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飘然玉仙 >

第6部分

飘然玉仙-第6部分

小说: 飘然玉仙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掌柜眼皮一撩:“字”

    又指了一个:“这个呢?”

    “师”

    “哪个湿?”

    掌柜的斟了一杯酒才道:“师徒的师。”

    墨七七接着问道:“那这个呢?”

    掌柜额上青筋一跳:“银,银子的银。”

    “这个呢?”

    。。。。。。

    墨七七连着问了数十个字,见着掌柜脸色已十分不好了才意犹未尽的住了口。她找一个小童子借了笔,歪歪扭扭的在上头用拼音并简体字标注了读音,后来猛的想起尚未付钱便在书本上涂涂写写未免不好。

    便忙想掏出银子来付账,但一想,她背包除了四锭整银两,余下的那块碎银子足有三两,这么小的孩子贸贸然拿出这么多巨款未免不好,便掏了铜钱,好在书肆老板性子好,没有因为她乱写乱画就打骂她……

    付了款,她也不着急走,在店里这摸摸那看看,偶尔逮住小童子空了便掏上书本去问一两个字,小童子都是启过蒙的,一本《千字经》念得透透的,见她一本正经的请教亦觉得有意思,便也不吝赐教。

    天色渐暗,书肆里的客人多走光了,两小童子也开始收拾了桌子,洗笔墨砚台,墨七七上前去谢过二位小老师今日的教导,便也准备回去了。

    今个收获不错,她零零整整的标了五十个字,不过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千字文并非只有一千字,墨七七粗略的数了下每页的字数和页数,估计得有七千多字,不知道是不是全部的文字,还是只一些常用字。

    读书认字,最好是请了先生回来手把手教,差些的是上学堂,她倒是能交得起束脩,但年纪太小,没有大人领着,况且她也还不到启蒙的年纪,怎么瞧怎么不合适,只得像这样边请教旁人边自学了。

    总归都是年纪小惹的祸。

    城西这边不像正街那样繁华,天刚黑,该回家的回家,该打烊的打烊,路上一个人都没了。本来她想在外面吃些东西的念头也只好打消了。

    这次阿南没有来接她,稍微有点失落,但也正常,阿南这个年纪,正是一个好劳动力,应该忙着找活计赚钱呢,哪能每日跟她一般闲的瞎晃悠。

    回了草棚,火塘边上偎着一个缺了个口的陶罐子,里面有小半罐粥,挺稠的,应该是在火上偎了有一阵了才会这样稠。

    她没喝粥,有了条件还这样艰苦的喝粥实在不是她的风格,照旧喝了一罐乌鸡汤,又吃了小半块馒头,馒头果然也不愧是系统出品,竟比包子还要香,十分可口。

    吃完东西,把装了热水的瓦罐拿出来,再拿了盆,倒水洗了脸,洗了脚,然后把棉被拿出来铺好,在床上开始整理背包里的东西。

    十个背包格子真是很不够用,她把乌鸡汤、馒头、包子、粥、辟谷丹所有吃的东西,用今天买的篮子装好,放在背包里,就省下很多格子,成了食物篮*1。

    然后把钱罐子、剪刀、胰子皂豆、针线、另其他零零散散的东西放在一个篮子里,成了杂物篮*1。然后需要留一格放被子,另一格放用具,这样就还有六个空格备用。

    东西都整理好,她用剪子把包棉被那块大布裁开,裁了布条出来当毛巾用,又裁了块布出来缝了个简易的四方大口袋,再在边上缝了跟布条子做成斜跨背包,平日里出门背着既可以放些小零碎东西。

第13章 知味书斋() 
缝完背包,又扯着快小布块缝了个小荷包,虽然手艺十分粗糙,不过多来回多缝几次,保证它不漏就成,至于丑不丑什么的,她是不介意的。

    完后她又取出那三两碎银子,用剪子绞了更小的几块碎银子出来,谢天谢地,剪子还是很坚挺的,并没有功成身退。

    第二日,她吃过早饭,收拾妥当,挎上背包,装上《千字文》并小荷包,荷包里装了些碎银子和铜钱出门去。

    照说她今个来的并不算早,城西的几家书社书肆都开门了,只那家三味书斋仍未开门,她便上了其他几家书店瞧了瞧,估摸是她年纪小的缘故,其他几家书店的掌柜瞧见她去了,面色并不好看,话里话外都是劝她回家玩去。

    也怪不得掌柜,她现今这身打扮,确实不像是有闲钱能念得起书的人家的孩子。掌柜的只是劝说,并未赶人,着实算得上和蔼了,她便也就乖乖的出了店里,不在那处惹人心烦。

    出来一瞧,三味书斋仍未开门,这都日上三竿,算是很疲懒了,不过一想那掌柜说好听了是随意不拘小节,其实是吊儿郎当的模样倒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知味书斋未开门,她也无处可去,便索性再上街上逛一逛看看有没有需要的物件,再添置一些。

    现今她最主要的还是要再添置一身衣裳,若不然,身上这身穿脏了,便没有得换洗。

    赵记布庄做的是平头百姓的生意,铺子里多是些棉麻布匹,偶有几匹绸缎纺纱,也是旁的绸缎店里淘汰下来的旧花样。

    这次她学聪明了,跟在一个妇人后头进了布庄,妇人去挑花样去了,她便在店了这看看,那瞧瞧,又问店里的小二,铺子里可是有成衣卖。

    小二只当她是那妇人的孩子,态度便和气许多,告诉他成衣是有的,却没有她这样小的人穿的。

    这时候的衣裳多是家里妇人买了布匹回去自己裁做的,店里倒是会做些成衣,却都是大人的款式,小孩子是没有的。又笑她道:“小姑娘可是想穿新衣了,来来,来这边看看花样,让你阿娘买了回去给你做。”

    连着问了好几家店,都没有卖小娃娃衣裳的,墨七七也只得先放弃了,过些日子阿南帮上店里定做一套。

    路过一家零嘴铺子,上里头买了两包松子糖、一包兰花豆并盐煮落花生,又上酒楼打了一小葫芦陈年竹叶青放包里揣着,这才去了知味书斋。

    好在知味书斋终于开门了,里头有两个书生在选书,并不忙,侍墨同侍笔两童子在柜台一旁候着,见她来了,还道:“嘿,瞧,是昨个那个小娃娃!”

    掌柜的倒是未有喝酒,只耷拉着眼皮坐在柜台后头慢悠悠的翻一本书,墨七七挪过去,把背包里的兰花豆并落花生取出来放在柜台,掌柜并不在意,仍旧慢悠悠的翻自个的书,墨七七又把包里的酒葫芦取出来放在柜台上。

    掌柜的这才把目光移过来。

    墨七七嘿嘿一笑,滑稽的拘了个礼:“谢过昨个先生的指点之恩。”

    掌柜的“唔”了一声,漫不经心问道:“昨个教你的字,可还认得?”

    “认得的。”昨个掌柜的教了她十几个,余下的是侍墨同侍笔两小童子教的,五十个字,正好一页。墨七七翻开《千字文》,把那一页上的字都念了一遍。

    听着她词正音准的念完一页书,掌柜的耷拉着的眼皮一掀,道了句:“唔,不错,孺子可教。”

    墨七七一听,心中暗喜,捧着第二页又凑上去请教,她不贪心,只问了二十来个字便停下了,一次问多了她怕记岔。

    将书本一收,掏出那两包松子糖凑到侍墨和侍笔跟前,笑得眉眼弯弯:“多谢二位哥哥的照拂,小小心意,若是二位哥哥不嫌弃,还请笑纳。”

    侍墨侍笔二人心中一囧,接过糖包忙道:“不嫌弃,不嫌弃。”

    这么小点人,跟大人一样行事送礼,怎么瞧,怎么好笑。

    墨七七自然也知道自己这般做法有些搞笑,不过旁人待自己好,这是情分,人情这东西,本来就那么多,如果一直只出不进,不多时,那点情分就耗尽了。

    她是打定主意赖在这儿学字,若整日不知收敛的问这问那,是要叫人反感的,自然要意思一下才好,所谓吃人嘴短,只要她隔三差五便给他们送些东西,再要去问他们些字,想来他们也不好意思不教。

    又花了钱买了笔墨纸张,凡学了新字,先在书本上用拼音标了读音和译词,然后在纸张上抄写几次,书斋里头有书桌和凳子,可她个子太小,坐在凳子上太矮,踩在凳子上太高,只好跪着,好在冬天的棉裤厚,倒是也不太咯膝盖。

    现代的孩子,除非是去学个书法兴趣班什么的,不然,毛笔字肯定写得一个比一个难看,她自然也不例外。

    她的毛笔字歪歪扭扭的,跟鸡爪子刨过似的,丑得侍笔和侍墨两个孩子都看不下去了,抽空便过来教一教她,不过她确实没有基础,并不是一朝一夕能教得会的,侍墨便让她先莫要急,一笔一画的教她写些简单的字,先把基础笔画写工整了再去考虑旁的。

    她知晓自个的斤两,便也受教,人都是有些好为人师的习惯,两童子见她学得认真,教得便也就仔细,她自个也不急功近利,写上半个时辰,便念上会书,然后再请教几个新词句,然后再练会书法,这般交替,不容易累坏手腕。

    到了午时,她便去街上吃些小吃,然后下午继续来学,一日能认好几百个字,虽然写得仍旧是难看。

    这几日她整日早出晚归的,都没见过阿南,只是每天晚上火塘边上偎着的瓦罐和一直不曾减少的柴火提醒着她阿南一直在照顾她。

    今天鸡一叫,她就起来去阿南家找阿南,阿南家的棚子离她这不算近,当然都在城北,也不远。阿南家的嫂嫂正在屋棚前淘米,看见她,哼了一声,屁股一扭,转头就进了厨房。

第14章 识字之路() 
她摸了摸脸,有些莫名其妙。

    其实硬要说起来,她并没有欠他们家的。

    当初在路上虽然是劳烦阿南挑了她一程,可她在路上一共找到了五条蛇、四只兔子、一只野鸡,进了她肚子的不足十分之一。

    阿南现今这么照顾她,除了是因为人好,心地善良的缘故,未尝就没有觉得当时愧疚,现在来补偿一番的意思。

    所以他嫂嫂每次见墨七七,都一副讨债鬼上门的样子实在是很没道理。

    不过,人不喜欢另一个人,实在是不需要什么理由,墨七七并不在意,她不待见墨七七,墨七七又何尝待见她?

    墨七七清了清嗓子,扯开音量道:“桂花嫂子,我来找阿南哥哥。”

    阿南的声音却是从后头传了来:“咦,七七,找我有什么事?”

    “这。。。。。。”墨七七看了看他嫂子,有些为难。阿南瞬间领悟,拉了她的手,往北门走去:“我正要去上工,顺便送你回去吧。”

    “阿南哥哥找到事情做了?辛不辛苦?”怪不得这几天都没见着他,原来是上工去了。

    阿南摸了摸她的头:“不辛苦,每天中午还管饭呢,等阿南哥哥拿了月银,给你买糖吃。”

    墨七七在心中叹气,男人有时候真是不够心细,他能记得给她砍柴、领粥,却不记得她还需要棉衣棉被,把怀里绞下的估摸有一两多的那块碎银子拿出来:“阿南哥哥,这是昨天贵人赏的,七七想让阿南哥哥帮我买一身棉袄。”

    阿南低下头叹了口气,神色莫然,他并不是真的粗心大意到不知道她过冬需要棉衣棉被,可置办一套棉衣棉被需要不少钱,他不是不善良,只是没资本善良。

    他便是有钱,也应当先想着给阿爹阿娘多吃几顿肉,或者添置一床被子,让阿爹阿娘冬日里睡得更暖和些,而不是操心着给一个外人添置这添置那。。。。。。

    好在墨七七年纪虽小,却是懂事,知道自己为自己筹划,也叫他省心些。

    接了银子道:“如此也好,不如你随我一并去上工,待布庄开门了,我再领你去量尺寸。”

    阿南在城外胥河的渡口接了活,从船上下货,纯苦力活,忙得跟骡子一样,一日能挣四十文,一月一结。

    墨七七就蹲在旁边的木墩子上撑着下巴发呆,其实是在看系统,不知道什么时候系统的任务栏边上出了个新功能,任务进度。

    她现在就一个任务【读书写字(一)】,任务下面有个进度条,完成度9%。

    这个任务应该是个连环任务,有一,应该就还有二、三,这个任务的奖励让他很好奇,《普华经》是修真的功法什么的吗?

    好想快一点拿到这个任务奖励,有了功法,到时候自己就能修炼,有了本事,做什么事情才能不畏手畏脚。

    这么一想,她就关了任务系统,把前几天学的字在心中默念,然后拿树枝在地上默写,快点把这本书上的文字熟悉下来,就能快点拿到那本《普华经》。

    响午时分,码头泊的船只渐少,有人用推车推了一框子馒头过来,工头一声招呼,哗啦啦一群人都围了过去,每人分到两个馒头,阿南凑上去跟工头说了些什么,工头嚷嚷列列两句,然后摆摆手,阿南就朝她这边走了过来。

    递了个馒头给她,道:“走吧,工友说,城北有一家祥记布庄要比旁的地方便宜,只不过样式老旧些,便去那处吧。”

    墨七七没要他的馒头,摇了摇头道:“阿南哥哥吃,七七不饿。”,对于做苦力的人来说,两个馒头,想必他自己都吃不饱。

    阿南把她一抱,疾步往城里走去,工头准了他去,他也不好耽误太久。

    墨七七在店里要了两双袜子、两套亵衣、一套棉袄、两双棉鞋,两套罩衫,因为她是要店里帮做,还得多花二百文工钱,这般,拢共得九百文钱,早上墨七七拿出的那块银子足有一两三钱,付完钱,还找了四百文。

    阿南将找回的那四串钱拿给她,她没要,只是让阿南帮她把草棚子的顶上和四壁都加厚一些,听说冬日里会下雪的,草棚子太单薄,一下雪,被压塌了就不好了。

    同掌柜的说好五日后来取,阿南要去码头上工,墨七七便自行活动了。

    临近腊月,天气一日冷过一日,好好的日头晒在身上也觉得不甚暖和,不知道哪日便要下起雪来。

    在街上吃了碗汤圆当午饭,路过粮食铺时,突然想起近年节那半个月街上怕是没东西可卖,毕竟不是现代,古代人最讲究节日的。

    她也该着手准备些东西过冬,便在街上买了几个大竹框拖到无人的地方收进背包,然后拖着布口袋在各处摊贩三两斤的买米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