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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心中的那颗朱砂痣-第4部分

小说: 心中的那颗朱砂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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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少快乐的日子很快便逝去了。皇阿玛准备为我指婚。之前,我曾经有过一位侧福晋,只是,还未成亲,她就……一想到那件事我就被忧伤浸满,也因为那件事,我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五哥,虽然,他对我的疼爱依旧。
  
  我装起病来,想借此拖延订亲的日子。虽然并不知道皇阿玛会为我安排哪家的女儿,但是,但是我不想成亲,我忘不了玉姐姐,忘不了不愿做侧福晋、不愿背弃自己爱情的玉姐姐。可是十弟的一句“九哥啊,刚好借大婚冲冲喜啊”将我击出了一身汗——我痊愈了!
  
  我更郁闷了,突然就迫切地想冲出紫禁城,走到一个遥远的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我可以放下一切包袱,随心地生活。我的举动都被八哥看在眼里,他示意我去求下额娘,并告诫我适可而止,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做为爱新觉罗的子孙,必要胸怀大志、心有天下才对。我向八哥保证,只是出去散散心,顺便也开开眼界,决不会沉溺酒色、荒废学业。接着,我便去找额娘发功了……
  
  半个月后,我被允许到杭州的舅舅家小住些日子。额娘对付皇阿玛还真是有一套,我都不知道她找了怎样的借口,居然能把我打发到江南去。我抑制着满心的欢喜,上路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路程,终于到了杭州的舅舅家。对于我的到来,舅舅家是受宠若惊,对我不敢有半点怠慢,可这让我觉得索然无味。这里的下人一个个惟惟喏喏,诚惶诚恐,尤其是丫头们,见了我说话都结巴,端个茶可以把盖碗抖得叮当响——真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奴才!
  
  在我来到杭州的第十天,我终于可以一个人出去走走。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一座不知名的小山,这里的景致也算不错,更难得甚是幽静,让我的心一下放松下来,便驻足多逗留了一会儿。不经意间却听到隐隐的歌声,先是以为自己冥想出了神,出现了幻觉。但是那歌声越来越有些昂扬了,我听得真切——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曲和词都很怪,从没听过。那个女声倒也算得上甜美,而且掺了些忧伤与沧桑的味道。循音而至,果然是个女孩坐在地上,已停了歌唱,正扯下片叶子放入口中,又吹起了这首曲子。我不由自主的坐在她身边,听她吹曲子。
  
  一曲终了,她缓缓回过头来,那可真是——我先是惊艳了一下,接着,就被惊吓了!本该光洁如玉的脸颊却在左脸上长了巴掌大的一块胎记,乌青八紫的,把她精致五官的美丽一下子扯进了谷底。
  
  我在她纯净清澈的眼睛里却看到了惊讶和爱慕。这并不奇怪,我对自己的容貌还是很有信心的,人们都说我简直是和额娘一个模子里出来的,只是,我是男儿身,这俊美容貌,就更难得了。可是我不习惯被人这样肆无忌惮的盯着看,尤其,是这么个丑大姐!于是我突然冒出了一句话:“你就这样看人吗?”咦?自己都有些奇怪,怎么没有发火?却有些调笑的味道?我调笑这丑八怪?周身顿时感到一阵恶寒!
  
  不过她下面的话让我着实吃惊不小,一个小女子竟敢这样说话,就算不知我的身份,可看穿着打扮,也该对我避让三分,这女孩儿却是伶牙俐齿,一幅不认输的样子,最后居然还想说我找死!我忍不住笑了起来,真是个丑且怪的女孩儿!
  
  这天午饭后,我和小六子无聊的走在杭州的大街上,忽然想起舅舅开的首饰店,去看看顺便给额娘和五嫂挑选几样带回京。
  
  我还没进店门就听见里面传出早上那个声音,我迈步进店,阻止了店小二地招呼,看着眼前这个女孩声情并茂说词。她居然可以把一个价值百两的古董说成一文不值的令人避之不及的东西。她可真是可以,不过她好像并不害怕那个耳钉,看到她得意的把店掌柜气的脸色发青,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做了和事佬,让掌柜的按她出的价出卖,可是她好象根本不领情,我不禁问她:“你就这样走了?”
  
  她一撇嘴竟然说出:“难道要跑吗?”我一时语塞,这丫头,好厉害的嘴!
  
  突然听到有人呼喊救命,她一个箭步就冲了出去,我也急忙跟着她跑了出去。看到几个无赖正在纠缠一位姑娘,嘴里还说着让人厌恶的话语。满街的人没有一个敢出手相助的,就在这时我身前的她一个箭步冲上前对着几个无赖大声说:“住手,大白天竟干起这麽不知廉耻的事,还不快住手!”她接下来的话语让我听了不得不佩服她的勇气和胆量,想不到她一个平民小女子也能说出如此大义凛然的话!
  
  这时她和那些无赖大打出手,我有些担心,怕她出事,不过具我现在看来,她还是可以应付那些无赖的。啊!怎麽摔到地上,够笨!我不得不出手了,为她打退了那些无赖。回头看她,居然还趴在地上,我忍不住想逗逗她,“怎麽,是打架累坏了还是被人打坏了身子,事情都解决完了你还在地上躺着?”当她回过头来,我看到她的右脸上有一块淤血。我心中的火腾的窜上来,他们这些无赖怎麽可以这样对一个女孩子,我不等她有反应过来,拽起她就走,我想快些给她处理她的伤,不然这边也留下一块和左脸一样的东西,可就丑遍天下无敌手了!
  
  听到她在后面大喊大叫,突然对她的不听话感到很烦,便吼了一声:“闭嘴!”她被我这忽然的一吼吓住了,再也没说话。到了一家客栈,我让小二,给我准备一间上房,拿一盆凉水和一条毛巾。吩咐小六子,去拿化淤膏。等小儿把东西都准备好,她却摆出一副要和我打斗的样子,我心里好笑,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不过,我还是给她做了解释,她忽然就变的很乖了。
  
  “哇,好痛,轻一点。”
  
  我看到她现在痛的手脚乱舞的样子,真是又好气又好笑,说:“现在知道痛了,那刚才还要强出头。”
  
  她又变回了以前的样子:“喂!你有点正义感好不好,我可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怎麽,还眼睁睁的看着那女孩被人欺负不成。”她真是又认真又固执。
  
  “不是说不让你救人,而是在救人之前要衡量好自己,不要别人救不了,还搭上自己。”
  
  “知道了,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没事。”
  
  “有事就晚了,不是每次都会有人救你的
  
  “我不怕,也许我还可以遇到我生命中的白马王子!”
  
  “白马王子,谁?”她说的是谁?是人名?没听说有姓白马的啊,是她未来的丈夫吗? 
  
  她接下来的故事更让我目瞪口呆,她竟然把我比做猪,她的胆子也太大了,不过听她的口气好象她并不知道她的这个故事讲在这里并不很恰当。真是个丑且怪且傻的丫头!可是,我却是有些欢喜的,因为她那么真,象是山间奔流的小溪,清澈见底,不掺杂一丝人世的烟火瘴气。
  
  我想知道她的名字,但是还是被她委婉的拒绝了。这时,我才感到有些事是需要自己去争取的。“好,我一定会知道你的名字”说完,我就走出屋子,到了楼下,向小二要几个菜,又回到了楼上,我这次如愿的知道了她的名字,她却说:“名字不过是个代号而已,不用过多解释,你怎麽又回来了,难不成,真的只是为了知道我的名字而来?”她一语说到了我的心里,我顿时感到脸上火辣辣的,还想给她解释,不过幸好这时小二送来饭菜。
  
  我知道她饿了,当我看到她的吃饭的样子,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眼睛,在我所见过的人中她是第一个这样吃饭的,我不经意把自己的惊讶说了出来,“我只是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吃饭的女孩。”大概是我的话刺伤了她的自尊心,她对我说:“那你现在见了,我不是你想象中的淑女和大家闺秀,我就是我,如果你不愿意交我这样的朋友,那好,我们后会无期。”说完就要走,我心里一着急慌忙拉住她,对她说:“我,我不是这意思,你误会了,我只是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直率的女孩。我真的可以和你做朋友吗?”我看到她勉强同意,但是这对我来说可是个意外惊喜。我看到她要走,我想知道我何时才能在见到她,可她却对我说:“你不是说我俩心有灵犀吗,那我去哪你一定会知道,下次见,拜拜!”
  
  回到府里,舅舅一家人都在等我吃晚饭,我打了声招呼,就回房睡觉去了。在床上反来复去睡不着,在我眼前出现的都是她,她的直率、勇敢、有趣包住了我所有的思想。想想这个奇怪的女孩,想想今天的自己,不觉的笑了起来,真是怪了,自己怎么会对这样一个丑怪傻的丫头牵肠挂肚的?看来真是山珍海味吃多了,乡野小菜更解馋啊!
  
  都六天了,我想见她的心一天比一天强烈,在这六天里我每日都是早出晚归,整日的待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山顶,因为除了这里我不知道在哪里还会见到她。今天是第七天了,她会来吗?她还会记得我吗?
  
  自打出娘胎以来,我还没对哪个女人这样思念过,除了额娘,和玉姐姐……我的心抖了下,强迫自己继续去考虑关于那个奇怪的丑八怪的问题:是啊,为什么我不讨厌她呢?为什么那么多国色天香的美人都打动不了我,却偏偏这一个让我上了心呢?嗯,大概是因为,没见过比自己漂亮的女人,所以这个丑的,倒有意思了……
  
  远处传来一阵歌声,是她!她终于来了!我压抑住心中的所有狂喜,静静的等她的到来。可是为什麽歌声突然停了,我用眼角余光看到她,正在转身要走。
  
  我很是生气,想想自己为她在这儿等待了七天,她连一句话都不说就想走,我追过去,硬生生地问:“来了怎麽又要走?”
  
  她回过头,显然很吃惊我会在她身后。我告诉了她我的意思,她很听话的给我唱了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唱的曲子,唱完曲子,她给我唱了首歌,她唱歌时,转头看向我,我在她的眼中发现了伤心、难过更多的是无奈。她的眼泪涌出,将我的心浸软了,我心疼她,我恨不得把她抱在怀里,安慰她,让她不再流泪,不再伤心,永远都是我认识的那个快乐、勇敢、开朗、热情的女孩。
  
  忍不住抬手为她擦眼泪,她忽然回过神来,对我说话很客气,想是不愿我看到她的脆弱。我们一同下山,我知道了一些她的更匪夷所思的想法。她答应明天陪我游杭州,虽然我不懂她所说的“导游”是什麽,但是只要有她就可以了。
  
出游

  今天的天气还真好,万里无云,空气清爽,心情也跟着好起来。再加上有帅哥结伴同游,真是美哉!美哉!
  前面有辆马车,看来他早到了。
  “嗨,你们好GOODMORNING BABY!”
  我面前的两个人顿时眼框呈暴长趋势,离牛眼不远了!我才突然意识到,这是在古代呀,没办法,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收不会来了,只好硬着头皮干笑了两下。
  “今天,你打算带我去哪?” 印堂陪着我干笑几声之后,抑不住一脸喜悦的问。
  真象个没出来玩儿过的孩子!我不禁一笑,说道:“我们今天先游西湖。这位是?”我看到印堂身边一个很白净的男孩,又觉得自己好象在哪见过,可就是想不起来了。
  听到我的问话,那男孩儿急忙向我行礼:“奴才小六子见过李小姐。”哦!我想起来了,原来就是那天给我拿化淤膏的人!为什麽好不好的说自己是奴才,真是封建主义害死人。
  我一把将他扶起来,笑着对他说:“什麽奴才、主子的,今天这里没有主子、奴才,有的只是朋友,你既然是和印堂在一起,是他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你就不要叫我李小姐,叫我思诺好了。(什麽小姐、小姐,怎麽听怎麽别扭,好象跟三陪女一样。暴汗)”
  “啊?”小六子一愣,颇是为难的样子。印堂开了口,笑吟吟地说:“是呀,今天没有尊卑,只有朋友,只是这个称呼嘛,叫李姑娘好了。”
  印堂说完,我看小六子使劲点点头,又向一揖:“见过李姑娘。”虽然我心里不是十分愿意这个称呼,但是印堂说了,我就给他点面子(他现在可是我的顾客,我的上帝),反正只是个称呼,没什麽大不了。
  “好了,我们上车吧——Let’s Go!”听见我的话,两人的眼框又开始暴长!唉,可惜了那不是股票。我咽口唾沫,赶忙伸出手做了个请的动作:“二位客官,请!”
  坐在马车上,感觉还是很舒服的,比大奔也不次么,就是慢点儿。“嘿,你们垫了几层坐垫啊?还挺软的。”说着回头看印堂,他却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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