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驾青云-第1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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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薛梓宁就开始在凌云的房外敲门。
凌云睡眼蒙松地就被薛梓宁给带出了山庄,颠簸的马车带着他去往不知道目的的远方。
凌云揉了揉眼睛,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问道:『我们究竟要去哪儿?』
薛梓宁神秘一笑,道:『去了你就知道了。』
凌云又问薛梓宁,这次究竟要他去完成什么任务。然而薛梓宁却只是微笑而不回答,凌云无可奈何,只好自顾自地看着窗外的风景。
马车行驶了小半天,竟然是往京城的方向而去。
等进到了城内,马车通过宽敞的大路,就来到了一户豪门大院之前。
这条街道四周似乎没什么人烟,因为整个街道都被这户豪门的围墙做包围,看起来无比的奢华和气派。
能在京城之内拥有这么庞大的府邸,凌云心中惊愕不已。
薛梓宁和凌云走下了马车,薛梓宁指着大门,道:『进去吧,这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凌云望着大门上的牌匾,上面几个镶金的大字,写着“鑫汇钱庄总府”,他也猜出了这里应该就是薛梓宁的家。
等进到了鑫汇钱庄内,凌云发现里面的占地远比外面看起来还要大。
不时有仆人向薛梓宁点头问好,纷纷道:『七小姐您回来了?』『七小姐好。』
凌云心中想道:看来薛梓宁在自己的家中,还是以女人的身份来示人的吧。
他们穿过了长长的大院,又走过幽深的庭院,终于来到了一个典雅的小院内。
院子里只有几个上了年纪的仆人正在修剪花草,整个院子的园林景观十分古朴别致,显然是主人精心设计的。
薛梓宁对那些仆人挥了挥手,道:『你们先下去吧。』
那些仆人便点头称是,就收拾起工具,走出了院落。
薛梓宁来到了一间木屋前,用手敲了敲房门,轻声道:『爷爷,绮凝求见。』
『进来吧。』里面传来了一个老人洪钟一般响亮的声音。
『绮凝?绮凝是什么鬼?你不是薛梓宁吗?』凌云惊讶道。
薛梓宁给他翻了一个白眼,并没有理会他,就打开了那间木屋的房门。
两人走进木屋,就看到一个老人坐在屋内的一张太师椅上,正在逗弄着一只金丝雀。
薛梓宁亲昵的喊道:『爷爷,你别只顾逗鸟了。』
那老人放下了手中的鸟笼,呵呵一笑,就站起了身来。
凌云觉得眼前的老人不怒而威,全身带着一股非凡的气势。
那老人没有去和薛梓宁对话,而是在凌云的身旁转了几圈,似乎是在仔细地观察着他。
凌云的额前流下了冷汗,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么紧张,就像是第一次见亲家公一样。
老人微微一笑,对薛梓宁问道:『凝儿呀,他就是你值得把密云庄送走的人?』
薛梓宁脸色一红,道:『我把密云庄送给他,只是因为宋刀楚剑的遗孤宋巧儿需要一个安身之所,并不是为了他。』
老人摸了摸胡子,眼神中带着笑意。他又望了一眼凌云,对凌云说道:『老夫乃鑫汇钱庄的庄主薛有为,不过人们都喜欢称呼我为薛大老爷。你知道这一次我把你叫过来,是为了什么吗?』
凌云摇了摇头,道:『不知道,不过我听说是一个很棘手的任务。』
薛大老爷点了点头,笑道:『我是有一个任务想要交给你,不过更重要的是——我想要见见你。』
凌云疑惑道:『见见我?为什么?』
薛大老爷的眼角带着一丝暧昧的笑容,道:『你要知道,当初我把密云庄送给凝儿,是想把这个庄园作为嫁妆的。你既然得到了密云庄,那什么时候跟我们薛家提……』
然而薛大老爷的话还没说完,薛梓宁就已经上前捂住了他的嘴,又羞又气道:『您别瞎说,我才不想要嫁给他那种人!我把密云庄送给他,根本就是善心大发,完全没有想过那种事情!』
凌云呆愣在一旁,完全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薛梓宁没好气地向凌云说道:『你赶紧跟我爷爷解释清楚,否则我立刻收回你的庄园!』
凌云一听,这还了得?急忙就向薛大老爷解释起两人并无太“深入”的关系,而薛梓宁也只是好心帮助了他和巧儿而已。
看得出来,薛大老爷的表情十分失望,他似乎很愁心薛梓宁的婚事。
然而凌云心中却想道:薛大老爷您还不知道吧,你这个孙女其实是个蕾丝边,恐怕您一辈子都别想看到她嫁人了。
见气氛有些尴尬,凌云便赶忙问道:『薛大老爷,您想要交给我的任务到底是什么?』
薛大老爷的表情立刻严肃了起来,对凌云正色道:『我请你来的真正原因,其实是想让你帮我去护送一个人,去往南燕国的旧址。』
『南燕国?护送一个人?』凌云继续问道,『您要我护送的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派我去?』
薛大老爷解释道:『因为一位商界友人的嘱托,我们需要秘密护送一位南燕族的遗公主,去往南燕故地。然而这件事实在太过重大,而我们鑫汇钱庄又与当朝关系紧密,实在不能用我们自己的人手去完成这件事。其实我原本想把这个任务交给凝儿,毕竟她目前的身份还是江湖上最神秘的“十二怪”首领,也没有人敢肯定她就是我们鑫汇钱庄内部的人。』
薛梓宁在一旁继续说道:『可惜十二怪的其他兄弟,都被我派去追踪那个卜丞相的踪迹了,一时之间竟找不到可用之人。所以我才想到了你,希望你能代替我们十二怪,去护送那位南燕国的遗公主。』
凌云却奇怪道:『你们所说的南燕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为什么护送一位公主却不能在明面上去做?』
薛大老爷十分吃惊,问道:『你竟然不知道南燕灭国之事?』
凌云脸色一红,道:『其实我之前一直生活在一个小山村中,对外面的事情完全不了解。』
薛梓宁便解释道:『南燕国是接邻我们天明帝国的一个小国,盛产矿石、美玉、奇珍,风景优美、人杰地灵。虽然天明帝国早有吞并之意,但南燕国边境有北燕山和南燕岭两处天险,因此天明帝国的攻势多年未果。直到三年前,南燕国发生内乱,相国和将军彼此猜忌,最终才让天明帝国找到机会,吞并下了南燕国。』
凌云想了一想,恍然大悟道:『也就是说,南燕的遗族还是和天明帝国处于敌对的。而你们薛家又和当朝有着密切的往来,不想让朝廷怀疑你们和南燕遗族有染,所以只能派外人来完成这个任务。』
薛大老爷点头道:『我这位商业上的朋友,对我们薛家实在是很重要,我不能忽视他的这个请求。因此,我希望你能代替我们薛家,去护送那位南燕国的遗公主。』
凌云却有些为难道:『可是我武功低微,而对方又是一国的公主,恐怕我不能胜任这一次的行动。』
薛大老爷哈哈笑道:『我可是从凝儿那里听说了,你与那位无敌的剑客剑余寒都能打得有来有回,又怎么不能胜任这次的任务呢?』
凌云脸上一红,急忙道:『我哪里和剑余寒有来有回?那一次是和我的一位挚友一起,才勉强与剑余寒一战,其实我一个人根本打不过剑余寒。』
薛梓宁却用手掌拍在了凌云的肩膀,笑道:『你不要谦虚了,如果没有真本领,又怎么能在剑余寒的剑下存活?你不用担心,这次的任务,我会和你一起行动的。』
『你也和我一起去?』凌云惊喜地问道。
薛梓宁点了点头,道:『十二怪的兄弟们似乎已经快查出那个卜丞相的藏身地点了,与那位遗公主接头的地点十分接近。我会和你一起去接那位遗公主,如果顺利的话,说不定还能顺手杀死那个卜老贼。之后再集结我们十二怪的其他兄弟,一起护送那位遗公主回家。』
凌云心中却叹息道:如果真有那么顺利就好了。不过按照我以往的运气,这一次也绝对不会那么顺利就完成这个任务的……
虽然心中在抱怨,不过既然已经答应过了薛梓宁,凌云便回道:『好吧,我会尽力完成这一次的任务的。不过若是我失败了,你们可别怪我呀……』
薛梓宁哈哈笑道:『任务还没开始,你就想着失败之后的事情了?有我薛梓宁和你在一起,你就绝不会失败,你只要相信这一点就行了!』
薛大老爷没有说话,他静静地看着薛梓宁与凌云,嘴角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意。
×××
商讨完毕,薛大老爷留着凌云在庄内吃了一顿饭。
虽然鑫汇钱庄十分富有,但是薛大老爷的饭菜却并不奢华,只是简单的荤素搭配,十分合理又健康。
比起薛梓宁开宴席时的山珍海味,凌云觉得薛大老爷的这顿饭竟意外地合自己胃口,因为每一道家常小炒都十分下饭,凌云忍不住吃了三大碗饭。
吃完饭后,薛梓宁就带着凌云离开了鑫汇钱庄,准备去往与那位南燕遗公主会面的地点。
薛梓宁和凌云各自骑着一匹骏马,就走在城外的大道上。
凌云向薛梓宁问道:『我们要去哪里和那位遗公主会合?』
薛梓宁答道:『离这里三百六十里地的华风岭。』
凌云倒吸了一口冷气,道:『这么远啊?』
薛梓宁笑道:『不要抱怨了,我们快马加鞭,两三天也就到了。』
两个人骑着马继续前行。
凌云心中突然有了一个疑问,便对薛梓宁问道:『绮凝是你的真名吗?』
薛梓宁脸上一红,道:『你知道直呼姑娘的闺名,是很不礼貌的吗?』
凌云挠了挠头,道:『对不起嘛~但是我就是想知道呀。』
薛梓宁叹了一口气,道:『没错。不过你可不许把我的闺名透露出去。在我们家族的传统之中,只有家人和丈夫才能知道女子的闺名。而我的名字,一直都是一个秘密。』
凌云不知道为什么脸上一片滚烫,心脏也“噗通”狂跳了起来。
他想要说些什么来缓解尴尬,但是却什么话也说不出口。
薛梓宁微微一笑,道:『你不用这么尴尬,其实我根本不在乎那些传统。不让你说出去的理由,不过是为了能隐藏下我真正的身份。』
凌云点了点头,但是他发现薛梓宁的脸上也带着一分娇羞的红晕。
×××
与薛梓宁一同旅行,竟十分的愉快。
薛梓宁见识丰富,光是去往华风岭这一路上,薛梓宁就带凌云吃遍了隐藏在山川村镇的无数美食,看遍了犄角旮旯的绝世美景,没有一样是凌云见过的。
凌云还在担心会不会延误与那位遗公主会面的日期,然而薛梓宁却完全不在乎道:『无需担心,护送遗公主这件事十分隐秘,我相信不会有人透露出去的,所以我们有的是时间。』
直到第三天的傍晚,他们距离那华风岭也不过二十多里的路程了。
望着天色已黑,而附近也正有一处灯火通明的小村镇,薛梓宁便道:『今晚我们先去那个小镇上休息一晚吧,养好了精神明天再去找那位遗公主。我听说那个小镇上有一家最出名的碳烤田鸡肉,我带你去吧。』
光是听名字,凌云就流下了口水。经过了一天的奔波,他也觉得全身疲惫,就决定听薛梓宁的话,先好好大吃一顿,再美美睡上一觉,等明天再去找那位南燕的遗公主。
等来到了那碳烤田鸡的摊位前,却没想到摊位上已坐满了等待的客人。
凌云和薛梓宁等了好一会儿,那店家才为他们端上了菜。
那店家看起来精瘦干练,他看了凌云一眼,笑着问道:『客官,你们是第一次来吧?我就免费多送你们一份吧!』
『谢谢、谢谢!』凌云忙不迭称谢。
而那热情的店家就端上来两大盆的热碳,又在支架上放满了白花花的田鸡肉。
凌云看着那些白花花的肉串,问道:『田鸡肉,就是指的青蛙肉吗?』
店家道:『是呀。青蛙肉鲜嫩而不腥膻,素有田中之鸡的美称,所以才叫“田鸡肉”。』
『青蛙肉真的好吃吗?』凌云有些疑惑道。
店家笑道:『您吃过就绝不会忘记,保准您还会想再吃的!』
他熟练地替肉块刷上酱料,就叮嘱凌云和薛梓宁自己翻烤,等表皮金黄就可以下肚了。
望着油脂顺着酱料滴落到炭火上,散发出一阵焦香,凌云馋得口水都流了下来。
等到碳烤田鸡肉进到了嘴里,凌云幸福得差点哭了出来。鲜嫩多(???)汁的田鸡肉,似乎在嘴中爆炸开来,带着浓郁的酱香,仿佛天底下最美味的食物也不过如此了。
薛梓宁也是连连点头,道:『味道确实不错,果然名不虚传。下一次找个机会,我们带十二怪的兄弟和巧儿一起来吃吧。』
凌云把嘴里塞得满满当当,囫囵道:『好呀!』
正在凌云和薛梓宁还在享受美食的时候,一旁一个乞丐打扮的人,却来到了薛梓宁的身旁。
薛梓宁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就交给了他。
凌云有些惊奇,觉得打发一个乞丐只需要几个铜钱就行了,根本不必用一锭银子那么多吧。
然而那乞丐却并没有走,而是悄悄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密封过的纸条,就交到了薛梓宁的手中。
凌云心中一惊,没想到这个乞丐是来给薛梓宁通风报信的。
等到乞丐一走,薛梓宁立刻打开了信封,不过里面的信竟然只是一张白纸。
薛梓宁将那封信拿在炭火上熏烤了一下,白纸上立刻浮现出了焦黑的字迹。
薛梓宁把信一读,脸上的神情竟然带着惊喜。她将信纸放入炭火之中,炭火瞬间就把信纸烧成了灰。
薛梓宁对凌云说道:『凌公子,接下来我们要分开来行动一段时间了。』
凌云疑惑道:『为什么?你不是说好要和我一起去接那位南燕族的遗公主吗?』
薛梓宁解释道:『刚才那封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