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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绝代之初终人-第65部分

小说: 绝代之初终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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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零短叹,不再言语。
  肖石所托非人,霍零给了雀乔冷静的时间,她过了一会缓过劲。认认真真瞧了霍零几时,雀乔恭敬垂头,其貌炳炳,道:“霍爷明见。肖爷为您备好了身份,从边兵军士老爷中选的家人子弟,绝对干净清白。北疆摩擦不断,怕是要抽选舍余①、招募了。”
  “……从军?军中有人该杀?”
  霍零茫然。肖石叫她杀人霍零不意外,叫她盗窃民宅也不意外,可突兀令她和江湖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朝廷联系到一起,就很奇怪了。
  “不,霍爷说仅是单纯的从军。理由,肖爷说了‘比起另一个霍爷,霍爷你少了些东西’,婢也不太清楚。”雀乔改了肖石的句子。肖石的原话,绝不会这么客气,定会类似于“比起霍爷,姓霍的缺的不是一点半点,嫩得很”。
  手肘戳茶几,霍零手掌轻握成拳,侧头抵住太阳穴,看向仍跪在地上的雀乔。比起刀势狂放大胆不失细腻的霍狂刀,她枪法的的确确少了份神韵。她熟悉霍狂刀的刀法,甚至能模仿他的气势,但得来的终究不是她的、不合适枪法。
  也就是说,肖石打算让她去军中历练。枪法本就诞于马上征战,如今许许多多的枪谱简化之前,也是源于马战军用的。
  指尖轻扣,霍零敲了敲桌面,道:“起来。”
  小心翼翼瞧了瞧霍零脸色,挫败的发现面瘫其实什么都看不出,雀乔舒缓轻柔的站起身,试探道:“征兵令恐怕要下来了……”
  霍零并未打断雀乔。
  “如今那些兵大人们成天吃吃喝喝,也不出操,也仅有边兵能看了。”雀乔眼睛一亮,半是抱怨半是有心的道:“自张大人去了,我瞧朝廷也撑不了多久。北疆蛮夷还不是被边兵打得落花流水,霍爷您不用担心,朝廷不是细查是发现不了肖爷的安排的,凭您去了边兵,反而会比外卫安全。”
  平淡点头,痴迷枪术的霍零对雀乔所说的安逸不苟同。她没无聊到和百姓平民讲述磨砺的重要,只是示意雀乔她要睡了,可以退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①舍余:卫所官兵都有子弟,军官子弟为舍人,士兵子弟叫余丁,合称舍余。
  PS:还有几天。
  再开文档我发现我已经完全偏离了原来的风格了。口胡, 一章用去我近四个小时居然……
  我已然不自信能不能恢复日更了。
  好卡,好那啥……
  '修改错字,多谢梅友仁~请让我举起你旋转。'


☆、第七十六章

  边卫军士世代从军,编军籍。百户所第二总旗第七小旗有子名霍零,父曾为百户,入伍从军。第七小旗共十人,老兵有三,其余猝于边卫,补新兵七人。
  边境小股摩擦,新兵二月入战场,猝三百一十八人。
  日头正高,黄云压顶。正午的日头,看似却如残阳。霍零一身红黄相间的血衣,看着燃烧的战场,伫立不语。和他同旗的新兵秦沐,长枪插入地面,双手抵住枪杆,一次次干呕连胃里的黄汤都吐尽了。
  秦沐是个新兵,或者说是个秀才。家道没落官场遭难,被阉党害来边卫,正赶上小股鞑靼骚扰边疆。本该上供的鞑靼不安稳的试探天朝,欲趁机反攻。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被送来,本该第一战就死的……
  的确,第一战死了数人。有平凡民众、有大力之士、有军旅之后;受不了鲜血的人,都死了。近五百具尸体横七竖八的躺倒在地上,黄土被血染成赤红。
  秦沐跟在同旗的霍零身边,嘶吼着一枪捅进敌人的脑壳,或黄或白的脑浆飞溅。一时不察,脑浆飞入了他疯狂嘶吼而张大的嘴里;一愣神间,足够三把马刀砍碎他的脑壳。
  霍零也疯了。
  杀疯了。
  到处都是敌人,除了身后九个同旗的人之外,四面八方都是敌人。在马上的鞑靼嘶吼狞笑,举起屠刀,在马下的步兵冲锋,阵型全无。比起江湖的恩怨仇杀,战场才是真正的修罗场,霍零以身为矛,以己为尖,忘却招式忘却轻功,一杆长枪只进不退。
  自然,她护住了和她同来的三名老兵六名新兵。或许说,杀疯的霍零已没有保护意识,仅是为了杀尽一切来犯之人。
  新兵们来来去去,游荡在发着铜臭血锈的战场,相处两月余的朋友,也许就躺在地面,身下染血,甲胄残破、兵矛翻刃。不过两边四千户征战,躺尸不过五百,千里荒芜,血腥满地。善后的兵丁来来去去,搬运死掉的尸体堆成一堆,以便焚烧。
  尸体当然要焚烧,血渍也要清理干净,避免瘟疫。
  只是人情不似军法,熟人死去却连尸体也无法留下入殓归乡,活下来的新兵虽经历初次鲜血战火,可无论如何也不能认同如此残酷的军法。归乡归乡,游子归家……满身鲜血的年轻少年和善后的兵丁小旗十夫长争论,沙哑的嗓腺声声啼血,沙哑干涩。
  军法不容情,感性的少年恨不得对军官挥拳,却还是一拳捶打在地面,泣不成声。
  战场游荡的活人,就像游魂。
  生不得安宁,死不能归乡。
  燃烧的尸体焦臭,善后的兵丁收起遗落战场的军旗、兵器、甲胄。俗称秃鹫狗鼻子的发死人财的游民,衣衫破烂的游荡在战场边缘。鞑靼多马,这一场小规模的战役就缴获了几十匹,战场边,游民贪婪的盯着不敢嘶鸣的战马,顾及的瞧战马旁边手持利刃的兵士,眼睛都绿了。
  霍零默默的擦着枪。
  同旗的秦沐已经吐不出什么,活了三年的老兵郭癸走到他的身后,轻轻的拍了拍秦秀才单薄的肩膀。生生死死,三年的从军生涯经历的太多了,同旗的战友变了一次又一次。郭癸清诚的双眼已习惯了淡漠。
  霍零默默擦着枪,鲜血和尘土站在她的甲胄、凝在她的发梢。脸上别人的血凝成了痂,霍零动了动眉毛,就星星点点的落下。
  枪是什么?
  刀乃霸主,剑乃君子。两者经久不衰,江湖人擅用两者,赞誉不休。
  枪是什么?
  自古秦时先有矛兵后有枪兵,拒马之首选亦是长枪兵。
  枪,无名。自古便是战场凶器。不如刀,使刀者霍狂刀狂狷不羁,一壶酒笑杀人;不如剑,使剑者燕南天义薄云天,一侠字无人否。枪没有狂名,亦没有侠名;只是战场的凶器,只是杀人的兵器……
  “霍初……”
  霍零淡淡的念着自己的名讳,霍狂刀起的名讳。意为出头,只为了身怀必死信念和剑客燕南天的一战,为了一柄霸气的刀而战。
  “是弟弟的名字吗?”
  额前沾血,郭癸走上前拍了拍霍零的肩膀,歪着清秀犹如少年的脸庞:“别想了,总有可以回家的一天。可以写家书的时候;或者,代表我们……的名牌寄回去的时候。”
  “不是弟弟。”霍零拔出长期,甩了甩满头满脸凝结的鲜血。
  “想不到你小子很强嘛,会功夫?”另一个老兵也走过来,豪爽的拍了拍霍零的肩膀:“你的背后就交给我们吧。有你的话,放心多了!”
  “为什么……”呕吐的秦沐反应过来,难受的皱起眉,捂住肚子:“边疆,明明该是上供天朝的,为什么还有……”
  为什么还有战争和死亡?
  “小子。”第三个老兵脸有刀疤,他依旧是拍了拍秦沐的肩头,似乎要把满身胆气传达给入伍的新兵,“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们伸出脑袋和爪子试探,我们就狠狠打回去,打疼了他们,老家的老娘婆娘儿子女儿,就安全了!”
  “……”
  回到营地,炊烟升起。脱掉染血的甲胄,几个大男人勾肩搭背的要洗去一身鲜血,除了战事来后,军中并无多余的水源为他们洗漱。朝廷没落,恐怕死后连名牌寄回去的抚恤金,也不会剩下多少。
  郭癸回头看向长枪平放盘腿静坐的霍零,问道:“伙计,你一身血比我们加起来还多,还不去洗个澡,坐这里干什么?”
  霍零摇了摇头,指了指长枪没说话。说多错多,徒增怀疑。
  “呵呵。怕做噩梦吗?”郭癸叹了半声,幼嫩的脸神色沧桑老成:“我们这种人一辈子就这样了,杀得多了也就麻木了。噩梦做着做着也就没了……算了,你静一静吧。饭我们可带不回来,否则要挨板子的,记得去吃了再静。”
  “……嗯。”霍点头。
  军法不容情。
  入伍后第四个月,同旗的少年因为想家,拖秀才秦沐写了封家书,寄出。边卫有固定的家书寄出的一段时日,除此之外皆算泄露军机。少年被人举报,硬生生挨了百数鞭子之后,晒死饿死在了广场上。
  少年被放下来时,初次见血吐得肠胃萎缩都未曾流泪的秦沐,泪流满面。
  这,便是军纪。
  边疆的战事很多,和宋朝玉门关乃是阻拦外敌入侵的要塞般,军队补给的要塞不大,却足足养了三万兵丁。所谓兵丁,不是中原地区冬夏操练春秋种田的农民,乃是专业的暴力机构。霍零所在编制,更是暴力中的暴力,负责平原阻击,以人命挫鞑靼的锐气。
  战场的人命真真正正是薄如纸。
  初次上战场为血腥呕吐愣怔的秦沐,以极快的速度成长起来。提把精铁长枪,编制解散的几个人边说说笑笑,边向营地走去。天色微暗,霍零抹了把脸上鲜血,凝视简陋拒马搭出的南门出神。南门刚被移开的拒马逐渐回笼,一小队以枣红马军士为首,骑兵营派遣出小队鱼贯而行。战马哒哒哒的小步踢他,掀起一块块被血染湿的泥。
  安稳腐败的朝廷内,主战的将军稀少,每每派人认真巡视战场而不固守城池的将军,更少。霍零所在要地无山、无险可守,而驻守的主帅风格,正能带领军士兵丁拿下朝廷内稀少的胜利。
  主帅负责,兵丁一旦粮饷充足,便敢于拼命。
  “怎么了?”老兵郭癸后退三步,顺霍零目光看去:“南门怎么了?发现了啥个不好的情况?”
  “没有。”只是路过的人背影似乎眼熟。
  霍零摇摇头,向营地走。
  “真奇了怪了,最近怎么那么频繁——要有大阵仗了?”
  郭癸嘟囔着,凑到小旗里唯一的读书人秦沐身边,两个人窃窃私语猜测起大将军的想法。秦沐当初读的多是四书五经,对于兵法行军,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霍零放下枪,转身撩开帐幕出了营地。正是晚餐时间,凭军牌进出也未免多了些巡检,可偏偏此时的溪流最是清幽,无人洗漱。相处半年,霍零常以厌血的借口独自洗漱,同旗的秦沐也多多少少有此毛病。平日霍零不甚在意脏污,故此未曾惹人生疑。
  溪水清澈。平日饮水多取用于上流。
  主帅扎营之地有所讲究,不能太低,不能离水,不能易燃,更不能视野闭塞。故此方圆百里,便仅有此处了。
  撩水洗脸,使人变体生寒的冷泉扑面,炎炎夏日的燥热被洗净。霍零脱下累赘的皮甲,脱掉里衬,在水里一荡。挥手运气内力蒸干衣物,霍零半裸身走入水面。清洁不过盏茶功夫,并不会碰巧出现路经打扰者,传记里的几率,毕竟稀少。
  漱口之后,霍零重新穿上清洁后的皮甲,脚下接力一蹬跃上树梢,接连接力几次,在枝桠间游走。鸟窝常筑于枝叶繁茂的枝干间,郁郁葱葱之中不易觉察。霍零归营后,又过了时段,火头军可不会静候。
  林间巡查几次,霍零连掏了几个鸟窝,取出雏鸟落在地面。捡了枯枝,生火拔毛。江湖人多多少少会面临野外露宿,怀中常被火石。野外并未有调料,干巴巴的烧烤吃腻了,多数人还是会选择入城的。
  野炊,或是野外露宿,不过是迫不得已的权宜之妥。
  鸟肉鲜嫩,虽比不上城中餐宴,也别有一番野味之美。霍零刚吃完半只,削尖木枝上串的另一只就被拿走。那是一只黝黑布满老茧的手,其主人姓张名青青,性别男。据说张青青出生那年,六月初六,他目不识丁的老父观芳草茵茵,便起名张青青。
  “吃着呢。”
  张青青打了声招呼,大口大口撕咬起烤雏鸟。军队伙食还算尚可,却不会丰盛到餐餐有肉。边境苦寒,若粮饷能按时分发毫不克扣,就如过年般值得庆贺了。
  霍零应声,打了个哈欠。
  “嘿,霍啊。瞧你眉清目秀爽爽脆脆的,家里也不像个没钱的。怎么来这地方?别是得罪了啥个不该得罪的人?”递去件衣服,乱发纠结的张青青笑了,一口微黄的牙齿还粘沾了肉沫:“你还饿不?我掏两个鸟蛋子去。”
  接过衣服,霍零疑道:“这是?”
  “呵呵,你和秦秀才不是都讨厌血味道?我老家也杀过猪杀过啥的,媳妇儿给我缝的件新衣服,绝对没啥血腥味。”张青青笑呵呵的说道:“霍兄弟,别嫌弃啊。”
  “谢谢。”手指划过粗布制成的衣服,霍零将其反递给张青青:“你经常对着它想家吧。没血的衣服战场能弄到,费点劲。”
  “霍兄弟,你看不起我老张?!”纯朴的张青青顿时有点怒了。
  “……”霍零摇摇头,“她送你的,你还是收着吧。”
  边境缺人,无端征召。不知多少妻离子散,新兵又来了一拨,去了一拨,死伤过半,适应战场的终究是少数。
  和江湖仇杀不同,更为身不由己。
  “呵呵,呵呵呵。”张青青挠挠头皮:“霍兄弟你才多大呀,十六吧?家里也不担心你?”
  “虚岁十六。”
  作者有话要说:  又要出去,估计这章今天码不完了,所以先发上来。
  走向是诡异了点,军旅这段本来打算十几章篇幅的。不过大家的意思似乎是打算早点回归主线,于是三章完结。
  然后就是跳跃,小鱼儿再见花无缺。欢迎花无缺少年和铁心兰少女以及慕容九少女登场。
  秦沐,客串者小灰。
  郭癸,客串者扇子。


☆、第七十七章

  战场硝烟未灭,营地又起炊烟。三三两两的兵丁油条子蹲在一起,拿着照例分发的军粮,以大饼就着滴水的炒菜,一口一个半圆。霍零靠在固定营地的木柱边,漫不经心的咬着发硬的饼。边境的军粮不比歌舞昇平的城郭,或许吃到一半,就要将其塞进怀里拿上兵器,随冲锋的号角疲于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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