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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部分

男人禁地2-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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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嗓门就像平地炸雷,吓了我们好大一跳。

    李吉本能地抬头,跟李半仙对眼,然后就像是一堆行尸走肉一样,变得浑浑噩噩,任凭李半仙掌控。

    我也是心惊肉跳地瞧见李半仙的左面眼球变成深邃如黄泉地狱的纯黑,右眼变成恐怖如葬礼素服的惨白,然后两颗眼球滴溜溜地转,瞧上去极其惊悚。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死,咒,灭,怨,杀,恨,仇,毒,薨!”

    李半仙的嘴巴中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最终,在李吉的右耳朵中直接爬出一个浑身铁青色的小男孩,浑身有着无数被虐杀的惨烈割痕,上上下下没有一片好肉。

    那意味着它的死法是——凌迟处死!

    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千刀万剐。

    我心中发寒,居然会有丧心病狂的垃圾,对那样稚嫩的婴孩采取这样惨绝人寰的蹂躏和虐杀?简直就是死变态!也难怪小男孩死得如此惨烈,怨恨滔天,换成是我的话,也一定要追魂索命,让凶手品尝到同样的痛苦才肯罢休。

    “孽障,打回原形!”李半仙在空中画出一个鬼画符,咬破舌尖,喷出一口精血,溅到鬼孩子的身体上,顿时就像是硫酸侵蚀一样。烫出无数水泡。

    鬼孩子惨叫着,变成一缕青烟,钻入了李吉的右手尾指的戒指上。

    “原来如此。”李半仙顿时就饶有兴致地一把抓住李吉的右手,唏嘘不已,“看来,对你用这招鬼上身的人,真算是下了血本啊,居然将宝贵的阴阳通灵之物用在你身上。”

    他将那一只手高高举起,就见在李吉的手指上,赫然出现了一枚指环。

    白骨戒指!

    它的戒面,赫然是一只枯萎的小孩子的尾指骨。

    “拉勾勾…;…;拉勾勾…;…;”当李半仙轻轻触碰它时,顿时就像被开水烫到一样,立马缩回,然后就又听到空灵的童音,带着稚嫩的天真无邪,在纹身店中回荡。

    所有人面面相觑,都感到无比的邪门。

    “怎么回事?不是说已经镇压住了吗?”李吉的脸色极其难看,生怕那白骨戒指从此跟他终生绑定。

    “是的,已经没事了,你自己就能将它褪下来,别接触戒面就行。”李半仙摇摇头,叹息着说,“我本想将它强行弄下来,据为己有。因为每一件阴阳通灵之物,都是极其有用的。譬如说这只鬼婴,它尽管战斗力并不强悍,但却有些窃取记忆碎片的奇异功效。而且,也勉勉强强可以算是半个阴兵吧。只需靠白骨戒指,再掌握控制法门,就能够操纵它。你们如果肯将它赠给我的话。我就不要任何酬劳了,这一趟,算是免费的义务驱鬼。”

    李吉冷哼,贪婪地一把将白骨戒指攥在手心,诡笑着说:“你当我傻啊!我也懂行,对阴阳通灵之物的行情比你清楚得多。”

    “好吧。”李半仙似笑非笑,“就凭你的意志力,能够控制它吗?而且,你甚至就连它的来龙去脉都并不清楚!吕布用方天画戟,能够跟刘关张战个平手,一个婴儿用方天画戟的话,就只会掉下来砸烂自己的脚,你可要量力而行。刚刚你也瞧见了,当我去触碰戒面,想控制那鬼婴时,都受到反噬,何况是你?我奉劝你一句,趁早远离它,别妄想支配那只鬼婴,你根本就没那本事。”

    李吉大怒,而且现在驱鬼成功,他也懒得再敷衍李半仙,冷哼着说:“那就让你见识见识我的真本事!”

    他从锁死的抽屉中,取出一支密密麻麻刻满安抚亡灵的大悲咒的铁钳。

    然后,李吉挑衅似的瞪了李半仙一眼,后者只是撇撇嘴,表示他太幼稚,这下子却把李吉给激怒了。

    李吉狠狠地将铁钳直接夹住那白骨戒指的戒面,然而,令我们所有人毛骨悚然的一幕出现了:从戒面上钻出一张小孩子的嘴巴。一口吞噬掉一些梵文佛经的文字,然后就开始嚼食钢铁!

    那铁钳是李吉的心爱之物,自然是有些法力的,在感受到威胁后,铁钳猝然就变得通红!

    就是在炼钢炉中,钢铁即将被融化成铁水时的那种恐怖高温。

    然而,那张小嘴依旧是丝毫不怵,仍然慢条斯理地将整个钳子啃得干干净净,就像我跟我妈当初在农村老家住时,在玉米地里啃烧熟的苞米一样。

    我伸出手,轻轻碰了碰白骨戒指的指环,一丁点事都没有。但是,当我触碰到戒面时,顿时同样感受到强烈的滚烫,吓得我直接将手缩了回来,不敢再放肆。我也怕被它给直接把手指啃断啊。

    “真是一只霸道的鬼婴啊。”李半仙笑笑,感慨地说,“想当初,我见过最厉害的阴阳通灵之物,就是现如今收藏在风水局密室中的一双绣花鞋。李天华用它,活生生搞疯好几个风水局的元老。那一双绣花鞋里住着个民国时代的古老凶灵,是个曾经被一群兵痞蹂躏而死的豪门千金,当时,她的丈夫为求保命,亲手将她卖给了那些兵痞,导致她惨遭毒手,死状可怖。”

    “后来,她的老公巴结上总统府,依靠做赘婿。成了高官,重新成家,在十年后拥有了两个漂亮的女儿,身居显赫要职。然后,那个负心汉的第二任妻子,在途径一个路边摊时,选中了一双精致的绣花鞋。那个负心汉一看就魂飞魄散,因为那双绣花鞋就是当初那个豪门千金嫁给他时,风风光光出嫁时所穿的!”

    “他立刻拔枪,像疯子一样将绣花鞋打得稀巴烂,然后将它丢入政府大院烧水的锅炉中。然而,晚上那看守锅炉的大爷却哆哆嗦嗦地向他禀告。说绣花鞋烧不着。于是他吩咐对方把它能丢多远,就丢多远!然而,次日他醒来时,却看到绣花鞋整整齐齐地搁在他枕头的两旁,所以他第一眼瞧见的就是那双鞋!”

    “他用尽所有法子,竭尽所有,去销毁那一双绣花鞋,最终全部以失败告终。而且在此期间,他看到自己的新妻子和女儿,居然都发疯一样迷恋上同款式同绣样的绣花鞋,每天都咧着嘴,噙着诡异的笑配他吃饭,伺候他洗漱,甚至在晚上跟她乐呵时,脚上都会穿着那一双绣花鞋。没多久,那个负心汉就疯了,家破人亡。”

    李半仙讲完那双绣花鞋的故事后,羡慕地说:“我如果能够得到那一双绣花鞋,得到凶灵的襄助,我的力量就能暴涨!像这种阴阳通灵之物,世所罕见啊,因为那些猛鬼全都寄生在其中,一旦你销毁这些物品,猛鬼们就将魂飞魄散,所以他们不得不对你唯命是从。”

    李吉吞了口口水,眼馋地问:“也就是说,现在我就能控制它为我所用喽?我要让它删除何天豹的所以记忆,把他变成白痴!”

第一百九十九章 那个凶手() 
“就凭你?”李半仙嗤之以鼻,“能控制住戒面,而且不受它反噬的人,才能够掌控它。你以为获得一件阴阳通灵之物,就可以随随便便操纵那些猛鬼凶灵吗?别妄想了!它们又不是一条你自幼养大的忠心耿耿的小狗,而是凶神恶煞的怪物!”

    “嘁,你也不行,也有脸说我?”李吉反唇相讥。这人可真是忘恩负义,刚刚需要李半仙驱鬼时,夹着尾巴像个孙子。现在安然无恙后,就拽的二五八样,真是太现实太冷血了点。

    李半仙高深莫测地一笑:“我的手段多了去了,想整治一只小鬼婴易如反掌,只是我懒得给你这种货色看罢了。”

    “那我就做主,把它赠给李半仙吧。”我摇摇头,不愿意再纠结,授意李吉别再贪心了,“你被人戴上一个指环,而且这么久。居然毫无察觉,未免太麻痹大意了点。而且,你被鬼婴耍得团团转,真的还要把它留在身旁吗?你就不怕它反噬?”

    李半仙一怔,忍不住问我:“你居然懂反噬?”

    我愣了愣。有些愕然地反问:“这种东西,反噬得很厉害吗?”

    “当然!”李半仙斩钉截铁地告诉我们仨,“阴阳通灵之物中住着的全都是凶神恶煞的怪物!厉鬼,凶灵,甚至是一些西方的恶魔!它们可都不是温顺的绵羊。哪会任凭被你操纵?而且,它们都有着非常嗜血的本能,喜欢吞噬人的三魂七魄,一旦主人露怯,陷入弱势,那他们就会反噬,将主人变成口粮!”

    他的话说得在理儿。

    我听得毛骨悚然,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脖子,远离白骨戒指。

    李吉也是犹豫半晌,听到这一番话后,才怂了。他也回忆起了被这小家伙蹂躏得近乎崩溃的惨痛生活,而且,这种事情都是越想越后怕的。我的话也提醒了李吉目前的窘境,我们很可能都没啥未来可言,根本就活不下去,那样的话,要这种值钱的东西也就没卵用了。

    所以他赶紧把那白骨戒指甩给李半仙,就像丢掉一个烫手山芋一样。

    李半仙笑眯眯地将它佩戴在手上,忽然问我们:“你们说,为啥这个戒面。是一截小指骨呢?”

    我们都满脸茫然。

    “鬼孩子又为何总是重复地说拉勾勾?”他又问。

    我们对此都很费解,而且也没有线索可供查询。

    李半仙很诡异地一笑,说会亲自展示下鬼孩子临死前的那一刻,让我们瞧瞧来龙去脉。

    虽然说,对它的生平,我也不甚感兴趣,但现在既然解决了李吉的麻烦,也剔除了何天豹的威胁,我们心情都很舒畅,索性就当看个表演娱乐娱乐。

    但我们全都万万没想到,就因为一个临时起意的小小闲心,居然揪出一件尘封已久的秘密,而且为我们添了一大臂助!

    “说实话,我这人也不贪图钱财,对别人的东西根本不感兴趣,但是,古怪的是一瞧见它,我就觉得有些莫名亲切,很想将它变成自己的。”李半仙有些惶惑地嘟囔,“甚至。当它附身在李吉身上时,我居然对李吉都觉得没有以往那么嫌恶了。”

    李吉恼火地瞪他一眼。

    接下来,李半仙从他的手提箱中拿出一大堆瓶瓶罐罐,开始调配一种非常复杂的东西,瞧上去就跟那些欧洲的邪恶女巫一样。

    “这些…;…;都是些啥药剂啊?”金虎对那些罐子中花花绿绿的粉末特别好奇。

    李半仙瞧了他一眼,淡淡解释:“全都是骨灰。之所以有各种各样的颜色,是因为从坟里刨出来时,尸体腐烂程度不一样,会掺杂些有颜色的霉菌,然后捣碎后,那些霉菌的颜色就掺和到里面了。”

    “呕!”金虎立马恶心地退后三步。

    李半仙轻笑,没多久,终于调配完毕,然后他小心翼翼地将白骨指环摆在地板上,咬破手指,蘸着骨灰粉,混着自己的血,在地上绘制出一个八卦图案。

    然后,那小小的八卦图就像小电视一样,出现一副画面:

    一个裹在道士黄袍中的小小孩子,满脸天真无邪地看向一个浑身低着血,正向他走来的魁梧凶手。

    它的身旁,横七竖八地躺着一大堆的尸体,全都在汩汩淌着鲜血,但小孩子哪里懂得生离死别的悲惨?他心智未开。浑浑噩噩,当那个满脸血污的凶手将匕首伸向他娇嫩的皮肤时,那个凶手有个古怪的习惯——他是大拇指、食指、中指和无名指捏住了匕首,小指高高翘起。

    那也不是啥古怪癖好,实际上,我们身旁也有很多人都有类似的习惯,因为人的尾指很脆弱,指骨最尖细,特别容易掰断,所以人会有本能性的保护。

    可是,落在那孩子眼中,他居然以为是个游戏,所以同样翘起小指,天真地用牙牙学语般的稚嫩嗓音,含混不清地说:“拉勾勾…;…;拉勾勾…;…;”

    匕首寒光掠过。

    一截断指凌空飞起,断在地上。

    我们都能听到那男人疯狂的狞笑,然后就是一刀刀将可怜的孩子凌迟至死!

    那个混蛋展露出极其精湛的刀工,居然将每一片肉都像是酒店切肉机那样精准地切割成2厘米大小,5毫米厚薄的样子,何止是丧心病狂?简直就是吃人恶魔!

    最终,鬼孩子从被剔光皮肉的骨骼中飘出来,它的三魂七魄,汇聚到那一截小指中。

    于是,那一截小指骨,成了复仇恶灵寄居的阴阳通灵之物!

    小指却被凶徒察觉。捡了起来,塞入口袋,哼着一首诡异的民歌,离开了行凶地点,一脚将剩余的尸骨都踢到了河道中。

    我们清晰看到那个定格的凶徒的脸,所有人都骇然失色,因为那赫然正是年轻时的何天豹!

    “卧槽!果然是那个瘪三,何天豹平常就阴森森的,现在一看,他肯定脑子有病才会这样虐杀一个娃娃。”李吉暴跳如雷。接着满脸的恐惧。因为我们将白骨指环夺来的举动,肯定会激怒何天豹,到时候我们就得面对那样一个心理扭曲变态的怪物。

    “你们说,他把孩子蹂躏杀死也就罢了,干嘛非得切成肉片,而且用塑料袋装好带走?”金虎也是面色煞白地问,“他不会是跟沉默的羔羊里汉尼拔一样…;…;吃人上瘾吧?”

    “或许吧。”我叹了口气,摇摇头,“这种疯子,到处都有的是,就别去揣摩它们的动机了,我们又不是那些变态,哪能按照他们的思路去思考?我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是美国心理医生给几个变态杀人狂出题测试,其中有一道题。就是说:当你晚上推开窗,从家里往下看,瞧见一个杀人犯在街角将一个女人分尸,而且,恰好他也抬头跟你四目对视,这时候杀人犯抬起右手,伸出食指,对着你凌空指了指。心理医生问那些变态,杀人犯的这个动作究竟是什么意思,他们的答案惊人的一致。”

    我问他们:“不如你们猜猜。杀人犯究竟啥意思啊?”

    金虎一拍大腿:“那还用说?那意思再简单不过了,当然是警告这个目击者,告诉他:你如果敢对警察乱说的话,老子就宰了你!”

    李吉也点点头:“虎哥说的没错,还能有别的意思吗?杀人犯都对着目击者晃手指了,那就是戳着鼻子警告的意思嘛。”

    我冷哼一声,告诉他们:“那一群变态杀人狂填写的答案却是,杀人犯是在用食指数你住在哪一层楼!”

    一说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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