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故事-第1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儿没处使的结果。除避雷针外,富兰克林的主要发明还有:古玻璃琴、富兰克林炉、双光眼镜(远近视两用眼镜)、输尿管、单扶手的连桌椅等。尽管当时英国已经有比较完善的专利法,但富兰克林没有为他的任何一件发明申请专利。他说:“当我们享受着前人的发明成果时,我们应该很高兴有机会向社会慷慨地奉献我们自己的发明”
为了表彰富兰克林对科学尤其是电学的贡献,1753年,英国皇家协会授予他科普利奖章,并在1756年吸收他为协会的会员。1753年,哈佛和耶鲁同时授予他荣誉学位。1759年,苏格兰的圣安德鲁斯大学授予富兰克林荣誉法学博士学位。1762年,英国牛津大学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从此,富兰克林被人称作“富兰克林博士”。当年那个只受过三年教育的男孩,终于凭自己的天赋和勤奋,走进高等学府的殿堂,跻身于最伟大的科学家行列。
富兰克林不仅热衷搞科学发明,还喜欢社会学领域的问题。当时,在北美的13个殖民地,欧洲各国货币都可以流通,既混乱又不方便。富兰克林主张殖民地发行自己的货币,建立完善的货币体系。在分析了货币原理之后,他认为纸币是最好的流通方式,又方便成本又低,如果管理得当,就不会引起通货膨胀。富兰克林成了使用纸币的最积极的倡导者,发表了很多论述纸币的文章。1736年,他的印刷厂为新泽西殖民地印制了一种新的“高科技”防伪纸币。他还为宾夕法尼亚发行纸币,并帮助建立起有效的货币政策。
随着事业的成功而日渐成熟的富兰克林,把越来越多的精力投入到费城的社会活动和政治生活中。他乐善好施,资助了无数的哲学与艺术协会以及各种宗教团体。他认为对社会的回馈是自己无上的光荣,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1736年,他创建了“联合消防公司”,这是新大陆第一个由志愿者组成的消防队。1748年,他当选为费城市议会议员,1751年,当选宾夕法尼亚殖民地议会议员。1753年,富兰克林担任了北美邮政总局副局长。他对北美邮政系统进行了改革,让它更便捷更高效也更便宜。这段经历让他后来顺理成章地成为美国第一位邮政总局局长。1751年,富兰克林与人合作建立了北美第一所医院。
1743年,热爱科学、重视教育的富兰克林提议,为了孩子们的成长和殖民地的未来,建立“费城学院”。他不但是学院的主要创始人,还在1749—1754年之间担任了费城学院的校长。后来,费城学院发展成一所综合型大学,改名“宾夕法尼亚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是新大陆第四所大学,它与之前的哈佛、威廉与玛丽、耶鲁,以及之后的普林斯顿、哥伦比亚、布朗、达特茅斯等,都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也是为数不多的几所“殖民地大学”之一。
在学校里,富兰克林不仅重视传统的神学和基础科学,也强调对应用科学的研究。他的影响使宾夕法尼亚大学充满创新意识和现代气息,在医学和生物学领域一直走在各高校的前列。宾尼法尼亚大学创立了北美第一所医学院、第一所教学医院、第一所商学院(沃顿商学院)、第二所兽医学院,还有美国历史最悠久的心理学系。今天的宾夕法尼亚大学是常春藤盟校,世界一流学府。当夜幕降临,灯光照亮了伫立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学院大厅”前的富兰克林雕像。他那永远不知疲倦的眼神似乎在告诉学子们,智慧渴望汗水的浇灌,梦想需要勤奋的翅膀。无论你来自何方,无论你出身高低,也无论你家财万贯还是一文不名,只有辛勤的付出才是成功的唯一途径。
就在富兰克林在科学研究上硕果累累的时候,1754年,英法“七年战争”在北美爆发。这场战争把富兰克林推上政治和外交舞台。这一年,富兰克林率宾夕法尼亚代表团出席各英属殖民地在奥尔巴尼的会议,商议对付法国人的策略。在这次会议上,富兰克林第一次提出“各殖民地联合起来”的主张。他还用漫画的形式生动地表达了“联合或死亡”的前景。富兰克林似乎看到了北美殖民地走向联合的未来,但各自为政的殖民地领袖们却拒绝了他的提议。他们太喜欢“各扫门前雪”了,不愿为一场战争放弃一百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虽然富兰克林的联合主张没有得到支持,他却因此而名声大振。二十年后,当殖民地自治再次受到威胁时,“殖民地联合”的旧话重提,催生了美利坚合众国。
1756年,富兰克林出资出力组织“宾夕法尼亚国民自卫军”,以对抗法国与印第安人的联盟。1757年,他受宾夕法尼亚殖民地议会的派遣前往伦敦,企图终结宾家族对殖民地的所有权。但宾家族与英国王室渊源极深,富兰克林在白厅(英国伦敦市内的一条街,因政府部门林立,所以作为行政部门的代称。——编者注)又没有过硬的关系,这次努力失败了。此后,富兰克林代表宾夕法尼亚出使欧洲,马萨诸塞、新泽西、佐治亚等殖民地,也都请他做自己在英国的常驻贸易代表。到最后,富兰克林简直成了整个英属北美殖民地驻欧洲的“公使”。
在欧洲,富兰克林是最有名的新大陆人。实际上,他也是很多欧洲人知道的唯一的新大陆人。他在科学上的巨大成就,传奇式的成功故事,极富感染力的性格,口若悬河的演讲,幽默睿智的语言,为他赢得了骄傲的欧洲人,特别是法国人的尊敬。跟新大陆那些讲究仪表、装模作样的绅士不同,富兰克林根本就不想在这些虚面子上下功夫。他衣着整洁但不奢华,彬彬有礼却不矫情,嬉笑怒骂皆出自然,生动地演绎了那句话: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他丝毫不想掩饰自己的平民出身,反而为此感到非常骄傲。他告诉旧大陆的人们,自己身上的奇迹,只有在新大陆这样没有森严等级、没有出身歧视的自由之土上才可能发生。
法国人爱死了富兰克林,他们似乎更懂得欣赏他的才华。富兰克林所到之处,人们都会热情地高喊:“富兰克林万岁!”他的肖像随处可见,被印在壁纸上、徽章上、外衣上、帽子上、鼻烟壶上等。王室的宴会,贵族的沙龙,学者的研讨,都少不了富兰克林的身影。他自称拥有“快乐的天才”,经常妙语连珠,笑话连篇,把周围的人逗得前仰后合。
但一些严肃的英国贵族却不喜欢他。有一位三明治勋爵称富兰克林为“英国最危险的敌人”,也许是因为他认识到了富兰克林的巨大能量吧。如果三明治勋爵看到富兰克林后来在美国革命中所做的一切,他一定会为自己的一语中的感到骄傲。顺便说一下,这位勋爵在家打牌时,喜欢让仆人给自己做一种两片面包加一片肉的快餐,现在这种快餐的名字就叫“三明治”。
1765年,为解决财政危机,英国议会决定向北美殖民地加征印花税,激起殖民地的强烈反抗。富兰克林代表殖民地在英国议会慷慨陈词,促使议会取消了印花税。随着殖民地的独立浪潮愈演愈烈,富兰克林试图通过和平方式寻找一条解决纠纷的“中间路线”。他说:“世界上没有好的战争或坏的和平。”他设想建立一种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松散关系,以保留英国对北美的统治为条件,使殖民地获得更大的自治权。如果富兰克林的建议变成现实,今天的美国就会像加拿大、澳大利亚那样成为“英联邦”国家。但当时如日中天的英帝国拒绝了富兰克林的提议,北美殖民地不可避免地走上了独立之路。英国议会的傲慢无礼也让富兰克林从“英国人”彻底变成了“美国人”,他愤怒地离开伦敦,回到新大陆,全身心地投入到美国革命中。
富兰克林在美国革命中的表现足以写一本书,我们在以后的故事中再说细节,这里只讲个大概。刚刚回到北美的富兰克林受第二次大陆会议委托,参与起草了独立宣言;就在独立宣言发表后不久,70岁的他登船前往巴黎,凭三寸不烂之舌,劝说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出钱出兵支持独立战争;华盛顿在前方浴血奋战时,富兰克林在欧洲上下奔走,为大陆军源源不断地运送军火;作为第一任驻法公使,富兰克林的外交努力促成了“美法联盟”,使法国成为第一个承认美国的国家;独立战争后期,富兰克林代表美国与英国谈判,签订英美巴黎和约,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80岁的富兰克林从法国卸任回国后又当选为宾夕法尼亚州州长;1787年,他作为宾夕法尼亚代表参加了“制宪会议”,极力支持通过宪法组建联邦政府。
如果说,华盛顿是美国革命的头号功臣,那么,富兰克林可以稳稳当当地坐第二把交椅。他是美国最著名的“国父”之一,也是唯一签署了美国建国之初最重要的四份文件的“国父”。这四份文件是:独立宣言、美法联盟条约、英美巴黎和约、美国宪法。富兰克林的一生是美国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他的成就和美德让这个看似平凡的年轻国家拥有了一个不平凡开始。
富兰克林因首倡“北美殖民地联合起来”而被称为“第一个美国人”。由于他对美国革命的巨大贡献,在人们心中,他是“唯一的从未当过美国总统的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用自己的一生第一次在全世界面前定义了“美国人”,展示了一个朝气蓬勃、热情奔放、勤劳、睿智、勇敢、充满正义感和进取心、拥有坚定信仰和高尚道德的新民族。他从一个普通的平民子弟成长为受到全世界尊敬的伟人,通过自我奋斗、自我教育、自我完善来实现个人梦想,他的精彩人生是对“美国精神”最好的诠释。在后来的岁月里,富兰克林的故事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移民满怀着“美国梦”奔向新大陆,也让历经战火和困境的美利坚民族一次又一次振作起来,他们的自豪感和自信心从来没有失落过。他们知道,当他们还很弱小的时候,富兰克林就已经告诉全世界那些强大的民族:真正的美国人是不可战胜的。
那么,让富兰克林登上政治和外交舞台的那场英法战争到底是怎么打起来的?它造就了多少风云人物?它又怎样奏响了美国革命的序曲?请看下一个故事:帽子之争。
第17章 帽子之争()
在北美茂密的森林中,生活着一种不大不小的动物,名字叫河狸。它们长着圆圆的脑袋,小小的眼睛,胖胖的身体,短短的四肢,扁扁的尾巴,厚厚的皮毛,当真萌翻众生。河狸是体型最大的啮齿类动物,一般身长大约1米,体重15~35公斤。这些家伙可比人勤快多了,不停地啃树木,和泥巴,建水坝,修房子。它们建的最长的水坝长达850米,而美国著名的“胡佛水坝”才只有379米长。河狸不光勤快,而且浑身是宝贝。它的肉味道鲜美,是印第安人餐桌上的美食。它的香腺分泌物是名贵香料(河狸香),也是医疗用品。最珍贵的是它的毛皮。河狸皮是“双层毛皮”,外面是一层长长的毛,里面还有一层又细又密的短毛。毛上有油脂,可以防水。河狸在水里游泳,一上岸,毛皮滴水不沾。在欧洲殖民者来到北美前,北美有1亿~2亿只河狸,它们与印第安人和谐地生活在一起。
自从欧洲人来到北美,森林不再叫森林,河狸也不再叫河狸,它们都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自然资源。欧洲的河狸因滥捕滥杀已经濒临灭绝,而欧洲人的河狸瘾却远远没有过够。河狸皮做的帽子是最珍贵的奢侈品,让欧洲人如醉如痴,简直到了没有河狸皮帽子就活不下去的地步。可以想象,当殖民者们看到北美多如繁星的河狸时是怎样的欣喜若狂。
最先开始在北美做毛皮生意的是法国人。从大约1523年起,法国国王弗朗西斯一世就派人探索北美,他们是第一批到达纽约地区的人。虽然最初的殖民努力没有成功,但法国商人、猎人、渔民不断地来到北美打猎、捕鱼。当他们来到今天加拿大圣劳伦斯河流域,看到那成群结队的河狸时,他们立刻意识到,这就是上帝赐给他们的无价之宝。法国王室终于下定决心,要在北美建立殖民地,以攫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1608年,在法国国王亨利四世的支持下,塞缪尔德尚普兰带领28个人,建立起魁北克城,这就是加拿大殖民地的起始。加拿大气候寒冷,生存环境严峻,殖民者们大批死亡。魁北克在非常艰苦的条件下缓慢地发展着。1630年,103个殖民者生活在这里,1640年,变成355人。
尚普兰是个出色的航海家、探险家,也是才华横溢的作家、艺术家、制图家,他是加拿大殖民地最杰出的领袖。当正在享受盛世繁华的法国人对北美的蛮荒嗤之以鼻时,独具慧眼的尚普兰已经看到了这片“富足之地”的无穷潜力。尚普兰深深地爱着加拿大,他用优美的文字和图画向法国人描绘了北美天堂般的美丽和令人难以置信的富庶。春天,圣劳伦斯河中的鱼多得连船都走不动,沿河而居的是成千上万的河狸。加拿大得天独厚的物产让法国人的眼睛放光,那些有探险精神的人开始奔向北美。渐渐地,法国在北美的殖民地越做越大,形成了“新法兰西”。1627年,尚普兰出任新法兰西总督。到1712年左右,新法兰西达到全盛时期,北起哈德逊湾,南达墨西哥湾,从北至南穿越北美大陆,包括加拿大、纽芬兰、阿卡迪亚、哈德逊湾、路易斯安那等5个辖区,首府在魁北克。
在欧洲所有的殖民者中,法国人是对印第安人最好的。法国人来到北美的主要目的是毛皮生意。由于他们人太少,不可能完全自己动手捕杀河狸,只能依靠印第安人。印第安人也很乐意跟诚实、和气的法国人做生意。双方都觉得自己占了便宜。一位法国商人拿着用4英镑买的刀子、铃铛、玻璃这些小玩意儿,换了印第安人一张河狸皮,这张河狸皮在欧洲卖110英镑。而印第安人则逢人就说:“这些欧洲人真是傻到家了,他们给了我们好几把刀子,竟然才要一张河狸皮”
尚普兰对印第安人一向实行怀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