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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3部分

天马行空四部曲-第3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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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体性的权力单位最大的是[国家],合理化其权力行使的理由是主权理论。然而从个人到国家中间,仍存在大小不同的权力单位,包括若干具有跨国力量的组织与团体:

    官方性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北约、东盟、欧盟、大英国协、独立国协、石油输出国家组织和已经解体的华沙公约等)

    跨国企业(如苹果、微软、麦当劳、波音、英国石油公司、ATeT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艾克森美孚石油公司、鸿海、美国通用电力公司(奇异)、洛克希德马丁等¨)

    国际非政府组织(如国际特赦组织、无国界记者、欧洲社会主义政党组织、绿色和平等、慈济、红十字会)

    大型国际媒体(如时代华纳集团、CTHN、纽约时报、英国广播公司等)

    主流宗教团体(如天主教廷、美国福音教派、犹太人协会)

    大型国际金融机构、基金(如摩根大通、丰)。

    阶级、政党、利益团体、工会。

    在国际政治中,很多时候国际组织与跨国企业的资源和影响力,远较多数中小型国家大。

    例如亚洲金融风暴中,热钱背后的跨国性对冲基金的力量就比许多东盟国家的中央银行大。

    而盖达组织的武装力量和政治影响力,也远超过某些中小型的中东国家。即使大国也必须畏惧三分。

    从方法论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也有论者认,权力最终的载体仍是个人·[团体]仅是个人行使权力的凭藉和工具,本身并无自有的权力。

    过於强调[团体]容易导致崇拜集体的迷思,其论证矮化[人]的地位却突出集体的地位。

    但反对者以,[团体]的运作规律已非团体中的个别人所能主导,所以[团体]有其自身的自主与能动性。这两种争议间并不存在最终结论。

    另有论者认,权力的控制主体·虽然外界表现人或组织的决定,对人性的溯源却最终体现在由人的想法,思考,望,判断。

    因此,权力的实施过程最终表现讨论,决策,执行,服从等各个逐渐影响放大的过程,这个过程表述权力,在某种意义上,等同於能量。

    也可以按照物理学的原理对权力作力的属性进行分析,最终的权力是由人的自身的一种理想与现实的理性判断中和最后所导致的一种经过强化所有主体意识的一种强制力。

    然而在最终的源泉来自实际决策者的种种主观意识所决定。

    肯尼斯加尔布雷斯指出,权力的基础包括了人格、财和组织。

    权力的基础有赖於强大的人格,权力的分配受制於财,权力的掌握和运用则依赖於阶级、阶层、政党、社团等组织。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iancw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qdHan.cwm阅读。

第一百一十四章 权力;万国公法() 
而埃济翁尼则认为权力的基础是武力手段、物质奖励和合法性象徵(例如声望或爱戴)。

    丹尼斯朗把权力基础分为财富、声望、专长等个人资源,以及集体资源。

    未来学家托夫勒还提出了[权力转移]理论,认为权力已经从传统的暴力、财产转移到了知识上。

    权力的表现形式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权力的表现形式有多种。

    根据权力运用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

    政治权力:带有公共权威性质的关系。

    经济权力:基於社会经济关系而产生的权力,具有强大的渗透性,对政治权力产生直接影响。

    社会权力:基於社会角色中的群体认同而产生的权力关系,例如组织中的上下级关系,家庭中的家长权力。

    文化权力:在文化共同体中,对文化象徵物和文化解释权拥有垄断地位的人所天然拥有的权力。

    加尔布雷斯根据权力属性不同,分为:

    应得权力:强制或选择个人和团体爱好的能力来使他人服从的权力。

    报偿权力:给予个体某种利益使之服从。

    制约权力:通过改变信仰实施权力,服从者并没有感觉到服从的事实。

    根据权力形式不同,可以分为:

    强制性权力:权力关系双方当存在利益冲突,需要以武力威胁。

    诱导性权力:以奖励等积极诱导来使对方服从。

    权力与国际关系一权力作为目标,对古典现实主义者如马基维利、摩根索等而言,权力同时是个人与团体(主要是国家)追求的目标以及手段。此一定义下,目的与手段合而为一。

    至於权力这一目标又服务於何种目的,古典现实主义者们倾向认为人性的本质之一就是无止境地追求权力极大。

    固然权力类似经济学中的货币,可以用来换取政治领域的其他资源,但权力[自身]就是望的目标之一,甚至就是主要目标。

    对於某些人或团体而言,支配、宰制关系就是满足其需求的凭藉·不需要用权力兑换其他资源,如财富等等。

    此一论点也可以在某些心理学、社会学、哲学(存在主义)流派中找到根据。

    历史上某些人或团体似乎能够甘於经济清贫,却不断扩张宰制其他团体、个人的力量,其理由或许是推广意识型态或宗教·但对某些现实主义者而言,最终的理由就是权力本身。

    权力作为影响力一对於部分现代政治科学研究者而言,将权力定义为个人或团体追求的目标似乎过於抽象、玄奥,无法证实。

    因此将权力视为是争夺其他资源的[影响力]似乎较为恰当。

    此种影响力可以是物质性、有形的影响途径,如经济合作与制裁、军事威胁和同盟,也可以是无形的资源,如理念价值的传播。

    但此种观点也受到批评。论者认为·[影响力]这一概念与权力运作的[后果]牵扯不清,容易使人得出[胜利者即影响力大者,即权力大者]的逻辑性谬误。

    例如1812年军事与经济处於劣势的俄国击败拿破仑法国,能否因此结论称,俄国影响力本就优於法国,便大有疑问。如此一来,便削弱了权力概念的科学性和解释力。

    权力作为能力或资源一国际政治学(或国际关系理论)的结构现实主义学派为解决上述争议,提出将权力界定为[能力]的方案。

    此[能力]其实即是摩根索等人曾提出的[权力资源]。此种定义严谨化的优点是使[能力]可以较精确地度量。

    例如对各国的军事力量、经济实力等做出比较·并用数理模型演绎、模拟其对抗的可能结果。

    不过此派学者也同意,[能力]与[资源]并不能百分之百决定两个以上的单位较量的胜败得失,因为[政治]中总有各种偶发、不确定的因素。

    例如天候、瘟疫、误判等等。因此度量力量对比只能限缩国家间争斗结果的可能范围·而不是对特定结局作保证。

    批判结构现实主义的意见认为,将权力]窄化为[能力]与[资源]虽有便於计量的优点,却过度压缩权力承载者一[人]的能动性,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因果关系过度简化为物质力量间的制约关系,而有沦为物质决定论的危险。

    上述批评意见与中国老子、毛泽东等人的观点有近似之处。

    老子曾提出[以柔克刚]的现象,毛泽东则曾论证[弱国击败强国],强权资源丰富却是[纸老虎]的观点。

    这类观点非常重视权力执行者的战略,而不偏执於有形的资源。当代中国的超限战概念与此有关。

    将权力视为[能力]、[资源]的观点容易偏重[硬国力]以利模型建立和跨国比较,但此种角度易於偏废非物质性的因素在国际角力中的作用。

    曾任美国国防部副部长的学者奈伊在1990年代初提出[软国力]概念,是对权力研究的重要进展。

    根据奈伊等人的观点·软国力是一个国家的价值、意识型态、生活方式等的[吸引力]。

    一个国家若具有较大的软国力,也就是说,他国认同本国所欲追求的目标和价值观,则当该国执行外交政策追求某种利益时,便可大幅减少硬国力的消耗。

    反之,若他国对本国的价值与意识型态极为反感仇视·则即便本国拥有明显的军事、经济优势,在追求某一国家目标时,也将付出不成比例的惨重代价。

    目前学界仍普遍接受美国拥有相对较强的软国力。这一软国力表现在美国的自由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制度,以及此一体制所支持的发展创新环境。

    另外,美国式的、自由放任型资本主义的生活方式,鼓励个人各显神通地追求财富与发展,也是各国优秀人才不断流入美国,帮助美国维持经济增长、科学领先和与军事优势的重要原因。

    但是此种体制,以及年布希就任后的系列政策,则被批评为严重摺损美国软国力,使美国在全球各地追逐利益时,付出许多不必要的代价。

    中国国际关系学界在1990年代中期也提出了[综合国力]概念。这一概念有利於将物质性与非物质性的权力要素做出综合估计,并以数理模型处理。

    但是目前存在的若干模型中,对不同变量的权值估计颇多出入,得出的结果彼此有不小差异。此一情况在他国也屡屡发生,特别是对中国、俄国、印度、日本的国力究竟应如何估计,不同的研究结果往往大相迳庭。

    权力平衡,亦译做[均势]、[势力均衡],是古典现实主义与结构现实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之一。

    中国国际关系研究文献中的[格局]概念与此相近。此一概念可以指一种强调国家间应彼此警惕、制约的政策主张。也可以指客观存在的,国际体系间的力量对比态势。究竟采何定义,端视文献脉络而定。

    提到权力则不得不提到《权利》,权利是一个广泛应用的法律概念,最早是1864年美国传教士丁韪良在翻译惠顿的《万国公法》时使用了[权利]一词,后在日本也开始使用这个翻译。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pdan.cam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qpdqn.cwm阅读。

第一百一十五章 意象;意境境界() 
权利是近代由英语中的right和德语中的recht一词翻译过来。※r />;

    在汉语中权利一词经常被解释為权力和利益,但是,这和right这个词原本的意思不合。

    英语right的本义是正当、合理、合法、合乎道德的东西,比如生存权利、生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宗教信仰的权利等等,而并非权力和利益(英语:powerandprofit)含义的复合,也不意味著任何牟取利益的权力。

    因此将权利简写為权,很容易造成权利和权力两词混淆,而这两个词却很少有含义上的关联。

    权利原本仅指人权,后来延伸出了非人类存在物(动植物、单细胞、病毒,甚至非生物)的权利概念。

    人群共处,各有主张,涉及不同之利益,不免发生冲突,為维护社会生活,自须定其分际,法律乃於一定要件之下,就其认為合理正当者,赋予个人某种力量,以享受其利益,因此权利就是得以享受特定利益之法律上之力。

    权利為主观化之法律,法律為客观化之权利,行使权利,就是為法律而奋斗,且具有伦理上之意义。

    权利既為一种得享受特定利益之法律上之力,则:

    1、人民所享有的利益,虽被国家法制设定為权利,但国家如果没有设置权利救济的法制,或虽有设置但形同虚设而无实效,就形同剥夺或未曾赋予人民权利。此即為法治国原则下有权利有救济的基本法理。

    2、人民所享有的利益,但国家如果认為不值得保护而没有赋予救济的管道,则该项利益并没有权利的地位。

    对於个人权利而言,通常是那些与生俱来的。每个人应当平等拥有的东西。因此个人能够享有权利,并不需要以尽义务為前提。

    比如穷人不纳税、残疾人不当兵,这些人并不因為没有承担义务而失去任何权利。权利也不是政府给予公民的一种福利,而保障公民的权利却是政府基本职责。

    但是个人行使权利时,则会使其他人负有义务。例如: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负有清偿的义务;所有权人行使其所有权时,其他人负有忍受、不加干扰的义务;公民行使其公民权利时,政府负有不得干扰与保障的义务。

    因為行使权利会影响他人,所以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应该依诚实信用之方法,并且不得以加损害於他人為主要目的,否则即為权利滥用。

    公民权:意指每一个体因身為一特定国家或共同体的公民而能拥有的个人自由。

    艺术家权利:為保护视觉艺术家之作品而行使的法律权利,包括申请版权、保护作品使其不受毁损、以及收取权利金费用。

    路权:意指能够通过他人土地的合法权利。

    水权:意指需役地所有人因地役权而获得能够汲取水资源的权利。需役地所有人有权利从特定来源引道取水、将水排放至他人土地、或是进入他人土地打开水闸以防止洪水在其需役地上氾滥。此外,需役地所有人亦享有自然权。能够从他人土地上的沟渠裡取水使用。

    河岸权:河岸权意指河岸土地拥有人所享有的权利,使其能够自由进出及利用河岸土地,并且能够汲取河水来使用。

    义务有两个主要意思:

    1、一个人在法律或道义上所应负的责任,如兵役、赡养等,包括作為义务与不作為义务。

    2、一个人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无偿地做一件事,如义务劳动、义工等。

    矛哲东道:意境和意象都太低俗了,不过。说真的,人族挺愚的不是嘛!哈哈哈!境界主题来了,先从最低俗的说说。

    逍遥王回道:无妨,先看古华夏的百科。毕竟那位遁隐中的笔者的读友无法领略太高的层次,这一样是古华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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