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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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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歌道:“我也不知晓,不过看了你便忍不住,大概心悦你罢。”

    荀飞光闻言耳根子瞬间有些红,他左顾右盼不敢看沈歌的眼睛,四下瞧了好一会,他忽然看到沈歌耳后挂出的那一条伤口。

    他的伤口已经结了痂,不过黑黑红红的还是好大一条在耳后,远远看着像一条大蜈蚣趴在那头是的,被他雪白的皮肤映衬着,显得格外触目惊心。

    荀飞光伸手轻轻碰了碰,“疼不疼?”

    “已经没事了。”沈歌坐在他床边,目光柔和,“多亏你护了一下,要不然现在躺在床上,什么都不记得的就是我。”

    荀飞光心里头有些别扭,道:“谁让我是你相公?”

    荀飞光身体好,伤口好得极快,两三日便结了厚厚的血痂,半点没发炎的迹象。沈歌看到后,悬着的心稍微松下来。

    大夫一日两次地过来把脉,说无大碍,只是不知道脑子里的淤血何日能散,散掉后荀飞光方能想起来。现在可以吃药散淤,不过血在脑子里,喝药的用处也不太大,只是喝着,聊胜于无。

    另一个则是请名医过来施针把淤血逼出来,这里山高皇帝远,除一帮穷凶极恶的洋夷与倭寇外,什么都没有,名医更是连根毛都找不着,荀飞光脑海里的淤血得等徐老他们过来后再想办法。

    沈歌不强求这个,知道只剩淤血问题后,他就不再强硬要求荀飞光一日三餐地喝药。是药三分毒,能少喝一些还是情愿少喝一些。不过人参丸沈歌没给荀飞光断过。

    那株千年人参还剩一小半,这是难得的好东西,要留着救急,沈歌拿匣子装着随身带在身旁。原本想拿出来给荀飞光用,现在情况不紧急,沈歌将人参又放了回去,人参丸他也没再吃,省着留给荀飞光。

    荀飞光回到少年时期,格外活泼好动,沈歌要是一个没看住他,他就骑着杜辛带着人取弓打猎去了。

    这里人少地大,猎物很有一些,野牛,鹿,老虎,云豹,应有尽有,沈歌看着他打回来的野物心惊胆战,就怕出什么事。

    十六岁的荀飞光远比三十岁的荀飞光胆大肆意,沈歌拦着他不许他去时,他笑了一下,猛地伸手一拉,将沈歌捞到自己身前,半抱着他催马前行。

    沈歌靠在他怀里,被他抱着腰,心险些没从嘴里跳出去,“荀哥!大夫说你脑袋里还有淤血,不能去打猎!”

    “嗯?我问过,他说行。”荀飞光打个呼哨示意手下人跟上来,在沈歌耳旁笑道:“怎么,不相信你相公的能力?”

    沈歌:失忆后的荀飞光更外向张扬,他往往不知该如何接话。

    荀飞光心情大好地带着他家小相公引着手下往猎场跑去,风扬起他的头发与袍角,也吹得沈歌不自觉眯起眼往他怀中躲闪。

第74章 娶妻() 
荀飞光虽不年轻;但笑起来时眉眼都带着少年意气;沈歌一时看得有些傻。

    荀飞光见他这模样;笑着伸手摸摸他的脸,“如何?被你相公迷住了?”

    沈歌冷静地将他的手扯下来;“荀哥,打完猎若不早些回去;韶大哥便要过来寻。”

    十六岁的荀飞光十分怕束缚,尤其怕身后一众人的唠叨;闻言他摇头感慨;“不曾想这么多年过去,韶信还是这么唠叨呐。

    荀飞光这话纯粹冤枉;沈歌认识的韶信粗中有细;豪爽异常,从哪个角度来瞧都与唠叨沾不上边。沈歌狐疑地转头看荀飞光一眼;有些难以想象他强大冷静的荀哥少年时究竟是个什么性子;现在见着了还是觉得不大真实。

    荀飞光带着弓箭与刀,他身后跟着的几名随从除弓刀外;还有几只猎犬一路跟在后头跑。

    沈歌坐在他身前;杜辛跑得极快,他险些没迷了眼。

    “驾!”荀飞光仍在催马前行。

    跑到一半,沈歌忽然感觉到他从身后取出弓箭,沈歌回头望他,他带着笑意道:“别动!”

    沈歌不再动,荀飞光揽着他;拉满大弓,往上一射,箭羽咻一声飞出去,片刻过去,两只长着灰色毛的大鸟连在一起掉了下来。荀飞光竟是一箭二鸟,将高飞的鸟儿射了下来!

    猎狗汪汪叫着,飞快跑出去将大鸟衔过来。

    荀飞光弯腰摸摸猎狗的脑袋,将两只大鸟挂在马匹的屁股边上,又从马侧边驮着的囊袋里拿出肉干给猎狗吃,算是奖励。

    “如何?我骑术与箭术不错罢?”荀飞光抱着沈歌问,面上有些得意。

    “我以前从不知晓你箭术这样好。”沈歌目光中带着惊叹,他认识荀飞光近三年,从未这么清楚地发现他箭术极好,只是知晓他会打猎,喜欢隔三差五就上山,每次都能满载而归。

    “那是,箭术乃小时候我祖父和我父亲亲手所教,我最好的时候能在百步外射中知了。”

    “吹牛罢?”沈歌心情不由跟着放松起来,揶揄他,“百步之外,连蝉的身影都瞧不见。”

    “别人瞧不见可不等于我瞧不见。”荀飞光拉弓示范给沈歌看,眯着一直眼睛的俊美脸庞带着笑意,“今日没见着蝉,不过可以射点别的东西给你玩玩。”

    说着荀飞光放弓,这么远,沈歌也没瞧见他射的究竟是什么。

    荀飞光夹夹马腹,杜辛飞快上前,到了极近的地方,沈歌仰头看,才发现荀飞光射中的是一条蛇。

    长长的竹叶青尾巴被钉在树干上,若不是它在动,沈歌压根看不见树上有蛇。

    荀飞光指给他看时树上的长蛇仍在扭动,沈歌被吓了一大跳,下意识地一拍荀飞光大腿,颇有些愤怒地回头看他,“你弄蛇给我玩做什么?”

    “我以为你会喜欢来着。啧,你们书生就是”

    “就是什么?”沈歌目光里带着杀气。

    对上沈歌黑白分明的眸子,荀飞光话再说不下去,他极喜欢这个小相公,要不然也不可能特地带来打猎。逗一逗就算了,荀飞光怕逗急了沈歌真会生气。

    “就是心慈手软。”荀飞光一笑。

    后来的侍从跟着上来,荀飞光道:“这蛇杀了,晚上吃蛇羹。”

    “是。”侍从应声,利落地上前处理蛇。

    因带着沈歌,荀飞光没往密林中走,只是在外围打下几只野兔,抓到一群野鸡外带两只小野猪。见猎物收集得差不多,荀飞光便收手打道回府。

    一行人带着猎物回到营地时,路上见着的清凌卫都在欢呼,这些东西虽不多,但晚上好好吃一顿的量还是够。

    大伙儿从京都走到南关城,一路以来极少打牙祭,肚子里都没甚油水。

    荀飞光特地嘱咐伙头兵,“这条蛇给我留下,晚上做成羹送来。”

    伙头兵应一声,高高兴兴地与荀飞光的侍从带着野猪野鸡等物去后厨。

    沈歌回到营地后去找韶信。

    这些日子韶信处理清凌卫的大小事宜,还得回百里宜他们千里迢迢送来的信,稍不留神就被骂个狗血淋头,每日都心力交瘁。

    “沈歌儿你回来了?老爷今日可好?”

    “好得很,百步穿杨,一箭双雕。”沈歌坐在他的位置上,简单翻看一下来往信件,“百里大哥他们到哪儿了?”

    “他们原先就在隔壁府,现在已经过了南关城,估计后日就能到这里。”说起这个韶信有些愁,老爷在他手中出事,责任就是他的,打一场他皮糙肉厚倒不怕,就怕百里宜一怒之下会断他的钱粮。

    清凌卫的军费都靠百里宜挣,韶信可惹不起他。

    “带了大夫么?还有药材,我们这什么都没有,药材得备着些。”

    “他说带了,让你不必担心。”韶信翻出百里宜送来的信件给沈歌看。

    沈歌点头。

    “洋夷的事你也不用担心,我已吩咐下去,消息都传了出去,说我与老爷意外受伤,此地无将。洋夷要是不来,那便最好,要是上了勾,想咬这么一口肥肉,保证让他们崩掉大牙。”

    “先小心防备着,帝都那头的消息也要留意。陛下一直忌讳荀哥,要是让那边知晓荀哥受伤失忆,还不知道会生出什么风浪来。”

    “你放心,我心中有数。”韶信是老国公亲自选了提拔到荀飞光身边的,带兵近二十年,经验丰富得很,不但处理战事是一把好手,就是政治素养,他也不缺。

    沈歌朝他笑笑,他倒不是怀疑韶信的能力,就是心中不安定,总想确认罢了。

    荀飞光洗完澡,过来一瞧,见沈歌仍在韶信这边,不由有些酸溜溜地瞪韶信一眼,“你怎么还在这?”

    这话是与沈歌说的,沈歌收起信件,“我马上就过去洗澡。”

    “快些,这一身尘一身汗的,你也不嫌难受。”荀飞光说是说,推着沈歌往外走的时候却极温柔。

    沈歌顺着他的力道往外走,回浴室洗澡去了。

    荀飞光等他去洗澡后又绕回来,迤迤然地背着手,大马金刀往主位上一坐,“说罢,近日军情如何?”

    “风平浪静。洋夷那头安分得很,一点消息都没传过来,岸上几家似乎也收拢了手脚,目前没有抓到他们与洋夷交易的证据。”

    “看着倒像水耗子似的,往海上一躲,找都找不到。”荀飞光飞速看完地图,嘱咐道:“反正我们在这驻扎下了,不必着急,好好等着,自然有马脚露出来。”

    “是。”

    “我这两日又翻出你的履历看过,你打仗打惯了,这点事难不倒你,小心朝廷那头便是。”交代完,荀飞光伸个懒腰,放心无比地拍拍韶信的肩膀,看着他道:“你瞧你,三十多的人了,你也该娶妻,省得孤零零一个人。”

    “老爷,我不喜欢男子。”您可以不用将您的小相公盯得那么紧。

    “不喜欢男子,那便主动些去找女娘。沈歌说要给将士们娶妻是罢?难不成第一个要先从你入手?”

    “多谢老爷好意,信已有打算。”

    荀飞光又是语重心长地拍拍他的肩膀,“抓紧。”

    沈歌不知道荀飞光还说了这么一着,他洗完澡后回来没见着荀飞光,于是转头去伙头兵那边。

    伙头兵做饭多是大锅饭,荀飞光习惯与将士同吃同寝,吃方面一直不怎么搞特殊,他的饭食顶多精致一些,不过还是以量大肉多为主,做也是与韶信他们的饭菜一起做,味道不算差,但若说好吃,也绝对好吃不到哪里去。

    今日荀飞光带着人出去打猎,沈歌猜测他可能有些馋肉,现下有时间,他特地去后厨瞧瞧。

    沈歌偶尔会过去下厨,伙头兵们第一次见到他们状元出身的二爷过去时还惊讶,见多几次,也就以平常心视之。

    “今晚吃什么?”

    “蒸鱼,野猪肉,蛇羹,野鸡汤,还有一道炒小白菜。”伙头兵让开位置给沈歌看。

    “都做好了么?”

    “没,只炖着蛇羹与鸡汤。”

    “今晚不吃鱼。”沈歌翻看食材,见野猪还留了一块五花和一大块肋排,野鸡也还有半只,篮子里还有几个菠萝,心中有了主意。

    排骨剁成块,腌制好油炸,而后与菠萝,干辣椒及些许食醋翻炒,做成菠萝咕噜肉。野鸡取肉干煸,与茄子炒在一起,做一道鸡丝茄子,再清炒一道小白菜。

    外加伙头兵做好的野鸡汤与蛇羹,沈歌用一个大托盘装好,亲自端着过去饭厅。剩下的菜则让伙头兵送到韶信等几个将领那边去。

    荀飞光见到沈歌端着饭菜进来,有些意外,“你去哪儿了?好一会没见着你。”

    “刚去炒了个菜,你尝尝喜不喜欢。”沈歌笑眯眯地把巨大的托盘放在桌上,一样一样地朝外头端菜。

    荀飞光忙过来搭把手,惊喜地闻闻手中的菜,“都是做给我吃的?”

第75章 骑射() 
荀飞光有伤在身;沈歌不愿意他多管清凌卫一干杂事;怕累着他。

    韶信一人忙不过来;是以沈歌亲自上阵。

    当时沈歌谋官外放时,荀飞光特地令人活动一把;他现在是长州县县令,与飞羽县只有一山之隔。

    清凌卫驻扎在飞羽县郊外;离长州县县城还近一些,沈歌每日骑马来回;小半个时辰都用不着;极为方便。

    长州县与飞羽县都是人口只有十几万的穷县,从长州县头走到县尾;一县六个镇;二百零三个小村庄,连正经客栈也找不出一家;除了穷还是穷;飞羽县也是如此。

    会被派到这里的县官都是不得志之人,飞羽县县官彭锐进;现年四十有七;还是七品芝麻官,十几年来兜兜转转,一直在附近调来调去,每次考评只能拿中下的评价。

    这些年的磋磨让彭锐进早就熄了那点雄心壮志,现今他一心只想做个太平县官,好好在任上终老。

    荀飞光乃镇国公;他得罪不起,沈歌身为镇国公的男妻,年十九的年轻状元,他也得罪不起。有荀飞光与沈歌在这,他客气得很,来拜访过一次后,等闲不再过来,全当这里是沈歌的地盘。

    沈歌也没同他客气,更不会避讳什么,每日上午去县衙处理完那点公事后,便骑马回来营地,极为自在。

    上任安南将军留了府邸,府邸大且清幽,虽无雕梁画栋,良池美阁,但十分值得一住。

    将军府能住人,外头的营房则不行。

    正经营房一共有六排,一排二十二间,加起来一百三十二间。房子是泥砖房,昏暗潮湿,里头总有股味,墙壁上还长出了青苔,沈歌每次去逛一圈,都觉得这房子实在不大成。

    清凌卫三千零八十六人,百夫长以上得另住,董小伍几个亲卫也得住在一旁。尽管如此,三千多人,才区区一百来间房子,实在不好安置。因此每间房都是大通铺,几张席子摞开来,兵丁们二十多人住一间,勉强住下,但条件实在差。

    都是大小伙子,短时期这般住应下急还成,长此以往,哪怕清凌卫再忠心也该有意见。

    身长八尺的大好男儿,千里迢迢背井离乡过来与他们卖命,沈歌也不想委屈手下一众将士。现如今还是秋天,大部分时候秋高气爽,不下雨不刮风,这般住着还成,但过段时日冬日来临,这些四处漏风的昏暗泥砖房就不那么好住。

    因此,沈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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