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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九珠三曲-第44部分

小说: 九珠三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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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车开了没一会儿,他忽然硬邦邦地抛出一句话:“书儿,女眷坐车的时候最好不要将窗帘撩得大开,不然人家会说你不守妇道。”

    “百里飞墨,你吃错药了?非要找我吵架,以为我怕你不成。”我扭过头,冷笑着问道。

    他还是冷冰冰的,没有一丝笑容:“书儿,我们已经成亲,有些基本的东西我必须要教给你,别忘了以后你可是百里家的当家夫人。还有,昨天晚上太累给耽搁了,今天晚上我们圆房吧,我已经请老茶买新床去了。”

    我终于明白被我忽略的问题是哪一点了,他昨天给我说了一大堆跟着他的千好万好。但是,他没有提醒我,拥有这些好的前提必须是他的老婆,而且还是全身上下都要被吃抹干净的那种,其中不排除有给他生个孩子的可能。

    我气得七窍生烟:“百里飞墨,你玩真的啊?我们不是假夫妻吗?”

    他眼一斜,奸商的本质表现得淋漓尽致:“我说过我们做假夫妻吗?我的一二三四点里哪一点提到我们是假夫妻?你不会不认账吧?衣服你收了,聘礼你也没退,吃进去的东西哪有吐出来的道理。今晚圆房,不拖了。”

    顾客在买东西前是上帝,买东西后商家立刻就变成了祖师爷,这句话用在百里飞墨身上真的好恰当。

    “百里飞墨,不管你怎么说,都别想动我。就凭你那点本事,小心我一时兴起把你扒光了扔到大街上去。”这种人不打击骂对不起我自己。

    “女人家说话这么粗鲁。”飞墨厌恶地扯了扯嘴角。

    我得意扬扬地看着他,摆出一副你能拿我怎么样的表情。

魅杀玉离(19)() 
被挫后,他气哼哼地把头扭向窗外,不再和我争辩。算他识相,我也不喜欢吵架,两人就这么沉默地坐着。

    忽然,飞墨将车厢的侧门打开,对车夫说道:“往大安路那边走,在百里饭庄前停下。”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也不想问,大概他要拐过去处理什么事吧。

    马车走了一会儿后,从车外传来了一股很香的味道,一种幽雅的醇香,有点像酒。越往前走,那种香味越浓。当马车在百里饭庄前停下时,车厢已经被这种香得要命的味道淹没了。

    飞墨扭头对我说道:“咱们别吵了,以后两人都互相让着点吧,还要一起过一辈子呢。”我没想到他会说出这种话,因为一般吵架的时候他都不会让步的。不过他脸上的表情一本正经,态度相当诚恳,不像在说笑。

    我见好就收:“我也不喜欢跟你吵架啊,能相互体谅当然最好。”

    他笑了起来,那笑容清澈得如二月的春风:“刚才是我不对,我请客赔罪好不好?这个香味是风城有名的雀子糯米粥的味道,春天的雀子糯米粥最好喝。今天百里饭庄正好新做了一锅雀子,你要不要去尝尝?”想不到他会这样做,这样一来我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刚才我也有不对的地方,现在他大度的举动让我汗颜。

    内疚之下,我将冷脸撤了下来,高高兴兴地回答:“好。”

    我来风城这么久,早就听说过风城雀子糯米粥的大名。雀子这东西很娇贵,在冬天做不出来,只有在春夏季节可以做。现在他请客,当然要尝一尝。

    飞墨没有惊动饭庄里的总管,带着我到三楼找了临窗的位置坐下。风城本来就以多树著称,现在又正值春天最活波的时候。从我们这个位置看去,满目皆绿,那绿层层叠叠的,有的地方颜色深,有的地方颜色浅,如烟似雾。一座座古朴的建筑恬静地隐藏在这片醉人的烟雾中,犹抱琵琶半遮面地露出几个精致的雕花屋角,好一幅让人魂牵梦绕的国画。

    一会儿,雀子糯米粥端了上来,粥是剩在一个青花瓷碗里的。

    汤很清澈,透明得几乎和清水一样,将碗底明净素雅的花纹映得更加清新,浓重青翠的颜色随着这清汤荡遍了整个瓷碗。雀子看上去很像稀饭里的米粒,每一粒上都有一条朱红色的红线。小小的糯米团子一个个晶莹剔透,淡淡地折射出了碗底的蓝色。青花碗,清汤,雀子,小糯米团,这几种东西堆在一起,蓝的蓝,白的白,红的红,分明就是一件艺术品。再加上碗中的水汽寥寥升起,使这碗东西有了一种朦胧的美,哪里让人舍得下口。

    “尝一尝,你会喜欢的。”飞墨微微一笑。

    我拿起勺子,舀起一勺清汤,小心翼翼地送进嘴里。顿时,一种酸酸甜甜的味道从舌尖迅速传遍了整个口腔。酸甜的味道消失后,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淡淡的酒香,一种醉人的酒香。欣喜之下,我使劲地大吸一口气。春天清新的风带着新芽的香味灌进了我的鼻子,和那种酒香完美的混合在了一起,那是一种无法用词语来形容的极品味道。那种味道好像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我全身的毛细孔都自在地舒展开了。

    人生在世,幸福多容易啊。美男在侧,美食在前,美景环绕,乐哉乐哉。

    “飞墨,这真是太好吃了。”我对他竖了个大拇指,拿起勺大吃起来。

    “你喜欢啊?我再给你要几碗。”飞墨很体贴地说道。

    “好好,这碗份小,我还要两碗,今天就吃这个不吃晚饭了。”我吃得热火朝天,额头上都密密地出了一层薄汗。

    “小二,再来两碗最好的高香雀子糯米粥。”飞墨朝服务员喊道。

    一会儿,另外的粥也端了上来。我一边喝粥,一边很有良心地问飞墨:“你怎么不吃呢?”

    他的眼神忽闪忽闪的,贼亮贼亮,仿佛比我喝了粥还有精神。听到我的话他很开心地笑了起来:“我不喝,今天有重要的事情要办。”

    “你还是吃一点东西补充体力吧。”我现在对他可是一点怨言都没有了。

    “我吃点饭就行了。”飞墨说完,点了一份炒饭。也许男人都不太喜欢吃甜食吧,所以他连这么好喝的粥也不尝。这样正好,没人跟我抢,我大大方方地把那几碗粥全部都扫进了肚子。

    酒足饭饱后,我心满意足地和飞墨坐车回家。才一会功夫,天不知为何突然热了起来,热得我不停地流汗,连喘气都觉得有点闷。

    为了转移天热的不适,我开始有的没的地和飞墨聊天:“以后我要学会做那个雀子粥,太好喝了。”

    飞墨替我把窗帘拉开,慢慢地说道:“那个东西么,也不难做。其实雀子还有一个别称,叫风城米酒,吃多了比白酒还醉人”

    我的脑袋开始嗡嗡作响,几乎听不清他说的话了。于是我摇了摇头:“飞飞飞飞飞墨,你说什么?”呀,我的舌头怎么变成炒黄豆的频率了?

    “已经醉了吗?书儿,你的酒量还真不好。”他温柔地说着,将我扳到了他怀里。我觉得我应该起来,但是身体又在强烈地抗议,因为这个姿势很舒服,干脆一赖到底吧。

    马车晃荡半天后,飞墨终于轻轻说了一声:“书儿,咱们到家了。”

    “到家了?”我迷迷糊糊地从他怀里爬起来,跳下了车。没想到院子前不知什么时候放了一堆棉花,我一踩上去就不由自主地往下扑,幸亏后面伸来一只手将我拦腰抱住。

    “书儿,小心点,你醉得好厉害。”飞墨含着笑说。

    “我不是故意的,这有棉花,我没醉啊。”我解释道。

    “好,这有棉花。”飞墨敷衍着我,拉着我往前走。我慢慢地往前挪了几步,发现地上还是软绵绵的,不由大声抱怨:“这么多棉花都扔在人家门口,引发火灾怎么办?”

    飞墨突然将我打横抱起,轻声地安慰道:“既然地上有那么多棉花,我抱你着走吧。”

    这么好的事情我当然不会拒绝,所以我舒舒服服地享受着人肉座椅,让他把我往屋里搬。

    “姑爷,你们回来了,小姐这是怎么了?”好像是老茶的声音。

    “她醉了,茶叔,我们吃过晚饭了,先回房休息,一会哥哥回来您跟他说一声吧。”飞墨答道。

    “好的姑爷,大床已经替你们铺好了,姑爷从今以后在小姐房里住么?”

    “嗯,谢谢茶叔。”飞墨说完,抱着我继续走了起来。

    “飞墨,好热啊。”我的汗水在哗哗地乱淌。

    “热吗?乖,等进了房间就不热了。”飞墨的嘴角浮着一丝很可爱的笑容,他这样笑的时候嘴角是桃子尖型的,很好看。

    不一会儿我们进了房间。

    我的眼睛越来越花了,看哪都像隔了一层朦朦胧胧的水汽,但还是能够大致看清四周的东西。一进房间,我就发现不对劲,我那张可爱美丽又朴素的单人床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古色古香的朱红漆雕花大床,床上铺着鲜红喜庆的鸳鸯绸缎大锦被,挂着白色的流云纱帐。

    “飞墨,我们进错房间了,这张床不是我的。”我提醒他。

    “没进错,这是刚换的新床,你看,周围的东西不是没有变吗?”

    我迷迷糊糊地朝四周望望,真的,除了床不对劲以外其他的东西都没什么变化,这确实是我的房间。

    飞墨轻轻地将我放到床上,绸缎表面的清凉立刻透过我的衣服渗进了我的身体,就像朝往我身上洒上了一些干净的泉水,别提有多舒服了。我快乐地在床上左滚右滚,一会儿把左边的脸颊贴在被面上,一会儿又把右边的脸颊贴在被面上。可不管我怎么贴都不是太过瘾,想了一下后我找到了原因:我穿得太多了。于是我蹬掉鞋子袜子,连拉带扯地往下脱衣服。

    “书儿你干嘛脱衣服?”原来飞墨没走,还站在我旁边呢。可刚才我眼睛发花,没看清旁边有个人。

    “天热了当然得穿短袖。”我暗暗地笑他少见多怪,三下五除二将衣服脱下来随手甩了出去。果然,身上只穿肚兜的和短裤凉快多了。虽然这个样子很不雅观,但是在自己的房间里怕什么。脱完衣服后我大仰八叉地躺在床上,开始猜明天的高数考试会出什么题。

    正想着呢,忽然听到身旁有衣料擦动的声音,我扭头一看,才一会儿的功夫,飞墨已经将上身脱得精光,下身也只剩下一条大亵裤,光溜溜的像一条大鲤鱼。

    “你干嘛脱衣服啊?”我不解地问。

    “天热,当然得脱衣服,我能上来躺一会吗?我好热。”他乞求道。

    反正这床挺宽的,我又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助人为乐。于是我往里面挪了一下,让出了半边床。

    里面没人睡过的地方更凉快,我移过去以后,懒洋洋的倦意立刻涌了心头。于是我闭上眼睛,想好好睡一觉。

    刚合上眼皮,就觉得有谁在啃我的耳朵。我不悦地叫了一声:“别啃我,嗯——(婉转的鼻音)”

    那人不听,还是继续啃。

    我不满地撅起嘴巴,转过头去。原来捣蛋鬼是飞墨,他正一脸坏笑地看着我。

    朦胧中他的眼睛很亮,亮得发绿,像一只看见食物的大灰狼。他的嘴巴又润又红,散发着奇怪的吸引力。看着他的唇,一段让我浑身酥麻的回忆又跑到了我的脑海里:那个人有一双我看不穿的金眸,温柔似水的眼神让我沉醉得无法自拔。他紧紧地搂着我,舌尖与我抵死缠绵,将一阵阵销魂的感觉送遍我的全身。我好想永远躺在他的怀抱中,他的味道里。他的味道不甜不苦不酸不辣,却是世界上最美的味道。

    不知道这双唇的滋味又是怎么样的呢,和那个人的滋味一样吗?在渴望的驱使下我伸手捧住了飞墨的头,将我的唇印了上去。

    。。。。。。

    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处在半睡半醒中,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只是迷迷糊糊地觉得他忙上忙下,左啃右啃。就在他提着凶器要往里冲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飞墨,绛月的嘴巴比你的嘴巴要甜呢。”

    他忽然停下了手上的动作,飞快地俯下身体在我的软软上咬了一口,疼得我差点叫起来。

    看来他认为我在说谎,于是我一边用手揉着被他咬过的地方,一边解释:“真的,我和他亲了好多次,他的嘴要比你的嘴甜。”

    飞墨撑起身体俯视着我,脸色变得冷冷的,声音也变得冷冷的:“你和他亲了好多次?”

    我点点头,他终于明白我的话了,可喜可贺啊。

    突然,他再次飞快地俯下身体,捧起我的另一软软,“咔嚓”又咬了一口,这一口可分量不轻。

    “啊——”我疼得大叫一声,顿时恨从心头起,恶由胆中生,一下子就把他从我身上掀了下去。再用手一撑,一骨碌骑到了他身上。他伸手推我,却被我轻松地抓住了双手。他不认输,继续扑腾。我烦躁起来,随手拿起扔在一旁的肚兜,将他的双手结结实实地绑在了床栏上。

    “书儿,放开我。”他用命令的口吻说道。

    “哼,放开你,想得美。敢咬老娘,十倍还之。刚才你咬了我两口,现在我要还你二十口。”

    光说不练是不行的,我磨了磨牙,对准他右边那颗鲜红欲滴的小豆豆就压了下去,喀喀喀喀喀喀喀喀喀喀,飞快地啃了十下。咬完了右边,又将阵地转移到左边,喀喀喀喀喀喀喀喀喀,最后还特地多咬了一下,两边一共咬了二十一下。咬完我别提多舒坦了,骄傲地抬起头看着他。他正皱着眉头,死死地咬着双唇,愣是一声不吭。

    “知道厉害了吧。”我拍了拍他的胸口,这一拍下去,我觉得手感不大对。低头一看,他的胸前一马平川,咪咪呢?不见鸟。难道是被我咬掉了?这下可糟了,闯祸了。我赶紧用手抓住他胸前的肉使劲地挤,可无论怎么挤,最多只能挤出a罩杯。

    我偷偷地看看他,发现他的脸已经扭曲得变形了,眼睛皱成了一团,嘴巴大张,正无声地喊痛。

    惊慌失措之中,我从他身上一翻而下,滚到床的里侧背对着他缩成一团。怕他不明白此举的意思我还小声地提醒了一下:“我什么都不知道啊,我什么都没干,你的咪咪不是我咬掉的。”

    他应该会上当吧,嗯,他一定会上当的。这样一想,我放心了,合起重重的眼皮,进入了甜甜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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