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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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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歌笑道:“我是沈歌,来找胡大人,烦请老伯进去通报一声。”

第48章 香帕() 
胡青言家院子并不大;一眼看过去便能将屋子尽收眼底。

    这般小的院子;不必等人报;胡青言在书房内便听到响动,他走出来查看;没想到一眼见着沈歌。

    沈歌也看见了他,见他面露惊讶;有些不好意思地朝他拱手笑道:“我来给您拜个年,祝您新春吉祥;万事称心。”

    胡青言察觉到他态度的变化;又惊又喜,忙快步从屋檐下走出来;带着笑意招呼他;“外头天寒,快进来坐。”

    走近些;胡青言方看到他身后还跟着荀飞光;忙招呼,“荀国公。”

    荀飞光还礼。

    几人一起往堂屋走去。

    胡青言身为单身汉;院子屋内却收拾得非常干净;进屋放下棉帘子子后,一室暖香扑面而来,令人精神一震。

    光线从糊着窗纸的窗户中透出来,室内并不昏暗,沈歌看了眼屋内,屋内非常雅致素净。

    由屋观人;想来胡青言大抵也是个素净质朴之人。

    招呼沈歌与荀飞光坐下后,胡青言亲自去屋外端了点心与茶进来,一托盘装得满满当当。

    沈歌忙站起来,上前搭把手。

    胡青言没有推拒,他将点心放在桌上,示意沈歌与荀飞光尝尝,“这些点心颇有南边风味,你们试试可合口。”

    胡青言满面含笑,沈歌与荀飞光都伸手拿了一块。

    因前些日子对胡青言的态度不大友好,沈歌心中有些尴尬,除吃点心外也不好说些什么。

    倒是荀飞光与胡青言同朝为官,颇有共同话题可聊,随便说点什么都能聊起许多东西,并不觉无聊。

    沈歌在一旁边吃东西便听两人说话,听得津津有味,一时入了神。

    说了一会儿,荀飞光看沈歌在一旁吃得开心,话题自然而然地转到他身上,“先前我不在京都,歌儿听说您来拜访,一时没反应过来,您莫怪他。”

    胡青言哈哈一笑,顺势从怀里掏出一个红封,塞到沈歌手上,含笑道:“无事无事,谨慎一些也好。歌儿,收下舅舅的红包,改口可好?”

    沈歌对上他期待的眸子,有些别扭地小声叫了句,“舅舅。”

    胡青言心头一颤,忙应声,“哎。”

    荀飞光见状拍拍沈歌的后背。

    “歌儿今次入京春闱可有把握,舅舅这有些册子,你拿回去看看罢。若写有文章,也可给我瞧瞧。”

    胡青言正宗榜眼出身,一手文章自不消说,又沉淀这么些年,指导沈歌绰绰有余。

    沈歌应下,“我明日便带些文章过来,您帮我看看。”

    双方刚认亲,还未熟稔,沈歌和荀飞光也未多坐,说了会话便打道回府。

    胡青言心情还在激荡之中,一时回不过神来,怔怔坐在堂屋中发呆。

    老仆过来收拾,见他这副模样,笑道:“此乃好事,怎地老爷也走起神来?”

    胡青言伸手抹了把脸,也笑,“就是一时觉着实在难以想象人这因缘际会。茫茫人海,先前我还以为一辈子都难找到小妹,不成想这才几日,外甥也有了。”

    “外甥像舅,沈少爷十分像您,尤其那双眼睛,看着简直要一模一样。”

    “还是像他母亲多些。”胡青言感慨地笑,对老仆说道:“那日走在大街上,我一眼便认出来了,哪怕歌儿轮廓硬朗些,我还是觉着他十足十就是小妹的翻版。他还道我是否认错人了,这样相像,我哪里能认错?”

    老仆跟在胡青言身边多年,也见过胡青窈,闻言不由点头赞同,“沈公子确实跟小姐一个模子刻出来一般,只是鼻子高些,恐怕像他父亲。”

    胡青言一叹,“我那妹夫我也没见过。一转眼这么些年,歌儿都要考进士了,可惜小妹没福气见到。”

    大过年的,老仆不欲他想起这等伤心事,便道:“沈少爷聪慧异常,这点也像您,你当年考进士也不过年十八。”

    胡青言点头,有些得意地笑道:“这倒是真的,歌儿三月生的,现如今虚岁十九,周岁也才十八,考进士时与我同年。”

    说到这里,胡青言心有隐忧,沈歌乃荀飞光一手教出来,看他们之间的动作,也不像普通师徒。

    现下刚认亲,胡青言不好对沈歌的事多干涉,只能把这些事放在心上,打算待日后慢慢说。

    沈歌第二日果然将文章送到胡青言府上,胡青言仔细看后,对沈歌文章也多有赞叹。

    “你这些文章火候是差些,却难得有灵气。”

    胡青言这些年也没少见青年进士的文章,但如沈歌这般能看出蓬勃朝气的文章却不多见。尤为难得的是他虽也引孔用典,却不想其余举子般,大多文章都围绕仁义礼智信等方面阐述,而是别有角度。

    大多数举子虽也是青壮之身,为文却带着千年沉积下来的陈腐气,表面看着繁华锦绣,仔细一瞧却是老生常谈,令人提不起兴致。

    荀飞光也是这么说,这些日子,沈歌已经依照吴师兄给的册子仔细琢磨过一轮,若不然他的文章法度还要更差。

    沈歌有些不好意思地朝胡青言说道:“我先前尚未打算这么早便来秋闱,故文章还欠写火候,若是能再磨练几年,文章会好一些。”

    沈歌带着前世的记忆,思维与本土学子截然不同,写文章时总会带着些不同寻常的观点。

    胡青言对沈歌这些观念颇为欣赏,他朝沈歌笑道:“这样便很好,不必套那些陈腐之念,你唯一差的便是严谨干练,还有两月,再练一练就好。”

    胡青言说着指导沈歌写起文章来。

    胡青言的风格与荀飞光截然不同。

    荀飞光本身天资聪颖,别人抓耳挠腮想破脑袋都想不出的文章,他只要提起笔,文章自能流露出来,一句接一句,仿佛江河之水滔滔不绝。

    荀飞光有踏步成文的本事,沈歌比他差得远了去了,自是不行。不过荀飞光高屋建瓴,沈歌从他笔下学到的那股大气壮阔与别出心裁已足够令人惊喜。

    胡青言天资比荀飞光略差些,不过他自小便在最正统的书院中学习,法度严密,对于文章信手拈来,颇有随心所欲不逾矩之感。

    沈歌跟他一学,便隐隐觉得摸着了科考文章的点边。

    沈歌心中暗自感叹,无怪乎官家子弟与书院学生容易考上进士,有人指点比一个人蒙头乱撞要强太多。若无荀哥与舅舅,怕他就是考到三十岁,也考不上举人。

    沈歌每日上午过来胡青言这边跟他学写文章,荀飞光日日过来接送。

    这日胡青言见沈歌下马车时顺势揽着荀飞光的脖颈在他脸上亲了亲,眸子不由一深。

    沈歌这些日子心情极好,整个人透着一股难得的精气神。

    他亲完人后还说了句话,不知荀飞光回了什么,他笑起来,眼睛微弯,整个人清俊得令人移不开眼。

    胡青言指导他写完文章后,状似不经意地问:“你与国公在一起了?”

    沈歌当时正在收拾,闻言笑着回头,大方承认道:“是,我与荀哥约好待我春闱后便成婚。”

    胡青言早有猜测,闻言还是不禁心底一沉,“他家没意见?”

    “荀哥便是国公,荀家由他做主,他都无意见,还有谁能有意见。”

    这倒是大实话,胡青言手指不由曲起,声音有些涩,“若要成婚,你二人岂不是无子嗣?”

    男子与男子成婚本就不易为世俗所接受,哪怕律法允许,有诸多前例,也改不了许多人心中的偏见,尤其许多人还分外看中家族传承。

    沈歌心中理解他舅舅的想法,因此挺腰坐直,格外郑重地与胡青言声明:“舅舅,我二人约定不再找人生子。子嗣虽重要,却不及我二人的人生。”

    “若我为子嗣而放弃荀哥另外成婚,恐怕我这一生世都难再有欢颜。我恋慕他,话乃我先说,荀哥曾让我考虑好再想想是否要走这条路,我考虑了好几个月,最终还是确定,我此生最大的心愿便是与他在一起,其余都可往后排。”

    沈歌态度十分坚决,半点都未说笑。

    胡青言心中暗叹一声,却也知道他现如今与荀飞光情正浓,恐怕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便不再劝。

    到他这个地位,嫁娶已不是什么难事。反正外甥还年轻,过几年再劝也不迟。

    胡青言与荀飞光都是朝廷命官,年初八一过,两人便要上朝。

    荀飞光有爵无官,其实不大管事。他原先回道宁府隐居,皇帝碍于种种原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放过去了,现下他在京都,无论如何也不能不去上朝。

    荀飞光寅时便会起床,官街鼓敲起时,他已洗漱好,准备出门。其余官员也大抵如此,“五鼓初起,列火满门,将欲趋朝,轩盖如市。”

    沈歌这些日子与他共寝,沈歌向来睡得极熟,不过是心中为荀飞光留了一丝意识,方能在他起床时醒来。

    荀飞光见他勉强睁开眼睛,仍是睡眼朦胧哈欠连天,转头将他按在被子里,仔细掖好被角,拍拍他的背,“你莫起,再睡一会儿。”

    沈歌在被子里头动了动,“我陪你用早点。”

    荀飞光亲亲他的额头,又亲亲他的耳朵,低声道:“不必,陪我用午饭便成。”

    沈歌实在起不来,听荀飞光这么说,恋恋不舍地回亲了下,又睡了过去。

    荀飞光早上要练武,常年起得这么早,也不觉有什么。

    他在绿枝的伺候下洗漱好后交代绿枝别让人过来打扰沈歌。

    绿枝应下,“是,老爷。”

    荀飞光习惯骑马上朝,杜辛早已套好马鞍在外头等着,见到他来,这匹神俊黑马往前哒哒走几步,往荀飞光跟前凑。

    许是闻到荀飞光身上有沈歌的味道,杜辛还伸出舌头想舔。

    荀飞光面无表情地揪住它的辔头,将它脑袋挪到一边。

    杜辛无辜地眨眨它那双大眼睛,静立一旁等荀飞光翻身上马。

    这一府之人中,除荀飞光外,杜辛与沈歌混得最好,皆因沈歌每次来看它时都会悄悄与它带些零食。

    杜辛本就喜欢沈歌,吃人嘴短后,更是对沈歌黏糊得不行,压根看不出这还是一匹爱撅蹄子的烈马。

    荀飞光要上朝,沈歌有时呆闷了,也会出门寻吴师兄。

    吴予时三月要春闱,国子监那头放了他的假,让他专心在家温书,故他一般都在家。

    同为举子,沈歌有时会带文章出门与他探讨,彼此印证双方的水平。

    这才刚过完年,便有天南海北的举子陆陆续续地上京来,一时京都极为热闹。

    哪怕天气仍十分寒冷,也能看出长身玉立的年轻举子们格外英挺的身姿,连带京都的女娘们都爱出门一些。

    沈歌上街,常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女娘或结伴而行,或带着家仆出来闲逛。

    本朝风气还算开放,一般人家并不拘着自家女娘,女娘们上街游玩乃是常事。

    沈歌这天上街未坐马车,而是走路去,小武小文两个跟在他身后,一路上没少受人瞩目。

    吴予时家有两个孩子,沈歌自己喜欢吃些小点心,去看师兄时没忘给小麦儿与柳儿带上点心与年货等物。

    小麦儿与柳儿年纪小,本就喜欢长得好的人,沈歌每次来从不空手,每次都带着食物过来,由此更受欢迎。

    开门的麦儿一见是沈歌,有模有样地朝他作了个揖,奶声奶气地问候,“叔父好。”

    沈歌摸摸他的小脑袋,“麦儿也好。”

    麦儿最近仍在开门,他爹整日在家,时间多得很,最近没少教他礼仪。

    麦儿一个嫩生生的小孩儿,被教得一板一眼,看着倒格外可爱。

    麦儿守礼,柳儿方三岁,性情纯真,见到沈歌,她扑闪扑闪格外黑亮的大眼睛,颠颠跑过来抱住沈歌的腿,“叔父!”

    沈歌弯腰将她抱起来往里走,麦儿跟在后头。

    吴予时听到动静走出来,笑道:“阿弟。”

    冉素萱出来带孩子,沈歌将点心匣子递给她,“带了些点心给麦儿与柳儿吃。”

    冉素萱擦擦手接下,“阿弟也太过客气,下次莫带了。”

    “我就这么个侄儿侄女,不给他们带给谁带?”

    沈歌说着用脑袋蹭蹭柳儿的脑袋,逗得她咯咯笑起来。低头见麦儿小脸严肃,目光中却带着羡慕,沈歌心中暗笑,伸出手也揉揉他的脑袋。

    几人说了一会闲话,冉素萱去买菜,小武与小文两个在院内哄两个孩子玩,沈歌与吴予时到书房内温书。

    照例抽了个句子出来作文章,沈歌与吴予时先后提笔蘸墨笔走龙蛇。

    两刻钟后,沈歌先写完,活动活动手腕与脖子,吴予时又写了一会儿,方完成笔下的文章。

    两人交换文章看,吴予时的文章照例缜密流畅,老练非常,一见文章便知这文章出自一名稳重的文士之手。

    吴予时的文章风格较为固定,无甚好说,短时间内也看不出有何进步。

    吴予时看到沈歌的文章却十分惊艳,他文章那股灵气还在,读起来照例如珠落玉盘般极为上口,气势蓬勃。

    然而比起年前来,沈歌今日写的这片文章又多了几分缜密与老辣,锋芒毕露的同时将每一条可能被人驳斥的道路都封死。

    吴予时面露欣赏,抚掌赞叹道:“阿弟你文章又有进益,当真一日千里。”

    现今距年前那次比试不过差半个多月,沈歌能有这份进步,着实令人心惊。

    沈歌朝吴予时笑笑,“我觉着我已经摸到一点写科考文章的门,故而与之前有些不同。”

    “确实,看着已经入门了,不知再过两月,你的文章能进益到哪种地步?”吴予时心中叹服,沈歌这份进益太过超凡,令人连嫉妒都提不起勇气。

    吴予时自己的文章早被国子监的先生们训出来了,只要运气不是太糟,榜上有名应当不成问题,此时多加紧温习便是,不必做其它。

    沈歌的文章还差些火候,他的文章不若吴予时文章那么稳重,若碰上一个喜欢他文章的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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