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军犬训导员-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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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惠,结果却放我们的鸽子,你还是个男人么,下次别想求姑奶奶给你做任何事,滚你妈的蛋!还有,我帮你约了人,是你自己爽约的,答应给我的那个包你还得给我买!”
对方接下来还说了什么,谷宇没去听了,他只觉得有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闪电般蜂拥而至,顷刻间几乎将他淹没,一种无可名状的恐慌向他袭来。原来他觉得奇怪,自己明明在战场上,却出现在了城市的街道上,身上虽然疼痛,却没有枪伤,因为这具身体根本不是他的,而是一个叫季夏的人的。
手机落在了地上,里面那个女孩继续在咆哮般发泄怒气,谷宇已经不去听了,积水和雨水打湿了手机,不一会儿便黑了屏。不知是没电了,还是被水泡坏了。
谷宇没去理会,他努力在消化这个事实,自己遇到灵异事件了,灵魂穿越,还附体?他咬着牙,忍住疼痛坐了起来,就着暗淡的路灯和霓虹的光线,看见自己身上辨不出原色的衬衫和牛仔裤,再抬起双手,反复看了看,这双手指节修长,一看就知道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没有厚厚的老茧,也没有训犬时被飞电咬的旧伤痕,而是光洁细腻的。这些事情无不清晰地提醒他:这不是自己的身体!
大雨兜头浇下,他身上没有一处是干的,但他浑不在意,这点雨,对经历过云南雨季的人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出任务的时候,常常冒着雨在丛林中一待就是两三天甚至更久。谷宇伸手用力抹了一把脸,闭上眼睛,咬着牙狠狠摇了下头,睁开眼时,还是刚才看到的那番景象。一定是在做梦,快醒过来,他伸手往脸上扇过去,绵密的大雨中响起一声脆响,谷宇痛得扯了下嘴角,痛感那么真实。倒是屋檐下的那条流浪狗被惊了一吓,“汪”地叫了一声。
如此清晰的感觉,竟然不是在梦中。这是说,他现在附身在这个叫季夏的人身上了,自己的身体呢,这个躯壳里原来的主人呢?这种怪力乱神之事,以前说起来都嗤之以鼻,没想到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闭上眼睛,属于季夏的记忆片段闪现了一些出来:他先是对着镜子左看右照,打扮得像只花孔雀,然后出了门,在一家酒吧门口被一群人堵住了,拖到后面的街巷里,二话不说一顿死揍,末了还被按进了泔水桶里
过了许久许久,谷宇以手撑地,慢慢站起来,看着地上那个泡了水的手机,不知道坏没坏,还是捡起来,顺手塞进裤兜里。抬腿想走,回头看着屋檐下那条流浪狗,它正专心致志地盯着自己看呢。他向那条狗走过去,那狗退了一下,往角落里躲去。
谷宇站直身,向它招了一下手:“来,我带你找吃的去。”
那狗不动,把头低了下去。谷宇无奈地笑了一下,这不是他们基地的犬,没经过训练,听不懂口令,也看不懂手势。他只好走过去,那狗虽然有些畏惧往后缩了缩,但是并没有跑开,可见并不拒绝人,以前是被人养着的,不知道它的主人为什么又将它扔掉了。
谷宇是个爱狗如命的人,所以当年他入伍,新兵训练结束之后,连里安排他去做训导员,在他简直是瞌睡遇到了枕头,他的战友都一脸沮丧,独他一脸兴奋。所以这个训导员一做就是三四年,兵役期满之后,他又转了志愿兵,继续做训导员,他打算一直做下去,直到非转业不可。
在谷宇看来,不管是土狗还是名犬,都有其独特的个性,都是可爱的,所以对流浪狗,他也毫不嫌弃。他走到流浪狗身边,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和颈脖,然后拍拍它的脑袋:“好了,乖,跟我走吧。”这手势是人和狗狗相处的通用语言,表示亲昵和嘉奖。
谷宇走了几步,那狗迟疑了一下,果然跟了过来。一人一狗走进雨幕,昏黄的路灯将他们的身影拉长又缩短。谷宇带着流浪狗出了小巷子,夜已经很深了,街上的车流十分稀疏,因为下雨,行人更是寥寥,商家店铺多数已经关门。他看了一下,带着流浪狗往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麦当劳走去。
麦当劳的玻璃门里映出一个极度落拓的人,全身湿透紧裹在身上,头发紧贴在脑门上,还沾着食物残渣和油垢,衣服敞着,露出单薄的胸膛,脸上身上色彩斑斓,如开了染料铺,整一个流浪汉的造型,而且又带着一条流浪狗,一人一狗比落汤鸡还狼狈。
这个点麦当劳的人很少,值夜班的服务员靠在柜台后面闲闲地看着外面的雨,百无聊赖。谷宇推门进去,立即引起了服务生的注意:“欢迎光临麦——”声音戛然而止,服务生一时间进退两难,不知道是该欢迎呢,还是赶客比较好。
谷宇也没在意,他看了一下,找到卫生间的位置,走了过去。一个服务生小哥说:“先生,我们这里不准带宠物进来。”
谷宇停下来,对身后的流浪狗说:“坐下,等我回来。”一边说一边将狗狗按在地上坐着,顺便还拍了拍它的脑袋,以示奖励。
流浪狗对着满屋子的食物香味渴慕不已,它蹲坐在那儿,无意识地摇着地上的尾巴,向人讨好着。但是麦当劳的小哥没有看见它的讨好,只是和他的同事窃窃私语讨论这一人一狗去了。
谷宇进了洗手间,将脑袋放到水龙头下去冲洗,闭上一只眼看了看,从墙上的洗手液瓶子里挤了一堆洗手液,将脑袋脖子好好洗了一通。虽然刚刚淋过雨,但是粘在头上的油垢并没有那么好去掉,那股子酸臭味刺激得他直作呕。
好不容易洗干净,抬头看着镜子里的那个人,一张陌生而熟悉的脸,虽然色彩斑斓,但也掩盖不了长得好看的事实,而用谷宇看惯了硬朗军人的眼光来说,实在没什么看头,虽然眉毛是眉毛,鼻子是鼻子,但对一个男人来说,说好听点是英俊,说不好听,那就是娘。
他对着镜子发了三分钟的呆,然后扯出几张手纸,胡乱擦了一把头脸,走了出去。流浪狗的哈喇子此时已经流得一尺多长了,对一只长期处于饥饿状态的狗来说,这已经算是很有风度了。
谷宇走到点餐台前,要了两份巨无霸汉堡,三份鸡翅,一份可乐。服务小哥看见他洗了个脸回来,已经变身为帅哥了,有点怔愣,甚至都没去打单,谷宇很自然地从裤兜里摸出钱包:“多少钱?”
那小哥才惊醒过来,连忙打单:“哦哦,一共是六十二块,谢谢。请问是外带还是店内用餐?”
谷宇头也不抬地说:“打包。”拿钱的时候突然愣住了,自己怎么会知道身上有钱,还如此自然地掏钱包呢?
服务小哥看他半天不拿钱,又重复了一遍,谷宇醒过神来,拿出一张一百块的钞票递过去。
谷宇将纸袋拎在手里,推开门,对流浪狗说:“来,出来吃饭。”
流浪狗果断跟着他出去了,地板上留着一滩从它身上淌下来的污水。
谷宇就在麦当劳的台阶前坐了下来,将东西分了一半给流浪狗,自己拿起另一个汉堡啃了起来,仿佛饿了很久了一样,其实他记得早上才和罗建飞一起吃过压缩饼干。想到这个,他又顿了一下,是早上吗?这身体不是自己的,认真算起来,应该是一晚上没吃东西了。
流浪狗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正儿八经地吃过食物了,所以对着谷宇给它的汉堡和鸡翅,简直是狼吞虎咽,甚至连鸡骨头都不舍得吐出来,全都嚼吧嚼吧吞进肚子去了,一边吃,一边发出满足的呜呜声。
谷宇低头看了一眼那家伙,才注意到它把骨头都吞了,想制止已经来不及了。谷宇叹了口气,希望不会有事:“狗狗,我们今晚去哪儿?”
第三章 复杂家庭()
谷宇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他只是下意识地跟着这个身体的记忆走,本来是要打车的,但那条狗认定他了,一直紧紧跟着他,谷宇决定将它带回去,出租车司机看见那条狗,死活也不愿意载他们。
谷宇看着绝尘而去的出租车,比了个中指,骂了一句粗口,骂完之后,他自己也愣了,这是他平时会做的事吗?
雨已经停了,雨后的空气倒是难得的清新。他带着那条狗,沿着马路牙子往家走,走了快两小时,才找到家门。站在门口,谷宇惊住了,居然是一座四合院,还是独门独户的,不是大杂院。他知道自己现在在京城,能在京城住四合院的人,非富即贵,看样子季夏很幸运,投生在了一个有钱人家。
他摸了摸身上,从裤兜里找到一串钥匙,但是却迟疑了,不敢去开门,仿佛一开,就会有一个他无法预知的世界打开,而自己再也回不去了。
犹豫了半晌也没拿定主意,突然身后亮起了强光,“唰”的一声,一辆火红的跑车停在了他身后。从车上下来一个人,跟跑车司机挥挥手,跑车开走了,回头看到谷宇,上下打量了一番:“哟,我看这谁呀?大半夜的像个乞丐一样杵在这儿,被人揍得找不着北了吧?还真难得,居然还能找得到家门。”
谷宇听出这个声音就是电话里的那个女声,知道她是季夏同母异父的妹妹,懒得跟她计较,没理她,继续作思想斗争:进到底还是不进?
周昕云踩着高跟鞋,蹬蹬地走到谷宇面前,仰起头看着谷宇,狠狠剜了他一眼,一甩头发:“滚开,好狗不挡道,不进就让开。”没想到引来一阵狗叫,吓得她猛地往旁边一跳,紧接着一声惨叫,高跟鞋崴脚了,“啊,我的脚!什么鬼东西?!哪来的死狗?”
原来她刚刚从谷宇身边走过去,不小心踩到了流浪狗的前爪,它吃痛惊叫了起来。谷宇听见狗叫,连忙蹲下去给它看爪子,瞪了一眼周昕云:“你走路不看路,这么大只狗都能踩着。”
周昕云这一下扭得狠了,半天都没站起来,下过雨的地面又脏,委屈地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儿。谷宇安慰完流浪狗,看见周昕云还没站起来,伸手想要拉她起来,被周昕云用力甩开,嫌恶地尖叫:“别碰我,脏死了。”
谷宇收回手,插回裤兜里,摸到口袋里那把硬硬的钥匙,犹豫了一下,拿出钥匙将门打开,招呼了一下流浪狗,头也不回地进屋去了,不过也没有顺手把门关上。周昕云在背后继续尖叫:“季夏,你神经病啊,带条野狗回来,脏死了你没看见?”
谷宇皱皱眉头:“你要是有病,就去医院看看。我的事,不用你管。”
周昕云气急败坏地随手抓了个东西向他的背影扔过去,待到发现是什么的时候,便看见自己心爱的手机已经五马分尸一般散落了一地,这回她抓狂一般咆哮起来了。
谷宇熟门熟路地进了中院,开了西厢的一个房门,纵使是有季夏的记忆,也还是很吃了一惊,虽然是老建筑,里面的陈设却十分现代化,奢华得叫人吃惊。谷宇扫视了一眼,看样子季夏是个极懂得享受的人。
他带着流浪狗进去,也不脱鞋,原木地板上落下了一路的泥水印子,径直走向浴室。也不忙着给自己洗澡,而是将流浪狗推到水龙头下,给它洗刷起来。这流浪狗大概很熟悉这种事,不但不抗议,反而很喜欢,安安静静地闭着眼睛任由谷宇在它身上揉搓。
正洗着,谷宇听见门响了,竖起耳朵听了一下,一个男声在问:“小夏,你在里面吧?”
谷宇拍拍流浪狗的头:“乖,等会儿来给你洗,别乱动。”拧开水龙头,将手冲洗了一下,出了浴室,发现房里已经站了个高大的男人,穿着丝质的睡衣,衣服敞着没扣,露出精壮的胸膛,戴了副眼镜,努力装出一副斯文的样子,却掩饰不住一股子王霸匪气。他看见季夏一身狼狈,皱了皱眉头:“又跟人打架去了?”
谷宇低下头,捋了捋袖子:“没有,是被人揍了。”他脑子里努力搜索,这个男人到底是谁。
对方挑了一下眉头:“这次你又去招惹谁的女人了?”
谷宇耸耸肩,说实话,别说他不知道,估计就是季夏本人也不清楚是哪笔烂帐。
对方走到沙发边坐下来,往后一仰,靠在沙发背上,翘起二郎腿:“你再这么下去,迟早有一天不知道怎么死。让你读书你不读,去我那上班也不愿意,你到底想混到什么时候?你就算是不想做正经事也没什么,二哥养得起你,但是你得乖一点。你再这么闹下去,别说老爷子不待见你,我也要停了你的那些卡。”
谷宇想起来了,这个男人是季夏后爹的二儿子周昭云,是周家唯一一个对季夏还算友好的人,他皱起眉头想了想,说:“我去读书。”
“什么?!”周昭云显然有些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继弟从小到大没干过几件正经事,脾气又臭又硬,性子阴沉,虽然长了一副好皮囊,也没能讨得几个人的喜欢,除了自己,谁还正眼瞧过他?
谷宇说:“我想去读书。要不,我就去当兵。”季夏现在是十九岁,按说早该高中毕业了,但是他浑,上到现在都还没毕业,估计毕不毕业也无所谓,但现在他的芯子里不是原来那个混子季夏,而是谷宇,所以他的人生得由谷宇来重新规划。
周昭云嗤笑了一声,他挑了挑眉:“你去当兵?开什么玩笑。”这个弟弟今天吃错什么药了,平时让他走二里地,都要坐车或开车,能躺着绝对不坐着,能坐着绝对不站着,用他自己妈的话,就是比别人多长了一根懒筋,他居然会想着去当兵,这年头,除了真想在部队奔前程的和那些山沟旮旯里的农村人,谁还去当兵啊。
“不过我想先上学,要是考不上大学,再去当兵。”考大学,自然也是军校,因为他记得罗建飞就是军校毕业的。不管如何,他还是要去云南,要去找罗建飞,还有他的飞电。
周昭云抬起头,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下他:“你今天吃错药了?”
谷宇笑一笑:“我要洗心革面做人了,绝对不会再让那些人瞧扁。”
周昭云站起来,走到谷宇身边,想伸手拍他的肩,看见肩上的脏污,将手换了个方向,落在了相对还干净的头上:“好,小夏终于长大了,懂事了。哥等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