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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美国的故事-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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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谈判的先决条件而不是谈判的内容,也就是说,“独立”没商量。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其余的都免了。第二,英国要赔偿美国的战争损失。第三,英国割让加拿大给美国。当时的“加拿大”主要是魁北克省,也就是今天加拿大的蒙特利尔、魁北克、多伦多地区,外加俄亥俄河谷。

    奥斯瓦尔德一看,富兰克林真是“高级黑”啊。让你们独立就不错了,还割地赔款?别太过分哦。奥斯瓦尔德的回答是:“独立”的事好说,其他两条要慢慢谈。实际上,富兰克林也没指望他一下子答应所有的条件。英国能做到第一条就是美国的胜利了。把“独立”作为先决条件排除在谈判内容之外,断了英国以此为诱饵获取其他利益的念头。谈判还没开始,谈判的首要目标就已经达成了。世界上还有比这更便宜的事吗?

    谈判刚出现转机,富兰克林就病了,事情又拖下来。1782年6月,杰伊终于从西班牙赶到巴黎,主导下一段的谈判。跟老奸巨猾的富兰克林比起来,38岁的杰伊在外交上是初生牛犊。但在美国政坛,他可是重量级选手。他是未来的联邦首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美国宪法的重要诠释人。他也是历史学家们公认的美国最重要的七位“国父”之一。对很多人来说,他的名字也许比较陌生,因为其他六个名字太耀眼(知道其余六位是谁吗?),但他对美国的贡献不应该被遗忘。

    1745年12月,杰伊生于纽约市的一个富商家庭,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荷兰人。他爷爷是法国的新教徒,为躲避宗教迫害带着全家移民新大陆,在纽约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杰伊的外祖父曾两任纽约市市长,在当地是响当当的人物。杰伊15岁进国王学院读书,毕业后成为律师。在国王学院,他结识了其他几位后来成为“国父”的领袖,比如来自纽约豪门望族的罗伯特利文斯顿,还有因校友关系而成为朋友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1774年,杰伊与新泽西州州长威廉利文斯顿的漂亮女儿萨拉利文斯顿结婚。这一年,杰伊28岁,萨拉17岁。

    杰伊从抗税风潮时就积极投入反英斗争,最早组织纽约通讯委员会,并作为纽约代表参加了第一次大陆会议。1778年12月,杰伊当选为大陆会议主席。1779年9月,他又被任命为驻西班牙特使。他和萨拉把年幼的长子托给亲戚照顾,夫妻俩一起远赴欧洲。当时,西班牙虽然作为法国的盟友参战,但并没有承认美国独立。杰伊夫妇备受冷落,直到“约克镇战役”之后,西班牙对美国的态度才好转,开始与杰伊谈判商贸条约。杰伊把西班牙这头的事处理完了才来到巴黎。

    在这短短几年的外交生涯中,杰伊把欧洲人的真面目算是看清了。他坚信,国与国之间没有友谊,只有利益。他恨英国,恨西班牙,也不信任法国。他不像富兰克林那样喜欢拐弯抹角地耍手腕,而是明白无误地直奔主题。杰伊对大陆会议的指示很不以为然:我们美国的命运凭什么由法国人主宰?他从一开始就决定背着法国与英国密谈,连招呼都不想跟弗吉尼斯打。

    杰伊对法国的强硬态度引起他与富兰克林的激烈争吵。富兰克林认为,美法联盟至关重要。即使不告诉法国所有的谈判内容,但基本的礼貌还是应该维持的,一些不太敏感的话题也应该让法国知道。但杰伊说:“法国在她自己和西班牙的要求得到满足之前不会让英国同意美国独立。”他认为,富兰克林对法国的认识太天真了,他甚至觉得,富兰克林爱法国超过爱美国。后来发生的事证明,杰伊对法国的判断基本正确。弗吉尼斯派密使去英国,说法国并不支持美国“所有的要求”。如果英国把在新大陆的利益让给法国和西班牙,法国可以考虑向美国施压,让它后退半步。但杰伊低估了富兰克林对美国的忠诚。在后面的谈判中,他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与富兰克林一样,杰伊也认为“独立”是谈判的先决条件。他发现,英国议会给奥斯瓦尔德的官方指示上写着:奥斯瓦尔德此行是与“北美殖民地”谈判。他立刻告诉奥斯瓦尔德:你的文件上必须写清楚,英国是在与“美利坚合众国”谈判,否则,咱啥也别谈。奥斯瓦尔德说:这不就是个形式嘛,不至于这么较真吧?杰伊说:不行!这是原则问题!奥斯瓦尔德只好派人回去找议会,重新发一份文件。这就等于英国已经承认美国独立了。

    1782年10月5日,奥斯瓦尔德换好了文书,杰伊和富兰克林都满意了,英美和谈正式开始。可是,没几天,一个消息传来。英国皇家海军在西印度群岛大败法国与西班牙的联合舰队,连那位在约克镇出尽风头的法国海军上将格拉斯都成了俘虏。英国新首相谢尔本勋爵派了另一位代表——亨利斯特雷奇,来给奥斯瓦尔德助阵,英国代表们的“脊梁骨”似乎也硬起来。就在斯特雷奇到达巴黎的同时,美国的一位代表也到了,他就是约翰亚当斯。亚当斯增强了美国代表团的阵容,但也带来了问题,因为他与富兰克林严重不和。

    这是亚当斯第二次来巴黎。1779年时他作为驻法特使来过一次,但因看不惯弗吉尼斯那种趾高气扬的劲儿,多次冲撞这位外交大臣。弗吉尼斯忍无可忍,让法国驻美公使向大陆会议抗议,要求召回亚当斯,明确提出:“法国只跟富兰克林打交道,别人都离远点。”平心而论,亚当斯的行为确实不太符合外交礼仪,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他第一次当外交官,根本不懂游戏规则,只认一个死理儿:谁跟美国过不去,我就跟谁过不去。他太不会拐弯了,在很多场合让富兰克林觉得尴尬。富兰克林给大陆会议写信,说亚当斯的一些行为不利于美法联盟。最后,大陆会议把亚当斯调往荷兰,确认富兰克林为唯一的驻法公使。后来,亚当斯在国会中大陆会议的朋友把富兰克林的信透露给亚当斯,亚当斯气疯了。哼!富兰克林背后捅刀子,真是小人!这俩几乎见面就吵架,好像不共戴天似的。

    其实,亚当斯和富兰克林没什么深仇大恨,他们在起草独立宣言时曾密切合作过,对彼此的能力、品德都很敬佩。他们互相嫉妒,也互相尊重。他们之所以看对方不顺眼,主要是性格和生活方式差异太大。亚当斯是典型的清教徒,严肃认真,兢兢业业,不会放松,也不会娱乐,再加上他的固执和直率,很难讨人喜欢。富兰克林正好相反,他拼命工作,也拼命享乐;他爱吃喝,爱游戏,爱玩笑,爱女人,他那充满智慧的幽默让人们很自然地围在他身边。有一次,亚当斯去找富兰克林谈事儿,只见一个女人坐在富兰克林的大腿上正跟他亲热。亚当斯满脸通红,看都不敢看,富兰克林却旁若无人。亚当斯觉得这实在有伤大雅,太过分了;富兰克林说,我是个鳏夫,有权谈情说爱吧?还有,从他们学法语的方法也能看出两人的不同。法语是当时国际外交的通用语言,当外交官不会法语是不可想象的。亚当斯学法语靠背字典、背语法,搞得自己很累,还说得不流利。富兰克林的法语是在与女人的打情骂俏中学会的,很快就“出口成章”了。亚当斯说富兰克林的法语乱七八糟,语法完全不对;富兰克林说你倒是语法都对,咋说不成句呢?

    说到底,亚当斯与富兰克林最重要的分歧是外交理念的不同。亚当斯是彻底的实用主义者,根本不相信国与国之间存在真实的“友谊”。比如,他认为,法国帮美国打仗,不是为了美国,而是为了它自己。美国与英国分离,最大的受益者就是法国。既然如此,美国不欠法国什么,因为法国的付出已经得到回报。富兰克林则认为,外交应该是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结合,并不是所有的关系都可以简单地用“利益”来解释。占据道德制高点非常重要,特别是像美国这样如少女般纯洁的国家。在外交中,情感与理智同样值得尊重。富兰克林很快就有机会向亚当斯和杰伊证明这一点。

    亚当斯被富兰克林“排挤”到荷兰后,在那儿尝尽人情冷暖,还大病一场。大陆会议催着他向荷兰商人借贷,但荷兰商人一个个精得连眼睫毛都是空心儿的,怎么可能轻易把钱借给一个看上去这么不靠谱的国家呢?直到“约克镇战役”之后,荷兰才正式承认美国。亚当斯忽然成了香饽饽,商人们上赶子把钱往他怀里塞。1782年7月,亚当斯与荷兰三大银行签订贷款协议,以5%的利息借得500万荷兰盾,解了大陆会议的燃眉之急。随后,美荷签署贸易条约。似乎天生就不适合当外交官的亚当斯,在荷兰创造了属于自己的辉煌,荷兰人对他的尊敬不亚于法国人对富兰克林的热情。

    10月8日,怀揣着美荷条约的亚当斯来到巴黎。一想起又要见到老“仇人”富兰克林和弗吉尼斯,他心里就疙疙瘩瘩的。但出乎意料的是,富兰克林和弗吉尼斯都对他很热情,大家似乎都想忘记过去,重新开始。杰伊也起到一定的“缓冲”作用。还有两个很重要的“润滑剂”式的人物,给了这三位个性鲜明的美国代表坐在一起联络感情的机会,一个是杰伊的妻子萨拉,另一个是拉法耶特侯爵。

    萨拉金发碧眼,身材高挑,是出了名的大美人。她出身名门,16岁进入社交界时,立刻引来年轻绅士们的“围追”,盛况空前。她最后选中了纽约的“人气”律师杰伊。身为州长的女儿,萨拉从小就熟悉官场的应酬,她成熟又不失活泼,大气又带着点调皮,温柔、幽默、随和。富兰克林、亚当斯、杰伊三个大男人可能互相不喜欢,但他们都喜欢萨拉,愿意围着她坐在一起吃饭、聊天,萨拉总是能让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

    23岁的拉法耶特在“约克镇战役”后回到法国,成了“民族英雄”,也是凡尔赛宫的大红人。他经常过来与美国代表共进早餐,侯爵夫人也常邀请美国代表去家里做客。拉法耶特总是用英语书写精美的请柬,让远离家乡的美国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任何人在拉法耶特面前都吵不起来,所有的怨气怒气都会被他的温情融化。就算你恨死了法国,你也会爱上拉法耶特。后来,拉法耶特的小女儿出生时,他给她取名“弗吉尼亚”,富兰克林开玩笑说:“你还有12个州要生,加油!”

    亚当斯到巴黎后,立刻表示绝对不能遵从国会让他们听法国人调遣的指示。他说:“我认为这不是国会的本意。如果是,我为这样的国会感到羞耻。我宁可辞职也不会这么做。”亚当斯和杰伊站在同一条战线,坚决主张英美秘密谈判,一点风也不给法国透。富兰克林考虑再三之后,同意了他俩的意见。富兰克林的表态让亚当斯和杰伊非常高兴,他们没想到富兰克林这么爽快。其实,不管三位代表的性格多么不和,在一件事情上他们高度一致。这条把他们连在一起的纽带就是美国利益。这三位都是激进的爱国者,美国是他们的孩子,是他们的真爱。此时此刻,他们愿意为了共同的目标心手相连。

    美国代表提出的条约蓝本有九条,分“必要条款”和“附加条款”两部分。“必要条款”是:

    英国承认美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

    在美国境内的英军全部撤离。

    美英勘定边境线并确保边境安全。

    美国在加拿大纽芬兰海域拥有捕鱼权。

    阿巴拉契亚山以西、密西西比河以东原路易斯安那地区归美国,英美共享密西西比河的自由航行权。

    附加条款是:

    英国赔偿美国在战争中的损失。

    英国承认对这场战争负责。

    英美签订自由贸易协定。

    英国割让加拿大给美国。

    1782年10月30日是亚当斯47岁生日。从这一天起,英美代表关起门来,进行了一个星期的马拉松式秘密会谈。每天从早上11点谈到天黑,一条一条地敲定条约内容。

    双方无异议的条款我们就先不说了,现在看看有争议的条款是怎样解决的。

    1美国的西部边境应该在哪里,也就是美国提的“必要条款”里的第5条。

    根据英王乔治三世的1763年宣言,阿巴拉契亚山以东归殖民者,以西归印第安人。也就是说,美国宣布独立时,它的西部边境是阿巴拉契亚山脉。但是,三位代表坚持说,美国西部边境应该是密西西比河,因为路易斯安那地区本来是英国的土地,美国应该顺理成章地接手这片土地。作为“回报”,美国愿意与英国分享密西西比河的航行权。

    如果英国接受这一条,美国的国土就会在一夜之间扩大一倍。三位代表在这上面的心思完全一致,因为他们都有一颗同样的“大陆野心”。他们毫不怀疑,整个北美大陆都是美国的,“西进”是大势所趋,绝不能让任何外国势力横在中间。但要实现这一条,必定会损害两方面的利益:一是印第安人的利益,他们将失去家园;二是法国的利益。路易斯安那最初是新法兰西的一部分,英法“七年战争”后被英国抢走,法国本想这次趁机收回。

    美国代表把这一条列为“必要条款”就是为了显示决心,这一条谈不拢,谈判就会破裂。英国代表在权衡利弊之后同意了这一条款。他们不在乎损害印第安人的利益,但若能把法国势力挡在新大陆之外,也不失为一条好计。于是,美国如愿以偿。正如代表们所预测的,战后的美国人迫不及待地踏上西进之旅,印第安人也就走上了他们的“血泪之路”。

    2美国是否应该拥有在加拿大纽芬兰海域的捕鱼权?这是“必要条款”里的第4条。

    纽芬兰海域是“黄金渔场”,得天独厚。以前,北美殖民地是英国的一部分,在这儿捕鱼没问题。现在,英美要分家,这片海域是英属加拿大的领海,英国代表当然不愿与美国分享捕鱼权。他们的理由是,这样做将损害英法协议,因为法国也想在这儿分一杯羹。

    关于这一条,美国代表的意见不完全一致。来自土地肥沃、商业发达的中大西洋地区的杰伊和富兰克林,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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