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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庸人还真-第70部分

小说: 庸人还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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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血沸腾的老马攥着枪领着一票人在山林里转悠了半天,就想着能不能遇到只野猪王让自己放一枪,实在不行遇到只大冬子说得野兔也行啊,有志成为真正猎人的男人也不是不可以从狩猎小兽开始的。

    可他~娘的走了一身的急毛子汗,别说野猪了,连野兔毛都没见到一根。老马开始眯着眼睛看大冬子,硬生生把大冬子也看出了一身汗,心说不妙,马总这趟要是空手而回,自己今年的年终奖估计可就悬了。。。。。。

    算了,让老板开心是职场生存第一法则,还管什么山民的秘密不可外泄?顾冬现在已经是个彻头彻尾的芝麻人,不是那个站在锁龙村的消息树下偷看麻辣烫妹妹的山里小子了。

    “马总,有一个地方保证可以让您打到猎物,这个地方距离不远,有野兔、大山鼠、甚至是狐狸和野猪。不过。。。。。。”

    “不过什么?”

    马风云眼睛一亮,自从在柳成志的影响下看了一部网络小说,他就整天琢磨着要见识下野猪王,一听果然有野猪,顿时来了兴致。

    “您知道的,山民都有山民的秘密。。。。。。这个狩猎的宝地很特别,经常有大量的动物聚集,是山民的聚宝盆,遇到年成不好的时候,就会去这里猎取些动物补贴家用。。。。。。”

    大冬子有些不安地道:“按照山里的规矩,我是不应该透露这个秘密的,这样做就是违反了乡亲们的利益,等同是背叛一样。可是马总是村里最尊贵的客人,也是最大方的客人,村里不知道有多少老人和孩子得了您的好处,我又是芝麻开门的员工,如果隐瞒这个秘密不说,也等同是一种背叛。。。。。。”

    马风云没等他说完,用力拍拍他的肩膀道:“放心,我不是竭泽而鱼的人,而且适度的狩猎也是为了保证生态物种的健康。。。。。。小顾,如果你能让我见到野猪王,就算是立了一大功。对了,小顾你在芝麻开门的哪个部门来着?再说一遍,我怕忘记了。”

    大冬子顿时心中大喜,马总刚才说什么?说怕把自己给忘了?

    天啊!

    芝麻开门公司上上下下有多少员工?对外说是三万人,其实早就接近四万了!

    这四万人中能让马总记住的至少也得是部门主管级别以上的高管,他这个小小的部门经理算个球?如果不是这次马总要入锁龙岭、他刚好又出身锁龙村,这才被公司直接委派来为马总服务,恐怕他这辈子都未必有机会让马总记住他的名字!

    我这是要发达啊!

    强压住心中的狂喜,拼命让自己表现的更淡定一些,顾冬小心翼翼地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在一个不高不低的频率,既让马总听得清楚,又不会显得太过突兀无礼:“马总,我是云计算部门的,负责数据的综合分析和点对点推送。。。。。。”

    “嗯,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我们其实已经不怎么缺数据类人才了。我看你在待人接物方面很有天赋,这次入山规划也做得井井有条,以后其实可以尝试做些管理方面的工作。”

    马风云看他一眼,微微点了点头:“如果你有兴趣,回去后我会让人安排的。”

    “有兴趣,有兴趣,谢谢马总。”

    “不要谢我,我也不是因为你做了这些事情就给你开后门,而是因为我们的近距离接触,让我看到了你的优点和长处。芝麻公司是从来不会浪费任何一个人才的,你首先要是人才,才会得到公司的重视。”

    “马总。。。。。。我。。。。。。”

    听到‘重视’这两个字,顾冬的骨头都快酥了,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竟然激动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年轻人,用心干!”

    马风云再次拍了下他的肩膀,颠了颠手中的枪,双眼微微放光:“现在带我去你说的地方。辛苦了这么久,我想要一个轻松、有趣的假期。。。。。。”

    “马总,您请这边走,从现在开始,我们都要小心行动,脚步要轻,不要大声说话、议论。”

    顾冬压低声音道:“因为我们要去的地方非常特别,是一个据说可能有猛兽存在的山谷。最奇怪的是,这个山谷里不仅可能有野狼这种猛兽,还有很多处于食物链下层的小动物,所以山民们称它为——‘百兽谷’。”

    “百兽谷?”

    马风云的眼睛更亮了:“你这个小顾可不要危言耸听啊,这个时代还能凑齐百兽麽?另外既然有狼,为什么那些小动物还不远远的逃走,这不科学吧?”

    顾冬嘿嘿笑道:“马总,就是因为不科学,所以才是山民的秘密嘛。。。。。。”

第一百三十二章 神秘的诅咒 第二更() 
来到顾冬所说的这个‘百兽谷’后,马风云第一个的想法就是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神奇的山谷?如果在这里开发旅游山庄、野外别墅,会不会让那帮企业家绿会的人争破了头也要到这里来,会费那都不是几十上百万的标准了,起码得千万起。

    好吧,全民爸爸不缺钱,所以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就迅速排空了大脑,为眼前的奇景而惊叹了。

    这个山谷就是传说中的秘谷无疑,顺着一条河流走到这里后,所有人都要脱了鞋子下水,沿着腿肚深的水流再走上百十米,才能见到一个斜斜向下的水洞。

    因为水洞的直径很大,而水流却很窄,所以就形成了一个可以供人上下的通道,通道内侧还有山民凿出的台阶和用粗麻绳拉成的简易护栏。顾冬是地理鬼,第一个走了下去。

    保镖们想要随后探路,却被马风云抢先了。已经四十七八岁的马老板身形竟然迅捷如灵猿、在几有七十度的坡面上下如风,令这些出身特种兵的保镖们都连连点头,暗呼外星人老板果然不是地球人可比的。

    沿着这个水洞斜斜下行十几米,道路就变直行,追着前方透下的天光再行上几分钟,拨开一层层的藤萝野草,眼前便豁然开朗,真正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眼前果然是一个生机盎然的山谷。

    眼前是一大片一大片的透明湖泊,各种五颜六色的鱼儿在其中畅游,湖泊旁是等人肩膀高的野草,风来时哗哗的响,无风时也在沙沙的响,其中显然是有小兽潜行。

    这个山谷隐藏在几座山峰之间,刚才的水道入口其实就是位于外侧的某座山根下,来时又下行了一段路,所以众人此刻所在的位置刚好是山谷内壁伸出的一块平台,距离地面也就三四米高,却可将这个山谷的小半景色尽收眼底。

    水也还是那些水,草木也还是那些草木,只是这里的水似乎更灵动鲜活、草木更旺盛且充满了生机,马风云这个外来客竟然嗅到了生命的味道。

    就是生命的味道,如果说先前所谓的山中景色只是个历史博物馆,马风云感觉现在就是直接穿越到了古代,看着没有多大变化,其实有天壤之别。

    ‘沙沙’!

    脚下的草丛中突然钻出一个白呼呼的小东西,瞪着两只又圆又红的眼睛望着这群不速之客,可能是感觉这些人类比大灰狼更可怕,忙一跳跳到了下面更深的草丛中。

    “哇,小白兔!”老马惊呼一声,童心大起。

    一名保镖估计是想在老板面前崭露头角,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就要扔出去,却被马风云拦住了:“那是小白兔,你是大灰狼吗?”

    保镖都懵圈儿了,不是你要打野兔子的吗?你才是大灰狼,你全家都是大灰狼。

    “今天不打兔子了,找找野猪、野狼、野狐狸,哈哈哈!要是能打到野猪王,每个人都有奖励!”

    马风云将猎枪高高举在手中,大笑着向下面走去。山民们早就在平台旁铺设了向下的木阶,走在上面砰砰响,舒服的很呢。

    百兽谷其实名不符实,根本就凑不齐百兽。都是21世纪了,就算是再神秘的山谷中也不可能会有老虎豹子这样的猛兽出没,不过小动物却是非常多,除了小白兔小灰兔小黑兔小松鼠,马风云居然还见到了山羊。

    不过今天他对这些温顺的食草动物并不感兴趣,认为男人要战就得野战,要打就打肉食者,所以要寻找的是狐狸和狼这类‘猛兽’。

    野猪王是个例外,这货在猛兽横行的古代最多算个较强的食物,如今却几乎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只要不遇到拿枪的人类,就算是狼和狐狸也不是它的对手。

    三四百斤的野猪王如果发起疯来,动物园里出身的老虎是不是对手都还是两说呢。

    马风云的运气其实不错,不过一个下午的时间就收获了五头野猪和两只老狼。有些狼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不过像这类老狼被清除掉反倒会利于族群成长。

    没遇到狼群和野猪王是马风云最遗憾的事情,所以就算顾冬和保镖们再三提醒他还是坚持要在这里住上一个晚上,反正明天一天的时间足够赶到锁龙岭了,说不定这个晚上就能有收获呢?据老马所知,野猪王这类大型动物是经常会在晚间活动的。

    “马总。。。。。。”

    看了一眼大老板,顾冬有些犹豫,最后还是决定直言:“这里不能久留,我们必须在天黑前离开。”

    “为什么?反正都是在大山里,在哪里过夜还不是一样?我听说野兽最爱在夜间活动,今天月色很好,说不定就能打到野猪王。”

    马风云摇摇头。他为人一向强势,既然决定了,就不容任何人质疑。而且心性坚韧,不达目的绝不肯罢休,传说中的野猪王能不能打到其实无关紧要,可既然是他定下的目标,那就要全力以赴,不到最后时刻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这是山里祖祖辈辈传下的规矩。。。。。。老辈儿人说,这百兽谷里有神秘不可解释的存在,白天狩猎可以,日落前就必须要离开。晚清时就有个人不信邪,非要在这里过夜,结果。。。。。。”

    “结果怎么样?”

    马风云不但没被他吓住,反倒来了兴致。

    “结果这个人死了,原本健健康康的一个人莫名其妙就没了命,找不到任何伤痕和病因,县里的捕快都下来了,却还是没能找到他死亡的原因,最后只能变成一桩悬案不了了之。”

    “当时只有他一个人来狩猎麽?”

    “一共是五个人,不过他是最好的猎手、村子里的领袖,听老辈人说越是这样的强人就越容易被这里的神秘诅咒盯上。。。。。。马总您。。。。。。”

    “哈哈,天下还有这样的诅咒麽?我却是不信!”

    马风云哈哈大笑:“而且有了才好,我正要见识见识你说得神秘诅咒是什么样子呢。放心!今天我们就在这里住下,我倒要亲自验证下这个传说是不是真实的。”

    顾冬还想再劝:“马总,有时候人真的不能不信邪。您就听我一句,还是尽快离开这里吧,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往锁龙岭,那才是我们的目的地。”

    “我已经决定的事情就不可改变!而且小顾你不了解我,我这个人对神秘事物从来都是深信不疑的,不过信归信,我却从来都不怕!有句话说得好,‘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要是老天让我马风云中了这诅咒,那也是命中注定,怕又有什么用呢?”

    马风云连连摆手,浑然没把顾冬的话放在心上。大丈夫横行天下就该无所顾忌,要是这也怕那也怕的,还能做成什么大事?

    而且比起这百兽谷中的神秘诅咒,他更相信自己气数未尽。如果气数尽了,中不中诅咒又有什么分别呢?

    更何况小真人所在不远,自己真要有什么事情,自然会有张金他们去通知小真人前来,有那位超凡入真的许大师在,他怕个鸟啊?

第一百三十三章 中阴身() 
也是后天魂魄成,飞腾寰宇似神游,能驻人间七七日,食香食臭有缘由。

    佛家说中***家名阴神,此为识神之里,阳神之基,元神之显;凡人离世,中阴身能驻世七日,又有言七七四十九日者,其间飞腾变化,亦有神通;驻世之时,善者食香,恶者食臭,皆有前因。

    佛家又言,大善积庆之人,并无中阴身,离世之后,立即飞升极乐,离脱苦难,得大欢喜。。。。。。

    ***

    晚饭很丰富,烤兔腿、烤猪腰、玉米排骨汤,虽然做法粗鄙,跟杭城的大师傅没法比,马风云却吃得津津有味。

    他这段时间华夏美利坚两头跑,在大老美呆的时间还要远远长过了在华夏,老美的东西能吃麽?基本是‘一吃就饱、吃完就饿’,挺大的超级富豪硬生生瘦成了一副屌丝样。

    就算是回到杭城,老马也是每天忙碌,哪里还有半点食欲?没钱的时候也就过年盼望能有根鸡腿吃,如今有钱了,却发现不知道该吃什么了,天下还有比这更悲催的事情麽?

    如今身在大山之中,暂时忘却了人间烦恼,老马倒是又找回了初心,吃着这些虽然粗鄙却充满了山野风情的‘原生态’食物,老马幸福的都快流泪了,一个劲儿的冲那位临时充当大厨的保镖伸大拇指。

    保镖被他夸得一阵阵心虚,心说自己就是瞎弄的,估计连炊事班的水准都没达到,老板居然吃得停不下来,这是证明自己有做大厨的潜力麽?

    夜色渐渐低沉,一轮明月高挂中天,满天星罗棋布。

    水一样的月光倾泻在这个山谷中,湖面上、树林里都仿佛挂上了一层银霜,这样的自然景观在城市中是万万无法见到的,马风云和保镖们不禁都看得呆了,只觉心情前所未有的舒畅、食欲大开。

    美景向来如美人,不许人间有剩饭。。。。。。

    很多人现在都感觉还是马总最正确,外面的景色虽然也美,估计是及不上这里万一,如果听了顾冬的话离开百兽谷,那才是人生最大的遗憾。

    马风云足足吃了两大碗玉米排骨汤、两根烤兔腿和五串猪腰子,估计是补得有点过,满脸通红的在平台上走来走去,如果不是顾冬和保镖们拼命拦住,估计他早就抄起猎枪奔湖边蹲伏了。

    被顾冬他们拦住后,他显然还是不死心,从保镖手中要来了军用望远镜,按在鼻子上望个不停,看这架势若是那野猪王不出现还罢,一旦被他看到,那是必须要连夜出击的,谁拦都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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