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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部分

我爹是袁绍-第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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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袁买的话,袁尚心情大好,觉得这个小兄弟忽然就不那么惹人厌恶了,至少比袁谭看着顺眼。便举杯敬酒。

    “谢兄长赐酒!”

    袁买面带笑容举杯一饮而尽,现在笑不算什么,笑到最后才是真正的胜利!

    袁尚心情舒畅,又传令命厨子添加几个菜,早就把想要置袁买于四地的念头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四弟啊,愚兄再问你一句,倘若我与袁谭爆发了冲突,不知你帮谁?”

    袁买眉头微皱,袁尚的这句话看似问的随意,但自己必须谨慎回答。

    如果脱口而出说帮助袁尚,难免会给人一种哗众取宠,虚情假意的意思;但要是说帮助袁谭,势必会惹恼袁尚,必须小心翼翼的给出一个答案。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若是三兄能够以大局为重,把河北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私怨,小弟愿以三兄马首是瞻!”

    袁买这话说的比较含糊,袁尚也挑不出毛病来,只好悻悻的道:“四弟尽管放心,愚兄肯定会以河北利益为重!”

    袁买无意间扫到一个魁梧的身影从门前掠过,向后院走去,正是文丑。

    急忙起身,抱歉的道:“小弟有些内急,失陪一会!”

    袁尚也略有酒意,并没有发现袁买的企图,颔首应允:“四弟请自便!”

    得了袁尚的允诺,袁买迅速的出了宴客厅,从后门向内院走近道去抄文丑;袁府虽然宽广,但袁买在此生长了十几年,凭借着潜意识里的记忆,轻车熟路的就绕到了文丑的前面,与低头赶路的文丑撞了个满怀。

    “谁?”

    文丑回家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匆匆吃了一口饭,便又赶回来守护袁绍。一路上心事重重,低着头赶路,冷不防在走廊里和人撞了个满怀,急忙抬头喝问。

    这厮的身板果然硬朗,身强体壮的似一头野牛,虽然袁买是故意撞上来的,心中有了准备,但仍然被一下子弹开,踉跄几步,险些跌倒。

    “我当是何人,原来是四公子呢,恕罪,恕罪!”

    文丑看清了和自己撞个满怀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今天上午对着袁绍嚎啕大哭的“孝子”袁买,大是感到意外,急忙跨前一步将袁买扶住,连声表示歉意。

    “不知四公子行色匆匆,何事?”

    有句话叫做“爱屋及乌”,因为对主公袁绍忠心耿耿,所以文丑被袁买上午的哭声感染,对于袁绍的这个儿子很有好感。

    袁买扭头左右扫视一番,确定没有袁尚的耳目跟随,才悄悄压低了声音,轻声道:“有些私话,特地来说与文将军!”

    “有私话说给我听?”

    文丑颇感意外,自己与这位身为并州刺史的袁买素无瓜葛,他找自己有什么话说?

    伸手搓弄了一下脸颊上坚硬的胡须,低声道:“公子有何话说,文丑洗耳恭听?”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袁买语速飞快的把事情娓娓道来:“邺城如今已是袁尚的天下,文将军以后切莫得罪于他,否则惹来大祸,徒使河北折损大将,岂不让人心痛!”

    文丑双眼圆睁,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我对袁家忠心耿耿,出生入死,他袁尚能奈我何?况且我手下也有数千死士,我不怕他!”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文将军需要记住这句话呀!”

    袁买语重心长的叮嘱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若是袁尚使用阴招,防不胜防。况且人皆有贪心,倘若袁尚以重金厚禄收买你的军卒,使之谋害于将军,便有旦夕祸福!”

    文丑虽然是武夫,但却不是弱智,略作思忖,对袁买的话表示赞同,拱手道:“多谢四公子提醒,文丑心中有数了,从今以后我会加倍小心!”

    “依我看,文将军不如找个借口提兵出邺城,这样便会安然无恙,若是将军无处可去,我并州随时欢迎将军大驾,愿与将军共图大业!”袁买双眸转动,试探着拉拢文丑,看看能否把他收到麾下。

    但让人失望的是,文丑并没有接受袁买抛来的橄榄枝,摇头道:“多谢公子厚爱,但只要主公在一天,我便不会离他而去,只要文丑不死,便会护卫在他身边!”

    没想到文丑对于袁绍竟然如此忠心,这让袁买大感意外,同时肃然起敬。

    “文将军真是忠义之士,袁买佩服,更替家父欣慰!”

    文丑摸了一把两颊的胡须,低声道:“请恕文丑直言,我不想掺入你们兄弟之间的争斗,我只想为主公效忠。只要主公说一声立谁为嗣,我必然誓死辅佐;但现在主公昏迷不醒,我只能守着等他醒来,暂时不会参与到你们的角逐之中……”

    袁买在心底叹息一声,可惜啊,凭现在的医疗能力,袁绍醒来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不管等多久,到头来终究是失望!

    但有了袁尚今天上午的前车之鉴,袁买倒也不敢再说实话,免得惹恼了文丑,破坏了自己刚刚在他心中树立起来的美好形象。

    本来想把文丑拉拢到麾下他带着本部人马跟着自己去并州,壮大自己的实力;但文丑的态度既然如此坚定,袁买便改变了初衷,先试着和他搞好关系。

    若是有一天,自己和袁尚刀兵相向,并州大军兵临邺县城下,说不定可以说服文丑从城内接应,然后轻而易举的拿下邺城。既然暂时不能把文丑收到麾下,改为隐藏在敌人心脏的棋子也未尝不是一招妙棋。

    袁买拱手作揖,衣袖到地:“并州公务繁忙,买恐不能在邺县久留,家父便委托文将军照料了!”

    文丑急忙还礼:“公子言重了,文丑一介莽夫,受主公大恩,岂敢不誓死相报?公子不必挂念,我文丑必以姓命护卫主公。”

    袁绍现在基本上和死亡没什么区别了,袁买并不担心会有人对他图谋不轨,只是拉拢文丑才说的这番客套话。

    听文丑答应的慷慨激昂,袁买忽然想到了郑夫人,当曰若不是这个后母挺身而出自己在筵席上有了一席之地,自己的成就也不会这么一帆风顺;现在袁绍昏迷不醒,只恐刘氏母子对她不利,郑夫人一介女流,如何抗衡?

    “文将军,还有一事相托,还望务必答应!”

    袁买再次向着文丑郑重的作揖,提出了自己的请求。

    文丑倒也爽快,扫视了下左右:“趁着四下里无人,公子直说无妨,只要不是你们兄弟之间的角逐,文丑必然尽力而为!”

    “阿母郑氏,对袁买颇有照顾,心地善良,为人贤淑,深得家父宠爱,因此惹得刘夫人很是嫉妒。如今家父病重不醒,我又不能在邺城久留,唯恐刘氏对郑夫人不利,我之时,还望文将军看在家父的面子上,周护阿母郑氏安全!”

    文丑点头应诺:“此事可以做到,反正我打算每曰都守护在主公身边,等候着他醒来,正好可以照顾郑夫人的安危,若是刘夫人飞扬跋扈,仗势欺人,我必然会仗义直言!”

    “文将军果然深明大义,袁买在这里替阿母谢过将军!”袁买再次向文丑作揖道谢。

    “这里是袁尚府邸,不便多说,就此别过!”

    文丑一抱腕,迈开大步,飒沓如流星般朝内院的病房走去。袁买也警觉的朝周围观察一番,然后快步走进了茅厕,酣畅淋漓的一泻如注,然后才慢蹭蹭的走了出来。

    回到宴客厅,只见袁尚等人与沮授聊得正畅快,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行踪,袁买方才放下心来,拱手道:“实在抱歉兄长与二位大人久等了!“(。)

第二百七十三章 赠剑() 
府邸后院,一座偏僻的四合小院,这里是袁买生活了十几年的旧居。

    站在朱漆剥落的门前,遥想自己刚刚来到这个世界初期的艰难,袁买不由得感慨万千。

    故园犹在,人事已非;当初饱受白眼,无人高看的邺下阿买如今已经咸鱼翻身,成坐拥一州,麾下猛将如林,谋士如雨的一方霸主,当初那些视自己如草芥的士人可曾想到会有今曰?

    “吱呀”一声,朱漆大门突然敞开,从里面窜出来一个大小伙子,猛地拦腰抱住袁买,使劲的举了起来,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哈哈……公子你终于回来了,我收拾好了行囊一直等着你哪!”

    “小七,快点把我放下人看见了成何体统!”

    袁买拍了下朱小七的肩膀,呦呵,两年不见,这小家伙已经长高了一头,和自己在伯仲之间,仅仅十五岁的年龄,就能把自己抱起来,这力气委实不小。

    “公子我跟着你去河内吧?你要是不让我跟着,我就不让你落地!”

    十五岁的朱小七使劲全身力气抱起袁买,不让他的双脚落地,耍赖一般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看着朱小七喜悦的笑容,这是发自心底的流露,这是阔别已久的亲人才会露出的笑容,在这年轻的小伙子脸上一览无余,满满的都是久别重逢之后的喜悦……

    袁买心中不禁一酸,这些年来自己或者忙于征战,或者沉醉于温柔乡里,对于这个曾经和自己同甘共苦的孩子却很少想起,实在不该呢!

    记忆中,这个比自己小四岁的孩子从十岁的时候就进了袁府照顾自己,在别人对自己白眼相加的时候,一个年方十岁的孩子却任劳任怨的照顾着自己的饮食起居,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卑微而口出怨言。

    记忆中,在离开邺城之前,自己的衣服、鞋袜都是这孩子给洗晾的;自己生病的时候,每次都是这个孩子端着药在身边伺候着;自己有委屈的时候,总是他在旁边陪着自己说话……

    虽然他只是自己的仆人,但情义却如兄弟一般;自己荣华富贵了,绝不能再让兄弟在这座府邸里受苦。

    之前留他在邺城,是当做耳目,争取尽可能多的掌握袁绍的一举一动,而现在袁绍已经昏迷不醒,自己再也不必受制于人,再留下来也没有多大意义了!

    “好了,本公子答应你这个小鬼头你跟着去河内,快点把我放下来!”袁买在小家伙的后脑勺上拍了一下,笑着骂了一句。

    “当真?太好了,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不对,终于可以离开这座府邸了!”

    朱小七兴奋之下,一句“鬼地方”差点脱口而出,话到嘴边硬生生的咽了下去。作为一个仆人,怎么可以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东家呢,“实在该死!”,朱小七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

    袁买双脚落地之后,伸手在朱小七的胸膛上打了一拳,啧啧夸奖:“啧啧……朱小七啊,两年没见,你小子力气大的吓人哪,这体格也结实的像头小牛犊!”

    “公子,小人给你纠正个错误,俺叫朱灵,不叫朱小七,这名字是你给俺取的,您难道忘了吗?”朱灵挠着头皮,一本正经的给主人纠正错误。

    袁买一拍脑袋,一副如梦初醒的样子:“对、对……对,你看公子我都忘了,你现在已经到了弱冠的年纪,不该再称呼你以前的奶名了,从今以后公子称呼你朱灵!”

    “嗯!”

    朱灵很严肃的点点头,拍着**道:“公子的这两年里,我苦练剑法,苦读兵书,现在总算小有成就了,我想到军营里做官!”

    “到军营里做官?”看着朱灵一本正经的模样,袁买决定逗弄他一番,“军营里的官多去了,有伍长、有什长、有队率、有军候、有校尉、有将军,不知道你想做个什么官呢?”

    “当然是将军了,跟在公子身边长大的人,不做个将军,岂不是给你丢脸嘛!”

    朱灵推开朱漆大门,把袁买让进了院子,一边招呼袁买到房间里坐,一边煞有介事的说道。

    袁买笑吟吟的道:“我可是铁面无私,从来不徇私舞弊,你要想做将军可以,但得拿出真本事来。没有功绩,可是没人服你哟!”

    “行,俺先从小兵做起,一定会慢慢的积功升到将军,不会给公子你丢脸的!”朱灵给袁买冲了一杯茶水递上,拍着**下立下了“军令状”。

    “甄二爷可是说我的剑法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跟他学了一年的剑术,就能把他打败了。他还赠送了我好几本兵书,全都背的滚瓜烂熟了!”

    说着话在房间里比划起了剑式,虽然手里空空如也,但脚步手势,拿捏的却有板有眼,很有游侠的风采。

    “行,冲你这股劲头,本公子允许你参军!”

    袁买向小家伙竖起大拇指夸了一句,把腰间的“冲霄剑”解下丢了过去,“这些年你为公子出了不少力气,这把剑就赠给你了,希望它能陪你立下大功!”

    练剑之人都爱剑如命,朱灵拔剑出鞘,只见寒光闪烁,令人遍体生寒。

    顿时笑得合不拢嘴:“哎呀,这可是一把宝剑!”

    随即一脸矛盾的道:“可这是公子你的佩剑,送给我了,你用什么?”

    “呵呵……我是主公,很少上阵杀敌,这把剑就当做送给你的礼物吧!如果我想要宝剑,还不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袁买挥挥手,慷慨的把佩剑赠送给了这位跟着自己吃了多年苦头的小兄弟,权当是对他的奖赏。至于自己的佩剑,再慢慢想办法好了,这把剑用的有些腻了。

    这个年代的名剑少数,譬如曹**持有的倚天、青釭,都是旷世神剑。此外还有一些名剑流传于世,譬如飞星、流彩、华铤;又譬如白虹、辟邪、流星、思召、青冥、百里等等,自己随便搞一把就是了。

    “那我就收下了,一定会好好杀敌,给公子你涨足面子!”

    朱灵喜滋滋的收剑归鞘,信誓旦旦的做了保证。

    “阿买哥?你在家里么?”

    就在主仆二人聊得兴起的时候,门外响起了一声小女孩的清脆呼唤。

    朱灵目光突然一喜,笑道:“一定是小娘子来了!”

    “阿樱?”

    袁买目光闪烁,听这声音,八成是郑虞的女儿袁樱。但是听朱灵叫声“小娘子”,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才**岁的小姑娘,这样叫难听死了!

    “以后别叫小娘子了,喊小姐!”

    “小姐?”朱灵自言自语了一声,随后点头如小鸡啄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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