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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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歌微醺,荀飞光半扶半抱地将他抱进内室,哄着他用了些点心。沈歌揪住他的衣裳,荀飞光喂什么他吃什么,显得极为乖巧。
绿枝端来醒酒汤。
“浴池可已准备好?”
绿枝抿嘴轻笑,福一福道:“早有准备,老爷放心。”
荀飞光欲抱着沈歌去洗澡。
沈歌一口闷下醒酒汤,感觉稍微清醒后摇摇脑袋,“荀哥,你洗你的,我洗我的,你先去罢。”
荀飞光一挑眉,“嗯?”
沈歌一拍脑袋,恍然大悟地嘟囔,“唔,的确该改称呼。相公,我们各洗各的罢?”
他脸上带着酡红,偏眼睛极亮,似醉似醒,亦或两者皆有,整个人平添几分娇憨,极为动人。
荀飞光否决他认真的提议,“既然你我已成亲,合该一起洗澡。”
沈歌摇头,“不成不成,我还需要有个心理准备。”
沈歌态度极认真,荀飞光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他这提议。
荀飞光先去洗,沈歌留在卧室中醒酒。待荀飞光一走,他立刻蹑手蹑脚往外看了一眼,而后悄悄打开墙边柜子的门,从里头摸出一个装满物品的小篮子,上头还强行盖着一块红绸。
“快,绿枝,我去另一头洗,荀哥要洗完,你帮我拖一会儿。”
绿枝含笑答应,“二爷您去便是。”
荀家这别院有两眼温泉,一眼主人用,一眼待客,沈歌先前用得最多的还是那眼待客的温泉,此次他也要用这眼温泉沐浴准备。
后院清了场,偌大的地方就绿枝与韶信几人在,绿枝作为侍女,韶信作为侍卫,除此之外,再无他人在。
沈歌出门后还扶着门左右瞧了眼,见确实没人,才提着小篮子一路小跑至温泉院里。
绿枝早已在一旁准备好洗漱用品,沈歌自个也提了一整篮子。
待关上院门,放下帘子之后,沈歌方将篮子上挂着的红绸打开,开始做准备工作。
夜幕降临,整个荀家庄点起无数大红灯笼,晕着蒙蒙的光。
沈歌泡得肌肤有些发皱,方忐忑着心爬起来,穿上红色的浴衣。
他未正式着衫,只是系好腰间的腰带,踩着木屐往房里走去。
浴衣长及脚踝,走动间,他那双雪白笔直的长腿若隐若现,在傍晚那点光下仿佛在发亮。
荀飞光早在房内等着,他穿着与沈歌一样的浴衣。
浴衣穿在他身上充分显现出他健壮的体魄,而穿在沈歌身上则显出沈歌清俊的身姿。
沈歌现在已有点肌肉,不若先前文弱,而这点肌肉又完全不到让他有健壮身形的地步,不像一般男人那样粗糙。
沈歌站在那里,腰带将腰身勾勒出细细的一截,越发显得他长身玉立,不似真人。
荀飞光的眸子暗了暗,开口道:“过来。”
紧张地咽咽口水,沈歌深吸一口气,迈着有些僵直的腿走上前去。
荀飞光没待他彻底走到近前,伸手一拉,将沈歌整个人拉到腿上坐着。
耳朵边满是这男人呼出的气息,带着酥酥麻麻的痒,沈歌瞬间有些迷醉。他手抵在荀飞光的胸膛处,主动侧头去吻他的唇。
美人求吻,香艳至极。荀飞光丝毫没有犹豫,伸手按住沈歌的后脑勺,深深地吻下去。
第65章 闯荡()
沈歌新手上路;哪怕之前再撩;此刻手脚也僵硬;看荀飞光一眼脸红一分,就差没冒烟。
荀飞光感觉到他不专心;惩罚地捏捏他下巴,将他整个人拉入亲吻当中。
荀飞光的手滑入沈歌衣内;他微微喘着气,倚在荀飞光怀里微仰着头似乎难以承受。他的手紧紧抓住荀飞光的衣裳;将衣裳抓出褶皱;他不愿吭声,只是鼻子里偶尔漏出些急促的喘息。
两人渐入佳境;窗边忽然传来一个气急的声音;“别挤别挤,踩我脚了!”
声音极小;不过在这安静的夜晚中极为明显。
沈歌一僵;与满脸冷气的荀飞光面面相觑。
荀飞光将他轻柔地放在被褥中间,满脸冷气地大步下榻;走至窗前将木窗推开。
窗下正有三个男人挤挤挨挨地在用气音争吵;窗户打开的那一刹那,几人面上一片空白。
韶信率先反应过来,“老爷,我见他俩鬼鬼祟祟地趴在这里,想着来问问,我现下就将这两胆大包天之徒押走!”
“荀哥;你别信这厮,我明明是看到他在这才来查问的!”秦实不甘落后地把锅往外推。
荀飞光冷冷的眼神扫过于醉墨,面笼乌云。
于醉墨身体一冷,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我,我听他们说要来闹、闹、闹洞房”
“绕山跑十圈,未跑完不许回来睡觉,韶信你带头。”荀飞光冷冷地吐出这么一句话。
韶信半点都不敢分辩,忙一手一个,用力拍了下另外两个的肩膀,“跑!”
秦实与于醉墨立即转身跑起来,就怕慢一点惩罚更重。
沈歌将脑袋埋在枕下,听着外面的动静,荀飞光很快便重新回来。
气氛再度陷入火热之中。
第二日沈歌睡到正午方起床用了些东西,睁开眼时脸上表情尽是虚幻。
实在太失策,他以为两人乃新手上路,不成想是老司机飙新车,他直到现在还下不了床!
荀飞光面上难得有些隐晦的不好意思,沈歌气得磨牙。
“腿还酸?”荀飞光边问边帮沈歌按腿。
沈歌冷哼一声,他不仅觉得两腿如棉花一般分外酸软,还老觉得体内有异物。
荀飞光亲吻他额头,低沉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抱歉,昨晚是我太过激动,下次不会这样。”
信你才有鬼!你昨晚也是这般说的!沈歌倚在他怀里,憋了良久憋出一句,“竭泽而渔无以渔!”
荀飞光低笑,“相公说得是。来,我们现下先将药上好。”
沈歌不情不愿地揪住被子,荀飞光到底力胜他一筹,伸手轻轻将他翻过来,探到他身下帮他抹药。
沈歌再一次身体力行地感觉到他的手指究竟有多修长,还未等沈歌联想起更多,他又不禁又脸红气喘起来。
新婚的感觉极好,沈歌与荀飞光黏在一起黏了小半个月,几乎什么正事都没做。
来观礼的客人陆陆续续离开,百里宜几个倒还在。
这日百里宜与荀管事一起来报账,沈歌在一旁听着。
荀飞光家大业大,这次成婚并未收礼,客人们送来的都被退回去,是以这场婚礼的支出有些大。
“八千多两?”沈歌拿到账单,加加减减心中大致一算便有数。
“是。”荀管事应声。
账目那清清楚楚地写着,沈歌不怀疑他们,只是心中有些感慨这个亲成得有些费钱,待八月在京都再办一次礼,恐怕花费还得加倍。
百里宜递过另一份账单,上面算出的纯利乃三万六千八百三十二两三钱。
“这么多?”沈歌惊讶,“短短一个月,在坤究县就挣了这么多?”
“是,客栈,银楼,皮毛店等所有生意的利润全在这了。”百里宜笑道:“此次来观礼的贵人富户们没少采买饰品,估计在京都,一月能赚到的钱也就这数。”
“这钱可真好赚。”沈歌感慨。
“多亏二爷画的样子新鲜。”
“再新鲜也得有人将它变为实物。百里大哥,你我二人就莫夸来夸去了,你的本事,我是极佩服的。”
百里宜略有些得意地笑笑,果真不再自谦。
休息了半个月,祖宗已祭完,父母的坟也重新修过。沈家村的状元牌坊早已完工,祠堂还得等一段时日方能建好。
沈歌与荀飞光不打算再待下去,沈歌得回京筹备建学院之事以及再办一次礼。
在出发之前,蛮子找到沈歌,说不想跟着进京。
沈歌表示理解,“该见识的你已见识过,接下来一段时日你要专心准备科考,最好一口气能将进士考下来。”
“不。”蛮子拒绝,他低声开口道:“夫子,我不打算走科举之路。”
“嗯?”沈歌诧异,“不科考你待如何?”
“我欲从商。”看到沈歌脸上的不赞同,蛮子仍坚持将想法说了出来,“夫子您曾言人各有志,读书也不一定要走科考之路,是以想办个学院,给那些不想科考,然而想念书的学子一条路走。”
“我读过那么多书,您一直夸我聪颖,然而自京都走一遭,我心中明白,比我强之人有太多,我就算全身心扑在科考上,十年时间,能考上进士的几率也极小。”
沈歌听着听着,面色也严肃起来。
蛮子接着道:“兴许我真有那么一点天分,然而我对读书兴趣不大,对当官也不向往,我想了许久,觉得我可能走另一条路会好一些。”
沈歌望着面前这个肤色微黑的英俊青年,他已满十八,个头比自个还高,长手长脚上满是流畅结实的肌肉,眸子里温和又坚定。
作为师长,沈歌瞬时便明白,他说服不了这样一个青年,最好的结果便是放手让他自由去闯。
沈歌咳嗽一声,“你说要经商,可有具体的打算?”
蛮子点头,“我跟着您学过那么久,写字记账不在话下。韶大哥与李大哥教过我功夫,防身我还是能做到。目前我打算跟百里大哥他们出发,先去闯荡几年,再看看要单干还是如何。”
沈歌听他心中有数,不由拍拍他的肩膀叹道:“既然你已有计划,夫子我便不多说什么,你万事小心。再有,该说的事你也需与家里说清楚,不要瞒着他们做打算。”
蛮子点头,他早跟家里说过,他爹与他哥听说他要去挣银钱,很是高兴。他娘听到他不想去考科考,心中倒有些不爽利,觉得儿子放弃大好前途,去做商人,实在有些失心疯。
听到牛婶这想法,她大儿子牛犊子当场便不乐意,“科考要那么多银钱,这一年一年的,家里哪拿的出来?不如去从商,跟着状元公,也不怕二弟没出息。”
牛家身为外来户,耕作的田都是租的,当然拿不出银钱。牛婶被大儿子这么一堵,不好多说。
牛家当家的看着二儿子,道:“从商总比在地里扒食要来得容易,你出去万事小心,若要人手,也拉你大哥与小弟一把,我们总归一家人。”
蛮子沉默,没点头也没摇头。
沈歌对唯一的弟子还是非常上心,他亲自将百里宜请过来,把蛮子托付给他,“百里大哥,你帮我带一带他罢。若是他有错,你看在我的面子上教一教。他若不受教,你便打发他回我这里,也别耽误你的事。”
沈歌第一次塞关系户,心头不自在。
百里宜点头,看蛮子一眼,笑道:“二爷你放心,蛮子忠实可靠,你不必担心他。”
蛮子闻言认真给沈歌与百里宜磕一个头。
沈歌拉他起来,他向来拿这青年当弟弟,眼下他要出去闯荡,沈歌心中不舍。
“你已年逾十八,外出闯荡也不好总叫这诨名,我给你起个正式的名字如何?”
“请夫子赐名。”
“老子得道骑青牛西出函谷关,你姓牛,便叫牛涵罢。人身百味,愿你都能包容蕴藏,最后洗练出来,心中有道,一派豁达。”
沈歌望着蛮子,心中满是良好的祝愿。
蛮子磕头谢过,他心中暗中发誓,他此去必定认真向学,学成回来成为他夫子的左臂右膀,再不让他夫子出现无人使唤的情况,一切都要依赖荀飞光。
百里宜身为商人,他坐不住,一年到头满大燕到处跑。
沈歌托他,“我欲开办学院,百里大哥你帮我寻一寻想将手艺传承下去的人,我想请他们过来开班教学生。”
“哪种手艺人?”
“铁匠,木匠,船匠,画师教出的学生能吃上一碗饭就成,还有精通算数,精通机关等人也成。”
秦实在一旁听到,插嘴问:“你要办学院教人做木匠。”
“不单木匠,巫医乐师百工之人都要,只要水平足够,便欢迎他们过来。”
秦实嘟囔,“这些人教出来一个月也就拿那么点银钱,有谁来学哦。”
沈歌笑笑,他们这等贵人自然不屑这些,不过对于穷苦人来说,能学一门吃饭的手艺便是幸事。
眼下刚开办事学院状是只教这么些东西,待给他几年,他说不得会办出一个理工学院出来。谁知道后事如何,先把头开起来,慢慢发展就成。
第66章 打赌()
坤究县这一头的事宜处理好后;一行人要上京。
为求方便;一行人骑马前行;行礼等物在后头跟着。
沈歌骑术还行,骑的是荀飞光的杜辛;荀飞光则换了一匹名叫半夏的白马。
两匹马极通人性,一群人中;最怕的是荀飞光,最喜欢的则是沈歌。
秦实有一次偷偷去骑;挑得是比较温顺的半夏;结果半夏直接撅蹄子,大张着马嘴咬住他的衣服不肯放。
秦实偷骑马不成;还被抓包;这人红着一张脸悻悻地低声骂半夏,“放开!你这匹臭马;可会看人下碟啊;沈歌来骑你,你恨不得打滚撒娇;我骑一下怎么;会掉快肉,还是会刺伤你背啊?”
韶信过来解救他,闻言不由笑,“你死心罢,论动物缘分,在场谁能比得过沈歌?我们来时捞鱼;鱼可是要往他身上跳的。”
秦实不信,“你就编,哪有蠢鱼会这么千方百计地过来送死?我看,就是这破马势力,大眼睛漏光,就会挑好看的亲近!”
秦实一说完,半夏打个响鼻,作势又要咬他衣服,吓得秦实跟个兔子一样,一蹦三尺远,惹来一阵低笑,逗得他脸又红起来。
即使嘴上不说,众人也知晓,一行人当中,秦实最不喜欢的便是沈歌,可能觉得沈歌抢了他的朋友或是其他原因,时不时就要来挑刺。
沈歌自个也晓得,不过对于这位还有些幼稚的小侯爷,他没有说什么,见他不过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过去。
某一日秦实听到侍卫在夸沈歌与荀飞光天作之合,秦实不乐意,低声嘟囔一句,“还不是就那般,一个有权有势,一个有貌讨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