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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哈佛-第12部分

小说: 哈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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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喜欢。不过,你要问的题目呢?”
“在这里。”爱丽丝在床上坐好,从桌上拿过一张纸递到我面前。
意外的是,这两道题都很难。十分钟过去了,我一筹莫展。我觉得额头上开始冒汗了。
刚才的快乐——看爱丽丝躺在床上摆弄俄罗斯元首的快乐——顿时不见了。那个“爱丽丝果然喜欢我”的想法也烟消云散。我是A系的,理应懂数学,如果连这些题都不会解,未免太丢脸了……何况是在爱丽丝面前……又过了二十分钟,我才写了几行。
爱丽丝凑过来看。她的几根发丝落在我脖子上,我怕痒似的抖了抖,心里更紧张了。
“好象挺难嘛,”爱丽丝说,“要不我们先去河边散散步?再晚就赶不上他们了。再说散散步,呼吸点新鲜空气,说不定你就想出解法了。”
“请再给我十五分钟,一定能解出来!”我摸了摸后脑勺说。
爱丽丝耐心等着。十分钟后,我想出了答案,她高兴地说:“太好了!谢谢你,小明。我应该请你喝咖啡。”
“谢什么,我还没跟你说答案呢,”我擦了擦额头,“只是答案挺复杂的,我可以先讲讲大致思路……”
“不必了,我们先去散散步吧。”
我答应了。出门时,我又想:爱丽丝果然爱上我了。
六、查尔斯河边的青春
安德森桥的栏杆由灰色石砖砌成,攀着深绿的藤蔓。桥下,两只细长的小艇随波逐流,艇上的人偶尔划两下桨。
我和爱丽丝一人拿着一杯Frappuccino咖啡,并排站在桥上。刚才我们去查尔斯河边的肯尼迪公园,没找到宿舍的人们——大草坪上只有几个穿校服的中学生在玩飞盘。
我们有点拘谨。我问爱丽丝实验做得怎么样,她说还好,转而问我功课如何。我说功课总是那样。然后我们默默走下安德森桥,拐了个弯,沿着河边的小路走,避开喧闹的车流。河岸的草坪上,一群毛色鲜亮的野鸭子笨拙地摇来荡去。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正抛面包屑喂它们。
周围的一切都显得新鲜而神秘,虽然这并不是我第一次走在河边。我突然想到自己来这里半年多了,连东南西北都没分清——如果不是那边的夕阳,我几乎可以说迷路了。柔和的阳光映在河面上,河面的淡淡水气一片迷朦。岸上连绵的春草、喂野鸭子的女孩、天边的红晕,这些似乎都为了某种特殊的目的才在此刻出现在我们眼前……我感到有些不足:无数暖和的傍晚,学生们在对岸的实验室里、计算机前,费尽心力,企图洞察自然和人生的法则。可相隔在中间的是实验室的厚墙、一座座建筑、一条条街道。他们根本没注意河边梦一般的景色。河边的世界如此复杂、精妙、完美,我即使研究一生,也不会明白其中的奥秘……
爱丽丝走走停停,时而转头看看夕阳。她要掠一掠头发,先把手里的Frappuccino挪到另一只手上——就连这个动作,也显得优雅而别有深意。有时她低下头,好像在想什么要紧的事。然后她忽然一笑,讲起系里的一位教授——此人手下有三个学生,恰好都是瘦子,简直是皮包骨头。
“一定是在教授的压迫下才瘦成这样的。毫无疑问,这位教授是奴隶主,我绝对不选他当导师。”
我点着头,又愣了一下。爱丽丝怎么突然说起这个?她加快了步子。面前是另一座石桥。我们从桥上回到河那边,沿着河岸继续走。
仿佛只过了不久,我们就走了很远。太阳落了,风有点凉。爱丽丝望了望天边的余霞,微笑着转向我。她的笑容欣喜里带着一丝嘲弄。当时我看起来肯定又幼稚又傻气。但我丝毫不觉得尴尬。周围的一切揉为一体,在我脑子里留下一种新奇、美好却熟悉的印象。发生在此刻的,我仿佛已经经历过;我和爱丽丝仿佛自小就相识;我们从来都在一起……可看她就在身旁,我心里还是充满了期待。
从河边回来,我们在BorderCafe吃了晚饭——这是哈佛广场一家红火的墨西哥餐馆,周末门外总有人排长队等吃饭。然后天晚了,该回去了。
哈佛广场上一阵喧闹震耳欲聋。地铁站出口处围着一圈人,当中是几个小伙子在敲垃圾桶——听上去和录音机以及电视里的摇滚乐也没什么区别。哈佛广场总是聚集着形形色色的人:无家可归者、政治活动家、酒鬼、具有反叛精神的青年、虔诚的教徒。今天广场上大多是反叛青年。他们服饰新奇,头发五颜六色。
从哈佛广场进了围墙就是HarvardYard。我们本来要回宿舍,在HarvardYard中间,爱丽丝信步转了方向,拐到Widener图书馆前面。四下寂静无声,一级级长长的石阶上洒满洁白的月光。我们在图书馆大门口的一根石柱旁边碰到了一对恋人。小伙子皮肤黝黑,肌肉结实,像一尊希腊雕像;姑娘的眼睛极明亮,脸上是一种宁静的美。姑娘看见我们,调皮地招招手;小伙子把抱在她肩上的手抽回来,也打了个招呼,憨憨地一笑。
石阶两侧各有一个大石墩。我和爱丽丝在一侧的石墩上坐下。头顶是一片明净的天,群星闪耀。我想跟爱丽丝讲讲星座、银河、牛郎织女,可这样似乎有点造作。过了一会儿,她说:“这样的天空让我想起济慈的诗《明星》——我最喜欢他这首诗了。”
我请她背一遍我听听,她也不推辞,开始背起来:“Brightstar,wouldIweresteadfastasthouart……Notinlonesplendorhungaloftthenight(明亮的星,唯愿我像你一样长久——但不是高挂在夜空中的孤独的亮光)……”
这时石墩下走过一个警察。他身子十分粗壮,制服紧紧勒着,腰带挂着一串钥匙,在他屁股上叮当叮当响。我们的注意力全被警察吸引住了。等他过去后,爱丽丝也不背诗了,笑着说:
“这位胖警察倒让我记起了一件事——是俄国文豪契诃夫死后的事。”
“契诃夫是患肺结核死的。爱丽丝,咱们别谈这些悲伤的细节吧。”
“确实悲伤,不过也很有趣,”爱丽丝说,“契诃夫平生一贯幽默,如果他知道自己死后发生了这件事,肯定会忍不住笑出来。”
“他死后发生了什么事?”我也有了兴趣。
“契诃夫死后,一辆货车把他的遗体运到了莫斯科——那货车车皮上还写着‘新鲜牡蛎’几个大字。那天恰好有个将军的遗体也被同时运到,结果不少在车站等候契诃夫的人一下子跟着将军的棺材走了。过了一会儿,他们才有些疑惑——大文豪的葬礼怎么偏偏遵循了庄严的军事礼节?等这些都澄清了,一队百余人护送着契诃夫的棺材去墓地……据高尔基回忆,队伍里有两个律师,都穿新靴子、打领带。一个在谈狗的智力,另一个在谈他乡间舒适的别墅,以及别墅周围美丽的大自然。一个穿紫色套装、撑花边伞的女士一直试图说服她身边一个戴大眼镜的老头,说死者如何有魅力和幽默感,老头则根本不相信。队伍里领头的人是个粗壮无比的警察,正骑在一匹肥硕的白马上,庄严地向前进……高尔基对这些都很不满,认为有辱大文豪的声名。”
“高尔基看来不如契诃夫有幽默感。”
“幽默感?高尔基完全没有幽默感……”
谈话热烈起来。济慈的诗我虽然不懂,契诃夫的作品我却读过一些,我们就谈俄罗斯文学。爱丽丝从文学谈到她中学时的事。那时她刚迷上俄罗斯文学和英国文学,课余常和朋友们泡图书馆。学校附近还有个旧书店,她也喜欢去那里看书。
“那里的气氛很合适,”爱丽丝说,“书店里有些古老的长椅,椅子上都有一两只猫在睡觉。书架也很古老……”
“长椅上有猫在睡觉?”
“当然,它们总趴着睡觉。有人经过,弄出足够大的响声,它们才勉强抬头看看,又闭上眼睛继续睡。”
“猫确实懒——不过,哪儿来的猫?”
“店主收养的。城市里,很多猫无家可归,店主就收养了一些。顾客们习惯边看书,边抚摩着一只猫。”
爱丽丝又问起我中学的日子,我说那时学校管得特别严。出入校门要检查证件,定时起床、熄灯睡觉。男生不准留长发,女生不准烫发、染发。校长还亲自监督——有一天他就坐在校门口的传达室里,检查学生头发的长度,碰见长头发的男生就揪出来。
“学校不准你们留长发?真奇怪。”
“老师们讨厌留长发的男生。”
“瞧瞧,你来美国算是来对了,三个月不剪头发也没人管——这是个自由的国家。”
“你怎么断定我三个月没剪头发?”
“那有多长时间?”
“记不清了……最多也就两个月吧。”
爱丽丝笑了。
“我忘了上理发店。没时间。”
爱丽丝还是笑。她的头发微微颤动。
下了石墩,我们走回宿舍,各自回房。我没有睡着。我好像还在查尔斯河边,身边是爱丽丝,我们一起慢慢地走,夕阳映着她金色的头发。
七、初吻
坐在RHall二楼的阳台,正好俯看下面的草坪。野餐桌旁边,几位女生穿着比基尼,戴着深色太阳镜,正说闲话。草坪的一侧,几个中国人在扔飞盘。
现在是下午三点,对面CHall的窗户被阳光映得明晃晃的,空气特别暖和。爱丽丝可能还在实验室。等她回来了,我可以约她散散步。
最近我常和爱丽丝散步。见她在房里,我就轻敲两下门说:“又是周末了……”
“是啊。”她站起身,整了整衣服,兴致勃勃地和我一同出去。
有时我们什么也不说,只在街上瞎逛,不知不觉就走到查尔斯河边。晴天,爱丽丝喜欢打一把油纸伞——她从唐人街买的。我说如今中国没人打油纸伞,她可惜地摇摇头说:“油纸伞多漂亮,我喜欢上面的花纹。”
路上经过一家家服装店,她常忍不住往橱窗上多瞧几眼。她想进去,又怕我不愿逛商店,就礼貌地说:“我们能不能……”
我于是忙不迭地点头,随她走进店里。试衣服时,她很少问我的意见,总是自己拿主意。有一回,她建议我买一件T恤衫,我欣然从命——就是我身上常穿的这件,纯白的,只在胸前印着一只鸟。当时我穿上它,爱丽丝端详了一下,连夸这只鸟可爱。
“这只鸟的嘴真大,”我说。
“这种鸟只在缅因州才有,”爱丽丝说,“它们因喙大而闻名。可惜它们越来越少,说不定已经是珍稀动物了。”
草坪上传来人们的嘻笑声。扔飞盘的几个人当中,有个瘦小的男孩总是扔偏,飞盘落到野餐桌旁边穿泳装的女士们脚下,他就不停地跑去捡。人们都逗他。
“陈小明,扔给你飞盘,你为什么总接不住呀!你眼睛看着什么呢?”一个男生说。
“小明,你扔飞盘的时候,干吗老要跳那么高,还把小腿弯一下?又不是跳芭蕾舞。”一个小个子女生说。
“当心,当心,别跑太快,看撞到树上了,”一个中年男人担心地说。
这人也叫小明,真巧。我想起自己做过的傻事。我低下头,自嘲地一笑。抬起头时,仿佛天骤然阴了一样,我大吃一惊。
草坪的边上,一个美国男人挺直身子站着,看着身边的女生。那女生穿着浅紫色短袖衬衣,白底带大红花的裙子——是方晴。她正抬头看那男人。那男人慢慢低下头,在方晴嘴上亲了一下。方晴灿烂地笑着,朝他挥挥手,大步往HarvardYard方向去了。她的背影转过一棵树,消失了。
那个男人还站在草坪边上。他三十多岁,身材不高,穿着白短袖T恤衫,浅色短裤,背着个大红背包。他两眼注视着方晴,等她去远了,才转身往别处走。转身的一瞬间,他和我对视了。他的脸果断英武,目光大方而严肃。我匆匆走回房间,关上门,放下百叶窗,在床上躺下。
我从没这样失落过。我尽量不想那个男人。我宁愿回忆和方晴在一起的点滴小事。实际上我们周围通常也有别人,可在我的追忆中,方晴总和我单独在一起。
没办法,只能这样,我最后想。我还在心里说了声:“方晴,我永远爱你。祝你们幸福。”可他们亲吻的样子让我心酸。
有人敲门。我不理。那人等了十秒钟,又轻轻敲了几下。我猜她是爱丽丝。
“小明,你那么喜欢看电影,我们去Lamont图书馆借个电影晚上看吧!”爱丽丝兴冲冲地说。
“电影……”我说,“也好。”
看我脸色不好,爱丽丝的热情少了一半。我们去Lamont图书馆,图书馆却刚刚关门。
“我就知道,人心里不舒服时,事事都倒霉。”
“你有什么心事?”爱丽丝问。
“没什么。”
我垂着头,跟爱丽丝回了宿舍。爱丽丝系里有个聚会,她问我要不要也去,有很多吃的。我不愿意,她一个人去了。
我没吃晚饭,重新躺到床上。夜深了,门上又有敲门声。
“小明,猜猜发生了什么?”爱丽丝亮了亮手上的一盒电影带子说,“我从同学那里借了部电影!”
“是吗?爱丽丝你真好。”
“爱丽丝的确好,”伊丽莎白忽然走过来,笑着说,“不过你们别喝太多了。”
我这才注意到爱丽丝的手提袋里装着个瓶子。
“当然,”爱丽丝一笑,“小明还没到喝酒的年龄,我哪儿会给他酒呢?”
告别了伊丽莎白,我和爱丽丝去了RHall地下室。爱丽丝把手提袋放在沙发前的小桌上,把电影带子塞进影碟机,然后走回来坐在我身边,脱下外套。她身上逸出一股淡淡的香水味。
电影开始了——是《天堂影院》。
“小明,你看上去很沮丧。这多不好,你应该高兴高兴……你怎么哭了!到底出什么事了?”
“没什么,”我扭过头擦了擦泪说,“爱丽丝,你别担心,我很快就会高兴的……这是什么酒?”
我拿起了酒瓶。酒的颜色很深。爱丽丝说这是一种烈酒,据说是巧克力酿的。
“巧克力酿的酒……我能喝一口吗?”
“不行,我不能给你酒——这是违法的,你又没到年龄。”
“只喝一口。”
“这不合适吧?”
“只喝一口。”
爱丽丝同意了,打开酒瓶。如果猛灌一口,她肯定会马上把瓶子夺走,所以我慢慢喝了几小口。我心里仍旧难受,但不再流泪了。
“爱丽丝,你爸爸妈妈让你喝酒吗?”
“不让。不过我总听他们的话,耳朵嗡嗡响,今天我想放纵一下……小明,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伤心,不过人还是放松点好。”
我点头说:“现在我没什么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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