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毒兽的幸福生活-第9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居住,到底不至于流落江湖。
花楹听着,却没有多说。
现在她虽知道如何阻了景天天灭,但是却不好跟景天说。
若是提醒了他,以景天聪慧,万一真的在哪个关键步骤横插一手,坏了全局,那老祖宗可就白牺牲了。
几人进了镇子,就分开走了,各自先去补充一下需求。
花楹跟着雪见,走到听涛居大厅附近,就被一个奇怪的人拦住了。
那人自称任丹青,非说雪见有体香,雪见不欲和他歪缠,却也不愿意随随便便出手伤人,何况这还是个典型的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
两方僵持不下,花楹远远看见景天往这边来,就听见那人冒出一句——
“好香啊银针剔寒蕊,暑热润体香——”
雪见气极,“无赖!”
任丹青却是一脸惊喜,“莫非是‘女儿香’?”
花楹很想咬人——女儿香你个大头鬼啊!色狼死开!
雪见气得要冒烟,“大胆狂徒!胆敢轻薄本姑娘?看我不好好儿教训你!”
景天正赶上,出手拦了,“慢动手!”——雪丫头你小心啊!这地方我们不熟打死人的话会很麻烦的!你含怒出手万一真打死了怎么办!
雪见拍开景天的手,“干嘛!这种人不好好教训一下他不会老实的!”
景天一头冷汗,“看这人一副文弱样子,你不要把他打死了闹出大事来!”——雪丫头喂!你这神魂刚归体别给你自己添业障啊!
雪见愤愤,“打死活该!再说了,我有那么凶吗,不过是教训教训他而已!”
任丹青完全不知自己逃过一劫,居然做死的跳出来插嘴,“女儿家恒生嗔怒,不雅,不雅!”
雪见杀气四溢地横过一眼,“你还敢乱讲!”
任丹青一哆嗦,赶紧摆手,“姑娘,误会,一场误会!我是嗅到了前朝宫廷秘传香料‘女儿香’的香气,并非有意轻薄姑娘!”
雪见才不信,“乱讲,那有什么香气?”——本姑娘浑身上下能有味道的只剩下那些唐门毒物了好嘛!
任丹青也有些疑惑,“刚刚明明是有的,这会儿怎么没了?”说罢视线一转看着景天,一脸震惊,“嗯?!在你身上!”
花楹和雪见看着景天,眼神儿都不对了。
景天看着雪见和花楹默默后退半步望着自己,眼神很有些诡异,当下心情也有些不好,看着那乱说胡话的家伙的眼神也不善了起来,“拜托你搞清楚!我一个大男人,哪里会用什么香料!”
那人却很坚持,“谁说男人不能用香料?这‘女儿香’便是为前朝宫廷里执事的宦官特制的——”
“噗!”雪剑捂着肚子笑倒,“景天,他骂你是太监呢!”
花楹想的却是别的,——景天大人,你不能这样,你要是不全乎了,重楼大人就是在上面了也不会开心的!
景天愤愤地拍了花楹的头,“瞎说什么!喂,你说的,不会是这个香炉里头残香的气味吧?”
见着景天不知从哪摸出一个香炉,任丹青的两只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啊!这个,这个是前朝宫廷御用之物一定要卖给我,如何?价钱好商量!”
景天大大方方捧着炉子点点头,“好啊,一万文。这可是真货,已经便宜得很了!”
任丹青听着这个报价,面上有些尴尬,“这个在下囊中羞涩,我这里也有一个样子差不多的熏炉,再加五千文,和你交换如何?”
“唉?”景天一脸不情愿地看着那个炉子,面上很有些犹豫。
——这个好像是真品耶!
——景天大人你又表里不一了!
——小花楹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呦
——就是这个意思不会错!景天大人你假货换真品对方还加价你还要犹豫!
是的,将军大人又在忽悠人,他手里那个假货,压根儿就是他自己做的!
对方见景天犹豫,却有些着急了,“不然五千四百六十文?我只有这些了!”
那任丹青就差没把自己扒光了表示真的没有更多钱了。
景天这才一脸不情愿地把手里的炉子递过去,“那个好吧,看你这么诚心诚意的。”
这买卖,就算成了。
景天收好钱,捧着青瓷熏炉真品,目送那小哥儿走远,这才眉开眼笑,“哎呀这笔买卖做的还算值,这般保存完整花色又这般好的青瓷熏炉真是罕见得紧!”
雪见一眼瞥过去,“奸商,那小哥就差没把裤子留下了,你也忍心?”
“有什么可不忍心的?你瞧那小哥一身穿的戴的,出手又是真品古董,家里必不差这些钱,只需回趟家,该怎么过日子还怎么过日子,有以为得了真品,保不齐还过得比以往开心。哪像我这穷人,净指着这些铜钱来过日子呢”
雪见辩不过他,哼了一声扭了头,拖着花楹就要继续单独逛,花楹叨着景天头发不撒口,雪见无奈,只得跟在一边,“花楹你这个小没良心的,居然还跟着他!”
——雪见别生气么,其实景天没做过分,那人身上一个玉佩,都价值连城,景天大人只要了他身上零钱,并不算很过分啦。
——你怎么知道他那玉佩会是真的?
——怎么说就是看着,就知道会不错啊,这年头又没有塑料和玻璃,仿不出来那么水透的玉吧?
第一百零七章 业平留芳()
得了青瓷薰炉,景天带着花楹和雪见继续往东走,折往北,上了一小段石阶,继续往东,在最东头的人家里隔着窗子见到紫萱给人施了药治了病,也并未多打搅。(记得此剧情为鬼界还神丹剧情因为文里还神丹药方是阎罗鬼王给的所以剧情蝴蝶)
转回上来的石阶下去,往东而行,在路尽头的房屋右侧,景天三人,再次看见了紫萱。
独自一人站在墓前的紫萱。
雪见一头雾水,——紫萱姐这是在干嘛?祭奠故人?
花楹在景天头顶滚了滚,——雪见你看看墓碑就知道了。
——林、业、平怎么这么耳熟?
景天想了想,——徐道士的一个前世,好像就叫这个名字?
——正解,第一世顾留芳,第二世林业平,第三世徐长卿,而第二世,徐大哥和紫萱姐的孩子,就是女娲宫的青儿。
——这种事情偷窥不太好啊。
景天叹口气,调整一下情绪,“紫萱姐,你在这里做什么?”
紫萱见着这一群人,情绪却还没有调整过来,“哦,没什么,我来看看,他”
“是紫萱姐的故人?”
“也算是吧。”
“哦,”景天点点头,“青儿他爹?”
“你们知道?!”紫萱震惊过后,却平静得很快,“是了,小天你总是知道许多事”
“紫萱姐,这次,还真不是我自己查的,在蛮州女娲族地,我们可都见过青儿。这只土豆知道的不少,那时候就共享了资料。”
“我竟忘了还有花楹。”紫萱看着墓碑,眼神中除了怀念,还有些别的东西,“他是庚辰年死的,我们一起过了几十年,他日渐衰老我却容颜不改,为了怕被人发现异常我们一次次搬家,他抛弃了太守之位,可是却改变不了他人目光,为了掩人耳目,我从妻到妾到婢一次次变换身份,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我们很幸福,却终究,败给了时间。他年纪到了,病死在安溪,我也只能葬了他,跟着星轨,去寻找他的转世。”
“看这墓碑,像是已经有七八十年不是最近的那个庚申年,是上一个?”
“是,”紫萱抬手,轻抚着那墓碑,“我不知道是错过了他一次还是他这一次投胎真的就这样晚我寻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徐长卿,我看他的星轨,却也没有发现和上一世之间夹着一世,可是既然如此,那中间的将近半百的岁月,他又是去了哪儿,做了什么,有没有吃苦”
“紫萱姐,你说,他死于病中?你愿不愿告诉我,当时是什么情形?”
“当年?”紫萱一双瞳眸微微泛起水光,眼神也有些悠远——
当年啊
那时候的紫萱,和顾留芳跳崖殉情之后,将自己的感情尘封,专心于完成女娲一族身为大地之母的职责。
其实那一次跳崖,对她并不是没有伤害的。
大地之母,虽然并不会轻易受到来自于大地的伤害,但是这一次紫萱是真的想要放弃掉自己的生命,和顾留芳真正地做一对同葬夫妻。
尽管他们连婚礼都还没有举行。
所以紫萱完全没有动用自己的一丝力量,甚至压抑住了蛇尾的强悍本体不许它显露。
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等到紫萱砸落在地,虽是身体血脉导致她没有受到严重伤害,但是身体却本能地运转了血脉力量,护住了受到震荡而昏迷的紫萱,并进入了自我修复。
女娲一族血脉力量何其强横,可是紫萱这一次真的是铁了心的寻死,导致本体受损严重,所幸灵力未损,还能自救。
三个月后,被血脉力量救活过来甚至还因为经历过一次生死劫难灵力有有诸多突破的紫萱看着身边那一具因为天气炎热外加有野兽出没而腐烂破碎的不成样子的裹在破碎的华袍中的残缺尸体,根本顾不上脏不脏臭不臭,揽了那一抷血肉嚎啕大哭。
为什么。我背负着这样的宿命,竟连相与至爱之人一同长眠都做不到?我存在于这个世上,求的是什么,为的是什么?我存在的意义,难道只是履行这个血脉身负的职责?
因为这血脉,我从未见过我的母亲;因为这血脉,我孤单长大,日复一日向婆婆学习枯燥的灵咒术法,与世隔绝;因为这血脉,我不能不入世,却逃不过情关;因为这血脉,我连殉情都做不到,只能看着至爱之人的尸骨;因为这血脉一切都是因为这血脉!
若是身为女娲后人注定逃不开这宿命,那么从此以后,除了背负的这份责任,就不要留有任何感情好了!
不会爱,便不会痛失所爱。
若这就是我女娲一族被诅咒的宿命
抱着这样的念头,紫萱独自徘徊世间,也不知过了多少年,直到她又途经一地,因为在那里治好了威胁全城的瘟疫,被当地口碑不错的太守请去太守府一见。
紫萱原本对这太守的了解只来自于接触的那些灾民,据说瘟疫刚开始蔓延的时候,城中有富商想哄抬米价,被这太守劝解不成,却在刚改了米价的那一天就被太守府的差役带走关押,米价也因此稳定。甚至后来粮食供应有所不足的时候,这太守居然打开了府中的米仓救济灾民,也正是因为粮食的供应充足,这些灾民才能保持身体处于一个随时能够补充营养的状态最终战胜瘟疫得以存活。
还有消息说,上面听说这里瘟疫,原是准备撤出官员弃了此城,关闭城门一把火烧掉所有病原体和病患,是这太守努力争取,虽是关了城门只进不出,却拼尽全力供应粮食药草救助染了瘟疫的民众。
紫萱对这个太守,很是有几分敬佩的。
太守这官不小,可对上司说不,且不是为了自身,又有多难。
况瘟疫不分贫富贵贱,一旦染上,大多数犯人医师束手无策,几乎是生死由命。太守这般官位这般显赫,为了所谓的“贱民”的利益竟敢冒着失去一切的风险赌一把,无论是勇气还是胸襟都委实太过难得。
紫萱喝着茶,坐在会客厅的黑木椅上,低垂了眉眼。
可能是竟日疲惫,外加对这这太守有着潜意识的佩服,紫萱的戒心居然也降低了很多,在这陌生的地方,居然捧着热茶,有些醺然。
因为是低着头,所以这一恍惚,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靴子。
靴子面儿是黑色云锦,佐以金色麒麟。金色丝线勾勒出的麒麟纹样灵动奔腾,足踏祥云,飘然如生。
遮住靴子上半部的,是一件黑色的下裳。底色深沉,料子却是一等一的好料子,和靴子一样,是上好的云锦。下摆也是以金线绣着祥云纹,应和着云锦上以黑色丝线暗绣的硕大飘逸的麒麟,相得益彰。
是的,硕大的麒麟。
紫萱微微抬头,就看见那麒麟整个覆盖了大半件外袍,踏在云纹上的爪、缠腰的身和尾、胸前的首,还有,最终昂扬在衣领处的角尖。
麒麟身周烟雾缭绕,用的也是黑色线,只是因为光暗和色度的不同,硬生生制造出了这种流云的效果。
腰带是金色的,以金色丝线做暗绣,腰间延下的禁步,主体是枚麒麟佩,整雕的翡翠通体白色主色,晶莹剔透,水润中夹着些许绿色,行走间有如生机流转。
紫萱见那人退后一步,行了个礼,抬头——
“抱歉,先前以为姑娘疲惫小憩,故而上前查看,是在下唐突了。”
紫萱却是看着那张脸,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没有摔了手中茶盏,当场失态。
这张脸不会错,绝对不会错!
她怎么可能错认呢,这是她的留芳,为了不辜负师门也不辜负她,死在悬崖下的留芳!
不管几十年过去,这个人,她都不会认错的。
已经转世了啊留芳。
已经是太守了,一生注定荣华,又得子民爱戴敬仰,留芳这一生,很好,很好了。
不是已经决定抛却所有感情了么紫萱,他这一生已经很好,你不要再接近他了,不要再去打乱他的生活了,叫他安安生生的活下去,和你扯不上关联,他就可以活得很好你忘了,留芳原本,已经是内定的继任者,若不是因为她的出现,顾留芳原本可以有很好的人生,一世声名远播,而不是英年早逝。
这一生,既然相遇之时他就已经是太守这般显赫,她便不应该再去搅乱他这一次的人生,不应该再去将他的命轨拖离这个普通的繁华人世。
他们这一次的初见,已经太晚。
他已经功成名就,而她却学会了畏首畏尾。
或许这辈子,她就该和他做个擦肩而过的点头交,不该再有什么别的念想。
可是,有些事,不由人。
这一城的百姓获救,自然会将这太守和救了他们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