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军犬训导员-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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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就是门缝里瞧人,把人瞧扁了吧?”连长嘿嘿笑,季夏这小子,话不多,但是主意正,肯吃苦,有实力,叫人越看越喜欢。
新兵训练结束之前,季夏不负所望,终于做上了新兵连的标兵,并且如愿分到了雪狼侦察连,成为一名侦察新兵。进入侦察连,是进入特种部队的第一步,季夏悄悄吁了一口气,这是他入伍之后第一次真正放松。
要是此刻季夏的家人看见他,一定不敢相认,他的模样跟初离家时判若两人,他黑了许多,脸颊黑里透红,皮肤如磨砂纸打磨过一样粗糙,哪里还有当初的细皮嫩肉,体格虽然还算不上强壮,但已十分结实,不再是当初的那个细胳膊细腿,整个人变得十分精神。
第九章 如鱼得水()
说起来,林芝地区应该是非常理想的练兵场地,有山地、森林、湖泊、峡谷、悬崖峭壁、冰封雪域。季夏进入侦察连后,开始进行全面的精兵训练,除了常规的体能训练,还有各种技能如侦察与反侦察、射击、格斗、攀登、爆破,这不是在练兵,而是在炼钢。
侦察连是每个部队的尖刀连,每一个合格的侦察兵都是真正的钢铁硬汉。一个有追求有上进心的士兵,谁不想做个好兵,所以能进侦察连,便是大部分士兵的最初目标,而每一个侦察兵的终极目标,则是进入特种部队,做一个好兵当中的好兵。
季夏入了侦察连,便有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在这里,他就不显得扎眼了,首先,他是凭实力进来的,有实力的人,就不会让人瞧不起,其次,他想进特种部队,其他的人也想进特种部队,大家都有种同一个目标,那就是阶级兄弟,一起奋斗,共同进步,形成了一种良性竞争。
季夏喜欢这样的环境,在这里,靠世故圆滑讨好领导是没有用的,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特种兵考核只看成绩,所以你只能不断地超越,超越战友,更要超越自己。
况且季夏是侦察连的新兵,他现在的成绩相对于其他老兵来说,那是太一般了,根本就没有威胁性。季夏还算幸运,他所在的班还有一个熟人,那就是与他原来在新兵连同班的战友张贤,一个非常憨直的河北汉子,两人还能有点共同语言。老兵们对他们也很照顾,短短数月,季夏的成绩突飞猛进,这让他充满了信心,只觉前途一片光明。
星期天照例是休息,大家好不容易得了空闲,都去自由活动了,外出的外出,串门子的串门子,打扑克的打扑克。季夏换上训练服,在腿上绑上几个沙袋,准备去跑步。
张贤正躺在床上翻书,看见季夏弯腰绑沙袋,不由得停了下来:“不是吧,季夏,你这一个月都没休息过一天,天天这样,你不累吗?闹钟还需要上发条呢。”
季夏笑了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连长不是常说,一天不练手脚慢,松懈不得。”
张贤呲牙,做了个鬼脸,缩回去看书去了。
季夏刚要出门,被走进来的班长丁成松推了回去:“准备去哪儿啊?”上下打量了一下季夏,“又要去训练?小季,你可真够刻苦的啊。不过今天别忙了,赶紧去换衣服,穿常服,跟我出去,有事。屋里就你俩啊?小张,你也下来,一起去。”
季夏不太情愿地解衣服扣子:“去哪儿啊,班长?”
丁成松说:“指导员给我派了个任务,让我出去采买点物资,你们给我去挡搬运工。”
可以外出!张贤放下书,喜得从床上一跳,就下来了:“是,班长!”士兵外出的假是不容易请的,就算是出去,也只能在营区内活动。现在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青藏高原最美丽的季节,这对一群被关了数个月之久的新兵蛋子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
季夏换上衣服,跟着丁成松出去了。
五月的青藏高原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白云如弹松了的棉花,从湛蓝的天际中抖落下来,为雪山笼上一层厚厚的飘忽不定的白纱,山上的皑皑积雪开始融化,在日光下,水汽蒸腾,与白云连成一片,分不清哪是白云,哪是山岚。
山腰间的苍柏开始焕发新颜,苍翠中点染着新绿,充满了勃勃的生机,再往下是连绵的草甸,如茵的草坂上点缀着不知名的各色小花,如地毯一般柔软,蜂蝶飞舞,牛羊悠闲地吃着草。如一幅浓墨重彩的图画,怎么看都看不厌。但对这群兵来说,这美好的风光却不容易亲近。
丁成松领了两个小兵出了营房。
张贤性格开朗,话多:“班长,我们去买什么?”
丁成松说:“端午节有个茶话会,指导员让我去买些茶点。”
季夏心说,端午节还有半个月呢,急什么,而且这活儿不是后勤处干的么,怎么让他们来跑腿。
他没问,张贤倒是替他问了:“可是班长,那不是后勤处的事吗?怎么让咱们来买啊?”
丁成松抬起手来拍了一下张贤的后脑勺:“你个木头脑袋,我好不容易争取到这肥差,你还不乐意是不?”
张贤连忙跳开:“不,不,班长,您误会我了。我是说您怎么这么神通广大,争取到这么好的任务,您看,我也跟着沾光,可以出来放风。”
丁成松抬腿给了他屁股一脚:“不会说话别说,没人把你当哑巴,什么叫放风,那是坐牢的人专用名词,合辙你把当兵当坐牢呢?不爱当就滚蛋,我一脚给你踹回姥姥家去!”
“班长,您饶了我吧,您知道我不是那意思,我嘴笨,不会说话,您大人大量,别跟我计较了。”张贤越描越黑,脸都皱成了一个苦瓜样。
季夏转过脸去,憋得十分辛苦。
丁成松这才哼了一声,转头去季夏说:“一会儿我们去镇上租几匹马,我带你们去牧民家里买东西。你们会骑马不?”
季夏点点头:“会。”
张贤面露难色:“我不会。”
丁成松没好脸色地说:“学一学就知道了。”他们侦察连的兵,不可能还被马摔。
自从来到林芝,季夏还没有出过营地,部队里一应俱全,什么都有,根本就用不着出去采购日常用品。而林芝这地方,简直就是鸟不拉屎的典型,十几万平方公里,人口仅有十几万,可想而知人口多么稀少。
他们部队的营地已经尽可能地靠近县城修建了,但就是这个县城,总人口还不到两万,县政府就在镇上,镇上常住人口大概就是几千人。这地方的人们长期以来都没有买卖的概念,需要什么东西,都是以物易物的,后来随着汉人的带动,才逐渐有了交易的意识。因为地广人稀,集会不太容易,通常一个月只有一两次集会的日子。
这天并不是赶集日,镇上几乎没什么人。丁成松租了三匹马,一人分了一匹。他和季夏二话没说就骑上去了。张贤牵着马缰绳,面带窘色,不知如何是好。
租马的老板是个藏民,汉话非常生硬:“你上去啊,我马很好的,很温和。”说着拍拍马鞍子,鼓励张贤上马。
季夏也安慰他:“藏马很温和,不会乱跑,上来吧,没事。”
张贤将信将疑,在老板的帮助下跨上了马背。季夏又交代了几句骑马的要领,这会儿丁成松已经拍马跑出去了,季夏和张贤骑着马,远远地缀在后面。
马儿在五月的风里小跑起来,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青草和野花的香味,春风和煦,马背上视野开阔,令人心旷神怡。直到这一刻,季夏的心才开始放松起来,自从变故之后,这还是第一次真正的放松和释怀。这之前,他几乎是以苦行僧式的方式在折磨自己,说不清为什么,到底是在努力改变这个新身份,还是留恋过去那并没多少值得留恋的人生。
如果人生可以选择,季夏与谷宇,他还是更愿意选择做谷宇,不是因为更熟悉谷宇一些,而是因为谷宇的灰暗人生中,有一抹叫做罗建飞的亮色,那曾经是触手可及的阳光。而今,却只能在记忆中反复回放,所幸,如今他还有机会去努力够着这个梦想,即使如泡沫一般虚无飘渺。
“啊?什么?”季夏被丁成松的声音从思绪中惊醒,他没听清楚对方跟他说了什么,却惊觉到自己已经追上丁成松了。事实上,是丁成松放慢了速度,等他赶了上来。
丁成松也没有着恼,继续重复了一遍:“你在哪里学的骑马?”
季夏想了想:“在骑马俱乐部。”当初季夏学着别人赶时髦,和一群狐朋狗友去俱乐部学骑马,没想到今天居然派上用场了。
“你家是北京的?”丁成松是青海人,家境清贫,一辈子没进过大城市,更何况是北京,对北京很是向往。
季夏点点头:“是的。”
丁成松流露出向往的神色:“北京——很漂亮吧?”
北京漂亮吗?也许吧。季夏笑了笑:“还可以吧。班长以后要是去北京,只管来找我,我做东,请你吃烤鸭。”这点眼力价他还是有的,况且丁成松确实还算个不错的班长。
丁成松爽快地笑起来:“这可是你说的啊,别到时候装作不认识。”
季夏也被这爽朗的笑声感染了,心情也开朗起来:“班长,我要是装不认你,你只管揍我就是了。”以前那个爱说笑的谷宇似乎回来了。
张贤骑着马从后面赶上来:“班长你们说什么呢?”
“说以后我去北京,季夏请我吃烤鸭。”
张贤也来了兴致:“班长你要是以后去北京,顺便来我们秦皇岛啊,我带你去看海,吃海鲜!”
“行啊,正好我还从来没看过海呢。我去看看,海水是不是比我们青海湖的水还咸。”
三个人一路说说笑笑,出了镇子,丁成松带着他们往镇子西面的山地奔去,山脚下有几户牧民,他们要去牧民家买些牦牛肉干和酥油,这些东西镇上也是有卖的,不过指导员认识那家牧民,据说他家的牦牛肉干做得最地道,故每回都会专门去那家买。
脚下是柔软的草地,没有路径,马蹄踏上去一点声响都没有。草甸如音符一样上下绵延起伏,人也如在碧波中上下沉浮,草甸上稀稀拉拉散落着吃草的牛羊,并未见放牧的人。
“怎么不见人,这牛羊在外头放着不怕招狼吗?”张贤问。
丁成松说:“白天狼很少出来活动,再说还有狗看着呢。”
季夏双眼放光:“藏獒吗?”
第十章 藏獒多吉()
季夏双腿一夹马肚子,赶紧往声音来源处跑去,丁成松和张贤只好赶紧跟上。爬过两道山坡,坡底下,一头金黄色的藏獒正和五六头狼斗得难分难解,旁边还有一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羊。
虽然近些年盛传一獒顶十狼的说法,但季夏认为这绝对是夸张了的说法,藏獒是很凶猛,但到底还是驯服了的狗,对付一两只狼也许不成问题,但是对付五六只狼,是很难占优势的。所以他没有多想,大声呼喝着纵马往狼群冲过去。
狼群见到人来,不再恋战,头狼招呼一声,带着受伤的同伴迅速撤离了。藏獒并没有去追,而是站在原地对着离去的狼群狂吠,然后回过头来,用嘴巴拱了拱趴在地上不动的羊。
季夏从马上下来,那只藏獒惊觉起来,转过头来对着季夏呲了呲牙,并从喉咙里发出了威胁的低吼声。藏獒是认主的动物,它一生只忠于一个主人,其余的人对他来说就相当于敌人,所以尽管季夏帮它赶跑了狼群,它也不怎么领情。
季夏深谙藏獒的习性,他站在原地不动,表示自己并没有敌意。藏獒这才重新转头去看羊。季夏这才发现,那只羊并没有死,还在发出低微的叫声,但是脖子上被撕开了,正汩汩地淌着血,它的身下也淌着血。看样子受伤很严重。
这时丁成松和张贤都赶过来了,他们都下了马,藏獒又发出了低吼声,作势要攻击人。季夏朝他俩摆摆手:“退后一点,太近了藏獒会认为对它有威胁。”
丁成松看了一会:“不好,这羊要下崽了。”
季夏这才发现到那只羊身下的血原来是这个原因,它正努力地想站起来,好腾出点空间让小羊崽顺利出来,无奈没有气力,试了两次都趴了下去。原来这个季节的狼群其实并不缺口粮,一般是不会袭击牧民的,但今天正好有一只怀了崽的母羊离了群,被一小群狼发现了,便来偷袭,结果被看护的藏獒发现了,这才有了刚才那一幕。
季夏想了想,大步地往前走了两步,藏獒扭转头来恶狠狠地瞪着他,季夏没有看它,径直走向了母羊,蹲下去帮助母羊分开了双腿,并开始帮它止血。藏獒对着他呲了呲牙,却没有冲上去。
丁成松看到藏獒不咬人,也赶紧过来帮忙,帮母羊抬起了身子。张贤手足无措地往身上乱摸,试图找出点什么来帮忙,他一抬头,看见一匹马正朝他们的方向奔来:“有人来了。”
骑马的是个中年汉子,他一边跑一边大声喝叫,藏獒听见主人的声音,站起来大声吼叫了几声。片刻功夫,骑马汉子就已经到了他们跟前,一看到地上的母羊,便跃身而下,迅速抱起放在腿上,也不怕鲜血弄脏了他的衣袍。
丁成松松开手说:“阿旺,羊被狼咬伤了,还能救吗?”
被称为阿旺的藏族汉子抬起头来,焦虑的眼中露出一点惊喜:“原来是解放军同志,是你们赶走了狼群吧,多谢你们。我先看看,它快要生了,先保住羊崽再说。”他的汉话倒是比较流利。
原来这个阿旺就是丁成松要找的那家牧民。季夏用手压住母羊的伤口,阿旺让张贤帮忙采了一些草药过来,将草汁揉出来,滴在母羊的伤口上,血便慢慢地止住了。
小羊已经从母羊体内探出了头,阿旺帮助它从母体内出来,然后弄断脐带,打了个结,送到母羊嘴边。母羊还想自己把胎衣吃掉,无奈力不从心。阿旺只好自己来,将胎衣除掉,将小羊放在进自己的衣兜里。又弯腰去抱母羊。
丁成松说:“阿旺,我们帮你抱母羊吧。”
阿旺说:“你帮我抱着小羊吧。”母羊太多血了,他怕弄脏丁成松的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