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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部分

美国的故事-第1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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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面的话你就可以猜到案子的结果了,弗莱彻败,佩克胜。胜负不重要,重要的是马歇尔通过案子表达的观点:第一,合同大于天。以诚信为基础的合同受宪法的保护。任何人,包括政府,即使是出于正义的目的,也不能破坏合同。第二,宪法高于一切。任何违宪的立法都无效。“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最高法院第一次判国会的立法违宪,“弗莱彻诉佩克案”是最高法院第一次判州的立法无效。“马歇尔法庭”在解释宪法的同时也确立了自身的权威。

    案子的结果皆大欢喜。弗莱彻输了官司,但为所有的投资者(包括他自己和佩克)赢得了利益。麦迪逊总统高兴死了,赶紧拿着最高法院这把“尚方宝剑”逼着国会和佐治亚州接受妥协。最后,国会通过决议,由联邦政府出钱,赔偿了所有的投资者。作为交换,佐治亚州把亚祖的土地以125万美元的价格卖给联邦政府。这个价比当初它卖给那四个开发商的价格高出两倍多,而且同一块地卖了两次,佐治亚的选民满意了。联邦政府吃亏了吗?一点也没有。由工业革命带动的纺织业革命让棉花成为白色的黄金,亚祖地区恰是种棉花的天堂。当联邦政府转手卖地的时候,那地价已经升了好几倍,联邦政府大赚了一笔。当然,最大的赢家是美国人民。可以想象,“弗莱彻诉佩克案”的结论为后来的“美国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强大的保护,它保护了私有财产,也保护了投资的勇气。“契约精神”不正是一个热火朝天的时代最需要的吗?

    马歇尔在“弗莱彻诉佩克案”中对联邦权力和州权的阐述将在另一个“地标式案例”中再现,这一次,最高法院似乎直接塑造了“美国体系”。这就是著名的“蒸汽船案”,或称“吉本斯诉奥格登案”。

    1798年,两个发明家兼企业家——罗伯特富尔顿和罗伯特利文斯顿,对纽约州说:如果我们能造出逆流而行,速度达到每小时6公里的蒸汽船,你就授予我们垄断哈德逊河航行的权利,怎么样?纽约州说:没问题。1807年,富尔顿和利文斯顿果真造出了符合要求的蒸汽船,纽约州于1808年如约授予他们哈德逊河的独家航行权,也就是说,只有他们授权的公司能在河上运营。后来,他们又从路易斯安那州获得了密西西比河下游的独家航行权。

    垄断让富尔顿和利文斯顿赚得钵满盆满,也让所有的人、所有的州眼红。别的州的商人也组建航运公司,企图进入哈德逊河(哈德逊河是当时最忙的水道),但每次都被纽约州挡在门外:哈德逊河是我们的内河,别人不许进!其他州气死了:哼!我们也不让你用我们的河。只要你的船过境,我们就扣下,狠狠罚!于是,各州都铆上劲儿,就像打内战。

    1819年,一个航运官司打到纽约州法院。一个叫阿伦奥格登的人从富尔顿和利文斯顿那里拿到授权书,在哈德逊河上开了家航运公司。一个叫托马斯吉本斯的人根据联邦海岸法从联邦政府得到授权,也在哈德逊开了航运公司,跟奥格登竞争。奥格登扣留了吉本斯的船,并把吉本斯告上法庭,说他侵犯了自己的垄断航行权。纽约州法院判奥格登胜诉。吉本斯不服,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1824年3月2日,马歇尔代表最高法院宣布了审理结果。69岁的他声音比平时弱,一只胳膊打着吊带。原来,两个星期前,他去白宫与门罗总统共进晚餐,回到住处下马车时因地上结冰而摔倒,左肩脱臼。首席大法官意外受伤的消息上了头条,一时间,华盛顿所有的名人政要都往医院跑。门罗亲自探视,告诉马歇尔有什么要求尽管提,他愿为朋友做任何事;内阁成员、国会议员走马灯似的来到马歇尔床前,也不知道大家是担心马歇尔还是担心他没法判这个案子,因为案件已经引起各州和各方势力的极大关注。马歇尔的伤把案子推迟了两个星期,但他身体一有好转就回到法院,并亲自写了判词。看上去仍然很虚弱的马歇尔写出来的判词却掷地有声,把清晰的思维和坚定的信念毫无保留地呈现在人们面前。

    首先,马歇尔引用了宪法的“商业条款”(第一条第八款):“国会有权管控与外国、各州之间、印第安人部落的商业往来。”什么是商业?什么是管控?他说:“商业毫无疑问是交通,也是交流。各国之间、各州之间以及它们的分支之间的交流都应该被有效地管理州际的商业往来不能止步于各州的边界,而应深入各州内部国会对商业的管控权是完整的、不受限制的。”然后,马歇尔把国会的权力具体化:管理商业的权力包括管理航运的权力,这个权力适用于联邦所有的水域。所以,联邦政府,而不是州政府,才拥有管理商业和航运的专有权。

    接着,马歇尔表达了对各州自治权的尊重。他说,纽约州有权管理内部事务。但是,如果它的法律与宪法矛盾,如果它的权力与宪法赋予联邦政府的权力相冲突,那么,不管它的动机如何,它必须退让。在本案中,纽约州的立法与联邦海岸法矛盾,因而必须作废。

    案子的结果已经很清楚了。吉本斯以联邦法律为依据的经营权高于奥格登以纽约州法律为依据的经营权,吉本斯胜,奥格登败。垄断被废除了!美国的水域拥抱所有的竞争者!但马歇尔没有止步于此。他警告那些极端的州权主义者,不要企图把宪法赋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局限于狭隘的框架内,强大的联邦、统一的国家符合所有人的利益。

    “吉本斯诉奥格登案”的效果立竿见影。案件结束后短短的8个月内,在哈德逊河上运营的航运公司从6个变成43个,美国所有的水域航运空前繁荣,运输成本大大降低。伊利运河的开通,哈德逊河和长岛水域的开放,也让纽约迅速成为美国乃至世界最重要的港口。纽约州失去了狭隘的垄断利益,但它收获了全世界。

    最高法院对“吉本斯诉奥格登案”的判决在当时和后世都受到热情的赞扬,被称为“解放美国商业宣言”。它不仅为自由竞争扫清了道路,也为贸易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大市场。更重要的是,“它把美国人民编织成了一个统一的国家”。

    “马歇尔法庭”为自由资本主义在新大陆的茁壮成长培育了肥沃的土壤,年轻的国家在和平与发展中找回了自信。“弗吉尼亚王朝”历尽艰辛后终于走向辉煌的顶峰,它将为美国人带来一段怎样的时光?请看下一个故事:美好年代。

第96章 美好年代() 
在“1812年的战争”激起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情中,在“美国体系”的建设中,在对和平与发展的无限憧憬中,詹姆斯麦迪逊完成了他的第二个任期。他这总统当得有点倒霉,先从托马斯杰斐逊手里接过一个烂摊子,又把美国带进一场莫名其妙的战争。但他迅速结束战争的能力和知错就改的勇气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到1816年,他的威望如日中天。这位“宪法之父”和“权利法案之父”,这位满怀理想、极具智慧的领袖,决心效法华盛顿和杰斐逊,拒绝谋求连任。此时,共和党的领导地位坚如磐石,联邦党基本上销声匿迹。共和党候选人詹姆斯门罗和联邦党候选人路福斯金都没参与任何竞选活动,一个觉得没必要,一个觉得白忙活。最后的结果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门罗以压倒性优势当选,获183张选举人票,金只得了34张。又一个弗吉尼亚人,又一个种植园主、奴隶主,走进白宫。他是“弗吉尼亚王朝”的最后一位总统,也是最后一位“国父”级的总统。

    1817年3月4日,风和日丽。第五位总统詹姆斯门罗的就职仪式在国会山门外临时搭建的台子上举行。这是第一个在露天举行的总统就职典礼,八千多人见证了这一时刻。此前,总统就职仪式一般在众议院大厅,这次的户外活动倒不是因为门罗想标新立异,而是因为当时国会山还没完全修复,而众议院又在跟参议院闹别扭,只好委屈了总统先生。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主持宣誓仪式。58岁的门罗和61岁的马歇尔都长得高大英俊,堪称联邦政府的颜值担当。他们是发小,都来自荒野,年少时一起求学,一起玩耍,长大后一起参军,一起当律师,一起当议员,都做过外交官,都做过国务卿。虽然阵营不同,但政治上的风风雨雨没有影响他们的友谊,他们依然是无话不谈、亲密无间的好朋友。现在,两个小伙伴面对面地站在一起,他们都站在各自人生的顶峰,分别掌管着“三权”中的两权。还有比这更“励志”的故事吗?

    马歇尔引领门罗朗读誓言,真诚地祝福他,两人的眼里都是温暖和笑意。马歇尔认识的也许是个接地气的门罗,他们经常一块儿喝酒、打猎,但别人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跟其他“国父”比起来,门罗显得有点“干巴巴”、有点“平淡”,连他的传记都比其他人的枯燥。在他身上,你看不到乔治华盛顿的冷酷,看不到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幽默,看不到约翰亚当斯的神经质,看不到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尖锐,看不到托马斯杰斐逊的浪漫,看不到詹姆斯麦迪逊的书卷气,也看不到约翰马歇尔的阳光。门罗似乎没有鲜明的个性,没有强烈的情感,但也许这就是他想留给后人的印象。他去世前烧掉了与妻子之间所有的通信,从没认真整理过自己的文字。人们无法窥探他的内心,只能通过第三者的描述来了解这位“最后的国父”。

    对门罗人品的评价也有两个极端。对他评价最低的是前副总统阿伦伯尔,他眼中的门罗懦弱、卑鄙,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是他从门罗泄露汉密尔顿“性丑闻”一事中得出的结论。对门罗评价最高的是杰斐逊,他说:就算你把他(门罗)的灵魂从里往外翻出来看,你也找不到任何污点。大部分人认为门罗是个大好人,但没有人认为他的脑子很灵光。比如,亚当斯(约翰)、杰斐逊、麦迪逊之间的通信,除了聊政治聊家常以外,还聊历史、哲学、法学、文学、艺术,字里行间闪烁着智慧的光芒。但他们在与门罗的信中只谈现实政治,不谈任何“形而上”的东西。可见,跟那几位“学霸”比起来,门罗的智商确实不太够。别说做学问,就是做事情,他的才智和能力都比汉密尔顿、马歇尔差一截。但所有这些缺陷都没有妨碍他成为一位出色的总统,他靠的是过人的情商、准确的判断力、勤奋好学的精神、小心谨慎的态度。在这一点上,他与华盛顿有些神似。谁说一个资质普通的人做不出非同凡响的事呢?

    我们此前已经讲过很多门罗的故事,现在有必要快闪一下他的简历。他1758年生于弗吉尼亚的威斯特摩兰县。这里是华盛顿的出生地,也是内战时南军总司令罗伯特李将军的出生地。门罗的父亲是个小农场主,也是木匠,有二三十个奴隶,虽算不上富人,但日子过得还不错。门罗11岁进坎贝尔学院学习,成了马歇尔的同学。那时候,马歇尔和其他男孩还很贪玩,门罗年龄虽小,却显得更成熟,学习也更用功,他的成绩是最好的。16岁时,父亲去世,他继承了农庄,正式进入“绅士阶层”。同年,他进入威廉与玛丽学院读书。

    1776年,18岁的门罗参加大陆军,经历过“长岛之战”和“特伦顿之战”。在“特伦顿之战”中,他左肩中弹,差点因失血过多而死。退役后,他跟着杰斐逊学了三年法律并通过律师资格考试。1782年,门罗当选弗吉尼亚议会议员,1783年当选邦联议会议员。1790年,他成为第一届美国国会的参议员。1794年,他出任驻法大使,回国后于1799年当选弗吉尼亚州州长。1803年,他作为总统特使赴巴黎谈判“路易斯安那购地案”。谈判结束后,他出任驻英大使。1811年,门罗再次当选弗吉尼亚州州长。同年,他应麦迪逊之邀出任国务卿。1814年10月到1815年2月,他兼任战争部长,成为史上唯一同时掌管两个部的内阁成员。他在国务卿任上一直干到当选总统为止。

    毫无疑问,没有几个人的仕途比门罗的更辉煌。从狂热的“杰斐逊主义者”到务实的政治家,他用三十多年的公职生涯悟出了治国之道。他不是像华盛顿和汉密尔顿那样的先知先觉者,但他的后知后觉来得恰逢其时。他曾那么决绝地与华盛顿决裂,但现在,他把自己看成华盛顿衣钵的传人,有意无意地模仿华盛顿,也许是因为他们都怀着同一个“帝国梦”吧。从后面的故事中你会看到,门罗的帝国野心是亚当斯(约翰)、杰斐逊、麦迪逊根本没有过的。

    门罗最像华盛顿的地方是他的知人善任,他的内阁跟华盛顿的“史上最牛”内阁比起来一点也不逊色。最牛的内阁成员是国务卿约翰昆西亚当斯。这个任命让所有的人感到意外,因为亚当斯长期出使欧洲,此时正在伦敦,已经将近9年没回美国了。而且,他不是共和党的核心成员,跟门罗也没有特殊关系。当然,论资历和经验,他当之无愧。

    1778年,10岁的约翰昆西亚当斯跟着出使法国的父亲来到巴黎。此后的7年中,他在法国、荷兰、瑞士上学,14岁给驻俄特使当翻译。他精通法语、荷兰语,熟悉德语和其他欧洲国家语言,能用希腊语和拉丁语写作。1785年,当18岁的他回国进哈佛学院读书时,他已是美国最有外交经验的人之一了。哈佛的课程对“神童”亚当斯来说一点都没挑战性,他属于一上课就睡觉、一考试就拿第一的那种学生。他只用了两年就从哈佛毕业,获学士学位,后来又获硕士学位。1790年,他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开始了自己的法律业务。

    1794年,26岁的亚当斯被华盛顿总统任命为驻荷兰大使,任职期满后又任驻葡萄牙大使。1797年,他的总统老爸派他当驻普鲁士大使,直到1801年。他父亲在1800年的选举中失败后,亚当斯回到美国。不久,他当选为马萨诸塞州议会议员、联邦参议员和联邦众议员。在当议员的同时,他还兼任布朗大学和哈佛大学的教授,教逻辑学、修辞学、法学,他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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