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烟-第1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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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了,又年轻了,卿儿,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和原来一样,无时无刻不再惦念牵挂着孩子;你这样的心思,让我,一直很嫉妒;不过,此时,已经都成为过往了,活着的时候真不记得你什么时候和我这么抱在一起了,更不记得,你什么时候和现在这般,直接扑到我的怀里。”
“我知道,曾经,你是恨我的,哪怕我对你再好,可你,也还是恨我,你恨我夺走你,当然,你也恨你哥哥,是他帮着我夺走你,虽然是从他的身边。”
“老林,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婉卿挣扎着从他的怀抱里脱出身子,面容有些萧瑟,很是失落,好像什么东西,从她的身上被夺走了一样:“我知道我对你有所亏欠;可绝不是你刚刚说出来的样子。”
林先生笑了,这一次有些嘲笑的意思,他轻轻的说道:“卿儿,你变了,变得笨笨的了,你误解我的意思,在之前,你是绝不会这样的。”
“恩?”婉卿一愣,看着林先生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了。
而林先生也不再解释下去,而是继续刚刚自己的话说下去:“听大哥的吧,该放手就放手吧,你像儿子这么大的时候,早就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了,只不过因为我你放弃了;而我,你是知道的,我在小伟那么大的时候,连大哥都要依仗我做生意,你我都这么优秀,况且还有大哥教导,怎么,你就对儿子这么放心不下吗?还是你在质疑我和大哥那?”
语塞!
婉卿绝没想到林先生竟然会对她这么说,在他活着的时候,他们一同生活的几十年了,他从未这样过,可是,死后的他,竟然,会在一个梦中,这般,怎么能让婉卿不语塞那?
只不过,好在林先生应该是并没有打算得到一个结果,他笑了笑了,一把把她揽在怀里,用力的抱紧,再抱紧,直到,一个极限。
“卿儿,我走了,看到你我就放心了,从今以后,我绝不会再和你那么说话了。还有,不要想着我会在这个世界等着你,我不想,在这里和你相遇。大哥,也不想。”
说完,那有力的环抱的臂膀,兀自的消失了,婉卿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弄得呆滞木讷了,她想要呼唤,可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她想要寻找,却发现自己寸步难移好像是身体被钉在原地一样。
泪,划破了她娇美的容颜,撕碎了她的青春容颜,破碎的背后,她老态的脸,透了出来。
泪如注,洗刷去了她的青春,洗去了她的美貌,终于,她又变成了老太太的样子,褶皱,枯朽。此时的婉卿,已经无助的摔倒在地上,而就在她最伤心的瞬间,一个幽幽的,沙哑的声音,唤起了她,也呼唤出了久违的阳光。
“我们已经走了,真的,就是走了;这不过是一场虚幻的梦,你看见的,便是你看不见的,你看不见的,才是你看的见得。总之,我们走了,这一场本不该有的梦,也该,醒醒了。妹妹。”
第225章:来信()
梦境终究是梦境,该被唤醒时,总是留恋不住。
而另一边,小伟的会议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结束了,一身疲惫让他不由的哈欠连天,可是他没有选择休息。
创业吗,即使他的工作已经步入正轨,事务所内的一切也都有条不紊,可是,如此,在初期的企业所有者,就可以休息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创业者无论走到哪一步,无论做的多大多强,他总是要比其他的员工成员付出更多的努力。
不眠不休可以算是创业者的写照了;你自己不去出力,还乞望着他人会给你卖命吗?
不过,小伟之所以不休息,还不全是因为这个,更为重要的是,他接到一封来信,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一封书信再普通不过,可是因为寄信人的署名却不得不让他关注,宁可拖着疲惫的身躯也要在最安静的时候,逐字逐句认认真真的看完。
这是一封来自台、湾的信件,寄信人的名字,他再熟悉不过,白璟柔,也就是他熟悉的小精肉。那是他舅舅的女儿,儿时的主要玩伴,也是最能欺负他的那个。不过,也只有她一个人可以欺负他,要是换了别人,不消小伟怎样,小精肉肯定挥动粉拳,兀自就打上去了。
他还记得,小时候,柔柔总是自诩为他们那一群孩子的大姐,什么事都要掺和掺和,还总是自诩为他们的家长,管着他们不让抽烟,不让喝酒,而她自己那,还总是偷着把她爸爸的烟啊酒啊什么的,“顺”出来,给他们尝尝鲜。
想起儿时的光景,不由得让小伟陷入到一种回忆中,那可能算是他活到现在小半辈子里最开心快乐的时光了。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么一个信息发达的社会,两个好朋友,发小交流却还使用这种“古老”的交流方式那,其实道理很简单。
任何发达的通讯方式,无论是网络也好,无论是电话也罢,总之,科技上的东西,其实大多是冰冷的。是没有人情味的。是不能最好的表现出自己的心意和情谊的。
就拿网络来说吧,任何有关于网络的通讯方式,通讯软件,你所能使用的可见的字体,都是源于它其中所收录的,换句话说就是你所用使用的字,都是别人的,是虚无,是制式的。
文字是一种非常美妙神奇的东西,时而优雅时而活泼,或沉稳老成或稚嫩青涩。你用手写下来的文字,不但能够表现出你的文化,同时附加的,还能让别人看到你的性格修养、身体健康程度、心里情绪甚至是真或是情假意。
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怎么从你书写的文字中看出你身体健康与否,其实很简单,正常人写字时的力度会因为习惯而不会有太大的区别,可是当你生病的时候,你会因为身体的虚弱而写出的字软弱无力,如果这个时候你不想他人知道你生病的话。
那么你肯定会刻意的加大力度,这样一来,这一片书信这么写下来的话,你就会发现通篇文字力度深浅不一,而且其中还会有一些字因为你手臂酸痛的问题而显得歪歪扭扭,这样,看到这样的书信,如果是你熟悉的人的话,他的身体状况不就等同于一目了然了吗?
更何况,相比较于其他的一些通讯方式,信件这种老掉牙的东西,算得上是最安全的。
展开书信,小伟不由的觉得有些头大。
信件的详情是这样的:
尊敬的林律师:
您好。
许久未见,心中甚为想念,奈何相隔两地,轻易难见。本想亲回与之相见,以慰想念,无奈琐事繁复,望见谅。
我公司近日来遇到些许麻烦,其中不乏有关经济、法律的事务,想委托林先生,全权代表,与相关部门、人员磋商、讨论、解决。
来信冒昧,不知林先生是否方便,若可以,希望林先生能于今年xx月x日莅临我处,再行会面详谈。
祝林先生事业更进,家庭幸福。
xx年xx月xx日
汉书集团董事局主席白璟柔
这是一封看起来在正常不过的委托信,但是仔细看来又感觉有些摸不到头脑,糊里糊涂的,而且用词上还有些许错误。
而就是这样一封信件,倒是让小伟眉头不展。这封信的信纸不是普通常见的那种而是印刷好红线纵向的,仿古的那种,并且其纸张质地是只适合毛笔书写的宣纸。
小伟端详了一会,心中好像已经有了头绪,但是还不能确定自己的想法,他拿过水杯用手在里面沾了一下然后把手指上带的水滴在信纸的边缘。
水珠落下,却并没有浸湿宣纸,而是一下子就滚落下去了。再看小伟此时,嘴角带着微笑;此时的他已经确定了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这是一张熟宣纸,也正是因此,让他真的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收起这封信,他没有再留在办公室里,胡乱的收拾了一下东西,关了灯,他就离开了。
第二天一早,在他家里的餐厅中,此时的小伟正和他的母亲并坐在一起一只手搭在婉卿的肩上,两个人有说有笑的享用着一桌子丰盛的早餐。
北方的豆腐脑不同于南方的味道,小伟最怀念的食物中,就有豆腐脑这种廉价美食。
在他小的时候,每天从学校回来,总是要吃上一碗豆腐脑,要是一天吃不到就好像少点什么似的。夏天还好说,因为小伟喜欢吃的,也是他只吃的那一家豆腐脑是一对夫妇挑着挑子沿路叫卖的,在家门口就能买得到。
可是已到了冬天,天气冷了,人家不出来了,这样的话,在想要吃到这个小吃,可就要去到近乎已经是城郊的一条小路上,去到那夫妇的家里面去买了。
冬季的时候,总是母亲或是开着车或是打车,去到那个地方给他买着吃,一天都不落下,直到他自己主动要求说不需要每天都吃了为止。
他离家的这几年,也吃过不少不同味道的豆腐脑,但是怎么着,在当地口碑再好的豆腐脑,他还是食之无味。现在在他面前的这一碗豆腐脑,已经不是由那一堆夫妇制作的了。
在他离开春都没几年的时候,那对夫妇的男人就离开了这个人世,而那个女人也不再制作豆腐脑了,之所以他今天还能吃到和曾经一样,不!是比较之前味道更为好的豆腐脑,全是因为婉卿,在他离开春都之后,亲自去拜访过那对夫妇几次。
终于学到了这个手艺,还有豆腐脑卤子的配方。
在小微没回到春都前,她便已做过无数次,早就把手艺练得炉火纯青了,为的就是能够有一天,等儿子回来的时候,亲手做给他吃。
让他重新找回曾经的味道,也是为了让他不要因为在外的浮夸而忘记了,自己的根,自己的灵魂。
早餐的温馨,让这再平常不过的一天,显得格外温暖。用过早餐之后,小伟离开了家,独自一个人,去了一个他曾经最喜欢的地方,也是让他留下无数儿时回忆与足迹的地方。
南山,还是那样,苍松翠柏,郁郁葱葱。不知道为什么,春都大多数的地方都已经被开发成为什么住宅区或是商业区,哪怕就是不可违的自然景观也都成了公园一类。
可是唯有这南山,这么多年过去了,还依旧保持着他记忆中儿时来过的样子。
南山,春都很有名的一处景点,倒不是因为它有特殊的地理位置,也不是因为它有天下少见的雄奇景色,其实,说是一座山,不如说是一座巨大的土包更为准确。
它之所以能够在春都如此出名,几乎全部源于在它身上,多少年来所发生的一件又一件足以登上新闻头条的事件。
只不过,虽然它见证了无数的事件,但是很可惜,确真的没有几件真真正正的登上过哪一家报刊的首页头条。
可能这就是南山的魅力所在吧,无数的传言都由此处引发,可是却没有多少人知道真伪,更是鲜少有人亲身经历。而恰恰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南山对于春都人来说,是一个不得不去、不能不去的地方。
假如你走在春都的大街上,无论是老人孩子、亦或是商人乞丐,只要你问他有没有去过南山,我想,没有人会给你否定的答案。
因为南山上确实承载了太多有关春都的记忆,以留下了许许多多的传言传说。
走在南山那一条被无数人踩踏出来的小路上,一种格外的宁静让小伟感到放松,就在刚刚,在一处不起眼的土包前,他落泪了。眼睛还在红肿,布满血丝。
“我要守望在这,我要见证春都的沧桑变化。”
这句话,在他的脑海中久久回荡不去。虽然,他没有亲耳听到,但他还是能够想象当时的场景,并且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
“我要守望在这,我要见证春都的沧桑变化。”
“我要守望在这。”
“我要守望在这。”
第226章:十一天()
在春都机场,小伟依时踏上了飞往台、湾的航班。
他心里其实多少有点忐忑,这一次台、湾之行,好像冥冥中让他有一种怪异的感觉。这种感觉不能用好或坏来形容。总之,怪怪的,让他多多少少的感到烦躁,可却也影响不到他什么。
航班起飞了,带着各怀心思的人,飞往一个他们或熟悉或陌生的地方。只留下,一阵阵嗡鸣的噪音。
小伟去台、湾了,应柔柔邀,帮助她处理汉书集团的事务。这也就表示,他在春都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至少在他回到春都前,是与他无缘了。
律师事务所其实一切工作也好,日常也罢,都已经步入了正轨,有其完整的机制体系,运营方式,少了任何一个环节都不会影响到它的正常运转,何况,这一次暂不能管理的人还是作为事务所所有者的小伟,而不是在其体制上不可缺少的基层或是枢纽。
企业老板其实就是一个精神领袖,他是整个企业精神层次上的依赖寄托。只不过,这个精神领袖与常义上的还是有些不同的。
因为企业老板还需要做许许多多的工作,还要为企业的每一个环节尽心尽力;说句最直白的话,就是企业老板可以说是员工的老板,而反之员工也是老板的老板。
企业不能缺少老板,企业同样的也不能缺少员工。但是,在短期之内,无论两者哪一个不在职位上,对企业都不会有什么影响,哪怕是非要说有一些影响的话,那么从整体全局来看,也不过是微乎其微的。
只不过,若是企业内存在矛盾或者隐患的话就另当别论了,在常态下,两者哪一个短期的不在,还是不会造成什么后果影响的。
小伟离开了,他事务所的经营管理暂时托付给了他的一个朋友,同样也是他的同事,事务所的第二大股东,国家授予执业律师证的一级律师董国昌。
董国昌其人,其貌不扬,而且有些不修边幅,生活中粗枝大叶,但是对于职业工作却一丝不苟,从业十二年大大小小处理过超过一百三四十起诉讼事件。可以这么说,如果说他董国昌是一个不合格的律师的话,那么我想,可能真的就没有人再配得起律师的称号和光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