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夜-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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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夜雨之后,天朗气清。我和李工头站在楼顶,爽朗的阳光,射得我有些睁不开眼。虽然眼睛有些不舒服,但心情立即就被阳光照得舒畅起来。
湛蓝的天空,纯净得有些不真实。
我想起了以前闹雾霾的时候,这种天空,只能在风景区见到。现在人类才消失短短个把月的时间,大自然就恢复了本初的样子。真是讽刺,雾霾的天空,可是凝结了人类好几十年的工业文明,才出现的啊。
李工头把手里的书放在水泥护墙上,然后双手一撑,坐了上去。
他回头对我招招手,说:“来这里。”
看着他这莫名的举动,我有些疑惑,不过看着也挺好玩,我便就跟上步子坐了上去。好在我没有恐高症,不然坐上去后见到二十楼的高度,直接就晕了。我小心翼翼的把腿挪出楼外,在护墙上坐稳。我的小腿,就紧贴着竖直的楼壁,要是坐滑了,就会直接掉下楼去,必死无疑。
虽然坐在这里有些危险,但景色还不错。一眼能望出很远的距离,整座城差不多都能尽收眼底。伴着和煦的微风,蓝天白云衬在头顶,我有股飘飘然的感觉,甚至想一跃而下。
“说吧,什么事?”我眯起眼睛问李工头说。
“没事,就想找你聊聊。”李工头看着眼前的城景回答说,“我不是说了吗,我喜欢和你谈话。”
“这样啊,那你说吧。”
“你们明天就走?”
我转头看向他,问道:“王叔给你讲了?”
“王大哥昨晚吃饭的时候不是说了吗,他说吴林禹的伤,明天就差不多能走路了,你们也准备离开,赶往浙江。”李工头挑高一条眉毛说,“你没听到?”
原来昨晚王叔并不是闷不做声啊,不过他跟李工头说话的时候,我一定是喝醉了,所以才不记得王叔说过这话。
“是啊,王叔说,留在这里怕给你们添麻烦。”
李工头呵呵一笑,说:“虽然我很想你们能留下来,但是你们做的决定,我都支持。而且我知道,你们要走的原因,绝对不是什么怕给我添麻烦,王大哥一定有别的顾虑,不过我也不想知道,这是你们的事儿。你们愿意留下来帮我,我已经感激不尽了。”
“嗯。”我理了理头发说。我没想过要跟李工头说出王叔的真正想法。
“娄厉,你觉得,我们为什么会活下来?”李工头突然问了个奇怪的问题。
“不清楚,可能是运气好吧。”
“是吗?”李工头笑着反问道,“可是我觉得,我根本不值得有这么好的运气。”
“怎么说?”
李工头动起双手,从西装内包里摸出一个钱夹来。他打开钱夹,递给了我。我接过一看,钱夹里嵌着一张合照,我一眼就看出了三人中的李工头。另两个人,应该是李工头的妻子和女儿,两个人绽放出真挚的笑容,站在李工头的两边。与这笑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板着脸的李工头。
“看吧,这是我以前的样子,我不是一个好丈夫,也不是一个好父亲,连跟他们一起照合影,都舍不得露出一个笑容。”李工头看着照片,满是悔意的说。
我开玩笑道:“看不出来你以前这么闷。”
“是啊,我以前就是一个只会对员工发火的经理,所以我认为,我根本不配有这么好的运气活下来。”
“可你还是活下来了。”
“嗯,活下来赎罪吧。”
“你有些太悲观了。”我说。看着这张照片,我想起了我的父母。
“这个世界上有三种人,你听过吗?”李工头突然转变了另一个话题道。
“哪三种?”
“狼,羊,和牧羊犬。”
“但是你说的都是动物啊。”
“你当然懂我是在做比喻,我觉得,你们这队人,就是牧羊犬,天生就有正义感,懂得去保护弱小的羊群。”
“那你是哪一种?”我道。如果我们是牧羊犬的话,那李工头就一定是猴子。
“我啊?”李工头拍拍腿上的灰说,“我都不是,我是小区里的包工头。”
“包工头怕狼,雇用了几只牧羊犬,赶走了狼群,维护住了羊圈。”我开玩笑说,“世界上应该还有第四种人,就是农场主。”
李工头被我的话逗笑了,他突然抓起腿边的那本《基督山伯爵》,看着封面说:“基督山伯爵,就是利用了孤岛中的宝藏,得到了金钱,能动用社会中的大量资源,才能完成华丽的转身。我就在想,在这个金钱不再是主导的世界里,我该怎么做,才能管理好这城里的人呢?”
“嗯?”我转头看向他,“想出来了吗?农场主是不好当的。”
“很遗憾,还没有。”李工头叹了口气说。
“在以前,我们不是做统治者就是被统治,现在好了,那套体制不复存在了,人人都是平等的。不过,我倒是挺怀念那个时候,至少整个社会能有条秩序可以遵循,有本法律可以约束。”李工头继续道。
“你说的问题太形而上了,我有些听不懂。”
“那你就当我是在自言自语吧。”
我咧嘴笑了笑,等着他继续自言自语。可李工头也闭口不说话了。
一阵风吹来,把李工头额头前的发丝吹得左右乱摆。
李工头望着眼前死寂的城景,叹了口气。他突然问我:“你觉得还会有人会来救我们吗?”
听到问话,我放下钱夹,把他手里的《基督山伯爵》拿了过来。我抚摸着破旧的封面回答说:“谁知道呢,这基督山伯爵不是还说过,人类的所有智慧,都体现在等待和希望之中吗?”
李工头偏头看了我一眼,对我的回答有些惊讶。他低头一笑说:“是啊,等待和希望,大仲马早就悟出这个道理来了。”
第七十八章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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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看过这本书?”李工头望着我手里的《基督山伯爵》,问我道。
“看过,高中的时候。”我回答说,“有些久了,不过那句话一直都记得。”
“我在大学里读完这本书后,就立志要做个基督山伯爵那样的人,可又没人送我千金宝藏,只能自己努力赚钱,才有了现在的样子,现在的性格。”
“现在不是挺好的吗?”我正低头数着楼下一个露天停车场里停有多少辆车,我这个角度看下去,楼下停着的车看起来比麻将还要小。
“让你选,你会选在过去的世界活,还是在现在的世界生?”李工头指了指面前的城景,问我说。
听到这个问题,我不禁停止了数汽车,思考起来。过去的世界?在我的主观意识里,那已经是好久的事情了。换句话说,我已经适应了现在这个空荡荡的环境,甚至都没有时间去回忆那个过去的世界。如果说,我的父母,我以前的朋友,现在还能在我身边,我甚至更宁愿生活在现在的世界里。
但是,活下来的代价,恰恰就是要牺牲掉这些东西。
我对李工头回以微笑,没有做回答。
“昨天出现的子弹,你想出来源了吗?”我荡起双腿,问他说。
“这个哪能想出来啊,你当我是名侦探柯南吗?“李工头苦笑说。
我没想到李工头会答出这种调皮的话来,他的内心世界还是比较有趣的。我伸起双手,伸了个懒腰说:“那你可要留意一点了,还没弄清他们的好坏,而且,你放走的那三个人,会再回来也不一定。”
“我心里有数。”李工头望着楼外的空城说。
“是吧,希望有机会我再来到这里的时候,你能把这里建设得更好。”我说。见这场谈话也差不多了,我便放下书,收回腿,转身跳下护墙。
“随时欢迎你们。”李工头转头的对我微笑道,“对了,这本书送你吧,路上无聊可以再看看。”
说着他就捡上那本《基督山伯爵》,递给了我。
对啊,虽然大把的人类消失了,但还有大把的文明遗产留了下来。靠着这些精神食粮,路上应该能消磨不少时间。于是我接过了书,对他说:“谢谢。”
“我有些饿,先下去了啊。”我抬头对他道。
“嗯,”李工头转回头说,“我再坐会儿。”
独自下楼的这段路里,我一直在回想和李工头刚才的谈话。我虽然不太善于识人读心,但我能感觉到,李工头和我谈话时,感情还是比较真挚的。要说骗,我也没什么值得他来骗的,顶多能骗取到我的好感而已。
所以,我感觉是王叔对李工头的看法太消极了。虽然人性有丑恶的一面,但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感情总会羁绊在人的身边。尽管我跟李工头并没有建立什么感情。我的看法是,李工头不会是什么爱权如命之人,他只是想把小区建设得更好而已。
也罢,既然王叔坚持要离开,不能在这小区里住下,那就把这里当个安全驿站,或者是避风港湾吧。前边还有那么长的路,谁知道会不会遇到更好的小区呢。
下了不知道多少步阶梯,终于走回了五楼。推开掩着的门,竟然看到吴林禹和王叔已经起了床,正坐在沙发上抽烟。远远的我就看到,吴林禹原本的迷彩服已经脱掉,换上了一身干净的冬装,不知道是谁给他找来的。
上半身的翻绒夹克,配合着他寸头下的伤痕,把吴林禹衬托得更帅气了。晃眼一看,很像某个男明星,可我没能想起来到底像谁。
“哟,都起来啦,早上好啊。”我走进门,对他们打招呼说。
吴林禹和王叔右手动作一致的夹着烟头,看了我一眼,却闭口不说话,搞得我有些尴尬。但这也是我意料之中的事儿,一个是本身就闷,另一个是出了事,也有变闷的趋势。
周志宏的大包就靠在电视柜旁,里面应该有不错的早餐可以拿。昨晚呕吐了几次,把我肚子都吐空了,再不吃些东西,胃部就该有反应了。拉开背包的拉链,往里掏了掏,王叔的声音突然就传来了:“那李工头又跟你说了什么?”
“啥?”我抓出一包苏打饼干出来,转头问道。
“我问他又说了什么。”
我坐到沙发上,撕开饼干包装说:“没说啥,就找我随便唠嗑了几句,顺便还送了我一本书。”
说完我把那本《基督山伯爵》放到茶几上,往嘴里送进饼干。
吴林禹看到书,把烟头灭掉,把书拿过去翻了翻,又放回茶几上。王叔说:“我已经跟他说我们准备走了。”
“我知道,”我嚼着饼干说,“吴林禹的伤,明天能好吗?”
吴林禹轻轻摸了下大腿的受伤部位,终于肯说话了:“没多大事儿,刀子没扎多深,只要不走太远的路,应该没问题的。”
虽然他是肯开口了,但听语气,明显是比以前谈了许多。我其实很想再问问,他心理上的创伤还有多久才好,但转念一想,这样问有些太傻了,便说:“好吧,你没事儿就好。”
几块饼干下去,肚子就算没被填饱,我也被噎得不想再进食了。我拍了拍手,把手上的饼干渣拍掉,站起身说:“我先下去转转,王叔,你好好陪禹哥聊聊吧。”
我这句话的意思,是希望王叔能给吴林禹做做心里疏导,不知道他能不能领会。
“你下去问问有没有烟,带点儿上来,我们的抽完了。”等我走到门口,王叔才开口对我说。
走出房门,我决定先找到段可先说。段可肯定是跟陈莉姗在一起,我仔细回想了一番,陈莉姗好像经常出现在三楼。于是我一路下到三楼,却发现三楼的防盗门都紧闭着。循着记忆,我走近上次看到陈莉姗玩笔记本电脑的门前,敲了敲门。
几声敲门声后,门里就传出了走动的声音。之后,门就推开了。我往回推了几步,看到推开门的是一个昨晚在楼下见过的女孩儿。
“段可,在这里吗?”我有些腼腆的问她。
这女孩十六七岁的样子,留着一头短发,卷着裤腿,满身潮流的装扮。她一副酷酷的样子,要不是见她五官生得小巧,我都快分辨不出来到底是男是女。这假小子看到我一副腼腆的样子,觉得有些好笑:“在呢,你是她的男朋友吧?”
“对。”看到她在笑,我更不好意思了。
“进来吧。”那假小子又忍不住笑了一声,然后领着我进了屋。
“你先坐会儿,她们几个在房里换衣服玩儿,无聊死了,我去帮你叫叫。”她指着沙发对我说。
“好,谢谢了。”说着我坐到了沙发上。
沙发前的玻璃茶几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我好奇的绕到屏幕前看了看,是一部影视作品暂停住的画面。看里边的人物,应该又是韩剧,所以我瞬间就失掉了好奇心。
屋中的卧室不停传出女孩儿们的讨论声,但说得太快太杂,听不出来在讨论什么。我苦笑,谁说女人就该一往情深郁郁寡欢,能在这末世中还能玩儿换装,保持对美的欣赏,这该是一种多么积极向上和乐观的心态啊。
没一会儿,那假小子推门走了出来,她坐到沙发上说:“小哥,该你伤心咯,你女朋友刚脱下衣服,准备换,不肯出来。”
“噢,这样啊,好吧。”我望着卧室的门,有些失望的说。也罢,反正明天就走了,段可今天就玩开心点儿吧。
那假小子伸出手,对我笑道:“忘了讲,我叫潘晨露。”
“娄厉。”我握住她的手点头道。虽说明天就要离开了,但基本的礼仪还是要保持的。
“既然你们玩儿得开心,我就不打扰了,先走了,再见。”我起身告别说。
“嗯,”假小子潘晨露说,“还有一件事,小哥,你女朋友很漂亮噢。”
说完她俏皮的对我眨了眨右眼。
看着她的举动,我心说你这假小子不该会是一个同性恋,看上段可了吧?可如果就算是这样,你也没机会了,明天我们就要走了。
“是吧,要是你把头发留长一点,说不定比她还漂亮一些呢。”我开着玩笑,往门口走去。
“好啊,”潘晨露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