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路行-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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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不光它们在,还多了点东西,一支散发着乌光的钢笔。
这笔我有印象,是林涛的,当时我们跟着小浩去林氏门业,林涛正坐在桌子边写字,手里拿的就是这支笔。
看来萧煜行当初先我们一步到达林涛家,从那儿带走的就是这个东西,可是他现在为什么又要还给我?刚才也并没有说到它的用途。
把东西都装好,看了下时间,刚好到中午,就打算下去先续了房费,再吃口饭,储备精力等晚上。
与我一同开门的还有隔壁间。
两扇门同时发出“卡”的一声响,然后我走出来,向一宏也从另一间里走出来。
他手里拿着自己来时背的包,脖子上没了红色的围脖,头发略微有些乱,脸色也不好,低头出来时往我这边看了一眼,但没等到目光接触,就又收了回去,很快转身往出电梯口走去。
他的父母跟在他身后,一左一右,像押着犯人一样。
我退回房间,没跟他们一道走,不想看到向一宏沮丧的样子,也不想看到他父母那种眼高于顶的表情。
最重要的是,我以为他们早就走了,没想到现在才出门,那上午我跟萧煜行发生的事,还有从我房间传出去的声音。
整张脸都是发烫的,一直烧到脖子里,羞愧,还有对向一宏的感激都让我此时无地自容。
我在房间里窝了两个小时,估摸着他们肯定走了,才敢出来。
忐忑不安地过完下午,当新的一夜开始时,才想起一个最大的问题,鬼城入口在哪儿呢?
这事差点没把我整疯了,我特别清楚萧煜行的套路,就算是他什么也不跟我说,如果到时候我找不到地方,他也照样会当成我的错,然后再把找我爸的时间往后拖,说不定还会因此找理由再敲诈我一次。
这家伙无所不用其极,可我当时整个脑袋都是糊的,根本就没想着问他这事,并且一醒过来他人就不见了,现在往哪儿找他去?
夜越来越深,我一边等时间,一边盼着萧煜行能早点出现,最好是他能跟我一起去那旅馆,就像向一宏那样。
到十一点时,身边没有任何动静,而我也不能再等了。
从酒店出来,夜风如冰刀,街上连半个人都看不到,只有我自己的影子绊在脚下,一步一趋地跟着。
从宾馆到槐花旅馆,仅几百米的距离,却感觉像走上了条不归路,心内会不由自主地生出凄凉和恐惧。
我一边往前走,一边往四周看,棚户区的房子在我没到的时候还在,可是当我走到槐花旅馆再回头时,已经成了废墟。
只有眼前的旅馆里亮着灯,灯箱的颜色在闪烁,牌匾上的红字也依然诡异。
我手插在口袋里,紧紧抓住那块手帕,心跳加速,脚也不想往前走,总觉得这次进去好像很难再出来一样,心里比以往的任何一个时候都不安。
手机到了这里就自动关机,我看不到准确时间,一边极度排斥往里面进,一边又害怕把时间错过。
矛盾着进了那扇玻璃门,意外地在楼梯间没看到坐着的老板,连桌子也没有了。
一盏昏黄的灯吊在头顶上,灯罩里有许多黑色的点,像扑进去烧死的虫子尸体,遮住了大部分的光,两边白色的墙面上,晃着一些影子,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
过去我一进门就会看到桌子和桌子边的人,根本没有用心注意过其它地方,现在无论往哪里看,都特别带着古怪的气息,况且知道它本来就是鬼店,心内就更加惶惶。
我已经把林涛的那块手帕拿出来,另一只手也紧紧攥着从酒店里拿出来的打火机。
萧煜行只说要把手帕烧到这里,可到底是烧在什么地方呢?一楼的大厅,还是四楼林涛会出现的房间?
恐惧越来越大,已经撅住我大部分的神经,这会儿不光手在发抖,连思维都有点打结,沿着又窄又旧的楼梯开始往上走。
整栋楼都是静寂的,只有头顶的光阴暗不明的在闪,照在我的身上,又投到地上。
没有影子。
对,我突然发现一直跟在我脚下的影子不见了,我竟然跟那些鬼一样,只剩一个身体。
脚往后退了一步,心里不停在喊:“赶紧跑。”
正在这时耳边却传来另一个微弱的声音,好像隔的特别远:“别回头,往上走。”
是萧煜行的,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听到他的声音就让我心安。
一点点把身子掰正,捂住心跳,稳住脚,重新往上走。
所有的楼层都没人,到达四楼时,我停了下来,但萧煜行很快说:“继续走。”
顺着楼梯上了五楼,然后六楼,很快就看到那天我爬上去的天台入口。
此处无声,我接着往上去。
天台上风很大,也说不上是从哪个方向来的,围着我吹,卷一下都好像要把我拽到楼下去。
稍微下蹲一些身子,往四周看的同时,也在等着萧煜行的下一步指令。
可是这货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把我忘了,竟然好久都没有再说话,我特喵的心里又开始着急了,且不敢轻举妄动。
在原地等了十几分钟之久,那个微小的声音才又传过来:“正西方,七步处。”
三字经此时听上去无比美妙,我举步就往前走,数好跨出去七步,就蹲下身子开始点火。
打火机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啪啪”了很多下都打不着。
我赶紧把另一个备用的拿出来,可是情况相同。
已经想到不是打火机的问题了,只是我现在还有什么办法吗?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而且此时看着那块林涛的手帕就生气。
“别慌,把手帕拿出来,踩在你脚下再点。”
神指挥啊,不管有没有用,我现在都听,速度把塑料袋打开,往外倒手帕时,一阵风过来,竟然给卷走了。
这下我真的慌了,什么也不顾了,反身去追。
灰扑扑的手帕被风吹着,一路翻滚,竟然团成了圆型的,越走越快。
我弯着腰,身上头上都是汗,赶到天台边时,它已经调头向另一个方向继续跑。
连萧煜行的声音都有些急了:“另一块。”
这斯还骂了一句脏话,不过我当没听见,此时他的命令就是圣旨,我哪有心思管他骂我什么,麻溜把另一块陆清雅的手帕也拿出来。
两块手帕在风里好像有了灵性,竟然自动的往一起粘。
等我终于把两块都抓住,才松一口气,忙着往回跑,找我当时站着的位置。
这次火也打着了,可是点手帕时遇到了新的难题,两块粘一起的竟然撕不开。
我声音都是苦的,问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的萧煜行:“我能两块一起烧了吗?真是要急死了。”
他回:“不能,笔。”
三个字先生的话让我再次来了精神,乌色的钢笔拿出来时,周围的风突然吹的更大,卷起我头发,衣服,还有手里的东西,同时也把两块手帕分开。
我一秒不敢停,把林涛的踩在脚下,别的全部收到口袋,开始点火。
当火苗烧到手帕的一角,里面竟然传出一声深沉的叹息,接着是呜呜咽咽的声音。
我心里一阵堵,像被谁塞了一块石头进去,喘不过气,鼻子也发酸,眼泪莫名其妙地往外面流。
可手帕没烧完,我不能走,强撑着盯那火光。
红色的火光里显出一张少年的脸,青春洋溢地随着火苗跳跃。
他的眼睛看着我,像星星一样明亮,眼底带着笑,唇角扬起,刚长起来一点的小胡子若隐若现。
我也想向他笑一个,可是寒意从四肢百骇涌出,全部聚到脑口,跟先前的石块连成一片。
我心如刀割,泪如雨下,爬倒在天台上嚎啕大哭。
第57章少女之梦(2)()
那些来处不明,波涛般汹涌的悲伤扎进皮肤里,钻入骨缝中,成了一张带着针的网,紧紧把我束住。
林涛,多久以前我梦里的少年。
闽地的老屋古桥,还有那桥边的茶馆小摊,我与他并肩走过,来回甩动的手有时会触碰一下,但很快就脸红着又挪开。
他扬着嘴角问我:“陆清雅,你今天真的要逃课吗?”
我心里是犹豫的,但看到他的笑,看到他往前走时活力的步伐,还有那穿在脚上的白色球鞋,就决定跟着他冒一次险。
两人在僻静的午后小街上游荡,阳光被树枝筛成星星点点,洒在斑驳的路面上。
他有时候会转头看着我笑,眉毛是弯的,眼睛是弯的,嘴角也是弯的,嘴唇的两侧有一点点浅青色的刚长出来的胡子毛。细细的,很可爱。
我们走过很多小摊,看到上面琳琅满目的商品。
我心里欢喜,也很羞怯,停在一处卖女儿用品的前面。
林涛倒退着走回来,故意装成旧时老太爷的样子,虚摸了一下自己的胡子说:“都是小女生家家的玩意儿,有什么好看的?”
我眼睛只管盯着两块手帕看,脸热的像天空中燃烧的太阳。
“这块手绢真好看,我想买。”我轻声说。
他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绷了下脸说:“这有什么好看的,改天碰到比这好的再买吧,我兜里还有几块钱了,一会儿还要去玩游戏呢。”
可我心意已决,早从书包里拿出了家里给的零花钱。
他看到我这样,赶紧拦住我说:“好好好,算我输了,真是服了你。”
他把两块手帕买下来,一块是净面的,一块上面带着一朵红花。我把净面的塞到他口袋里说:“这个送给你。”
他把嘴角翘到天上,一边嫌弃男生哪有人用这种东西,一边又笑着说,电视上说只有女生对男生有那种意思,才会送手帕之类的给他,问我是不是也对他有意思?
我从高中与他同校,见他的第一面起就喜欢他,那时候很害羞,不敢表达,每次都要借同学的聚会,彼此才能说上几句话。
这次我们两人出来,算是这么久来的第一次。
他送了我手绢,我自然也要以礼相赠,方能表达自己内心对他的喜欢。
我悄悄给他买了一只钢笔,因为林涛说过,他不求自己学习有多好,只想写一手好字,他的所有零花钱除了去打游戏,就是买字贴。
他的钢笔字也确实是我们班里最好的,我知道有很多女生给他写过信,或许那时候不应该叫做情书,仅仅是想要一面他那苍劲潇洒的字而已,这已足够让她们兴奋到尖叫。
可是林涛没有回过,他连我的信都不回。
这是我最伤心的事了,既是这样我还是送了他钢笔。
收到礼物那天,他也很开心。
他每天都很开心,随处可以看到他的笑容,不管是被老师骂,还是考试成绩差,似乎都影响不了他的好心情。
他笑着拿过钢笔说:“陆清雅,还是你最了解我,哈哈哈。”
我看着他的笑,心里也乐开了花,顺势就说:“那你帮我写两张字吧?”
林涛笑的更大了:“好呀,以后我每天都写一张给你,让你看到我的字就想吐,吃不下饭。”
“才不会,我要把他收藏起来,有一天你成了书法家,那我就要发财了。”
林涛曲起手指在我头上弹了一下,又带着嫌弃的表情说:“财迷。”
与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在这种轻松愉快中度过的,也正因为跟他在一起,我才不会去想家里的烦心事。
我是父母的独女,从小到大,所有的东西都是他们安排好的,吃饭穿衣上学,交什么样的朋友,嫁什么样的人。
林涛是唯一不符合他们标准的,所以我也一直不敢公开跟他在一起,但其实我心里已经想了我们毕业以后的所有事。
我要与他考同一所大学,如果高中以后他不读书了,那我就跟他一起缀学,一起私奔,去一个谁也找不到我们的地方,过像现在一样自由散漫的生活。
那年暑假他果然如我所愿,说要带我去旅行。
我高兴坏了,编了一千个谎骗我父母,就是为了跟他顺利出去。
我们从闽东车站,一路向北,路上经历的所有片段,都是我此时遇到过最美好的风景。我在想,或许林涛也有跟我一样的想法,所以才会带我来此处,看看我是否喜欢这里,以便到时我们就留住在这里。
我是喜欢的,只要跟他在一起,去哪里我都是喜欢的。
我们在一处小县城歇脚,他说手上的钱不多了,不能去住大的宾馆,只能住家庭旅馆。我事事听他的,根本无需解释。
那个旅馆的名字也特别好听,叫“槐花旅馆”。
林涛解释说,此处多种槐树,到了春天,遍地开花,一树白色非常漂亮,那些花还能吃,带着甜味。
我觉得像我们现在的爱情,洁白的,也带着甜丝丝的味道。
店老板是一个胖乎乎的中年人,不太爱说话,但是他的太太就特别爽朗,只是因为脸上长了斑,又被假药治坏了,所以就用纱巾裹着脸,倒是很有异域风情的味道。
她笑着跟我们说话,把我送到四楼西边的房间,还送来了一餐晚饭。
可我醒来的时候,身边已经没有了林涛,我也没有在那家旅馆里。
我躺在一张新木大床上,上面铺着夏用的凉席,一个流着口水的男人蹲在床边对着我笑。
再见到林涛已经是两年多以后了,那年冬天我病如膏肓,每一天都能看到死亡向我又走近一步。
有一天,村里的一位大婶来看我,她把方家的人支开,拿给了我一张纸条。
纸上写的是我的名字,那字我一看就认出来了,是林涛的。
她说可以想办法让我们见上一面,我笑着摇头,泪水洒满手背,很快就冷了。
我还是愿意记住记忆里的少年,也愿他记住那时我的样子,而不是现在满身疮痍,身冷心寒的短命鬼。
短命鬼是方家人给我取的名字,现在已经名副其实了。
我身上再无可用的东西,活着一天就是浪费粮食,于是方家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