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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换心攻略-第71部分

小说: 换心攻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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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凤寻的牙根一疼,从齿缝里挤出四个字:“稷下君子剑。”

    如果说孟七爷是孟族的异类,那么孔逑就是孔族的奇葩,这家伙打小就不爱读书,只爱剑术,从十二岁起到十五岁,四年间就一人一剑踏遍了吴国境内所有的剑兵府,最后又跑去原县连氏挑战当时的连氏的最强剑客连九渊,败得那叫一个惨,据说孔逑当时是爬着离开了原县。然而八年后这家伙又卷土重来,和连九渊三战三平,大笑而去。据说嗯,还是据说,事后连九渊曾对人言,其实那三战他都输了,只是孔逑每次都收回了能赢的那一剑,能胜而不求胜,大有君子之风,于是稷下君子剑之名就不胫而走。

    当然,这个据说没有实证,谁也不知道连九渊是不是真的说过那话,所谓的稷下君子剑,不过是因为孔逑,字君子。这家伙的另一个名字,就叫孔君子。

    这位另类的孔君子,不是别人,正是执掌稷下学宫杂学一道中的剑学的人,顾凤寻虽然没有顾己千的记忆,但如果吕炎没有调查错,顾己千真的在稷下学宫学过剑术,那么毫无疑问,教授他剑术的人,就是孔逑孔君子。

    “七叔,那孩子就是我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他是怎么变成顾家子的?”

    孟七爷摇了摇头,道:“当年我查出真相,就与玉人挑明了,当时我虽恼她的所作所为,但又想她也是被你所负一时想不开才走了极端,且那时还没有将那孩子带回族中,未酿大祸,便有心宽宥她一回,她也是追悔莫及,道是一念之差,铸成大错,以后定然痛改前非,与我好生过日子。之后,那孩子就被她送走了,我问过她把孩子送到哪里去,她只说,送回了生父身边,我便没有再过问那孩子的事情,再后来,她就怀了子川,那个孩子的事,就变成了我和她之间的禁忌,再也不提起。”

    也就是说,那孩子是怎么变成顾己千的,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纪玉人才知道。而不管是孟七爷还是顾凤寻,此时此刻,都不想再见到她。

    尤其是顾凤寻,一想到他竟然变成了纪玉人的儿子,心里就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老天爷是公平的,赵昊负了他,于是就让他重回这人世间,亲手拿回他曾经给予赵昊的一切,而他负了纪玉人,于是老天爷就让他变成纪玉人的儿子,让他永远也无法摆脱这份血缘关系。从某个角度而言,纪玉人的报复,无比的成功。

    “七叔,纪玉人她如今在何处?”终于,到最后,顾凤寻还是问了一句。

    “两年前就离开了孟族”孟七爷摆了摆,不大想提她。

    于是顾凤寻就没有再追问下去。

    这个话题就在这里打住,孟七爷说了这桩藏在心里多年的事儿,整个人都轻松了,好像抛掉了一座山似的,又跑出去跟他手底下那帮人瞎混去了,只可怜那只撞了快风号一下的鲨鱼,被这帮子人大卸八块,肉成了盘中餐,皮被剥下来制好,那帮子人兴致勃勃的讨论着割几块做刀鞘,割几块做靴面,剩下几块小的,还能做护腕,算是一点儿渣都没剩下。

    顾凤寻也只纠结了半日,就把这事儿给抛到脑后了,反正他也不姓孟了,顾己千也不姓孔,所以孟姓人借了孔姓人的身体还魂这种事,就当他不存在好了,纪玉人不知下落,就算她又冒了出来,又能如何,毕竟,她真正的儿子,早就不在了,所以他实无必要在这上头纠结难解。

    倒是白玦,从顾凤寻手里得回那块玉玦之后,心里嘀咕了好半日,最后竟拿墨把玉玦给涂得漆黑一片,然后才又挂回脖子。小童儿虽不知这玉玦到底藏了什么秘密,不过他最擅长观察顾凤寻的神色,敏感的察觉到自家公子不是十分待见这块玉玦,大概是有想扔了的意思,可这又是公子送给他的第一件物品,真要扔了,白玦也是万分不舍,所以,干脆就涂黑了,以后就算再被人瞧见了,也绝对不会认出它的本来面目。

    顾凤寻也瞧了一回被涂黑的玉玦,反倒是比白的时候更漂亮了,因为玉质里的银点在墨色的映衬下,反而比原先醒目得多,尤其是阳光照射下来的时候,银星闪动,恰如夜空中的星辰,璀璨生辉。

    错有错着,原本看着寻常的玉玦,倒显出几分珍稀来了。小童儿更宝贝它了,觉得就这么挂在脖子上太危险了,万一绳子断了丢了怎么办,索性,他又寻了个小口袋,把玉玦放进去,口袋扎紧,一连穿了三条袋绳,才放心的挂回脖子,他还就不信,这三条绳子会同时断掉。

    结果三条绳子还是同时断掉了,范九斤手痒,瞧着小童儿把这口袋宝贝得跟什么似的,就跟他开了个小玩笑,指缝里藏铁片,割断了三条绳子,偷走了那小口袋,可差点没把小童儿给哭死。最后范九斤把小口袋还给白玦时,被小童儿提了厨房里的菜刀,追杀了足足半日。

第一百三十三章离开() 
闹腾中,明月岛终于到了。

    没见到李翁,据说是病倒了,人上了年纪,难免百病缠身,虽然就顾凤寻上回见到李翁时的那股精气神,完全不像是会百病缠身的那种人。

    “人老成精啊!”

    老吕侯感叹着,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李翁这是借病避开了与孟七爷见面,不然依着李翁那股子对孟族的忠心耿耿,怎么可能放孟七爷离开明月岛。偏他又和孟七爷私交极佳,孟族上中下三辈儿里,李翁最看好的就是孟七爷,实是不忍大好男儿就这么被关在祠堂里一辈子,那太可悲了。

    于是,李翁只能“百病缠身”了。

    李翁不出面,其他族人自然都睁只眼闭只眼,看着孟七爷在明月岛这里转转,那里转转,搜刮了一大批物资全都搬上了快风号,眼瞅着快风号都要超载成慢风号了,孟七爷才收手,遗憾的对顾凤寻道:“怎么没把青梧号驶出来,那艘船我专门设计了大舱,可装更多的补给,若是有它在,咱们完全不必在明月岛补给了。”

    顾凤寻就看向老吕侯,青梧号的修葺是老吕侯一手安排的。

    老吕侯便笑道:“七爷不必心急,想来青梧号此时应已出了海,七爷乘快风号继续南行,不出一日便能与青梧号汇合,小公子也在青梧号上,老夫提前恭喜七爷父子团聚。”

    孟七爷想到了儿子,便对老吕侯揖了揖手,道:“这些年,小儿给您老添了不少麻烦。”

    老吕侯笑道:“子川聪颖活络,有他相伴,也解了老夫许多寂寞,七爷莫要记挂在心,只是日后,还要七爷多多教导子川,这两年,子川也是十分想念七爷。”

    孟七爷点了点头,正要再说什么,李三儿却不知哪里窜了出来,一个猛扑,死死抱住了孟七爷的大腿,叫道:“七爷,七爷啊,带我一起走吧”

    孟七爷:“”

    谁把这牛皮糖放出来了,赶紧拉走啊。

    本来还打算在明月岛上再多停留一天的孟七爷,为了甩脱这块牛皮糖,不得不提前登上了快风号,一走了之。

    顾凤寻还从没有见过孟七爷被人逼到这份儿上过,笑了好半晌,才问道:“我瞧李三儿也是诚心诚意的,七叔何不收下他?”

    孟七爷一脸青黑色,道:“别提了,这小子就是扫把星投胎的,我带他上了三次船,就没一次顺利出海成功过。”

    还有这事儿?顾凤寻忙追问,才知道早几年的时候,孟七爷被李三儿缠不过,就让这家伙登了船,结果第一次出海,没行出一里去,就突然遇上了海龙卷,要不是孟七爷这帮子人运气好,恐怕连人带船都被卷飞了。好容易把船修好了,准备第二次出海,结果临出海的前一夜,船底舱居然渗水,明明是刚大修过的,居然还会发生渗水这种离谱的事儿,简直没天理。

    至于第三次,那更是不堪回首,孟七爷连提都不想提,总之那之后他一脚把李三儿踹下了船,就再没发生过这种离谱的事儿了。

    顾凤寻听得叹为观止,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居然还有李三儿这种奇葩,亏得他上回没让李三儿登船,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啊。

    就在快风号离开明月岛后的第三天,孟三爷和孟九爷也终于赶了过来,得知李翁因为“百病缠身”而放任孟七爷离去,孟三爷冷哼一声,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孟九爷却是笑眯眯的,站在明月岛最高的一处山崖,对着长空大海挥了挥手,无声的道了一句:七哥,珍重!

    所有人心里都清楚,孟七爷这一去,龙归大海,此生都不可能再回归孟族了。

    但孟七爷也没有跟顾凤寻往西楚去,在汇合了青梧号后,孟七爷就把顾凤寻一行通通赶上了青梧号,留了一批人给顾凤寻,然后自己带着手下另一帮人,乘着快风号,向着茫茫大海驶去。

    顾凤寻也没强求,征服这片茫茫大海,是七叔一直以来从未改变过的志向,而今,七叔终于无牵无挂了,他自然不会阻止七叔。

    “我为什么不能跟着父亲”

    可怜的吕子川又一次被扔下了,少年可怜兮兮的看着远去的快风号,几乎快哭了。

    “七叔希望你跟着我长长见识,并不是不要你了,所以千万别哭。”顾凤寻笑着安慰了他一句。

    吕子川顿时炸毛了,道:“错辈儿了,你应该叫我爹七祖爷,还有,得叫我小叔。”

    顾凤寻:“”

    他这辈子干的最蠢的事,绝对不是错信了赵昊,而是自己当了自己弟子。

    青梧号的船体比快风号大了近乎三倍,帆体的设计也被孟七爷改良过,增加了帆数,受风力更大,海上行驶时,所有的帆面展开,船行如飞,速度比快风号还要快了不少。

    抵达越国,只用了短短八天,竟是把顾凤寻在三吕之地所耽搁的时间全都补了回来,令凌寒忍不住感慨的对顾凤寻道:“令叔真乃奇才。”

    能造出这么大、速度又这么快的船,简直不可思议,尤其是青梧号的体积庞大,寻常可以用来运粮,充当补给,若再稍加改造,在船头加上铁撞头,船身上加装大型弩车,便是攻无不克的海上战船。

    最重要的是,孟七爷扔给顾凤寻的那一包“垃圾”中,就有青梧号的船型图纸,其中的价值,稍稍一想就能让人胆颤心惊。

    顾凤寻面对凌寒的赞誉,笑而不语。这船再好,于现在的西楚也是无用武之地,西楚深处内陆,四面皆不靠海,想要这船派上用场,得先将越国变成西楚的领土,通过越国的海港,开拓海上商路,方能得近海之利,到那时,西楚才大有可为啊。

    越国多山,景色奇伟,纯以山光秀色而言,冠于诸国,然而山多便意味着地少道险,所以越国每年产粮的数量,很难支撑得住一国之人口,必须向外买粮,这也是越国不得不抱死了西楚的大腿的根源之一,或者说,是最重要的根源。

    其实西楚自身也并非产粮大国,但为了拉拢越国,也是不得不勒紧裤腰带,用粮食把越国死死的攒在手心里。放眼诸国,吴国才是真正的巨富,只靠着两江之间的大片平原,就能丰衣足食还有大笔的富余,更何况还有渔盐之利,所以吴国的粮价也是诸国中最便宜的,越国也曾经试图向吴国购粮,但悲催的是,越国与吴国之间隔着八百里的横断山脉,是为天险,凭人力根本就翻不过去,要去吴国,陆路必须经过西楚,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西楚是不会让吴国的粮进入越国的。那么就只能通过海路,但越国没有精于造船的匠人,越国的船只,在近海打打渔还成,想抵住风浪远赴吴国,运回大批的粮食,也不是不可能,万一遇着顺风顺水的时候呢。但问题是,渔船能装多少粮?总不能运一趟粮,派出千儿八百艘的渔船吧,别说越国没有这么多的船,就是有,一算运费和损耗,还是算了吧,越国太穷,吃不起吴国的粮,哪怕吴国的粮价便宜。

    所以,越国上下一心想投西楚,绝对不是心甘情愿的臣服在西楚的强大的舆论攻势之下,当然,西楚能制造出让越国上心想投西楚舆论攻势,也是基于现实的残酷性。

    在越国而言,除了投靠西楚,其实是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的,眼下不投,将来也要投,只要西楚下定决心开始争霸之战,第一个要开刀的就是越国,作为西楚的大后方,越国必须是稳定的,可靠的。

第一百三十四章舍不得() 
与其第一个被灭,不如第一个投靠,以获取最大的利益,这差不多就是越国朝中诸臣与宗室之间的默契,唯一反对的,恐怕只有小皇帝,准确的说,是代表了小皇帝的谢太后和紫衣侯一派势力,毕竟,小皇帝还没有亲政,真正掌握大权的,是这对亲姐弟。

    说回正题,当青梧号停靠在越国海港的时候,这庞然巨船直接将码头上的越国人给震住了,甚至有人腿软得站都站不住。

    这样的船,是人能造出来的?

    很多人听说以后,想来看个稀奇,但老远就瞅见了飘在船头的梅花旗帜,于是稀奇就没人敢看了。

    在越国,打出梅花卫的旗帜,虽不能像东、西镇抚司那样,起到能止小儿夜啼的效果,但也差之不远了。没人愿意跟密卫打交道,也没人想被密卫寻上门来,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总归,都不是好事。

    清场的效果特别的好,以至于顾凤寻走出青梧号时,整个码头几乎空了,没有一个闲杂人等还停留在这里。

    似笑非笑的看了凌寒一眼,他登上了凌寒让人安排过来的马车,车厢内的布置无疑是异常舒适的,在船上一个时辰的时间没有白等,足以让凌寒安排得面面俱到,马车行驶了不过两刻钟,就停在一处大宅前。

    他们这一行人,暂时会在这里休整两日,再行出发,当然,事实上,真正需要休息两日的人,只有顾凤寻一个。临近越国的前一个晚上,海上又起了风浪,将他颠得不轻。好在青梧号庞大的体型,在抵抗风浪上比快风号优异,让他不至于难受到必须靠着凌寒才能渡过,只是精神上到底有些不足。

    顾凤寻睡足了一觉醒来,就听说凌寒在招待客人,就顺口多问了一句,才知来的人是当地太守,一方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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