三年,或者更久,总有一天会有一个结果。
可对于我来说,时间是一种磨练,时间越长,心就越痛。
鹿晗,每一次我想你,才发现全世界都是你。
☆【15…16】
【拾伍】
十二月底吴世勋订了两张从北京飞往上海的机票,准备带我离开,我坐在机场的候机室里等待。手机却不安分地在口袋里震动了起来,上面是一条短信:
等我,别走。
FROM:鹿晗
2009。12。30 8:20
我盯着屏幕看了好久,心里涌现一股暖流,我突然开始希望他会来。
耳旁响起了熟悉的女声:“请从北京飞往上海的旅客请注意,您的航班马上就要起飞,请赶快到登机口登机。”
“阿默,走吧。”吴世勋牵过我的手准备带我离开,我的脚却僵在原地,迟迟不肯移动。
我深知,我在等一个人。
吴世勋转过脸诧异地看着我,问道:“怎么了?”
“我……”我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目光却一直瞟向机场大厅的入口处。
鹿晗,你快来啊。
你要再不来,我就真的走了。
我始终没能等到他来,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