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我是大玩家-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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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首一名年约五十,面容阴鸷的男人,两边鬓角微微泛白,鼻下有两撇八字胡,一双细细的眼睛里不断透出阴冷光芒。
在他身边,一名表情僵硬,形似僵尸的男子站立不动,宛如一具雕塑。
身后,六十名身穿黑衣的男人站出一个完美的队形,挡在石天等人面前,就好像老天往他前面扔了块四四方方的肥皂。
这个时候废话不必再说,结局必然是你死我活,但石天还是想问一句:
“你们能查到我身上,到底是有人告密,还是你们的侦探技术达到了空前绝后的境界。”
这是石天一直想不通的。
阴鸷男人桀桀笑道:
“本来你杀我王家嫡长子,肯定是要受尽折磨,怀着满腔怨恨与不解死去的。但现在我心情好,我就告诉你:
一:确实有人告密。
二:本来我对你是杀人凶手这个答案并不确定,于是我把假装已经知道你就是真凶,并且要抓你的消息透露给张建国,心想若是他马上作出反应,把消息转告给你,那么你一定是杀害王兴的凶手没错。
如果没有,我会耐着性子继续查找真凶,不过我会把你列入重点观察名单,并想办法把你的朋友或亲人都控制起来。
只是啊,桀桀桀桀!我没想到张建国的”
“你没想到他的反应速度这么快,知道消息后马上把我的朋友和一些与我关系亲密的人都送了出来,而我那时没有在营地里面。这让你措手不及,之后干脆将计就计,让张建国平安地把我朋友等人送出营地,然后设伏在这里拦住我?”
石天代替他回答。
阴鸷男人说话时被石天打断,不由一怔,而后熊熊怒火爆发。
“没错!知道答案,你死后可以当个明白鬼了!现在就让我送你上路!”
“等等,等等!”
石天连忙摆手。
“我还有个问题——
为什么刚刚我离营地只有五公里距离不到的时候你不动手,要放到现在?我带回来一群伤员,而全副武装,或是武艺高超的你们,加把力气宰掉一群伤员,应该是轻而易举。”
石天目光扫过,阴鸷男人一方有五人身穿昨日在福荫居见过的龙人战甲,其余人大多全副武装,装备一律显得十分崭新。
站在他身旁那个人虽然什么都没拿,但十指关节上厚厚的茧子表明了这人并不是易于之辈。
“哼!你以为张建国在包庇你,甚至帮助你逃跑后会有好果子吃吗?
我之所以刚刚不动手,一是因为那儿离营地太近,怕被人看见,二就是想使些手段,把你以前带过的这群人从张建国手下拉过来,一点一点架空他,让他尝到无助与痛苦的滋味,再一点一点给他放大,折磨他,打击他,最后才杀死他。”
答案与石天想得一样,至此,石天也没有了问题要问,他准备动手了。
菜刀举到一半,石天忽然停住,一本正经地问向阴鸷男人:
“你想要个什么死法?”
“哈哈哈哈!”
阴鸷男人像是听见全天下最好笑的笑话。
他手指身后——
“这是人虽然算不上我王家最精锐的战士,但如今服用大量命源后个个能以一挑十,你凭什么——”
唰!
一阵风吹过,带起风沙迷住人眼。
待到灰尘平息,六十具尸体躺到在地上,一如他们先前站立出的队形,摆成了一个完美的正方形。
阴鸷男人彻底慌了,要知道在这六十人里面有五人穿着华夏最高科研成果“龙人”战甲,而今他们居然不是石天的一招之敌,不到几秒钟时间就死了个干净,都没人来得及作出反应!
这代表了什么?
代表如果石天想杀他,他躲不过!
石天歪了歪脑袋,再次看向阴鸷男人。
“现在说吧,你想要个什么样的死法?”
被石天平静的目光扫过,阴鸷男人瞬间感觉一身汗毛都竖了起来。
他觉得刚刚拿目光注视他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洪荒巨兽,一名神灵!
他的牙关在打颤——
“不不,不,不可能,你怎么,怎么可能这么强大?”
一个箭步,石天出现在他身边,菜刀如一道流光不可捕捉,划过阴鸷男人身边僵尸男的脖子。
鲜血滋出——
喜欢装酷?面无表情?那就让你永远装下去!
“原因其实很简单,我升级了,你听不懂,我也不希望你能听懂。嗯,这么久了还不回答我的问题,那么就让我来选择你的死法——”
“千刀——万剐!”
阴鸷男人死了,变成了一滩碎肉。
石天像刚只做了一件不足挂齿的事情,把刀子擦干净,放回背包,一行人继续上路。
人情债,真是世界上最难还的一种东西。
问清楚了他们确实想对张建国动手,可是当自己把这群人全部杀掉之后,自己心中却没有已经还清张建国人情的感觉。
团长,看来咱们还会再见
一个月后,x市。
作为华夏固有领土,从八百年前定下城市名字后一直沿用至今,它是历史悠久的,拥有浓重的历史底蕴;而作为一省省会,它便生出一股恢弘气势,让每个走入这里的人都会心怀踹踹,不由注意起言行举止,无声无息中改变每一个在这里行走或生活的人。
城市外有四面刚刚修建的城墙,斑驳城墙上满是赤色。
阳光给它泼上一层金沙,与血液产生的赤色接触,二者混合却不显得美,更显出它已经破旧不堪,需要尽快修缮。
长达数十公里的城墙围绕着这座城市,纵使它建成时间不过几个月,但光看这满是伤痕的城墙,不知道的人恐怕会心生出看见古长城的感觉。
不同的是古长城用来防御敌人,这座城却是用来防御除人以外的一切生物。
比起洞湖营地,这儿的城市很大,城墙很高,来往的人很多。
全副武装的战士手持各类新型武器守在城门口,见到城门口的人来来往往,却不愿多给予一点关注的目光,如岩石般一动不动。
管他是谁,总之是人就好。
走入城中,眼前立即换成另一副光景——
街上人山人海,熙熙攘攘。
宽阔达十米的大路,边上叫卖的东西能叫人眼界大开:
不仅是符合现在时辰的早点:晶莹剔透的水晶饺子、雪白如珍珠的白嫩包子;色彩鲜艳的精致糖人;漉梨浆、绿豆汤、白玉膏、哈什糖、五味豆腐还有小孩子最喜欢,如金丝般一缕缕,却从未断绝的糖作的糖画:
飞天神龙、伶俐小鼠、斗志昂然大公鸡、形态可掬小童子
应有尽有。
还有不少人在叫卖其它东西,与末日降临前相比,有大不同:
如今只有败家子才会买的瓷器、大烟枪、玉质佩饰、儿童玩具当然,还少不了大众化用的东西:各种动物皮肉、长枪长剑、漂亮衣服、麻绳麻鞋。
一只只沾满血迹的枪支被一名摊主大大咧咧摆在摊位前,枪支子弹跟瓜子壳似的随意扔在身边,却少有人问津。
如今这世上武器多,使用它的人却很少。
第四十二章 会收贿赂的狗()
还有一个在卖树皮的,边上围着数人,摊主正和一名裤腿上布满泥巴点的汉子吵架:
“说你不懂就是不懂,这是成精的柳树树皮,煮汤喝了能治感冒、发烧、头疼之类的病,不是你这种大老粗想的随便哪都能弄来的皮唉,说了你也不懂,你个土老冒不买闪开点,别妨碍我做买卖。”
“你说谁土老冒呢?”
“说你怎么了?嘿,你还来气了?”
“行行,你还真可以!土老冒我今天还就站这不走了,你能拿我怎么样?”
摊主自然大怒,二话不说动起手来,噼里啪啦,打得摊位上东西散落四地,四周人纷纷散开看热闹。
可热闹看不久,一队身穿天青色制服、上面绣有“安保”两字的士兵来了,缘由也不多问,直接给这两人拷上大拇指粗细的新式手铐,不知道拖到哪里去了。
围观的吃瓜群众表示这两人之后旅程一定会很美妙、很舒服。
忽然,一名高大汉子,袒胸露臂,背上背负一柄巨大的砍刀,走到城门口,周围人买卖的叫喊声顿时弱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阵阵轻微议论声。
“瞧!那人可是城里豪杰榜上排名第九十三的‘狂刀雷森’,看他这模样,估计是想出城打猎。”
“唉,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咱们躲在城里还整天担心地要死,生怕什么时候忽然被怪物害了小命。他们这些人倒好,没事总出去打猎,赚来的命源跟我脑袋上的虱子一样多。”
“那也是别人有本事,咱们要是有这本事,日子不也能过得潇洒无比?”
“切!还不是因为命好!如果不是当初末日降临时我因为害怕,躲在家里面没敢出去杀怪物,之后也没吃到宝贵的命源,不然这么久时间过去了,我早和他一样,甚至比他还厉害。”
“咳咳,小声点,别被他听见了。”
“听见又能怎样,他还能把我”
“嘶!”
忽然,全体围观的人都倒吸一口凉气,因为他们看见有一名身穿青衣、身材精悍、手持两支不过一米出头短枪的男人走到狂刀雷森的身边,说说笑笑的,似乎不太把狂刀雷森当回事。
不过当看清这个人长相之后,他们全部恢复平静,因为这人他们认识,也是豪杰榜上的人物:
排名第八十七——双枪李云龙。
不过他俩居然一同出现,是打算去干嘛?去禁地探险吗?
太多太多的疑惑盘旋在围观群众的脑海中,久飞不下。
因为没有人敢靠近,所以围观群众不知道李云龙跟雷森有这么一番对话——
“这次约我去麓琪峰,你有多大把握?”
“哈哈!把握嘛,一分没有,不然我就不会叫你了。”
李云龙头上冒出黑线。
“没把握你还去?说说,你上次看见的那果子到底是什么样子,居然让你这么魂不守舍的。”
“嘿嘿嘿,这个我不好形容,不过到那里你就知道了。果子长在树上,有两个,咱俩如果摘下来刚好一人一个。”
李云龙气得想要骂娘。
他爆一句粗口:
“屁!你什么把握都没有,你以为我会跟你去?”
雷森拿满是茧子的手掌摸着大脑袋,嘿嘿直笑:
“别急,现在还没把握,不过等我去买一些东西,我就有十成把握了。”
“买东西?”李云龙一头雾水。
“都到城门口了你还上哪去买东西?你不知道早点买好吗?”
“别急别急,那家店子开在城外,现在我就跟你过去。唔,到时候如果你有什么想要的,想买下来,记得不要讨价还价,把合适数量的命源放下来,然后就可以拿东西走了,那家店子的老板脾气不太好”
这话说得李云龙更是丈二摸不着头脑了。
城外那么危险,但听雷森说,有人把店子开在了城外?
而且照刚刚他说的,似乎到那里随便买一样东西都需要很多命源。
命源什么时候这么不值钱了?
李云龙跟着雷森走出城门,心里的疑惑越来越深了。
出了城,走过原x市城市郊区,进入到一片山脉之中。
群山之中多野兽,末日降临后野兽变成了更加恐怖的怪物,众人给它们取了个统称:
异兽。
此时身边不时有属于异兽的嘶吼声传来,伴随不时从天空掠过的巨大黑影,让李云龙感到双腿有些发软。
外表粗犷的雷森还是那副大大咧咧的样子,大步大步走着,似乎他正走在自己后花园里头,而不是危机四伏的山脉之中。
“那个——雷森,咱们这是要去哪?”
如果不是确实和雷森很熟,有过命的交情,李云龙会以为雷森是打算害他!
那些光看一眼就让自己胆战心惊的怪物,巅峰状态下的自己一对一都不会是对手。比自己排名还低,按理来说实力也低的雷森难道是脑子坏了,走在这种群兽环视的地方居然不显得紧张?
雷森没有回答他,正当李云龙觉得自己如果再走下去一定会死无葬身之地,准备打道回府,忽然,有一道黑影掠至两人面前,李云龙一惊,迅速把别在腰上的双枪拿了下来,双手死死握住。
这是——
一只体型显得并不十分大的犬型生物,一身黄橙橙的毛发,跟金子似的。拳头大的眼睛正默默注视着两人,让李云龙紧张不已。
说它是狗,但从没听说过哪条狗能长这么大,都快两米高了,一只爪子抵得上自己一颗脑袋。
说它是狼,可是哪有黄色毛发的狼?
难道这是条已经二次变异的大型犬?
李云龙心里的紧张瞬间变成惊恐。
一次变异的异兽,其中的佼佼者就不是他能够对付的,更别说这种已经二次变异的家伙。
雷森这家伙,自己早该明白像他这种脑子坏掉的人,说的话不能信!
这一刻李云龙心里的不安达到一个巅峰,已经做好准备,一旦这只二次变异的异兽动手,他转身就跑!
管他什么交情不交情,雷森这个王八蛋,自己找死可怪不了我!
可就在这时,正当李云龙感觉心里的恐惧感已经压不下了,两条腿有朝后狂奔的趋势。忽然,他看见雷森低下脑袋,露出一副阿谀的谄笑,面朝这条黄橙橙的大狗。
“嘿嘿嘿!大黄兄,我们是来买东西的,借个道呗?”
这边说着,手里飞快掏出一把颜色纯粹的命源,少说也有五六块,放到大狗面前。
跟,跟一条狗称兄道弟?
李云龙感觉自己脑筋打结了,半天转不过弯。
可更加令人吃惊的一幕发生了。
只见面前这条大狗听了雷森这句话后一改懒懒散散的模样,狗嘴一张,把地上的命源一口吞下去,狗脸上居然挤出一丝微笑!
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