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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伪装者同人)[伪装者]重生要从源头上来-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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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楼喉咙里发出愉悦的声音:“会的。”
  “有多想?”
  “吃不好睡不好,挠心挠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那种。”
  “骗人,”汪曼春坐回座位,“师哥的漂亮话说的可好听啦,不过唐叔叔说了,会说漂亮话的男人都不可信。”
  这还是汪曼春头一次主动在明楼面前提起唐十。明楼“哦”了一声,问道:“那唐先生呢?他会说漂亮话吗?”
  “完全不会,”汪曼春耸耸肩,“他特别不解风情。”
  只要想想邵庭提起唐十时眼里浓得化不开的情意,她就忍不住为邵庭点蜡,唐十该不会完全没感觉吧?
  “那邵庭呢?”
  “他的甜言蜜语都是用来称赞他自己的。”
  明楼浅笑:“那看来,还是我最讨人喜欢吧。”
  “是这样的吧。”
  “那,讨你的喜欢吗?”
  #我喜欢的人貌似对我表白了怎么破!#
  汪曼春没有这样的经历。
  上辈子她就喜欢明楼,喜欢上了就主动去追求了,而这辈子她也喜欢他,只是还没来得及表白就被表白了。
  可笑的是,她听到明楼的告白时,第一反应是——他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
  然后,她这么想,也这么问出来了。
  明楼的表情一瞬间变得有些微妙。
  他喜欢汪曼春吗?是喜欢的。曼春漂亮又聪明,又能和他想到一块儿去,如果不是喜欢,他也不会特意上报组织希望改变对汪曼春的态度。
  同时,他的告白……也的确有所图谋。汪曼春不只是汪芙蕖的侄女,还是唐氏的掌权人之一,只要能将她拉到同一战线……
  他希望能给汪曼春一份单纯的感情,但生于乱世,所谓的爱从一开始就掺杂进了许多东西。
  明楼深吸一口气,郑重的对汪曼春说:“曼春,我可以对你保证,我将你看的与我的生命一样重要。”
  汪曼春想,自己的脸色一定特别难看,她低头把东西都收起来装进书包里,对明楼扯出一个笑容:“我知道了,师哥。”顿了顿又道,“我会好好考虑,给我点时间。”
  明楼盯着汪曼春,半晌缓缓笑道:“好。”
  汪曼春转身离开。
  明楼,师哥,曾经我那么爱你,爱到愿意将自己的心剖出来给你看。
  你说你将我看的与你的生命一样重要。可是,你的生命在你心里又有多重要呢?
  比不上祖国,比不上家人,甚至比不上一个上峰发来的任务。
  让我如何敢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补昨天差的那一更。
蠢作者最近分外痛苦,每天都有砸电脑的冲动
这一章字数有点少,发个小剧场补充一下:
多年以后。
唐十死于一九四五年九月,他是一九零零年生人,活了四十五岁。他等到了日本投降,所以死的时候很满足,没有什么遗憾。
根据唐十的遗嘱,唐氏一分为二,国内的部分给了汪曼春,国外的给了邵庭。
邵庭坐在灵堂里,回忆起二十五年前两人初见时的场景。
北平的冬天很冷——其实也不太冷,只是他没钱,甚至买不起一件厚实点的棉袄。
唐十出现在一个风雪天里,他那时刚满二十,身姿挺拔,气度非凡。鬼使神差的,邵庭冲上去拦住唐十的路:“先生!”
年轻人站下帽子,含笑看着他,等他说出下面的话。
邵庭觉得自己昏了头,他大声喊道:“先生,我不认识你,但我对你一见钟情了!我爱你!你爱我吗?”
唐十摇头:“我不爱你。”
我这一生做过最勇敢的事,就是在见你第一眼时爱上你。

  ☆、我想写的那个唐十

  这张非正文,想看的看两眼不想看的跳过就好。
  嗯,今天心情可好,就给楼春发了糖,顺手写了个唐十的小故事,结果大家都的关注点都在邵公子的苦恋上了……那就来解释一下吧。
  在我原先的设想里,是没有“邵庭”这个人的存在的,但是那天写文的时候脑洞开的有点歪,结果现在邵公子的存在感超强,含泪也得写完……
  究其原因,是我在写到汪曼春回国,见到唐十刚过而立却已生华发时,突然觉得他太过孤独。
  所以有了邵庭。可是当我把邵庭这个以唐十为先的人写出来之后才意识到,唐十还是很孤独。
  我说唐十无CP,不是因为他死情缘,事实上他压根就没有情缘。邵庭对他一见钟情,但唐十对邵庭没有半分爱情,到死都没有。
  唐十不欠邵庭的,邵庭爱他,不代表他就必须报以同样的爱。
  唐十第一次见邵庭,就对他说,我不爱你。然而正如唐十不接受邵庭的爱,邵庭也不接受唐十的拒绝。
  前面说过,邵庭能留在唐十身边,是因为他非常有本事,而不是虚无缥缈的爱情,唐十也从未利用过邵庭的感情做任何事。
  我有时候想干脆就把这俩凑成一对算了,但是还是不行。
  因为唐十不爱邵庭。如果他们真的相爱,或者两人都无情,只是为了利益在一起,那都没关系。问题是唐十是无情之人,偏偏邵庭执念深重,在这种情况下让他们在一起,对不起邵庭的那份爱。
  邵庭也不屑于这种妥协,他要的是身心都属于他的唐十,所以他一直在追求,却从未请求。
  因为这种诡异的思路,所以唐十注孤生。
  唐十死后,邵庭其实是在回忆唐十一开始就存在的拒绝。
  我做过的最勇敢的事情,是在初见时爱上你。
  我一生中最骄傲的事情,是我爱上的那个人,尽管不爱我,却到死都尊重着我的爱情。
  其实是蠢作者的爱情观很诡异啦,如果各位读者因为邵庭的事不开心,请尽情的控诉作者吧,打负分也没关系哦~~~
  最后,如果各位坚持看到这里,来来来作者发个糖。
  这是一篇重生文啊!重生!本来就很不科学好吗!
  唐十确实到死都是单身狗,可是在这个不科学的世界里,这辈子不行还有下辈子啊!
  少年郎要相信爱情啊!说不定下辈子唐十摇身一变成了爱情值点满的尔康呢!(大误)

  ☆、第十一章

  关于考大学和就读什么专业的问题,唐十维持了他在学术上一贯的不靠谱风格:“读兽医专业也没问题,我名下有牧场。”
  最终还是邵庭给出了比较中肯的意见:“学经济吧,现学现用哟。”
  汪曼春又咨询了一下明楼,他也表示学经济比较好。
  于是汪曼春就报了经济系,在考大学这件事上,她和汪芙蕖难得的没产生什么冲突,汪芙蕖只是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就叹气道:“想考就考吧,你也大了,能自己做决定了。”说完转身回了房间。
  那苍凉的背影哟,差点勾出了汪曼春为数不多的恻隐之心。
  在准备考试的过程中,汪曼春推掉了一部分工作,变得比以前清闲的多。因为这份清闲,她在准备之余还有闲心思考一下自己和明楼的感情。这么边学边想,等她去了南京考完招生考试回来,也就差不多想通了。
  汪曼春给了来接自己的明楼一个拥抱,说,师哥,我答应你了。
  她想明白了,她还是爱明楼,这就够了。曾经的痛苦与利用已经是昨日之事,她还想为自己的爱情再努力一次。
  她是汪曼春,那个一旦爱上了就会全力以赴的汪曼春,这一点重生多少次都不会变。
  明楼压抑着嘴角的笑容,他早已不是小孩子,不能表现的太过兴奋……嗯,只是不能表现出来。
  “阿诚,”明楼语气欢快的说,“去南京路。”他转头凑近汪曼春,像是要把她的身影深深刻在自己眼睛里,“你喜欢吃那里一家蛋糕店的蛋糕,是不是?”
  汪曼春难得的有点羞涩的低头不说话,淡淡的红晕爬上她的面颊。
  明楼愉悦的低笑起来。
  他喜欢的小姑娘,就像个刺猬,平时聪慧又坚强,却会在亲近的人面前露出柔软的肚腹。
  开车的明诚:甜蜜一下够了啊,求别一路都虐狗。
  汪曼春拎着蛋糕回家时,走路都是飘的,她满心甜蜜的给唐十打了个电话:“我们在一起了。”
  唐十秒懂,并感慨道:“你终于把他追到手了?”
  “是师哥主动告的白。”汪曼春笑道。
  “听起来不错,”唐十说,“明汪两家的事你也知道,既然你决定和明楼在一起,想必是有了足够的勇气和决心。”
  “我……想了很久,无论如何都放不下他。”
  唐十照例和邵庭在一起,邵庭也插了一句过来:“小春儿哟,那个明家的臭小子要是敢对不起你,就跟哥哥说,看我不冲去国内打断他的腿,哼。”
  汪曼春心说你和唐十还真是挺配,一个两个都扬言要打断别人腿,她压低声音悄悄问邵庭:“你把唐十追到手了吗?”
  邵庭尖叫了一声,怨念的说:“讨厌!”怒气冲冲的挂了电话。
  汪曼春:确定你心塞了,我就舒坦了。
  从汪曼春接受了明楼的表白到她去上学的这段时间里,她和明楼开始了甜甜蜜蜜的虐狗行为。而鉴于他们的恋情是瞒着明镜和汪芙蕖的地下行动,所以实质上围观他们恋爱的只有明诚一个人。
  明诚:这恋爱的酸腐气。
  正所谓人生喜事精神爽,明楼自从开始谈恋爱,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连潜伏工作都更进一步,职位往上升了一级,打入了上海市政府内部。
  “阿诚啊,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明楼意味深长的说,“我和曼春在一起的时候,你也可以去和女朋友约会嘛。”
  明诚:嫌弃我是电灯泡就直说!装什么!!摔!!!
  被重色轻兄弟始乱终弃的明诚深深的愤怒了。
  临近开学,汪曼春又踏上了前往南京的火车。明楼在火车站送行,为她把落到脸侧的头发别到耳后。
  “似乎从我见到你起,你就总是这样忙碌,上军校,做生意,考大学……”
  “你觉得不好吗?”汪曼春问。
  “不,你很好,”明楼笑着说,“这样就很好。我只是在为即将到来的离别而感伤。”
  汪曼春亲了一下明楼的侧脸,小声说道:“那就不说再见。不说再见,就不算离别。”
  “好。”明楼点头。
  国立中央大学在国内,是一块金字招牌,放到全亚洲乃至全世界,也是有些名气的。汪曼春到学校报道时,见到络绎不绝的学生,只觉的到处都是蓬勃的生机。
  “虽然只是上个大学,真正身处此地,竟有脱胎换骨之感。”汪曼春自言自语。
  果然学校才是年轻人的天堂,连她这个伪少女都不能避免。
  有上过军校的经历,汪曼春第二次的报到很快就完成了,毕竟比起军校繁琐的流程和身份审查,中央大学可是简单多了。
  汪曼春进入寝室打量了一下,房间不小,却只有两张床,想必是女生比较少的缘故。房间里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她把自己的行李往桌子上一扔,手脚麻利地开始收拾房间。
  当文学系新生程婉推开宿舍门时,就看到一个穿着衬衫马甲西装长裤的身影正以一种非常有难度的姿态踩在凳子上,换灯泡。
  汪曼春从凳子上跳下来,朝上一指:“灯泡坏了,我换一个。新室友?”
  “啊,是,”程婉伸出手,“你好,我是文学系的程婉。”
  “汪曼春,经济系。”汪曼春和程婉握了一下手。她穿了一身男装,看上去英姿飒爽,动作间又带着一股一般女孩子没有的利落劲儿,显得别样帅气,惹得程婉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汪曼春:……咋了这是,我干了什么,她脸都红成柿子了。
  等脸上的热度退下去,程婉才发现自己的新室友看上去……虽然个头不低,但是,嗯,年纪比较小。
  “曼春,你多大了?”
  “嗯?”汪曼春笑,“过了年就十六了。”
  “十五岁就考上大学?好厉害!”程婉自己是高中时的优秀学生,毕业被保送进的中央大学,比起其他人来说已经很厉害。但一听到汪曼春的年龄,就觉得自己被比成了渣渣……
  “也不能这么说,”汪曼春觉得自己不算是非常聪明的人,便解释道,“我之前没上过正经的学校。家里条件比较好,一直有人教导,我知识倒是学了不少,但是人际交往方面就一塌糊涂了,以后还要你多包容。”这是大实话,汪曼春两辈子都不太会与人交流,如今还好,上辈子那简直就是一句话就能拉满半个七十六号的仇恨。
  “那也很厉害呀。”程。软妹子。婉用细细的嗓音柔声说道,“经济系是出了名的不好考。”
  汪曼春:为什么她又脸红了?
  这个疑问,汪曼春在过几天和邵庭通话时问了出来。
  “你怎么不问明楼呢?”邵庭问。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我觉得师哥听到这个问题可能会不开心。”
  邵庭“呵呵呵”的笑了:“小春儿啊,你都没发现你平时说话语气和唐爷很像吗?”
  “所以呢?”她这辈子早几年都和唐十在一起,说话做事风格和唐十相似也很正常,有什么不对的?
  “没什么。”邵庭在诡异的笑声中挂断了电话。
  有什么不对?当然不对!唐爷啊,那可是自带男神气场的男人哟。
  邵庭在心里为远在上海的明楼点了一排蜡烛。                        
作者有话要说:  注:汪曼春在火车站说的话:不说再见,就不算离别。
这句话改自老妖唱的《我的楼兰新娘》,非蠢作者原创,原句是:你说不道再见不算离别,再遥远你也听得见我的思念。
另:我一直觉得汪曼春男装时帅爆了,她要是去泡妹子可比泡师哥容易多了。
蠢作者也要为明楼点一排蜡~~~

  ☆、第十二章

  作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所在地,南京的政治势力之错综复杂难以想象,连汪曼春的叔父汪芙蕖也插不进手来。
  “什么政治活动都别参与,专心做生意,认真读书!”这是唐十的告诫。
  虽然唐十这么说了,但该知道的东西还是要知道,汪曼春好不容易熟悉了上海那边的人,这会儿又得从头开始,跟着南京的莫先生一起认人。
  莫先生的脾气好,给汪曼春讲东西的时候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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