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夜-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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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没有去到西藏。那会儿备战高考,刷语文题组的时候,语文老师给我们讲解过一个词语,叫夙愿。在课堂上我就想,去到西藏是我的夙愿吧,以前是,现在也是。
还记得遇到你们之前,父母死了,朋友死了,我早已经失去了生活下去的信心,如同行尸走肉。是你们,是王叔,是兵哥,是厉哥,让我重拾回了希望。现在,我背叛了你们,又该回到孑然一身了。
按我的日历来算,春节就要到了。我记得春节都要给已故的家人烧纸,你们去给王叔和段嫂烧纸的时候,记得带上我的一份。还有韩一志,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刚刚听到厉哥在厕所里呕吐,听得我的心都跟着颤了起来。都是我的错,厉哥,我再向你说一声对不起。
写这么多,也差不多够了。我该睡了,明早还得早些起。也许我再也不会在路上碰到像你们这样好的人,只希望今年的六月七号前,我能顺着国道走到西藏。
心里有不舍,但是我没有选择。希望还能再见。
周志宏写
“娘希匹!”读完,我揉起纸张,骂了一句。
“他什么时候走的?”我低头问道吴林禹。
第一百四十七章决定()
吴林禹点燃一根烟,回答我说:“我也不知道。”
“我醒过来的时候,就看到床上没人。我以为这熊小子只是出去走走,就没去管,结果刚才回来找烟的时候,才看到他的枕头边儿有张纸条。”吴林禹长吐一口烟,紧锁起眉头,对我补充道。
“走去西藏,”程佳华从床垫上站起来,笑了一句,“这小子还真跟他的名字一样。”
我咬了咬嘴唇,又展开手中的纸团读了一遍。
原来是周志宏说出段可的,他自己承认了。
你问我读完是什么感觉?
有那么一点儿生气,但是没有多意外。用脚趾头都能想到,段可和陈莉姗的讯息,肯定是我们这群人之中的一个说出来的。可能是吴林禹,可能是程佳华,可能是周志宏,也可能是死去的王叔几个。除了我,谁都有可能。但我没去纠结过这个问题,因为人已经死了,我就算知道是谁说出来的,又能怎么样呢。
我也从未想过去追究谁,理智总会清晰的告诉我,人是那个烂耳朵杀的,不是他们。割掉手指头的恐惧,我遇到过,能理解。我不是说过吗,自己的手指头,和“娄厉的女朋友”,当然是前者更重要。
这是人的本能选择,我能理解。真的能理解。
要是我真的六亲不认的找他们讨说法,要结果,那才真是疯癫到家了。
虽然段可的死,是周志宏的嘴巴起了连接性的作用。但要追根溯源的话,责任依旧是在烂耳朵赵身上。这个逻辑关系,也能用脚趾头想到。
我倒是有些佩服周志宏这小子的坦诚。如他所说,他可以保守住这个阴暗的秘密,一辈子不说出来。死无对证,我不会知道,其他人也不会知道,直到这个秘密烂在他的心底。但这小子还是选择了对我坦白,做出了离开我们的决定。
我所生出的气,也不是想要把周志宏揍几顿什么的。我生气的是,这小子干嘛要独自跑路,连声招呼也不打?再有,他一个稚嫩的小青年,枪不会使,刀不会用,更不会开什么交通工具,真就能靠双脚走完大西部的版图?
去西藏,听起来多么美好,多么神圣啊。换以前,当我第一次听到他的想法时,我是相信这个说法的,毕竟那个时候大家都闲着,只要有毅力,慢慢的走完几百上千公里,想起来也不是多难。但一路过来后,我知道,这种事情不是光凭毅力就能完成的。路上会有野兽,会有坏人,也会有你意想不到的事情。总之,绝不会是头顶蓝天白云,脚踩无人大地,心中怀着朝圣情绪,轻轻松松的到达目的地。
我的天,真他妈蠢蛋啊!你跟我好好道个歉不就行了吗,人都凉了,也入土了,我又不会把你怎么样,你干嘛要自己编想一连串后果出来,然后文艺忧伤的离开?
我摇摇头,丢下手里的纸,转过身说:“不行,我要把他找回来,不能让他走掉!”
李工头和辫子小杨正站在卧室门口,我看了他们一眼,推开他俩,冲出卧室。我将手里的筷子拍到饭桌上,然后往门口跑去。
“呀,你去哪儿?”我拉开坏掉的门时,听到陈莉姗在问我。
我没回答她,裹好衣服就冲出门去。
周志宏是早上走的,他背着一个大包,凭他的体力,肯定走不了多快。这小子想要去西藏,一定会是先回到318国道,再顺着一路走回去。那么,要是他为了脚好受,全走国道路面的话,我现在追上去,一定就能发现他。然后劝他回来。
那我该怎么追上去?跑步去?我这肚子里都是空的,估计跑不了两三百米,就该歇菜了。马儿也被抢走,忘记牵回来。
我在楼梯中间停住了脚步。不行,我不会开车,找不到代步的工具,我得回去找他们帮忙。
刚准备转过身,身后就响起了脚步声。我听到吴林禹在大声的叫我的名字。
“你要去找他回来?”吴林禹站在阶梯上,手里夹着烟头,居高临下的问我。
“嗯。”我点头说,我看到屋里的人都跟着走了出来。
吴林禹低了一下头,又问:“你想找到他,打他一顿,还是怎么?”
我笑了一句,心说你也跟周志宏想一块儿去了。我仰起头,摇头道:“不打他,也不想怎么样,就想把他叫回来。”
“叫谁回来?”陈莉姗在低声问程佳华。李工头站在辫子小杨旁边,展开周志宏留下的字条,一齐低头看着。
“叫回来?”吴林禹抽了口烟,笑了一句,“叫回来做什么?他自己都不是说了吗,自己做了错事,不想再和我们待下去了,你非得去拗他回来?”
吴林禹这副反问的表情让我有些不爽,我沉了口气,放高声音道:“那就真放他一个人出去走?他一个屁孩儿,什么也不会,出了事情怎么办?”
吼声惊得李工头和辫子小杨也抬起头来看向我。
高分贝的声音在楼梯间回荡,吴林禹没有惊讶我的反应,他抽了口烟,问我:“你不怨他?”
我顿了一下,叹了口气,低头回答道:“不怨他,我只是不放心他一个人就这样走了,这样吧,我们开车去追他回来,让他一个人走,我真的不放心。”
“周志宏走了?”陈莉姗惊讶道,“他怎么走了?”
吴林禹慢步走下阶梯,缓缓道:“我看没有这个必要。”
“决定是那小子自己做的,他要走,你留回来也没用。”他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
“没有必要?”我转了转头,反问道,“他一个人在外边儿,能安全吗?”
“从这里走到西藏,他得走多久?一个毛头小子,我不信他真的能走过去,半路不是遇到豺狼,就会遇到抢劫。”我摇着头,继续忧虑道,“不行,一定要把他带回来。”
我又望向李工头和程佳华说:“我们现在开车出发,一定能找回他的!走吧!”
李工头折好手中的纸,背过手去。程佳华,也是一脸犹豫的站在原地。
吴林禹吸掉最后一口烟,然后吐着烟雾对我道:“毛头小子?你仔细算一算,他比你也小不了几岁。主意是他自己定的,有危险,就该让他自己去处理,处理不好,也怨不着我们。而且,他不是跟志娃一起学会了摩托车吗,不一定是光用脚走的。”
我看着他,答不出话来。但我仍然没有就此放弃找回周志宏的想法。
“再说了,你把他拽回来了又能怎么样?”吴林禹继续道,“让他整天看着你,憋一肚子的愧疚?饭不想吃,话不想说,那就是你想看到的吗?既然你对他没有怨气,倒不如让他自己出去闯一闯。”
“他心里有梦,也有愧疚,肯定是待不下去了。”吴林禹望着楼下,叹了口气说,“就放他走吧,虽然我也挺舍不得这小子的。”
李工头他们听完,也跟着点点头。这一番劝说,倒是真把我的主意改掉了。
是啊,我去把他带回来,就为了让他愧疚难耐吗?那小子都说了,他一见到我,就感到羞愧,只能选择逃避我,逃避这个队伍。
最重要的是,我如果带他回来了,知道了他所做过的事情后,我还能用以前的眼光看待他吗?
也许能,也许不能,我不知道。
“回去吧,等会儿饭该冷了。”吴林禹按着我的后背,往上推去。
“对,不去追了。”李工头对我点头,缓缓的附和道。
顺着吴林禹手臂的力道,我慢慢地跟他踏上了阶梯。
吃饭的时候,等我刚才那股冲劲儿消散不见,我才刨出了心底里最真实的想法。其实,我也不是非想把周志宏找回来不可,只是,在段可他们逐一离去之后,我不想再看到有人离开,一个都不想。
我不知道这是何种情绪使然,或许,我只是想在这个队伍,这群熟悉的面孔之中找到心灵慰藉。每有一个人离去,都会拨动我的心弦。
比如,看到以前总是被挤得满满的、话语声不断的饭桌,现在却只有五六个人沉默寡言的围在桌边,木然的动着筷子,我的心里,总会涌上一股莫名的凄怆。
既然周志宏一意孤行,执意要离开队伍,我就只能希望他一路顺风了。更希望,多年以后还能再见到他,厉哥真不怨你,我在心里说道。
吃完饭,他们决定再去宾馆一趟,看能带些什么有用的,也顺便去把我们丢掉的东西带回来。李工头和辫子小杨还没有要回去的意思,不过这样也正合我愿,多一个人,这里就热闹一些,待得越久越好。
段可的死,对陈莉姗也有影响。听到他们说要出去,她也提出要和他们一起,说是去带点儿食物回来。从她的措辞我能听出,她其实只是不想待在屋里,是想给自己找点儿事情来做,以此转移注意力。因为,厨房里的食物储备还够我们吃一周。
而我,虽然也知道忙碌能转移注意力的这个道理,但是我现在却哪儿也不想去,更别提再去到那个满是沉痛回忆的星级宾馆了。我拒绝了他们,决定就留在屋里。
昨夜虽然喝醉了,但还算睡得沉。我没有想睡午觉的欲望,我就搬过沙发,看着墙上的那幅画发呆。
这幅墙画是程佳华画的,缤纷的色彩铺满了整面墙。虽然整体风格有点儿抽象,但勉强还是能理解出画里的内容。程佳华最开始是在这面墙上画下了马背上的李彧,以及小黑狗HOPE。后来,他就以此为主题,将我们那次去马场的情景记录了下来。
艺术来源于生活,也高于生活。我们去草场的那天,草是枯黄的,天是阴的,还下着绵绵雨。而墙画上的草场,却是青绿一片,更有一抹淡蓝的天。程佳华的绘画风格虽然抽象,但抓型很准,一眼就能看出画里的人物是谁。
比如,在草场策马奔腾的吴林禹;骑在马背上,分享着秘密的段可和陈莉姗;靠在栅栏边,抽烟吹牛的王张二叔;戴着眼镜,在马背上晃晃悠悠的周志宏;斜骑在马背上,如同是在驾驶摩托车的志娃;披着像是床单一样的斗篷,在草场上驾马信步的李彧。
以及,正踩着马镫子,准备跨上马背的我。
程佳华说,如果来年春天我们再去马场,应该就是墙上的这幅画面。我们问他,这画里边儿怎么没你的影子啊,程佳华说,这是他幻想中的画面,是第一人称视角的,当然不会有他。
如果没有遇到烂耳朵赵,或许这幅画面真就能实现呢。
看着画笔勾勒出的段可,我不由得又开始回想起她来。这才发现,我独自留在屋子里的行为,实在是太傻了。因为在这个凄怆的房子里,满是段可的回忆。无论是看向房间里的哪个角落,我都能回忆起她的影子来。
屋里本只有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回忆里重叠出的段可,却挤满了房间的每个角落。
睹物思人,还是触景生情,或许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吧。我真是傻逼,明明知道回忆能杀死人,却还要独处在这回忆满布的房间里,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呆坐在沙发上,周围死寂,痛忆缠心,也找不到任何事情做。这种感觉,真是比这屋房子还要凄怆。
我缓缓的站起身,我决定出去走走。
而且我还决定,我得离开这里。
第一百四十八章夕阳()
我真的需要离开这里。
再待下去,我会被自己逼疯的。
真的会逼疯。我要离开这里,离开这座城市,再也不回来。
也许环境的改变,能对我有所帮助。或许是。
推开门,三四点钟的太阳,照得楼梯间里光影斑驳。去哪里转悠呢,我推开单元楼的铁门,在门前犹豫着。
眯起眼睛,我忘了一眼头顶的蓝天白云。微风拂在脸上很舒服,阳光也不如昨天那样刺眼。我深吸一口气,心说这么好的天气,就去楼顶坐会儿吧。
踏过草坪,我走进了另一栋楼里。这栋楼的底楼,被我们当成马厩来用了。马粪还未来得及清理,臭气熏天。我捏着鼻子,小心翼翼的走过这片区域,上完好几层楼,来到楼顶上。这幢楼,就是吴林禹杀人之后,我们坐在楼顶守岗的地方。所以我一推开木门,就看到一炉蜂窝煤还放在护墙边。
蜂窝煤早已燃尽,炉子里的蜂窝煤变成了淡黄色。圆柱形,多孔的蜂窝煤,让我联想起了左轮手枪的弹巢。许多年前那个叫做柯尔特的美国人,会不会就是看到蜂窝煤,才诞生出了左轮手枪的构想呢?
我无聊的踢了几脚蜂窝煤炉子,一不小心就把它踢倒了。经过燃烧反应后,变色的蜂窝煤,倒出来后直接就散碎开来,撒了一地的灰。
真是脆啊,我心说。
站在楼顶,没有任何遮挡物。阳光倾斜而下,让我忍不住想躺下来享受一个日光浴。但天台上的水泥既冷又脏,犹豫几番还是算了。我踩过煤灰,翻到天台护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