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堂之眼-第4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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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术是天怒一族特有的法术,不同于人类的魔法,也不同于妖族的巫术,据说是女神从远古时期留下来的智慧结晶。
竞技场观武台,女王带着仙德尔莎坐上王位,身边站着大法师奥兰。
竞技场中央便是来自苍白之巢各层的年轻俊秀,都是奥兰带队亲自选拔出来的佼佼者。
女王看着场地中央,低头询问:“奥兰,这一次的选拔,有没有特别突出孩子?”
“尊敬的女王陛下。”奥兰俯首低头,“我正想派人向您禀报事情,这次选拔我们发现了一个天才,希望您能看上一眼。”
“哦,是吗?”
顺着奥兰的目光,女皇在人群中看见了一个白衣的孩子,那是个年仅十三岁的孩子,透绿的光,娴熟的手法,绚烂的奥术,在万千人群中独自闪耀。
甚至有几个奥术达到了高级法师的层次。
“这个孩子来自哪里?叫什么?”
“只是第三层的平民,叫做扎贡纳斯。”
“哦?平民。”
女王的震惊在仙德尔莎眼中却稀松平常,她的目光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俊朗的男孩子,他竟然真的来了,为了四年前的那个约定。
“哇塞!原来第三层的人这么多啊?”八岁的仙德尔莎看着周围人山人海,挡不住好奇心,左看右看。
她跟母亲坐在由十八个皇家守卫抬着的皇家礼车从人群中间飘过,旁边普通的天怒族民。
他们跪地看着高高在上的女王还有长公主,低声窃语:“诶,你们看啊,那个就是女王和长公主啊。”“真的啊,太漂亮了。”“是啊,他们是我们天怒族人的骄傲,是天怒族人的王啊。”“要是能娶到长公主这样的美人,我感觉这辈子都值了。”“你就做梦吧。”
那时的仙德尔莎非常天真,她总是停不下来的问着女王:“母亲,三层的人这么多,为什么我们五层皇宫里的人那么少啊?”
“因为能进入皇宫的,都是天怒的贵族,不是普通的平民能进来的,因为我们天生高贵一等。”
“那我们为什么还要下来啊。”
“因为我们是皇族啊。”女王笑着,“我们要下来,让他们知道,我们很关心他们,这样他们才不会造反,知道吗,以后你也要做女皇,这些你要从现在开始学起,知道吗。”
还是似懂非懂的点头,那个时候仙德尔莎也还是不懂为什么这么高高在上的,依然叫关心。
但礼队在这个时候却忽然停止前行。
前方守卫来报,有平民在闹事。
何人敢在这里闹事:“带过来看看。”
随后两个壮硕的男子拎着一个骨瘦如柴的孩子来到礼队前面,两个男子单膝跪地:“尊敬的女王陛下,希望没有打扰到您的雅兴,这个孩子在我们图书馆盗书被我们抓到,刚才我们正在教训他,实在没注意到您的到来。”
女王看着被小鸡一样抓着的男孩,托起下巴:“孩子,你为何偷书?”
“我没有偷书!”男孩桀骜。
“那他们为何说你偷书?”
“他们根本不是图书馆的人!”男孩依然硬气。
“我们是图书馆的人。”两个人甚至拿出了图书馆的工作证。
没有人相信男孩,女王也只觉得这是小小的插曲:“他偷你们的书值多少钱?”
“一,一铜哦不,一银币。”
女王看着侧面的仙德尔莎:“拿给他。”
仙德尔莎耸了耸肩,她倒是不知道到底谁对谁错,但做好事她还是很乐意的。
从钱袋里摸出一枚银币,振翅一飞便去到了男孩面前,她的笑容天真灿烂:“来,给你,你叫什么名字?”
“扎贡纳斯。”
“我叫仙德尔莎。”
初见仙德尔莎的扎贡纳斯只觉此人应是天上而来,就像丝奎奥克女神派到人间最美荆棘鸟化成天怒人,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美丽的面庞,这么纯洁的微笑,这么动人的眼神。
在见到仙德尔莎的一刻,扎贡纳斯为她沦陷,直到礼队走到远处,他依然回味着残留在手中的余香。
“仙德尔莎是谁?”
“女王陛下长公主啊。”
“我要怎么才能接近她?”
“成为她的骑士。”
扎贡纳斯想了很久,终于对着远处的车队大声喊道:“嘿,仙德尔莎,我叫扎贡纳斯,记住我,我会成为你的骑士”
当竞技场中央只站着扎贡纳斯一个人的时候,整场选拔再无悬念,哪怕在皇宫呆了几年的宫廷法师都不是他的对手,他是个天才,他无愧于骑士这个称号。
当他在皇宫接受加冕的时候,他把一枚发卡弹到仙德尔莎手心,他的眼中带着些许的激动与骄傲:“嘿,谢谢你的一枚银币,现在我的奥术很厉害啦,终于可以来见你了,喏,还给你。”
可仙德尔莎接过那枚发卡,眼神里满是疑惑:“还给我?”
“不是你给我的吗?”扎贡纳斯更疑惑,“你说当我再次见到你的时候,把这枚你最喜欢的发卡还给你。”
“可这不是我的发卡。”仙德尔莎看了很久很久,但最终还是笑了起来,“可我还是很喜欢。”
扎贡纳斯也没有细想,无论是谁的发卡,只要她喜欢就好,自己终于来到了她身边。
宫殿内无法察觉的一角,一个影子却隐隐颤了颤。
“扎贡纳斯,你是否愿意作为长公主仙德尔莎的骑士,陪伴她,照顾她,用你的一生扞卫她。”
“我愿意。”
“是否不离不弃,将灵魂注入奥术神殿,在丝奎奥克女神的注视下,长伴她身,直到天穷碧落。”
“用骑士之魂。”
“你是否爱她。”
“我爱她与她的灵魂。”
“哪个程度。”
“倘若她不能飞翔,我便是她的翅膀。”
年轻的扎贡纳斯当然不知道骑士宣言之重,可从那以后,他真正成为了长公主仙德尔莎的伴侣。
陪她吃饭,跟她上课,喂她吃饭,帮她打架。
至少在幼年时候,他是她最好的伙伴。
可长大了,他们懂得了一个词语,叫*情。
扎贡纳斯也是在十六岁某一天睡觉醒来之后忽然意识到这一点,他好像真的有点喜欢仙德尔莎,不,不是有点,是非常。
一定要告诉她,对,就在今天!
所以他把仙德尔莎约在了皇宫的后花园,那颗无忧树下,也是仙德尔莎最喜欢呆的地方,他决定在这里跟仙德尔莎表白。
仙德尔莎从皇宫出来的时候,只看到扎贡纳斯一人对着树干低语,十五岁的她已经出落得如天使一样,但她的性格一如往常般乐观向上。
“嘿,扎贡纳斯,你跟谁说话呢?”
扎贡纳斯特别慌乱,仙德尔莎从来没见他这么慌乱:“不是你,你叫我来的吗?”
“是。”扎贡纳斯捏着拳头,“那个,我要给你说一件事儿,你不许嘲笑我。”
“说吧,咱俩谁跟谁啊。”
“我”扎贡纳斯突然又变得极度害羞,“我”
“你怎么了?”
扎贡纳斯猛然把她拉进怀里,低头便吻:“我喜欢你”
这一刻,天空静止,风也静止,仙德尔莎感受到来自扎贡纳斯唇间的热火,她不知所措。
她被扎贡纳斯揽在怀里,看着天空,那一刻,无忧树在颤抖,红色的树叶如下雨般纷纷而落,天空静寂,所有荆棘鸟在无声的飞翔。
他们把动情的一吻,藏在了无忧树下。
那一吻,如同天荒,如到地老。
仙德尔莎很迷茫,她不知道该做何反应,她愣了很久:“扎贡纳斯,是不是,是不是太快了”
“我爱你啊。”
少女的心无从抵抗,只能选择顺从,那一刻她的感性占据了上风。
“走吧,我带你去三层耍耍。”
“可我不能随便去三层的。”
“偷偷的”扎贡纳斯笑着,“你不知道你这辈子错过了多少好东西,作为我的女人,我有义务让你见识见识这世界上真正的快乐。”
“什么啊,什么就成你的女人了?”
但也不能阻止扎贡纳斯,牵着她的手向皇宫飞去。
但他又忽然转过头,对着那颗无忧树,深深鞠了一躬:“谢谢。”
那是恶魔种族的第三次入侵,那是除了天怒一族唯一会还飞的种族,他们来自地狱,却一直想要把天怒一族从苍白之巢赶下去。
那一次恶魔举族入侵,带着三万士兵从一万米的悬崖之下扑上来,女皇带着皇家守卫以及宫廷法师殊死拼搏。
那一年扎贡纳斯成了苍白之巢守卫的前锋官,他带着族人在空中与恶魔浴血奋战。
他将毕生所学都奉献在了这场战斗之中,他誓死保卫苍白之巢,誓死保卫自己所钟爱的那个女孩,这一年,他二十一岁。
在拼尽最后一丝力气赶走恶魔一族之后,扎贡纳斯病倒了。
很严重,奄奄一息。
族里所有的医师都没有办法,哪怕是宫廷法师奥兰。
女王从人类的教会里接来年过三百的高级牧师,牧师却说:“这病,无药能救。”
“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真爱之泪,用泪水融入他的心脏,方才有一线生机。”
真爱之泪,可扎贡纳斯把一生都奉献给了仙德尔莎,成为骑士以来几乎没和外人接触过,可,尊贵的长公主,会喜欢一个来自三层的平民吗?
可奇迹出现了,当牧师从仙德尔莎腮前接过一滴眼泪流进扎贡纳斯的嘴角之时,整个宫殿上空闪耀出一团白光,他们已经相爱了五年!
女王单膝跪地,满眼虔诚:“这是丝奎奥克女神的旨意。”
从此以后仙德尔莎和扎贡纳斯成为了最令人羡慕的神仙眷侣,他们是女神钦点的一对儿。
当他们牵手从天空飞过的时候,总会臣民指着天空大声说着:“看啊,那是长公主殿下和扎贡纳斯啊,女神钦点的情侣。”
“是啊,他们是天怒一族的未来,我们天怒一族肯定会在他们带领下越发昌盛的。”
“说出来你们可能还不信,扎贡纳斯小时候还被我揍过呢,真的,我还从长公主殿下手里骗了一枚银币,他们就是这么认识的!”
“为什么我不是仙德尔莎。”
但随着历史的进程,两人还是遇到了问题。
仙德尔莎是天怒一族皇室的长公主,而扎贡纳斯不过是来自三层的平民,虽然他成为了仙德尔莎的骑士,但他的血统还是卑微,还是低贱。
年老的女皇思想迂腐,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平民,这对皇室血统是一种亵渎。
奥兰在他85岁的时候寿终正寝,而宫廷大法师的位置也在那一年空了出来。
一个机会摆在扎贡纳斯的眼前,如果能成为宫廷大法师,他就拥有了贵族血统。
而要成为宫廷大法师,必须在无忧树藤尽头的古书馆修行十年,不能踏出一步。
也就是说,他要离开仙德尔莎足足十年的时间,在这十年里,他们不能见一面,不能说一句话,这对他跟仙德尔莎来说都是煎熬。
但为了迎娶仙德尔莎,他义无反顾选择了接受。
那天,他们举行了盛大的订婚仪式以及扎贡纳斯的入关仪式,仙德尔莎穿着最鲜艳的礼服,从红毯尽头飞到女皇面前许下一生。
等到扎贡纳斯出关那日,便是他们成婚之时。
“你们是否心属对方,哪怕伤病,哪怕死亡,都将心锁在一起,直到同一天将双翼埋葬?”
“女神见证。”
“你们是否真爱对方。”
“我爱他的身及灵魂。”
“哪个程度。”
“倘若他不能飞翔,我便是他的翅膀。”
翅膀是天怒一族的信仰。
二幕 娜塔莎
我叫娜塔莎,仙德尔莎的妹妹,天怒一族的次公主。
你可能没听说过我的名字,但没关系,因为天怒一族中很多人也没听过我的名字。
别人听到仙德尔莎的反应是:哇,长公主殿下,可听到我的名字,却只会皱着眉头想半天:娜塔莎是什么东西?对,我就是什么东西。
这就是我,天怒一族的次公主,永远生活在仙德尔莎阴影下的女孩。
或许是因为上天的不公,在我出生的时候,我的父亲就死了,女皇大人总认为那是我带来的不祥之兆,而且我的羽翼天生搀着一半的黑毛。
会飞是天怒一族最大的骄傲,每个族人都把背后的翅膀当做一生的信仰,可不是那黑白掺半的翅膀。
黑色翅膀是恶魔的象征,洁白的羽翼才是天怒一族的骄傲,如果翅膀的颜色不纯净,要么在第二层当最卑贱的族人,要么被折断翅膀扔下苍白之巢。
我是次公主,女皇陛下不至于把我贬到第二层去,但我也活得差不多。
我始终活在仙德尔莎的阴影里,从出生开始就是这样,她接受最正统的教育,在奥术法殿跟着奥兰大人学习奥术,在衷仪堂学习最正宗的皇家礼仪。而我却在厨房跟着山姆大叔做饭,把最沉重的柴火从第三层的树林背到厨房。
可他们依然嘲笑我,嘲笑我是最悲惨的公主,连苍白之巢最底层的守卫都不如。
我接受了命运,我曾以为我这一辈子都要这么渡过了,可直到我遇见了他。
他叫扎贡纳斯,有些拗口的名字,跟他的相遇只能说是场意外。
大概是七岁那年吧,我已经记不大清了,我从树林背着柴火出来的时候,经过一间书店,看到他对着书店东张西望。
当时我没有在意,只觉得他是个很熟的男孩,可能身世和我一样。
可刚过一个拐角,两个醉汉盯上了我,他们睡眼惺忪,使用双脚行走,步行是天怒一族最卑微的生活方式,显然,他们只是天怒族的混子,天怒族的人渣。
而且极度变态,我当时只有七岁,仅仅七岁,他们竟然将我堵在墙角,说着极度不堪入耳的话:“这小女孩倒水灵,就是太小了,恐怕承受不了咱俩,哈哈哈哈”
我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