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夜-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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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局长经常和吴林禹一起在讨论,讨论校园社区的安保问题,也对校园做过一些改善。虽然校园社区本身没怎么遇到过危险,但叶局长听说了烂耳朵赵的事情,担心有一天类似的团体,会光顾到学校来。当然,我隐约的感觉到,叶局长不是在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他担心的,是实实在在的团体——城里边儿的“解放军”。
说到“解放军”,在学校住了这么久,我仍然没有得到过关于“解放军”更多的确切信息。我只知道,“解放军”住在城里,但他们从未露过面。学校里的人,也不会主动提起他们。
吴林禹和陈莉姗好上之后,就搬离了五楼,和陈莉姗单独划了一间寝室出来。五楼,就只剩下我和程佳华两人。程佳华担心自己的鼾声影响我睡眠,还是选择留在隔壁,没有和我住在一起。吴林禹和叶局长越走越近,有时候一天都见不到他。这我很能理解,毕竟他现在有身份有地位了,也要抽出时间陪陈莉姗。
再说陈莉姗。陈莉姗接受了叶局长的任务,为校园社区里的孩子们开设起了课堂。课堂很小,只有三名小学生。至于校园里的两个初中生,叶局长就没让他们去上课。毕竟,在现在的世界里,九年义务教育显得不那么重要,只要对世界有基本认识、对生活有基本自理能力,也就差不多了。
陈莉姗开设的课程很简单,就三门:语文,数学,常识。常识课是陈莉姗自己想出来的,她说,孩子们没有了父母,直接从一个环境,陡落到另一个环境,这已经很残酷了,不可能再让他们亲身去体验如今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她只能用自己的教导,让这些嫩童们,领到正确的世界观,懂得以后该如何生活。
与其说她是这几个小孩儿的老师,不如说她是小孩儿们的母亲。学校里的人都知道,自从陈莉姗开设了课堂之后,几乎就包办了几个小孩儿生活的全部。早上,她叫孩子们起床;中午,她带孩子们吃饭;晚上,她带孩子们回房睡觉。孩子们喜欢他,社区里的人也喜欢她。
陈莉姗每天过得充实,很开心。她的照相机,也充好了电。校园社区里有冲洗照片的设备,于是她就将一路上所照的相片,全洗了出来。照片很多,里边儿有很多不同的场景、熟悉的面孔。她洗了一叠给我,没事儿的时候,我就爱翻看照片,回忆以前的那些生活。
至于程佳华,他在校园社区里的生活,就要单调许多了。我经常都有放哨和巡逻的任务,不知道他每天在干嘛。但是,每次一回寝室,我一推开门,就能发现他。有时候他在玩吉他,有时候他在寝室的墙壁上画画,有时候又拿着笔在那个红色本子上写来画去。我很少见他跟其他人有过交流。
校园社区里的几个年轻姑娘,倒是对他很有兴趣,在食堂的时候找他搭过话。
她们的开场白往往是这样:
“嗨,昨晚我听见楼上有人弹琴,还在唱歌。听说那人是你,你看,今晚可以来我们寝室表演表演吗?”
“我想学吉他,可以教我吗?”
而程佳华的回答,往往是这样:
“不行,今晚没空。”
“算了,我技术不好,吉他一般也不给别人碰。”
我不知道他真的是情商低,惧怕和陌生人交流,还是有其他原因,才拒绝了这些姑娘们的好意。我甚至都怀疑,他以前写的那首诗里边儿,“他”字是故意没有加女字旁的。总之,大伙儿对他的印象,渐渐变为了一个性闷话少的孤僻男。除去每天和我的交流之外,他也就和老杨头一起喂马的时候,会说上几句话。
铁路上的四人,来到校园社区之后,有了各自的、不同的生活方式。至于我在他们眼里变成什么样了,我自己也说不清。事实是,我还照着以前的方式生活着,没有去想太多。这里的生活,算不了满足,也谈不上排斥,反正刚好。
但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四个人,来到校园后,在两位数的人群里,被逐渐冲散,变得疏远。当然,我和程佳华还好,毕竟住在一层楼,我和他还是经常有交流。
住进校园后,里边儿的人,我差不多都认全了。这里,我挑几个要紧的说。
叶局长。叶局长不用怎么说,他是社区里公认的领导人物。我对他,不如吴林禹对他了解。只感觉这个人,心思慎密,有组织能力,心术正,有抱负,是校园社区领导人的不二人选。社区里的每个人都很尊敬他,几乎没人敢唱反调。至于他以前到底是哪个局的局长,没有人知道。
罗叔。自从第一次在楼顶放哨后,罗叔就成了我在保安部的铁杆搭档。他很有趣,我喜欢和他待着。罗叔也喜欢我,他说要是自己的女儿还活着,肯定就许配给我,让我做他女婿。罗叔生性豁达,再悲伤的往事,从他嘴里说出来,都不会感觉到一丝伤味儿。除了讲一些有趣的故事,罗叔也喜欢跟我分享一些人生经验。
不知为何,他让我想起了王叔。而我,也一直把他当成另一个王叔。
老杨头。老杨头骑乘三轮车的背影,虽然和王叔有几分相似,但他和王叔是迥异的性格。老杨头真是泥瓦匠出身,我和他俩去工地找到了马厩的位置,但发现蓝白色的工棚门太小,挤不进马。老杨头就用工地上的砖头水泥,花了几天的时间,砌了一棚马舍出来。
有时候,我也会在门卫室和他坐一下午,谈天说地。老杨头以前的儿女不孝顺,经常就把我当成他的儿子,倾述过往的痛苦。但现在的老杨头,与世无争,每天在门卫室里尽职尽责。他甚至跟我说,人死光了才好叻,现在的他,过得比以前还要好。总的感觉,老杨头是一个非常可爱的老人。
陈广胜,陈大哥。吴林禹来到校园社区后,陈大哥闲了许多。但我没听见他抱怨过,也没有跟吴林禹再闹矛盾。憨笑每天还挂在他的脸上,白天做部长,晚上玩牌,该干嘛干嘛。不过我能猜到,下一届民众选举的时候,他这保安部部长的位置,会被吴林禹挤下去。
但话又说回来,我感觉陈大哥不是太在乎部长这个位置,这对他没有什么影响。
蒋先明。蒋先明是发展部的部长,年近三十,体格健壮。听说,蒋先明毕业于成都体育学院,修的武术系。他曾经念大学里的时候,在全国的某届散打锦标赛里,拿过冠军。这个传言倒不假,因为他的鼻梁是歪的,肯定是在某场比赛中,给重拳折了鼻梁骨。
蒋先明毕业后,在拳馆做过散打教练,然后又被请到市里边儿的特警队,给特警教授格斗课。那辆巡逻装甲车,就是他去特警队里开回来的。蒋先明性格有些傲,我虽然没和他说过话,但从他脸上的表情就能看出来——他走路总是高仰着头。
有一次,吴林禹在训练保安部的时候,蒋先明走过来笑了一句,说吴林禹的动作丑,踢腿时腰都打不直。吴林禹性格不如以前那样冲,只是笑了笑,没有理会他。但我感觉,这个蒋先明,很瞧不起我们保安部的人。但他视力不好,只有我们打靶的时候,他没出来嘲笑过。
当然,实话实说,发展部虽然没有我们无聊,但他们每天的任务,要比我们累很多。因为,外出就要面对未知的危险,有时候出去一趟,几天都回不来。最恼人的是,他们得保证校园的食物供应,像拉回几头猪,牵回几头牛。
陈功。陈功是食堂的厨师,也是理事部的部长。陈厨师话很少,整天都穿着油污污的厨师装。他每天的生活,除了抽烟,就是做饭。噢,说漏了一点,陈厨师也喜欢到学校后边,去打理他的菜园。
菜园面积很大,播种有各类蔬菜。菜园隔马舍很近,不远处就有大片的江水,所以灌溉很方便。这片江也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不仅解决了生活用水,也能钓鱼。我突然觉得,叶局长将团体的区位定在这所学校,并不是随意挑选,而是深思熟虑过的。除去临近水源这个优势之外,学校,简直是人群居住、方便管理的理想场所。
说完这些,我还想提一提那四匹马。马儿们摇身一变,成了校园社区里“旅游项目”。无论男女,不管老少,几乎都在马背上坐过一阵。但这个“项目”并没有持续多久,人们很快对马儿失掉了兴趣。有时候我骑着马在校园里招摇过市,路过的人们都懒得抬头看我一眼。
校园社区,在渐渐变回病毒来临前的样子。和这季节一样,生机蓬勃的校园里,每天都会有喜怒哀乐。但更多的时候,这里的生活,是平淡无奇的。可是再平静、再充实的生活,也补填不了心中那片空虚。就像我每天对着段可相片所想的那样——要是段可还在就好了。
原以为,生活就会这样继续波澜不惊,日子还会平淡无奇下去。直到有一天,城里边儿的“解放军”露了面。
而且,我还在校园社区里,遇到了一个女孩儿。
第二百零一章急事()
校园社区里的女性,还是占很大比例的。有年轻的,年中的,也有年老的;有漂亮的,也有不漂亮的。我几乎每天都照着几点一线的方式生活着,除了必要的交流外,我没有去找过她们主动攀谈。
所以,遇到她,完全是出于偶然。
那天,正轮我休假,因为前一晚我和吴林禹值了班。我闲着无聊,就跑去科技楼的借阅室,想找点图书来消消闲。中学的图书室,不是很大,远比不上大学里图书馆的规模。因为那些中学生们上自习都在教室,也不会愿意挤出宝贵的课余时间到图书馆来借书。
所以,这个图书室,很大程度上只是学校的“摆设”——毕竟一个学校没有图书室的话,那说起来太不好听了。但摆设归摆设,里边儿的书架上还是摆满了书籍。书籍虽多,但大都是一些过期的杂志,或是书页都黄掉了的旧书。
我闻着从书页里散发出来的泛霉的尘味儿,在书架上挑了好久,都没找到一本称心的书。挑来挑去,我懒得再选了,就随意扯了一本老旧的杂志出来。我是来消磨时间的,不是来研究学术的。
图书室里有供人阅读的桌椅,上边儿还挺干净,不如我想象的那般灰尘遍布。我拉出椅子,开始伏案阅读。
图书室无人管理、只有你一人的好处就是可以随意抽烟,完全不用担心呛到其他人。我对着挂在白墙上的“NOSMOKING”笑了笑,然后摸出香烟点燃一支。可烟还没抽完,我就对这过期的杂志失去了兴趣。因为上边儿尽是些娱乐圈的花边新闻,实在让我提不起兴趣。
正准备丢掉烟头,起身去书架换一本时,位于正前方的室门被推开了。我本能的一惊,迅速抬头望去,心说难道是叶局长从监控里看到我违规抽烟,进来逮现行的?
当然不是,进门的是一个女孩儿。女孩儿双手拿着扫帚和拖把一类的清扫工具,在门口停住了。我定住抬头的动作,心说这人是不是跟我一样闲,跑来图书室打扫卫生了?
从女孩儿怔住的表情可以知道,她也很惊讶图书室里怎么坐着一个人。她的脸庞在我眼帘里停留了几秒后,我发现这女孩儿我见过,是理事部的人。但印象里没和她接触过。
女孩儿表情尴尬,她的眼珠移了移,看到我身旁的烟雾,以及桌上的杂志。她有些不好意思,探出头问我:“打扰到你啦?”
我反应回来,抽完最后一口烟,回答道:“没有,没有,你继续。”
这女孩儿真是天真,还以为我是来这里考研的。我笑着低下头,丢掉香烟,继续看向杂志上的那些偷拍明星的照片。女孩儿听完回答,应了一声,然后用娇小的身体将室门撞得全开。我有些好奇,便又微抬起头,想看她要干嘛。
女孩儿撞开门后,将手里的扫帚和拖把放在了墙边,然后隐入门后,吃力的提了一桶水进来。她的力量好像不足以稳住水桶的质量,只见她跌跌撞撞,摇摆身体,水桶摇摇晃晃,漾水而出。
水桶被她放下,装满水的水桶,带着本身的质量,撞到地砖上,又荡了好多水出来。
弯着腰的女孩儿放下水桶的提把,抬起头,和我对视,又尴尬一笑。
“是这样的,”女孩儿直起了身子,向我解释,“今天该我打扫图书馆,但我是第一次来,不熟悉。”
“你别见怪啊。”她将滑过肩的头发夹入右手的虎口,甩到后肩。
“没事儿,请便。”我一跟陌生人说话,语气就变得官方,正式。怪不得桌椅上没灰尘,原来这里是有人定期打扫的。
“嗯。”那女孩儿轻喘口气,转身拿起了靠在墙角的扫帚。
这女孩儿十七八九岁的样子,脸盘生得小巧,五官精致,扎着个马尾。仅凭外貌推测的话,她更像一个还未毕业的高中生。我甚至都怀疑,她以前是不是这所学校的在校生。
简短的一段对话之后,那女孩儿没再找我搭话,而是拿起工具,专心打扫起卫生来。我也卷好杂志,回到书架,随意扯出一本《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
女孩儿正在我刚才坐过的地方扫灰,我只好另外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手里的这本孙子兵法,不知道是何年何月出版的,没有插图的封皮,黄旧碍眼,都快脱落了。不过这种老旧的风格,倒还和古代兵法挺搭配。我顶着冲鼻的霉味儿,拈开几页。
“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开篇,就是晦涩难懂的文言文。
“我见过你,”女孩儿将我弹下的烟灰和烟头扫进了簸箕里,“你就是喜欢骑马那个吧?”
听罢,我抬起头,望向她。天呐,原来我在陌生人眼里的标签,就是“爱骑马”。这让我有些莫名的尴尬,我说:“嗯,是我。”
“我也想骑马,可是我不敢。”女孩将椅子推进桌子里,然后又拉出另一张来。她说话的时候,根本没有看我。
”马儿不凶的,我那个不是河马,只有河马才攻击人。”
女孩儿哧鼻一笑,没有接话。其实我期待着能继续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