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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瑞德罗特-第20部分

小说: 瑞德罗特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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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你在那里当女仆。”索菲亚马上说,说当初苏珊和她费尽千辛万苦托人给她找了这份女仆的工作,然后她就跟着她的女主人去了小汉格顿。她撇着嘴说:“我告诉苏珊你不会再回来了,可怜她到最后都还记着你。”说着又假模假式的擦眼泪。
  梁珊问出了那个女主人的名字,决定要去查一下。都怪那个中文的故事写得太模糊,有很多事都看不出来。
  ‘我在皇宫的厨房里当厨娘,他是花匠收养的孤儿,每天午后我们都在厨房后面的大树下见面,我会带给他一小块面包,他会让他的宠物给我带上一枝玫瑰花。’
  要不是开头写出了伏地魔和哈利·波特,她可真看不出来这写的是谁。
  ——这简直就像一个真正的童话,谁看到也不会怀疑的。
  她给了索菲亚几块钱,虽然她不停的吵嚷想要更多。她也给苏珊买了墓碑,给她办了丧事。托了修女玛丽亚的福,这件事还省了不少钱。
  梁珊说:“虽然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可是这件事看起来像是真的。”
  修女安慰她说她还是可以继续留在教会医院:“既然你的家人已经不在了,可是这里还是你的家。”
  汉德太太认为梁珊太轻易就相信了索菲亚的话:“这怎么可能呢?怎么看安你也不像是她们那样的人!”
  她去警察局给苏珊办丧事的时候顺便查了一下‘葆丝’,那里的老警察还记得苏珊,看来她在这一片很有名。对于当初苏珊养的那个女孩,几个常去酒馆喝酒的老警察也记得,很快认出了梁珊,听说她现在在教会医院工作,看她的目光顿时和善了不少。
  “我记得,你以前才那么高就常常去帮苏珊买酒。”一个肚子像南瓜那么大的秃头老警察用手在靠在膝盖的高度比了一下。
  葆丝·坡。
  这就是这个身体的真名。梁珊知道了以后并没有感到很高兴,她想起了在那个故事中一直是这么形容那个最后嫁给伏地魔的女孩的。
  ——‘贫穷的女孩’
  所有的一切都对上了。
  梁珊拖着沉重的脚步向回走,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悲惨的命运。
  第 31 章
  虽然不愿意相信,可很明显这个身体的原主人的确有一个不平凡的人生。
  梁珊不知道接下去她还能怎么办。
  如果按照故事里所说的‘魔鬼离开后,当初的小男孩长大了,他娶了那个贫穷的女孩,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那又怎么会人事不醒的出现在教会医院的大门口呢?
  她觉得这个故事有很多地方都是为了让它更像个故事而做了一些修饰,她需要注意的是里面的信息。
  比如在结尾,重点不是‘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而是他们结婚了。
  ‘一个爱的精灵因此而诞生’是说他们有了个孩子。
  她重新把故事看了一遍,‘小男孩出门学习剑术,他向女孩发誓会成为骑士,直到十年后他们才再次见面,那时贫穷的女孩已经长大了,她还是穿着旧裙子,而男孩却骑着骏马,像一个真正的骑士那样回到了她的身边’,这是说伏地魔离开了很多年,然后是他主动回来找她的。
  她扳着指头算了算,‘出门学习剑术’应该是去霍格沃兹上学了,他为什么回来找她?她记得伏地魔那个时候应该忙着招兵买马,似乎没有人知道他离开霍格沃兹以后干了什么,后来再出现就是个大魔头了。
  ——他为什么特地回来找她?
  真爱。
  梁珊让自己美了一秒钟,然后就把这个念头扔到一边了。这是不可能的。她倾向于‘葆丝’当时应该掌握了什么伏地魔感兴趣的东西——这姑娘可真厉害。
  然后故事就结束了。梁珊急得抓耳挠腮,可也知道这大概是那个‘葆丝’所能做到的全部了,至少她写出了足够多的东西。
  后面有两句话让梁珊很在意:
  ‘如果魔鬼再次出现,记住,第二个爱的精灵才是制胜的法宝。’
  ‘爱、勇气、智慧,与你同在。’
  梁珊盯着最后一句话看了很久,然后深深叹了一口气。她曾经盼望过这真的是属于一个叫‘葆丝’的女人而不是她的故事,哪怕是这个身体真正的主人也没关系。可是最后这句话打破了她的美梦。
  ——葆丝就是她自己。
  最后一句话是梁珊的座右铭,有些不同,但她很喜欢,原句是‘责任、勇气、行动力’。忘了是在哪里看到的,从上学开始她就用这句话来鞭策自己:明白自己的责任,有勇气去承担,然后行动吧!
  所以,这一切都是她留给自己的信息。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用到,她一定是很早就开始准备了。
  那么她要怎么做呢?
  梁珊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
  一方面,她很想逃避这件事。她想假装这些跟她没关系。另一方面,她又不是那种喜欢逃避的人。
  摆在她面前的有两条路,第一条,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直到伏地魔跑来干掉她。别说这不可能,既然她能突然出现在伦敦,还失去一切关于‘葆丝’的记忆,这就表示伏地魔至少是不希望‘葆丝’存在的。第一次只是消去她所有的记忆,下一次说不定会觉得她还是整个人都消失了更好。
  第二条,遵从故事里留给她的信息,主动出击。
  ——‘如果魔鬼再次出现,记住,第二个爱的精灵才是制胜的法宝。’
  虽然她现在没有‘第二个爱的精灵’,可是不打无准备之仗,她相信‘葆丝’一定做好准备了。
  梁珊只考虑了一个晚上就下定了决心。她跟修女玛丽亚说想趁着圣诞节假期的时间到小汉格顿去,她拿出了从索菲亚那里要来的那个信封说:“信里说我在小汉格顿当女仆,我还有一个女主人,虽然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我,可是我想应该趁着这个机会去看望她一下。”
  修女同意她请假,甚至还替她买好了车票,让教会医院的司机送她去火车站。圣诞节前火车站格外的繁忙,来往的旅客很多,梁珊在司机的帮助下挤上了火车并找到了自己的座位,踏上了去小汉格顿的路。
  可是等火车停靠在一个小站时,梁珊却下了车。这是一个小站,周围全都是玉米田,离这里不远处有村庄。靠近车站的地方只有一间酒馆,二楼的房间供给过往的旅客休息。
  她租了一个房间,然后请旅馆的人帮她抓一只猫头鹰。
  她是这样说的:“我可爱的小外甥卡瑞斯写信告诉我,他想要一只猫头鹰当圣诞礼物。”她掏了十块钱,说愿意向旅馆的人买一只:“如果有好心的先生能帮我抓一只就太好了,哦,对了,请不要伤害它,如果它不能飞就不行。”
  酒馆里喝酒的闲汉很愿意赚这样的外块,他们在田里设了几个陷阱,现在是冬天,地里已经没有粮食了,猫头鹰也很难抓到蛇或老鼠来吃,它们多数会住在谷仓附近的林子里。一夜过去,逮回来三只。
  梁珊只要一只,从中挑了一只看起来最大最厉害最野性的,让人抓在手里都不停的踢腾,使劲呼扇它的大翅膀,简直像只鹰了。
  “夫人,这只可太费劲了,我的手都让它叨了好几下呢!”那个男人抱怨着。
  梁珊掏了十五块钱买下了这只猫头鹰,还请他喝了一杯热啤酒。在半夜,她提着这只猫头鹰走到没有人的野地里,掏出早就写好的信绑在它的脚上把它放了。
  第二天她坐上了另一列去小汉格顿的火车,上了车补了票,掏钱跟别人换了个卧铺。她要好好的休息,有一场硬仗要打呢。
  在火车上她不停的看着一张纸叹气,那是她在教会医院偷的一张怀孕的诊断证明。她尽量表现的让所有经过她身旁的人都能看出来她的不安,甚至将那张诊断证明放在桌上让人看到。等她去打水回来,其他乘客看她的眼神都不对了,还在背后小声的议论。
  终于到小汉格顿了,她提着行李先到警察局去,她要打听那个拜德拉克小姐的事。这一路走来,她几乎是大张旗鼓,生怕别人不知道她从伦敦到小汉格顿,不知道她来这里干什么似的。
  在警察局她知道了拜德拉克小姐早在七八年前就死于一场谋杀案,这倒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她坐在警察局里,手里还端着一杯热水说:“我可真是没想到啊!”
  有警察认出了她,毕竟当时她也是嫌疑人之一,可是当初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后来也证明了没有人能用那种诡异的方式杀人。警察很好奇她为什么回来,当听说她失忆之后一点也不吃惊,道:“听说是有这种病的,有人甚至出了门以后连怎么回家都忘了。”
  一个警察端着他的杯子看着梁珊深沉的说:“你的病应该是越来越严重了。”
  “您说的对,可能就是这样。”梁珊笑着说。
  她向警察询问了拜德拉克小姐的房子:“我本来是想在圣诞节前来看望她的,说不定她会告诉我关于我的事。没想到会是这样,我还是想去看一看,说不定能想起来点什么。”
  警察很热情的把地址抄给她,还叫了一个村里的人送她过去。
  “刚下过雪,路很不好走,你坐着车去更方便些。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了,那个房子后来达克家的大儿子把它推倒重新盖了一座谷仓,你去了什么也看不到。”
  梁珊非常感谢这位警察的忠告,并祝他圣诞节快乐。
  她坐着马车找到了那个房子,它现在是一座很大的谷仓,正有人在那里干活。看到她那些人都站直身脱下帽子,送她来的那个人把警察说的话又重新说了一遍,而那些人马上也认出了‘拜德拉克小姐的那个逃走的女仆’,他们很热情的邀请梁珊住到他们家里去,听说她失忆之后更是看着她说:“真是个可怜的小东西!当年的事一定把你吓坏了!”
  在达克家,梁珊受到了十分殷勤的招待,因为听说她现在在教会医院工作,达克先生和达克太太就想让她把他们的小儿子带过去,给他在医院里也介绍一个工作。
  “他什么都会,能把玫瑰种得格外美丽!就是附近的小姐们太太们都知道他的手艺。他力气很大,一个人就能干完整个谷仓的活,不管是什么都可以吩咐他!”
  梁珊自然是满口答应,结果在晚上休息的时候,达克太太甚至专门给她腾出了一个房间,让三个儿子跟丈夫挤着睡,她带着女儿睡。
  房间里换了新的床单,枕头蓬松柔软。可是梁珊却没有睡觉,她等到深夜,所有的人都入睡了才悄悄的从房间里溜了出来,带着她的小手袋走进夜色中。
  里德尔家十分显眼,它的房子就坐落在小汉格顿村庄附近的一个山坡上。她坐着马车去拜德拉克小姐的旧房子时就看到了它,在夕阳下它看起来仍是那么漂亮。可是现在走近了才能看得出来它又多么的破旧,听说自从那年发生谋杀案后,这里再也没住过人。这个房子现在归了一个里德尔府的远亲的继承人,听说那个远亲在当年发生谋杀案后没多久也发生意外死了,结果很长时间人们都认为里德尔家受到了诅咒。
  有一个老花匠住在这里看房子,梁珊不想惊动他,再说她也不是来故地重游找什么记忆的。她从房子后面绕了过去,那里是一片荒草丛生的野地。
  她从窗户翻了进去,托福,这个身体十分健壮,不是那种动一动就要喘个不停的娇小姐,手脚都十分的力气。再加上她以前打了六年排球养出来的反射神经,翻个窗户小意思,她甚至翻过无数回学校的墙呢,只为了在晚自习后到外面吃一碗馄饨面。
  她拿了一把小手电,很小巧,可以调整亮度,最亮的时候能把人的眼睛晃瞎。她调到最微弱的亮度,慢慢的找到了当年发生惨剧的那个餐厅。
  一切都跟当年一样,除了桌椅上落了厚厚的一层灰。
  在警察局的时候她听说了拜德拉克是在哪里被谋杀的,当然也知道了那一家子都是谁,一个叫汤姆的儿子和他的父母,三个人穿着晚餐时的衣服,没有任何伤痕的死了,直到现在警察局都没有找到他们的死因。
  那个老警察像在说一个奇闻:“他们就那么死了,就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简直就像是吓死的!”说完才想起来面前的这位小姐就是在当时被吓出了失忆症,立刻抱歉的说:“真是太对不起您了!”
  “没关系,我都不记得了。”梁珊对他笑了笑。
  她觉得自己选择到小汉格顿来真是太对了!本来她只是想离开伦敦,毕竟在伦敦警察来的总是那么快,在一个小村庄里,她相信那些警察不会来得那么迅速的。在听说拜德拉克小姐是谋杀的时候,她曾经想过要放弃自己的计划。
  ——她真没想到那个女主人居然已经死了。这不奇怪,谁都会死的,可她居然是被谋杀的。这就不太妙了,这会加重她身上的嫌疑的。
  但发现是里德尔府时,她再次改变了主意。她觉得只要做得好,反而会变成对她有利的事。
  她找到了里德尔府,觉得这里的确非常合适发生谋杀案。
  第 32 章
  葆丝刚刚离开伦敦的时候,汤姆就知道了。
  他看着手上的婚戒,它在微微发热。
  如果她能一直留在伦敦的话,他就会让她多活几年。不过发生这样的事并不会让他感到意外。
  他甚至会觉得这样的她会让他会心的微笑起来。
  葆丝不是一个会安于现状的女人。她总是会做出点什么来的。
  他拿起魔杖,准备出门。
  关于她的事,他不会交给其他的巫师去做。这个世界上知道她跟他有关系的人越少越好,特别是他的追随者,他是绝对不会让他们发觉的。
  ——葆丝,你辜负了我的好意。为什么不乖乖留在伦敦呢?那样对你更好。
  他拿出了她的头发,使用追踪咒,顺着咒语指示的方向跟在她的身后。当发现她是往小汉格顿而去的时候,他十分的惊讶,还有一点点的佩服。
  她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发现的?她应该什么都不记得了。
  不过这才像葆丝,她总是能在让人想不到的时候做出令人吃惊的事。
  她看起来就像是来拜访亲友的,提着一个棕色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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