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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部分

壕妻-第183部分

小说: 壕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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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深了。

    众人,都睡了。

    ……

    新的一天,太阳升起。

    明菲一行人,整装完毕,继续出发。

    越是临近邹羌河,小快脸上的笑意,就会越少。

    明悦很担心这样沉默寡言的快哥哥,她一直缠着他,让他读书,或者让妈咪与快哥哥下棋,借此分散他的注意力。

    一盘棋下完,明菲杀得小快无半点招架之力。

    明菲问:“小快,我赢了你,你沮丧吗?心里会不会想:菲姨真是的,都不说让让我?”

    跑得快赶忙解释,道:“没有,我知道菲姨这么做是训练我的棋艺,我又怎会有那种悲观想法。”

    “嗯,没有就好,有些事,就该往好的方向想,知道吗?”明菲道。

    “小快知道了。”跑得快说道。

    明菲趁机问了:“你是想去大邹与羌吴国的必经之路撒骨灰,还是随便找个地方?我安排了两条路线,随你选。”

    跑得快问:“明姐姐,我与大母,是羌吴国人吗?”

    他从小就知道,他与大邹人长得不一样,他有大大眼睛,蓝色眼珠,挺直的鼻梁,头发还有些微卷,而大母也跟大邹人的长相有差异。

    再加上,大母说要把骨灰撒入邹羌河。

    这一系列加起来,他便知,他的家乡在羌吴国。

    明菲答道:“好像是这样。”她神情很是慵懒,并没有表现出在意,反而轻松道:“这样吧!等你长大一些,菲姨陪你去羌吴国玩一玩好不好?”

    “菲姨,可以吗?”跑得快期翼问道。

    “当然,反正你再大一些,便需要去外界历练,到时候去哪里历练都好。”明菲道。

    只是,在这之前,她需要先一步去羌吴,调查大王子妃的事情,确保大王子妃是个思念小快的好母亲,她才敢让小快与她相见。

    至于要不要相认,则要看大王子妃的意思。

    反正,相见可以用很多种法子制造个偶遇,而相认,就只有叫娘、叫儿子的一种。

    跑得快很感动菲姨的体谅与宽容,他道:“菲姨,我想把大母的骨灰,撒在大邹与羌吴国的必经之路上,也好让大母时时能看到往返两国之间的老乡。”

    “听你的。”明菲一笑,当即安排了下去,选小快中意的地点。

    马车是在下午时到达的吉姆斯城。

    邹羌河是从吉姆斯城穿流而过,把吉姆斯城分为了东西城,城内有许多大桥小桥,方便众人来往于东西城之间。

    而邹羌河的走向,在大邹国内的时候,是东西走向,但达到吉姆斯城的时候,却突然转了个弯,由东西方向,变为南北方向走势。

    因为吉姆斯城是座大城,历史悠久、环境秀美,所以明菲便选择了在这里,轻撒大母骨灰。

    住进明家在吉姆斯城的一栋小别院,略微休息了一会儿,明菲便问两个孩子,是否想去逛一下这里的集市。

    跑得快看向明悦,听她的。

    明悦点头:“好,要去。”

    集市啊!她很向往,她一定要去。

第389章 买笔风波() 
就这样,明菲带着两小只,与小雅一起,在二十多个便装暗卫、还有隐在暗处不知道多少人的保护下,走在吉姆斯城宽阔的大道上。

    因为吉姆斯城是羌吴与大邹两国来往的必经之路,这里虽不是边疆,但却是比边疆还要热闹的存在。

    且这是还是交通要道,水路与陆路都很便利。

    也是聚集外国人最密集的地方。

    在这里,小快这样的长相,实在是太常见了,所以她才大胆地带着两小只出来散心。

    她不想让小快锁在房中,独自忧伤。

    所以,她把小快带了出来,让他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让他没机会忧伤。

    走在热闹的大街上,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及热情的商贩,明菲问:“有需要的东西吗?咱们可以买下来,这里的好东西,有的就连在京城都买不到。”

    小雅抱着的明悦,东瞅瞅西看看,眼睛简直不够用。

    “娘,吃。”明悦看着一个小摊贩前的摊位,说道。

    小贩卖的是烤鸟蛋,一串五个鸟蛋,鸟蛋的大小,犹如鹌鹑蛋。

    小贩的手艺很好,鸟蛋被烤的色泽金黄、散发着阵阵诱人的香气。

    明菲一笑,道:“买可以,但你只能吃一个,剩下的四个,娘亲帮你解决。”

    “好。”她才九个月大,让她多吃,她也没那么大肚子啊!

    明菲掏出碎银子,买了三串,小快一串、小雅一串,她与女儿一串。

    小贩用油纸包了三串,递给明菲。

    明菲并未立刻让宝贝吃,她道:“找个暂时歇脚的地方再吃,走路不能吃东西。”

    几人没有异议。

    “娘,笔。”明悦指着一家专卖毛笔的店铺,她想买一些笔,送给快哥哥。

    虽然明家也有笔店,但在吉姆斯城买更有意义。

    明菲一笑,几人转战笔店。

    各式各样的笔,让人眼花缭乱。

    在这里,只有你想不到的毛笔,没有这里没有的毛笔。

    即使这里没有,也可以预定,专门制定。

    小二极有眼力价,见明菲气质雍容,还有她身边的两个小孩,各个粉雕玉琢、极度不凡,他便扬起笑脸,热情招呼:“客观,需要什么笔?本店笔种,不说大邹第一,但也是前几。”

    确实如此,这家店一层满是各种笔,二层也是如此。

    明菲懂女儿的意思,她道:“买一套八岁孩子所用的全套笔。”

    小二一听是全套,赶忙来了精神,道:“店内不止适合八|九岁公子小姐用的全套笔,还有十一二岁、十三四岁、十五六岁,成年人等等所用,应有尽有,不知小姐是买一套,还是每个年龄段的都买上一套?”

    明菲嘴角抽抽,这个小二,还真是人才,短短几句话,便把她购买的欲*望给勾了出来。”

    她笑问:“你卖一套,有多少提成赏银?”

    “啊?”小二哥有些没反应过来。

    明菲道:“就是你卖一套,你们东家给你多少分利呢?”

    “每套一百文。”小二哥如实回答。

    “这每套的价格,均是多少呢?”明菲问。

    “三岁至七岁是每套六十八两,八岁至十三岁每套是八十二两,十四岁至少、十七岁每套是九十一两,成年所用的是一百两银子一套。”

    “为什么每个年龄段所用的笔,价钱不同?”明菲问。

    “回小姐话,做工不同,用料不同,价格自然也不同。”小二回答。

    “难道我不可以买上一套八岁孩子用的笔,一直让孩子用到十八岁么?”明菲道。

    小二哥嘴角抽抽,道:“回小姐话,若是书写多了,笔用的很费,有些人家的公子,一年能用上一两套呢!所以,一套用十年,除非不写字。”

    明菲闹了个笑话,她还真不知道原来毛笔的用量,这么废。

    难怪有些家庭一大家子人,才只能培养出一个读书人。

    这还只是笔的用量,表如此惊人,还未算墨、纸、砚、书籍等消耗品!

    若是加上所有用度,开支真的大的惊人。

    明菲问:“小二哥,若是平常人家的贫苦子弟想要买一套笔,也是这么些钱吗?”

    小二回道:“小姐有所不知,贫苦百姓家的孩子,不买成套,按支购买,店里有便宜的笔,一支只需一百多文便能买到。”

    “哦,原来如此。”明菲道。

    跑得快道:“菲姨,我以前用笔,也是只买一支,一支笔,我省着用,可用三个月。”

    小二哥惊讶道:“小少爷,您是如何撑过三个月的?便宜笔最易毁坏,一般人家的孩子,能用一个月都算极度节俭了。”

    跑得快道:“我平日书写文章,都是先在土地上用树枝写上数遍,才用笔书写到纸上。”

    这种事,没什么好丢人,所以他很自然地说了出来。

    明菲只觉得,这孩子真是好孩子,未因贫穷而自卑,真好,大母教导的真好。

    大母,您放心,我也会好生教导小快,不让他长歪。

    只是,与明菲与明悦的心疼不同,殿内其他买笔的客人开始噗嗤笑话跑得快。

    嘲笑跑得快的人,是一群八、九、十多岁的公子哥,各个身上的衣裳奢华、贵重,而且,他们的身后,都有两名随从跟着。

    就是一群当地贵族的公子哥。

    明菲几人没有理会那些个嘲笑声,她面不改色道:“小二哥,麻烦拿出来八岁九岁孩子所用的套笔,我需要看一眼是否适合我家孩子。”

    “好嘞!”小二哥赶忙从柜台中取出八岁九岁用的两套套笔,放在木质柜台上。

    每套有笔十二支,且有六种类型,大小不一。

    有了这套笔,不论是作画,还是书写,均都可完成。

    明菲问跑得快,“怎么样?喜欢吗?”

    “不喜欢,菲姨,咱们不买了,我还有两支笔可以用。”跑得快不太好意思花菲姨的钱,毕竟他已经欠菲姨很多。

    而且,他一直用的都是一百多文一支的笔,感觉与这些没有多大区别,同样都能写出字来,没必要破费。

    一旁进门的小公子哥们,噗噗嗤嗤地大笑了起来。

    一个胖堆堆地小孩说道:“穷小子,不买就滚出去,小爷还要买笔。”

    “就是,不买进来做什么?你们这等穷酸刁民,该滚去那边买笔。”另一个小孩指着店中最里侧角落中一个柜子上堆着的一堆毛笔。

    这个位置,便是清苦人家孩子挑选毛笔的地方。

第390章 贱买,他们这么不值钱?() 
“喂!你们几个,还不快给孟少爷让地方。”有一个小孩对明菲他们说道。

    明悦很生气地转过头去,看向这群叽叽喳喳、没有修养的小孩。

    一群少爷们瞧见明悦长得水水灵灵、粉雕玉琢,煞是好看,胖堆堆少爷面露喜色,一脸淫*笑,当即就道:“好漂亮的女娃,得了,小爷我把你买了,把你养大,做我第一宠妾。”

    这个小胖堆,今年十岁,是吉姆斯城城主的独子,而他的脾性,继承了他父亲,好色!

    如今别看他才十岁,但他院中的丫鬟,各个漂亮、有身段。

    甚至,他虽然还小,但他却早已经让丫鬟帮他暖床,每日对着丫鬟上下其手,虽然还未到给丫鬟开脸的地步,但也不远了。

    “哈哈……孟少爷,您今日真是得了个好宝贝啊!就这小丫头,别看年纪小,可是比之罗家的小姐水灵了不止一星半点。若她长大,罗家的小姐绝对会把第一小美人的称号让出来。”

    “小爷的眼光,何时差过?”胖堆说道,一脸的傲娇。

    他对小雅说道:“说吧!多少钱才把这小丫头卖给小爷?瞧着你们身上连个配饰都没有,小爷给你们一百两银子,算小爷善良。”

    实在是他敢这么有恃无恐,皆是因为明菲一行人因为出门在外,所以很是低调,就连身上的外衣,都是平常人家常穿的,而且他们身上还没有配饰,所以,这群一身奢华的小孩子才会认为明悦只是百姓家的丫头,并没有往深处想。

    而笔店小二不同,他看人,不看穿着配饰,只看人的气度。

    所以,他这个火眼金睛,可算是练到家了。

    明悦觉得自己像是吃了个苍蝇那般恶心?

    啥?

    小妾?

    多少钱卖?

    一百两银子?

    就凭这猪头猪脑的家伙,敢说让她做妾?

    第一宠妾?

    敢拿钱砸她?

    我去!

    我了个去!

    明悦简直被气笑了。

    起先这些人嘲笑跑得快的时候,跑得快修养极好,没有丝毫动怒的意思,但是,如今他们这么说悦儿,他当即像是炸毛的狮子,转过身来,怒视这些人,口中冰冷地对小胖堆道:“你,向她道歉。”

    “什么?道歉?”小胖堆不以为意,笑道:“哈哈……他说什么?他说让小爷道歉?啊哈哈,这可真是笑死小爷了。”

    然而,有些小公子道:“孟少爷,不如把这个小男童也买了,当我近侍。”

    “也好。”孟少爷是爽快人,手底下的小弟有什么请求,他也会答应。

    还有一个小孩道:“孟少爷,还有抱着小丫头的大丫头,把她也买下,送给我父亲暖床。”

    “好说,把他们都买了就是。”孟少爷爽朗说道。

    小二哥瞧见双方要干仗,他赶忙小声对正要转过身去的明菲道:“小姐,小的知晓你们身份不一般,但孟少爷也是得罪不起的人物,他是孟城主的独子,可不敢为难他,更不要说得罪,否则你们会惹祸上身。”

    小二喋喋不休道:“小姐,不如您先回,把套笔让给孟公子,等孟公子他们走了,你们再来光顾,也好过得罪了孟公子,会惹来大祸。”

    吉姆斯城因为特殊,所以这里没有衙门,只有城主府,而城主孟大人,也就相当于是吉姆斯城的父母官。

    孟胖堆作为吉姆斯城的太子爷,自然是刁蛮无理、霸道任性、随意欺人、无法无天。

    明菲呵呵笑了,道:“小二哥好意我们领了,他若识趣还好,若不识趣,本小姐只有勉为其难,纠正他的教养。”

    小二哥听到明菲如此说,直接傻掉了。

    而明菲,对小二哥说完后,她便转过身来,看向七八个八*九十多岁不等的小孩。

    “呦!”明菲刚转过身来,胖堆孟少爷便瞧见了明菲的长相。

    容颜娇美、国色生香,虽然穿的朴实了一些,但若是换上华服,绝对是倾国美人一枚。

    孟少爷当即便起了心思,他对明菲道:“你是他们中的大姐姐吗?你们是一家的吗?你家大人呢?本小爷找你家父亲有事相商。”

    孟少爷一副老气横生地说道。

    明菲眉头一挑,唇角勾起一抹笑,问道:“哦!找我父亲做什么呢?”

    “自然是与你等父亲签署卖*身契,把你们姊妹四人买了。”孟少爷财大气粗说道。

    明菲觉得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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