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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万界的传说-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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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张鹏飞往谷内走去。

    山谷之中,有些很多间大大小小不同的房间。

    这些房间之中,有的存放着木炭,有的存放着硝石,还有的存放着硫磺。

    当然了,其中也少不了存放成品火药,以及一些由轰天雷研发的火器。

    这里的每一个房间,都有好几个人日夜不间断地看管着,其中有一部分是原来被张鹏飞选上的宋府家丁,另一部分则是身材魁梧、身手矫健的国术高手。

    “少爷!”

    “楼主!”

    进入山谷后,小厮和大汉们,纷纷和张鹏飞打着招呼,张鹏飞也一一对他们回以微笑。

    在这一融洽的氛围之中,张鹏飞终于来到了凌振的“实验室”前。

    “轰!”还没推开门张鹏飞,就听里面传来一阵闷响。

    闷响过后,一个满脸乌黑的小老头,骂骂咧咧的从里面走了出来。

    “直娘贼的,又失败了!”

    这个小老头,正是张鹏飞要见的凌振。

    凌振绰号“轰天雷”,祖贯燕陵,原来在官军任职,是汴京城甲仗库使炮手,号称“大赵国第一个炮手”,善于制造火炮。

    在科技极度不发达的今天,他制造的火炮,就能打出数里远,更兼深通武艺,弓马熟娴,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可惜当今的大赵,文贵武贱,人才不得中用,凌振空有一身本事,却无法发挥。

    好在,就在他郁郁不得志之时,遇到了张鹏飞。

    他擅长制造火药武器的才能,被张鹏飞发掘。张鹏飞爱惜他的才能,所以使人疏通了官吏,帮他脱了军籍,又用高价把他挖到了英雄楼。

    英雄楼不仅有着这个世界上最为先进的火药配方,还有着凌振梦寐以求的研究资金,再加上英雄楼给出的待遇十分的丰厚,使得凌振对英雄楼死心塌地。

    自加入英雄楼以来,凌振就两耳不闻传外事,一心一意的研究如何改良火药武器。

    经过大半年的努力,他已经改良了子母炮、金轮炮、风火炮、车箱炮、轰天炮,而他目前在研制的,正是火铳、震天雷(手榴弹的鼻祖,北宋后期发明,外壳生铁铸造,内装黑火药,装有引信,爆炸后利用破片杀伤敌人,岳飞在历史上曾使用过)。

    “楼主,您终于来了,快快快,您快跟我说说,咱下一步的研究方向是啥。

    这些个武器,我自己瞎琢磨着改良了好多次,但是无一例外都失败了!”凌振刚出实验室,就看到了张鹏飞,连忙拉住他的衣袖,把他往研究室里拽。

    “凌先生稍安勿躁。我这次来,短时间内不会回去,所以改良武器的事情,我们可以慢慢谈。不过在谈这些事情之前,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看看,你新研制出的火铳和震天雷?”

    张鹏飞不动声色的松开了凌振的手,将话题引到了对方信中提到的火铳和震天雷之上。

    “这样啊,那跟我来吧!”凌振撇了撇嘴,显然对于已经研制出来的东西,他的兴趣不是很大。

    他推开实验室的大门,从实验台的一角,拿出了几杆长长的铁器,以及几个铁疙瘩,随手丢给了张鹏飞。

    “拿去吧!这东西我已经按你说的改过了。”

    张鹏飞先接过火铳看了看,发现果然和之前的不一样了。

    前膛已经由直筒,改为由筒口到药室逐渐增大的形状,枪身之上增加了火门盖,使其更加安全、可靠,利于作战。

    除此之外,每一杆火铳增配了装药匙,使药量有了一个统一的标准,避免了药多或少带来的危险。

    又增加了“木马子”,用以压实火药,增加爆发力,增大射程。

    “倒是都按我说的改了,只是不知道这新火铳和震天雷的威力究竟如何?”

    本章完

第28章 ,威力() 
“想知道威力?我们一试便知,走走走……”凌振是个急性子,知道张鹏飞想要见识新式武器的威力后,就拉着他往后山的一块空地走去。

    这块空地面积极大、四处环山,渺无人烟,而且只有一个入口,当真是实验武器的绝佳之所。

    “好!我们这就去。”张鹏飞也很想知道新火器的威力。

    他曾经看过一些史料,在他那个世界的元末时期,以朱元璋为首的农民起义军,就是靠着火铳、火炮这些新式武器,才将战力强大的蒙古人赶出了中原大地的。

    之后,在朱元璋和陈友谅的决战中,朱元璋也是靠着更为精良的火铳和火炮,才能以多胜少,用二十万的兵力,战胜号称六十万大军的陈友谅。

    因此,他对于凌振改良的火铳、以及研制出的震天雷,很是期待。

    “就先试试火铳吧!”

    张鹏飞拿过一杆约莫三十公分长短的铁器,按照凌振的嘱咐,在其内分别添加了火药、弹丸等物,然后点燃了引线。

    “呯!”一声巨响过后,钢珠在火药的推动下,从枪膛内窜出,比直的朝着百步外的一块木板射去。

    “啪!”

    钢珠打在那块足有三四公分厚的木板上,整块木板受到钢珠带来的巨大冲击力,中心立刻出现了一个大洞。

    紧接着,以这个洞为圆心,冲击力不停朝四周扩散,在这股力量的影响下,木板寸寸碎裂,一点点脱落。

    最后,整块木板都化为细小的碎片。

    “再试试距离目标两百步远时的威力!”

    接下来,张鹏飞又分别试了两百步、三百步、四百步、五百步时,火铳的威力。

    最后发现,在三百步以内,火铳可以对敌人造成致命伤害。

    三百步到四百步内,可以对敌人造成有效的杀伤,至于五百步以外,那就只能逼退敌人,杀伤力并不大。

    “这……”看着手里的火铳,张鹏飞的眉头紧皱。

    火铳的威力倒是够了,但是这武器笨重而且填充火药、弹珠的过程比较复杂,如果没有专人指导,长时间的训练,根本没法完成火药的填充。

    更重要的是,点燃引线后,弹珠需要二十多秒,才能从枪膛射(和谐)出去。

    如果让敌人靠近到一百米以内,那么就算点燃了引线,这火铳也没办法及时发射。

    “若是我手下有大批军队,用这火铳的倒是勉强足够了,但是……我手下只有区区几百人,想要靠这些东西打败金军,无疑是痴人说梦。”

    “还得改进啊!”张鹏飞摇了摇头,将目光投向了放置在火铳旁边的轰天雷。

    轰天雷的外形,很像后世的手榴弹。不过这东西可要比手榴弹重多了,只有利用投石机发射,才能将之打入敌军后方。

    在张鹏飞的安排下,投石机很快被推了上来,而一颗轰天雷,也很快被放置到了投石机上。

    “嘶~~”引线点燃,投石机同时发动,很快轰天雷变被抛了出去。

    轰天雷在空中划过一个完美的弧度,然后落在了两千米外的一处空地上。

    这处空地上,稀稀落落的扎着几个稻草人。每个稻草人身上,都披着一身金军式样的铠甲。

    “轰!”轰天雷炸开,其声如雷,声震百里,爆炸面积更是达到半亩以上。

    等爆炸结束,张鹏飞等人上前查看时,发现轰天雷破碎的弹片,穿过金军所穿的铁甲,深深的刺入了那几个稻草人的身上。

    “好!”见识了轰天雷的威力,张鹏飞不由暗暗叫好,大半年的研究,无数金钱的投入,总算出现一件让他满意的武器了。

    只要拥有大量的轰天雷,那么对抗金军,完成逆袭,似乎也并非不可能……

    “凌先生,火铳和轰天雷的威力我见识过了,对于轰天雷,我比较满意,但是这火铳么,还有巨大的改良空间,接下来我们就去谈谈应该怎么改良这东西吧!”

    “好啊,楼主的奇思妙想,老夫一直是相当佩服的,你只需要给我提供思路,接下来的研制,全包在我老凌身上!”

    “凌先生的能力,我自然是信得过的。这样子,我有一种想法,你看这火铳能不能改成这样……”

    后世网络技术极为发达,张鹏飞虽然不是军事迷,但是老式的火绳枪,他经常在电视机看见,而且还特地去查了有关资料。

    所以,对于这个对现代火药武器发展,有着里程碑意义的武器,他并不陌生。

    他一边为凌振讲解火绳枪的原理,一边又将这种武器的大致模样给画了出来。

    “嗯……嗯!”听着张鹏飞的讲述,看着张鹏飞画出的图形,凌振连连点头,心中也是对于自己这个楼主更加佩服。

    “可惜啊,楼主是皇室血脉,这种大人物日理万机,不可能长时间和我一起研发火药武器,否则……!”凌振内心感慨,又很快摇了摇头,把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从自己的脑海中驱赶了出去。

    ……

    ……

    有了大致的图形,有了张鹏飞讲述原理,再加上有着本身对于火器就十分了解的凌振。

    火绳枪的开发,并没有花多长时间,十天后,第一杆火绳枪面世。

    半个月后,改良版的火绳枪出现。这次改良,使得火枪炸膛的频率大大降低,加强了使用武器的安全性。

    一个月后,火绳枪改良版2。0面世。

    相比于改良版1。0,火绳枪改良版2。0,在弹药的填装方面,要简单了许多。

    一个熟练的抢手,基本能做到一分钟发射一次弹药。

    就算只经过几天训练的新人,也能做到两分钟发射一次。

    自此张鹏飞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制造的火药作坊,终于体现出了它的价值。

    随着张鹏飞一声令下,整个火药作坊飞快的运作起来。无数的工人,日以继夜的制造起了火绳枪以及轰天雷。

    流水线作业、先进的管理理念,大大提高了工人的积极性,几个月后,轰天雷、火绳枪就堆满了一个又一个的仓库。

    也正是这个时候,张鹏飞接到了金军骚扰燕京的情报。

    本章完

第29章 ,岳鹏举() 
“金兵南下,金朝终于展露了它的狼子野心,想必我那个便宜父亲,此刻一定是焦头烂额吧,不知道他后不后悔,当初联金灭辽的决定!”

    看完书信,张鹏飞不由想到了他在这个世界的便宜老爹——宋煜。

    这几年里,童贯每每以收复燕云故地的功臣自居,傲慢无礼。

    高层的官员,也都因为之前收回了燕云六州的土地,而沾沾自喜。

    大赵的皇帝陛下,也并不比他的手下们好上多。他每日沉浸在蔡京、秦桧等人的马屁声中,醉生梦死,比起张鹏飞刚到这个世界之时,更加昏聩。

    朝廷的财政每年都是赤字,但是皇帝陛下却不知节俭,大兴土木的同时,还广收天下珍贵药材,开炉炼丹,做起了和秦皇汉武同样的长生梦。

    想到了自己的便宜老爹,想到了便宜老爹身边的那些奸臣,又联想到自己来阳谷县时,听到的有关阳谷县县令的传闻。张鹏飞对于现在的这个国家,感到深深的失望,对于儒家培养出来的官员,也是彻底绝望了。

    铁打的儒家,流水的皇帝。皇帝轮流做,但千年以来,统治这万里山河的学术,终究不曾变过,所以这天下大势,才会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儒家,多么强大的敌人!

    幸好自己需要的只是完成逆袭任务,而不是和孔孟为敌,拯救这个国家。否则张鹏飞还真有一种,任这个国家自生自灭的打算。

    “这样的国家、这样的官员,若是真的要改变它、拯救它,恐怕就算我修炼到抱丹境界,也会活活累死吧!”

    张鹏飞摇了摇头,祛除了内心乱七八糟的想法。

    现在,金国已经出兵骚扰燕京,正式的战争,也已经不远了。

    但就算金兵再强,大赵再弱,就算天时地利都在金国一方,他们要打到中原腹地,危急到汴京城,没有一年的时间,也是不可能的。

    自己要完成逆袭任务,只需要在最为关键的时候站出来,战胜对方,所以自己至少还有一年的时间。

    现在状元楼的产业,已经遍布大赵每一个大城市,而英雄楼也已经上了正轨。有没有自己这个人,这两个势力都能自行运转,不断壮大。

    所以接下来的这一年,是属于张鹏飞自己的时间,而他要做的,就是踏遍这万里山河,寻找力量,磨炼意志,从明劲巅峰突破暗劲。

    在离开阳谷县前,张鹏飞给自己做了规划,他把自己的第一站,定在了相州(河、。、南省)汤阴县。

    汤阴县,在大赵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城市,张鹏飞之所以会选择这里,是因为自己的三师兄——岳鹏举,出生在这个地方。

    岳鹏举是整个大赵帝国,唯一有希望超越周侗的存在。张鹏飞的目的,就是要沿着他这位三师兄成长的道路,体会属于对方的感动。

    两日后,河南汤阴。

    这是张鹏飞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师兄,他的这位师兄,并不是如他想象中的那般。

    身躯魁梧,穿着黄金甲,披着紫蟒袍,腰横玉带,威风凛凛,相貌堂堂,双眼睛炯炯有神,令人望而生敬意。

    作为一个纵横沙场、杀敌无数的猛将,岳鹏举的杀气内敛、温润如玉。

    比起武夫,他更像那些文质彬彬的读书人。

    “早就听说师傅新收了一个资质绝佳、身份也非同小可的小师弟,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

    岳鹏举说话的声音显得十分沙哑,神色有些萎靡,双目之中,布满了一条条血丝。

    “师兄,你的身体……”自古医武不分家,张鹏飞跟随周侗习武一年有余,自然不可能看不出岳鹏举的异常。

    要知道,国术修为一旦到了化劲,就可以精确的感知身体任何一部分的变化。

    只要感觉到身体某方面稍稍有些不妥,就会立刻调节温养。正是因为这样,化劲层次的武者,才能活到一百二三十岁。

    然而岳鹏举正值壮年,精力、体力应该都处在最巅峰的状态,又怎么会出现声音沙哑,双眼之中全是血丝的情况?

    好奇之下,张鹏飞不由问出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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