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枪-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为了帮秀才凑齐进京所用的路费,惜怜把自己所有的家当都给了他,换来的是一句等我回来,和一个梳子。
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梳子,大街上随便花几十纹钱就能买到,她拿在手里,却如视珍宝。
狼枪最后一次和惜怜见面时,她正扶着窗沿,遥望着京城方向。那双被期待柔情充满的眸子不时望向自己的双手,在她手中,拿着那把梳子。
惜怜不再抛头露面,每天给乞丐送饭的任务就交到了杏儿身上。惜怜在的时候,乞丐每天都能喝到一碗热粥,不能顶饱,却也能吊着他一条命不至于活活饿死。
见每天给自己送一碗粥的人变了,乞丐也没多问什么,依旧喝着粥,临了说一声谢谢。这一声谢谢,是他一整天唯一说过的话。
以前喝完了粥,他要么低头盯着手中的剑,要么双眼无神的发呆。可自从惜怜不见之后,他的目光就一直停在了听雨楼上。
江湖上有一种人,叫做浪子。
名字很好听,但处境很悲惨。
想要当浪子,最重要的是有钱。如果你没钱,那你就不能自称浪子,最多说自己是一个流浪的人。
以浪子为基础,衍生出了两种职业。一种叫刀客,帮人护卫走镖赚些闲散银子,然后再以浪子的身份游历江湖。另一种叫乞丐,很大程度来说,如果你从浪子变成了乞丐,就很难从乞丐再变回浪子了。
呼延讼是个浪子,曾经是。现在,他是个乞丐。在他看来,即便当乞丐也好过自己过去所做的勾当。至少在这里,不会有人逼自己拔剑。
来到大风镇三个月,呼延讼记住了两个人。一个是名叫狼枪的高大壮汉,一个是名叫惜怜的青楼花魁。
之所以记得狼枪,可能是因为他一身无法掩饰的杀戮气息,但呼延讼始终认为,之所以记得狼枪,是因为他实在是太烦人了。有一次狼枪和别人打赌,一天之内能让自己开口说话,然后他就带着两坛酒坐到自己旁边,一个人自言自语了整整一天。
呼延讼的耳朵都快炸了,狼枪却还是话不绝口。一天过去,狼枪输了赌约,临走前还指着自己骂了一顿,让他有一种拔剑砍人的冲动。
而他记得名叫惜怜的青楼花魁,是因为一碗粥,一碗救命的粥。
惜怜不在的日子里,呼延讼是通过杏儿得知她的生活处境的。每次说起自己小姐,小丫头脸上都挂着又可怜又可爱的笑容,她也乐得和这个乞丐分享自己心中的喜悦。
“听说那位公子考上了举人,很快就要做官了”
“我苦命的小姐,吃了这么多的苦,终于能过上好日子了”
“那位公子马上就要回来娶小姐了”
说起这些话的时候,杏儿总是笑中含泪。呼延讼静静听着,喝完碗里的粥,说了一声谢谢。
仅此而已。
后来那个秀才真的回来了,虽然没有考上进士,但举人的头衔在这种偏僻小镇已是极少见的。
他带走了惜怜,呼延讼在角落看着她脸上的笑容与泪水,第一次露出了淡淡的笑。
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惜怜离开后,他又过上了那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来时便是如此,现在只不过是打回原形罢了,呼延讼很淡然的接受了自己的处境。
之后的一段时间,他总能听到关于惜怜的一些传闻。有时说她生了个大胖小子,一家团圆。有时说她被人家嫌弃出身,赶出了家门。反正都是些闲言碎语,他也没放在心上。
直到那一天。
不知为什么,听雨楼的气氛变得很诡异。里面的妓女都苦着脸,有的不知想到了什么,还会突然哭起来。
中午,狼枪和往常一样来听雨楼找乐子。得到的回答是今天不开张,追问之下他得知,惜怜死了。
尸体是在镇子外面发现的,听说死时的模样极其恐怖,连官府的人都不敢去收尸。
狼枪出了听雨楼,一脸淡然的朝着小镇外面走去。
呼延讼跟在他后面,一手拿着剑,一手拿着伞。人们此时才发现,这个来到大风镇三个月的乞丐是个跛子。
当狼枪来到小镇外的时候,杏儿正在用双手在地上挖坑,用来埋人的坑。
在她身边,躺着一个被埋的人。
曾经貌美如花的女人此时已经面目全非,裸露在外的双臂上布满了伤痕,狼枪能一眼看出来,那是被鞭子打出来的。
杏儿的小脸上也带着伤,她好像没看到狼枪走过来一样,拼了命的用手扒着地,指甲破烂手指磨得出了血,但她没有停下。
狼枪蹲下来,凝视着双眼失神惨不忍睹的女人。突然,他伸出手,拉开了女人的衣服。
入眼的,是更多的伤口。
究竟是多狠毒的人,才会对这般温玉一般的女子下如此重手?
狼枪的手渐渐下移,落在了惜怜的裤子上。
一旁的杏儿突然冲过来,拉着他的手,拼命的摇头,像是在恳求着什么。
狼枪不管她,拉开了裤子向里面看去。
之后所见的一切,狼枪这种粗人根本找不出语言来形容。他帮惜怜穿好了裤子,脸上还是那副淡淡的笑容。
狼枪道:“入土为安,也得有个棺材。”
他一只手抱起惜怜,一只手拉着杏儿,慢慢走回了大风镇。
乞丐呼延讼看着这一切,他看到了近乎崩溃的杏儿和满身伤痕的惜怜,狼枪在她的裤子下看到了什么,他不知道。
后来,又有一些风言风语传进了大风镇。他才知道,惜怜被强盗抓去,折磨了整整一夜。这一夜里,像她这样的美人会经历什么,不用想也知道。
第十一章 生意()
第十一章生意
是夜,月朗星稀。
狼枪扔下铁锹,坐在地上喘着粗气。旁边,杏儿趴在打开的棺材上,泪珠不断滴落。“小姐小姐”她咬着嘴唇轻呼,多希望躺在里面的那个人能睁开眼答应自己一声。
狼枪起身走到棺材旁边,注视着里面的女人,和杏儿不同的是,他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经历了过去的那段日子,已经很难有什么事会让他觉得伤感,更不要说流出眼泪。
“差不多行了,再放几天就臭了。”见杏儿拉着惜怜的手一脸不舍的样子,狼枪开口道。
杏儿轻轻的松手,忍着泪退后一步。狼枪顺势将棺材盖好,接着双手拉住绳子,将棺材拉进了挖好的深坑中。
等他开始往里面填土,杏儿再也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等这座孤坟慢慢垒起,小丫头的眼泪也跟着流干了。
“狼枪。”她突然哽咽着,拉着他的衣袖,小声说道。
狼枪扭头看着她,问:“怎么了?”
杏儿抬头,哭红的眼睛里竟闪烁着浓浓的杀气。“帮小姐报仇求你,帮小姐报仇!”
狼枪摸了摸她的头,微笑道:“五百两。”
杏儿猛的抬头,不可思议的看着他。
狼枪笑着道:“帮她入土为安,算是我们之间的情分。帮她报仇,谈的就是生意了。”
杏儿一脸迷茫,道:“我我没有银子。”
狼枪道:“没银子,就没得谈。”
杏儿突然拉住他的手,像是抓着最后的希望。她急忙道:“我会赚的,我以后赚的钱都会给你,求你了,狼枪,求你你要是想的话,我我的身子也给你”
狼枪一脸无奈,拉开她的手,道:“我要你的身子干什么?五百两,少一个子儿都不行。”
杏儿彻底绝望了,她明白了眼前这个男人的铁石心肠,自己是无法劝动他的。“好五百两。”她握紧了拳头,像是做了什么决定。
第二天一早,小丫头就守在了听雨楼门口。“让我接生意吧。”她对听雨楼的管事如此说道。
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女孩,能接什么生意?别说,还真有。不但有,而且价钱还很到位。
但管事拒绝了她,他不想让这个十三岁的女孩经历那能把人逼疯的一切。更重要的是,他听说了杏儿急需钱的原因是什么。
没过多久,狼枪来到了听雨楼,他是被请过来的。
一进去,听雨楼从管事到妓女,整整三十多人已经聚在一起等候多时了。杏儿站在他们中间,双眼通红。
“这是什么意思?”狼枪望着眼前的一桌子酒菜,再看那些神情阴郁的妓女们,一时有些蒙,他实在是搞不明白这些人闹这么一出是想干什么。
管事请狼枪落座,好吃好喝之后,拿出了一块包裹放在了狼枪面前。包裹打开,里面是大大小小的碎银子,加在一起,正好五百两。
狼枪愣了愣神,抬头看着管事,等着他发话。
“外面的人都说,婊子无情,放他娘的屁。”管事张口骂道,他看向狼枪,一脸凝重。“干这一行的,都是苦命人。不敢奢求日后大富大贵,只求将来能有个安稳的家就足够了。惜怜是我们这儿最好的姑娘,也是全天下最好的姑娘。她不应该受这份罪的。这里有五百两,是我们这些姑娘一起凑的,全当是为她狼枪,我们都知道你本事大。我们求你,帮惜怜报仇,还她一个公道。”
狼枪静静的听着,目光从一个又一个梨花带雨的妓女身上掠过。他拿起装满了碎银的包裹,不知为什么,区区五百两在手里,竟变得无比沉重。
这是他在妓院吃过的最难吃的一顿饭,狼枪心里想着。谁又能想到,一群下九流的妓女皮条,也有如此深情大义的一面。
他转身走到门口,晃了晃手中的包裹,淡淡的道:“等消息。”说完,他便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妓院里传出一阵抽泣声,直到狼枪回来为止,这座听雨楼都没有开张过。
出门的时候,狼枪突然发现,那个坐在角落里的乞丐竟然不见了。
与此同时,三条街外,呼延讼来到了一家衣裳铺子前。
“去去去!哪来的臭乞丐,滚远点,别坏了老娘的生意。”店主人见到他,急忙冲出来赶人。
呼延讼不理会她,将剑柄上挂着的玉摘了下来,伸手递给过去。
店主人将信将疑的拿过来,仔细打量了一会,突然面露喜色,道:“呦,原来是贵人啊。来小店有何贵干?是要裁衣服,还是?”
呼延讼指着一件白衣,喃喃道:“买一件衣服。”
店主人满口答应着,将衣服取下送到他面前。他却站在那里,也不接衣服,纹丝不动。店主人见了忙问道:“客官还有什么吩咐的吗?”
呼延讼道:“能不能帮我弄盆水?”
店主人道:“好说,您是想洗洗身子吗?到咱们后院去就行。”
“多谢。”呼延讼淡淡一声,瘸着腿走进了后院。
等他从衣裳铺子里走出来的时候,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黑丝白衣,配上那张清秀的脸,看上去就像一个二十出头的姑娘。若不是他走起路来还是一瘸一拐,谁能想到眼前这人就是那个坐在听雨楼下整整三个月的臭乞丐?
店主人是个四十多岁的妇人,此时见到如此俊俏的男子,一时失了神。呼延讼望着她,道:“找我一顿饭的钱就行。”
店主人这才回过神来,取出一块碎银交到他手里。临走了,还要望着呼延讼的背影,呆了好一阵儿。
“来碗面。”
“好嘞,客官稍等。”
呼延讼坐在街边小摊前,也不理会周围人惊奇的目光,吃光了面,留下银子,便转身离开了。
白衣男子打着伞,慢慢的,慢慢的走出了大风镇,朝着一个方向一瘸一拐的走去。
饭已经吃饱,衣服穿在身上,身子已经洗干净。
剑在左手,伞在右手。
好了,该做事了。
第十二章 斗金()
第十二章斗金
大风镇东方八里地外,坐落着一间小客栈。
名为客栈,但做的却不是酒水饭菜的生意。客栈是以掌柜的名字命名的,名叫斗金客栈。斗金是个女人,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她做的行当能日进斗金。
年近三十的女人摇着扇子,高耸的胸脯上呼扇呼扇着起伏,另一只手就拿起碗,将里面的烈酒一饮而尽,好不自在。
狼枪坐在她对面,小眼睛瞟在斗金的胸前,强忍着上去抓一把的冲动。
斗金见他那副色坯模样,反而骄傲的把胸脯挺得越加高耸,嘴上道:“你可是稀客,说吧,来找我干什么?”
“想你了。”狼枪咧着嘴笑道。
斗金道:“别贫,有买卖先说买卖。”
狼枪道:“好吧。这附近有伙强盗,有人出钱让我收拾了他们,你知道他们在哪吗?”
斗金探出一根手指,道:“一百两。”
狼枪挑了挑眉,道:“这么贵?”
斗金道:“值这个价。”
狼枪付了钱,把银子交给斗金手里的时候,他的心在滴血。
“他们住在北边,从我这出发走一天就到了。”斗金收了钱,起身从账房里拿出几张纸放在了狼枪面前,上面画着几个人的画像。只听她接着道:“他们有三十多人,那个秃头是老大,另外几个是他手下最厉害的刀手。”
“这个也是?”狼枪指着其中一张画像问道,画像上的人只有一只左手。
斗金道:“别小看他,这人的刀很快,我手下有好几个人都死在他手里。狼枪。”她突然招呼一声。
“恩?”
“你我也算是朋友,劝你一句,别去。”她淡淡说道。
狼枪调笑道:“怎么?担心我啊?”
斗金道:“我担心以后碰不上你这样愿意花大价钱买消息的冤大头。”
听她嘴硬,狼枪也不接话,将桌上的画像收起,起身就要离开。
斗金突然又道:“你的雇主给你多少钱?连命都不要了。”
狼枪停在门口,回头给了斗金一个奇怪的笑容,随后又给了她一个奇怪的答案。
“这事跟钱关系不大,我找他们,也是有私心的。”
斗金不解的道:“私心?你?”
“我怎么了,我就不能有私心吗?”狼枪撇着嘴道:“走了。”
望着狼枪渐行渐远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