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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状元养成记-第22部分

小说: 状元养成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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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声在她耳边响着,她跑的肺都要炸了。若是她随便说句话,也许并不会被马上戳穿,但谁让她还背着四张皮毛呢。

    其实她把花面狸皮子扔在地上,就能脱困。程二郎怂恿她跟着自家哥哥去程家大院,承诺了她若能完整的剥回来,她想买什么就能在他手里买什么,绝不回绝。再者,明日出城的法子就在程家大郎那里,程家兄弟的东西,她也丢不得。

    她心想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话真的半点都不假。

    “跐溜”一下,她再次钻进那条墙缝。

    空空荡荡的街道,使得踏在石板路上的脚步极响。她惊恐地发现,突然街道里出现了许多杂乱的脚步声,来了许多人。她后悔的肝颤了。早知如此,她老老实实的待在程家大院,等着程大郎一块回家。

    “将这些人都锁起来,带回府衙!”

    “就听大郎的。”

    阿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程大郎在这儿?

    她爬出墙缝。

    方才追自己的三个人连带着嫣红一块,被一群衙役锁住了手脚,推推搡搡地带走了。程大郎走在前面,那日来到白家让程大郎奉承的,那个姓赵的皂隶正在点头哈腰地奉承着他。

    她看着这行人远去,不禁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仍是不能相信。他们似乎都没有瞧见这里还有个活人。难道说她穿越来异世的运气,彻底转好了?

    嫣红的尖叫声回荡在街道上,“烙印!”“烙印!”“发财了!”“发财了!”

    那处肩胛骨处的烙印

    她洋溢在脸上的高兴劲儿还没起来,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天渐渐黑了,阿措终于回到了程家。

    白明简坐在门口等着自己,她的脚步一滞。

    “少爷,石阶上凉,快进屋吧。”阿措去拉白明简的手,却硬生生没有拉动。

    “程大哥先回来,还说你早从程家离开了,你消失了三个时辰。”

    “”他看来是生气了。

    暮色沉重,程家兄弟住的偏远,这会儿外边一个人没有。她将沉重的包袱放在一边,在他的身边默默坐下来。

    “你为什么不说话?”

    她将散落的头发别在耳后望着前方,心想在白家,你这个毛头小孩也会莫名其妙的不说话。

    她没沉默多久,就从背后掏出块陈皮糖,笑嘻嘻的,献宝似的献给他。街上的店铺都关张了,她跑去药铺见到有卖的,哄他开心的。

    “我不是小孩子。”他恼了。

    在前世,她的妹妹也常说这句话。十四岁的年纪正是叛逆的青春期。爸爸妈妈叮嘱她好好管教妹妹。妹妹哪里服管,一生气就是这个话,要跟自己冷战好几天。她到最后总结出经验来,好吃的不管用,她就得想辙找明星演出会的票了。

    可这个异世,哪有这个东西,她恍然发觉,她总认为他能担当,就忘了他的年纪了,不由笑出声来。

    白明简看着她。

    她晃着他的手,轻轻柔柔的说。“少爷,我回来了,我回来了。”她牢牢记得前世的知识,青春期的情感世界充满风暴,常常会使人表现出幼稚的感情冲动和短暂的不安定状态,所以旁边的大人一定要温和。

    异世的小孩,应当区别不大吧,若说真有区别,白明简定是身遭变故,情绪更压抑了些。

    他眼神直直地望着她,眼睛莫名红了一圈。他似乎觉得这很丢人,将头埋在膝间。

    她去晃了晃手,碰到了他的下巴。真的是正青春的年纪,他的下巴已经冒出软软的胡须来。

    白明简低头背了篇东西。他的声音带着少年特有的青涩,在前世她最痛苦的时候,甚至跑去过寺庙里面参禅悟道。她听过道家艰深隐晦的经文,也听到过佛家梵语所营造出的浩大繁华。

    她默默听着白明简的吟诵,她实实在在的儒家修养也就是大学以前的那些课程,并没有听懂她这是背的大学,还是尚书,只觉得少年清亮的声音怪好听的。

    “我作的文章好吗?”

    原来是他自己写的。

    她汗颜了一下,连忙点头。

    白明简书读的极好,天生聪慧,心性坚韧,黄老爷子很是认可他。鱼儿在陆地上不能行走,只要使他“适得其所”,他自有遨游九海的本事,她从不怀疑这个。

    但是她呢?就一直做个奴婢?她肩上的烙印微微发着烫。

    “我想快点去上学,快点去应试,快点成人长本事。再不会像今天像这两次似的。”他那未成年却已生出来的男孩自尊心,将“等你不回来”的话,给生咽了下去。上次她去街上寻自己,他等她不回来,他生出了害怕。这次他再等不回来,竟已是无比忧惧了。

    她听得懂,又好像听不懂。

    今天他是怎么了。虽说是她被撵的满街乱窜,但白明简应是好好在程家待着的才是啊。怎么倒生出悲伤来。

    她心中还有一层欢喜,白明简说想去上学,岂不就是真真切切愿意离开柔玄镇的意思?

    “程二郎欺负少爷你了,我给你报仇去!”她撸起了袖子,提着包袱就往院里走。

    白明简抿了抿嘴。这世上该有女人来保护男人吗?阿措总是护着自己。

    可这是不对的,是该由男人来保护女人,一次反过来也不行。

    他是个男人,他得快点长大,他要比阿措厉害,不对,是比世间很多人都厉害才成。

第30章 造假() 
夜晚,程二郎就着灶火的光亮,翻看地上的皮子,皮子中间处还算完好,但边边角角的涂斑,看得他心头滴血,发出各种哎呦的声音,在旁的白明简和阿措听的也甚是肉疼,离他远了些。程大郎蹲坐在灶火边,一脸的憨笑。

    他气鼓鼓地跑出屋子,指着栅栏,向程大郎宣布。“这两只花面狸,大哥不许再动!”

    白家主仆相互打着手势,正要往西屋走,被生生叫住。

    “阿措姑娘,你现就剥皮宰杀了,明儿咱们吃风干狸子肉!”这次多亏了阿措,他想着去雍州的时候,找个制革的老师傅将那四张毛皮好好养一养。

    他竟怕夜长梦多了。

    程大郎赶着讨好,搓了搓手。“姑娘家有多大的手劲,我来我来!”这就去屋里寻割皮刀了。

    栅栏里剩下的两只花面狸争啃着个大个儿柿子饼,之前阿措执意要程大郎留下两只最健硕强壮的,它们的毛皮很是鲜亮。

    白家主仆互相看了一眼。“程大哥,若不强求将狸子的毛皮全染白,倒是有个法子。”

    程二郎跟他们在这两日也混熟了,白明简沉稳寡言,这定是阿措乱出的主意,她的胡搅蛮缠自己很是领教过,他激动地挥着双手。“快走,别捣乱!”

    果子狸头部毛色呈现黑褐色,由额头至鼻梁有一条明显的四带,细细看去,它的眼下及耳下具有淡白色的斑,而背部体毛为黄褐色,头、肩、四肢末端及尾巴又是黑色。

    全身渐变黑棕黄,这小东西除非天生患有白化病,才能实现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

    程二郎靠在门柱子上生闷气,程大郎从栅栏里将它俩提给白家主仆看。“族叔要的可是白毛动物,不全染白了,那有什么用。”

    “不是白毛畜生,是吉祥如意。”白明简在黄老爷子那里,读过一本叫做符瑞志的杂书。书上边记载了历代皇帝以至于本朝皇帝应运而生的祥瑞。比如说前朝皇帝应宗皇帝“有景云之端,有赤气和青气相连,赤方中有两星,青方中有一星。”神宗皇帝“群鼠吐五色气成云”,如今当朝皇帝“赤光满堂或见黄龙游光中”

    那个时候黄老爷子还没向他吐露身份,小孩子难免对些神神鬼鬼的东西感兴趣,黄老爷子见他翻这本书,甚为不喜。“白玉京帝都三十年天象,有风有雨,有雷闪电鸣,很是稀松平常的紧。”

    祥瑞,一直就是人刻意做出来的,也不见得全是白色的才好。

    程家院子的四个人忙活开了。程大郎出去找东西,程二郎去从堆着的货物中寻趁手的家伙事,而阿措看着白明简在地上画字。

    “这俩小东西的后背就那么个大小,不能写许多,笔画也不能多。”

    他想了想,用树枝写了“宁”和“平”字。宁者,天子当宁而立。平者,云行雨施,天下平也。

    阿措试探地说:“少爷,这是上古时候的字吗?”他听了,又重新涂抹,写出两个甲骨文字。

    果然,这重写的两字笔画更简单,并且她很是不认识。

    两只花面狸被绳索五花大绑绑在了架子上,鼓着圆溜溜的眼睛,滋滋叫着。

    程二郎拿过来木盆和毛刷,一脸的怀疑。“阿措姑娘,你之前说的这东西野性难驯,极易养死。你不会没折腾几下,又给弄死了吧。”

    她讪讪笑着,这确实不好说。

    程大郎用了许久,才进了家门。他按照阿措的吩咐,去街上寻来了石灰粉,草木灰,绿巩油,绢云母和大量的黑豆渣。石灰粉和草木灰倒好找,找个织衣的作坊就是,黑豆渣是从一家养猪的人家要来的,绿巩油在关帝庙里找庙祝讨的,倒是绢云母这东西并不常见。

    阿措信誓旦旦说柔玄镇有这个东西。

    之前白明简去采石场干活的时候,喜欢揣一兜的石头子给她顽。他曾经拿回来一种银灰色的石头,上面天然形成的鳞片样子,具有丝绢的光泽,那就是绢云母。

    采石场的人几乎都被逮到了府衙,但赵管事赵庆在逃了。程大郎在阿措未回来前,已和差役们寻遍了整个柔玄镇,没有看到这个人的影踪。阿措要的东西,程大郎只好去这些采石场的人家里寻,居然真有人和白明简一个喜好,收集各种奇奇怪怪的石头。他拿到的这块绢云母差不多有拳头大小,阿措掂量了掂量,极为满意。

    “这是在泼皮七的屋子里寻见的。”程大郎说道。

    白明简和阿措相互看了一眼,这个名字很是耳熟。宋三、麻军爷、赵管事,这些曾造成他们苦难的人,如今在这几日似乎也只留下个名字。

    两人心中的痛快并不恣意,面对这场席卷了柔玄镇的飓风,更多的是沉沉的不安感。她惦念着粉莲去寻了她一遭,看到的是人去屋空的慌乱景象,心中更升起不详的预感。

    程大郎和程二郎去灶上烧水,白明简给阿措帮忙。他先在石头碾子上将绢云母碾成了碎粉,用个竹笤帚扫到了个瓦盆里,再拿石杵耐心磨细。

    她捂着鼻子,小心地把绿巩油和温水倒了进去。绿巩油是道观里烧丹出来的残余物,庙祝会在节气里将这个东西放在竹火笼里,和铁屑碰在一处,用火烤着炸出银花,图个喜气。她是听粉莲讲的,那时候就觉得这玩意错不多是种酸性的腐蚀液体。

    程大郎说这东西真贵,庙祝狠狠宰了他一刀。她捧着小瓶子,根本瞧不出这究竟是个啥,古代的化学制品说白了,就是一堆混合杂质。她心中忐忑,这玩意来做活化剂,确实不太靠谱。

    这瓦盆烤在火上,白明简不住搅拌,又拿水过滤,洗涤,她一直在旁边嘱咐他拿布裹着手,离得热气远一点。

    生石灰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加水沉淀,一部分和草木灰混在一块,加了稍许水取它的浑浊液体。

    她撸起了袖子,抚了抚果子狸背脊上柔软的毛,小声抚慰道。“天降的两只小神兽,要是能侥幸成功,你们在白玉京能安详到老的。”

    程大郎瞧着阿措信心满满的样子,极是稀奇。“你爹教你的?”

    “嗯,我爹有时候瞧着皮子的卖相不好,就会随便弄弄。”这话得到了程二郎的极力认同。果然做生意买东西,脑子是要活泛的。

    她确实随便弄弄,没有精密的化学仪器,她鼓捣的东西比例完全是自己估量着来,但好在这绢云母做的颜料步骤并不困难。

    阿措和白明简换了手,她将用石灰水的弱碱性液体,和绿巩油的浑浊液一点一点放进瓦盆,平衡酸碱度,小火烤着,慢慢烘干。

    白明简则是提着毛刷,开始了最紧要的步骤。程大郎和程二郎帮他固定住果子狸的前后肢,他往上面写字,石灰粉和草木灰生成的东西叫氢氧化钾,也有漂白的功用。但跟硫磺比,却不见好到哪去。这东西也烧的慌。

    这能看出来阿措也很是不太靠谱。她让白明简小心地去涂,别沾到了果子狸的皮肉。程大郎和程二郎在左右两边不住地吹气,使得这水涂上即干。果子狸被三个男的,夹在中间恐慌之极,吱哇乱叫,她在一旁搅拌着,心惊肉颤地不住回看,生怕这小东西给吓死了。

    “好了,好了。”阿措捧着瓦盆过来了。

    三个人都往瓦盆里看。里边的水几乎烤干,形成了黏糊糊的东西。但这黏糊糊的东西很特别,显示出了珠光白色。

    一时他们都没了声音。

    她可着急了,用毛刷搅了搅颜色,递给白明简。“上色,上色!”

    一个甲骨文字的“宁”出现了。

    然而果子狸并不领情,它只觉背上滚热,四肢惊的乱蹬,程大郎和程二郎竟都没压住,白明简落的最后一笔划歪了。

    “”

    程大郎:“要不洗了重写吧。”

    白明简将头转过来,向着阿措。“颜色还去的掉吗?”

    要是再能去掉,那这是费什么劲呢。

    她抢过笔来,在最后一笔上加了半个圈圈。

    深夜是漫长的,程大郎和程二郎在东屋,白家主仆在西屋。果子狸放在了东屋的灶火旁。两兄弟并没大睡得着,都在听这两个活物的动静。

    阿措说野东西很容易死,这番折腾下来,若是它们熬不过明天,那就宰了吃肉吧。她说的很周全,这法子只是在试。

    白明简更是说,如果不行,那程大郎买的料,他们把钱付了,皮毛再还原回来。

    程大郎自言自语道:“这可不能让他们掏钱,不然程家人成什么人了。”

    程二郎默默地点头。那用绢云母做的珠光颜料真是好看,又轻巧又贵气,器物涂上去身价倍增。阿措把法子完完本本地告诉自己。他心里清楚,这东西可比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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