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妖精那些事儿-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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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等一下,你要……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知道了。”
花四姑抚掌笑道:“果然妙计!”
………………
这时,乔五已是汗透长衣,但他正是宁折不弯的脾气,此刻虽已是强弩之末,却仍不肯示弱,招式仍是威猛凌厉之极。
他手中一双“青狮爪”,仍在节节进攻。
韩伶却连连后退,已由酒楼屋顶的东边退至西边。
就连花四姑都未瞧出乔五的败象,群豪自然更是连连为乔五喝彩助威,有人更不禁拍掌道:“好汉子,好雄狮!你瞧他自始至终,简直没有退过一步……”
他们却不知道,“节节进攻”,正是乔五致命的错误。
剑爪相击,不时闪出星星火光,炫人眼目,那一连串叮当不绝的响声,更是慑人魂魄。
突听韩伶桀桀笑道:“一招之内,拿命来吧!”笑声中,双剑连环踢出。
乔五将“青狮爪”急迎而上。
“叮”的一声,剑爪再次相击,火花四溅。
就在这时,韩伶右掌在腰间一搭、一扬,手中突然多了一柄精钢软剑,迎风一抖,急刺而下。乔五做梦也未想到,韩伶的腰里还缠着第三柄剑。
这第三柄剑,当真是致命的一剑。乔五双手迎着韩伶的两柄腿中剑,这第三柄剑刺下,乔五哪里还能闪避,哪里还有手招架?
群豪骇然,再次惊呼!
就在这间不容发的刹那间,突听远处一人叱道:“打。”
“嗤”的一声,风声破空,直打韩伶的后背。
群豪一生中当真从未听过如此强劲的暗器破风声,更未想到世上竟有如此厉害的暗器手法,如此强的手力。
韩伶更是大惊失色,哪里还顾得伤人,但闻风声一响,暗器已到了他后背,他全力反手挥剑……又是“叮”的一响,又是一串火花。
韩伶的手腕,竟被这小小一粒暗器震得发麻。
他惊怒之下,大喝道:“暗器伤人的鼠辈,出来!”
黑暗中传来一阵嘹亮的笑声,一人道:“来了。”笑声起处,人影出现,“来了”两字刚说完,这人已到了屋顶上,身法的迅急,实是骇人听闻。
韩伶自又已盘膝而坐,黑暗中望去,虽瞧不清此人面目,却瞧见了他敞开的衣襟,蓬乱的头发,大大的眼睛,有如天上的明星一般。
熊猫儿笑道:“乔五兄弟,暂且歇歇,待我这小酒鬼,来对付这老酒鬼。”
乔五默然半晌,仰天长叹一声,顿足道:“好!”翻身掠下,花四姑已在等着他。
黑暗中,韩伶的眼睛,像是已要爆出火花。
熊猫儿笑道:“又是个多管闲事的来了,你还坐着干什么,动手吧。”
韩伶狠瞪着他,不说话,也不动手。
熊猫儿笑道:“你若是要等我先动手,你可就惨了……刚才在酒楼中,你就该知道,我是从来不肯先出手的。”
韩伶目中的火已熄,却变得寒冷如冰。突然,他就像利箭一般射出,青光一闪,又是直刺熊猫儿的咽喉。
熊猫儿哈哈一笑,退后三步。
韩伶凌空一转,右足剑追击而出。
熊猫儿如行云流水般又后退三步,手已搭上腰间的酒葫芦。
韩伶两击不中,身子一缩,斜斜向后翻下,但剑尖轻轻一点,身子又复弹起,青光又划出。此番他用的显然又是“鸳鸯双飞”之式,第一剑刺出时,第二剑的光芒已在衫角下闪动。
(本章完)
第229章 神磁葫芦()
熊猫儿大喝道:“来得好!”
这一次,他不退反进,不避反迎,腰间的酒葫芦已到了他的手中,他右臂一振,酒葫芦迎着剑光挥出。
“叮、叮”两声,韩伶的“鸳鸯双飞剑”快如闪电,两柄剑都击在这葫芦上。
熊猫儿的酒葫芦,是以东海磁铁所铸,号称“乾坤一袋装”,又叫神磁葫芦,专破天下各门各派暗器。
韩伶正要借力变招,哪知这两柄剑,竟然被这酒葫芦黏住了……这正如两条腿都已被人抓在手中。别人的兵刃如果被黏住,还可撒手,但他这兵刃却是丢不开,放不下的。
韩伶这一惊可真是非同小可,大惊情急之下,右手剑“斜劈华山”,哪知“叮”的一声,第三柄剑也被黏住了。
熊猫儿大笑道:“下去吧。”突然将酒葫芦向下一扯。
眼见韩伶就要被熊猫儿扯下来——要知他身形凌空,自然无力与熊猫儿相抗,于是四下群豪忍不住欢呼起来。
哪知就在这时,韩伶左掌中突然也有寒光一闪,手中已多了一柄银光闪闪的七寸匕首。咻,匕首斜挥而下,却非刺向熊猫儿,竟是砍向他自己的双腿——那两柄青光耀眼的长剑。
只听又是“叮、叮”两声,银光过处,竟将两柄剑一挥为二!这匕首竟是削铁如泥的神物。
剑一断,韩伶立即恢复自由,凌空一个翻身,远退三丈,再一闪,人影已没入黑暗中,瞧不见了。
四下群豪都怔住。
熊猫儿也怔住了,怔了半晌,苦笑摇头道:“不想这厮居然还有第四柄剑。”
这第四柄剑,却是救命的剑。
不过,当熊猫儿转头去看叶笙等人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叶笙已经不见了……那么,叶笙究竟去了哪里?
………………
原来,在韩伶拿出那把匕首的时候,叶笙就已施展风遁术,悄然隐入清风中,飘飘荡荡来到韩伶的身边,宛如一根羽毛般,轻轻落在他的身上。
韩伶一逃走,自然也带着叶笙飘然远去。
直到韩伶逃到一个无人的偏僻之处时,叶笙才突然现出身来,双掌一拍,金光闪现,瞬间将他收进通天塔中,交给聂小倩等女子对付。
这小老二虽然心肠歹毒,但是他对酒的研究确实很有水平,调配出来的酒也超级好喝,如果以后将他交给师父太上老君,做个酒友什么的,师父他老人家应该会很高兴吧!
现在叶笙已经长大,总是在外面漂泊,平时很少陪在师父的身边,如今给他找个很有水平的酒友,应该也能让他不那么寂寞……师父,徒弟想你了……
况且,韩伶是快活王座下的酒使,深得快活王的信任,如今既然叶笙已将韩伶囚禁在通天塔中,自然不会再放他走,不但可以挖出不少秘密,还可以砍断快活王的一条臂膀,一举两得。
接下来,叶笙拔下一根毫毛,幻化为一个分身,继续在这个《武林外史》场景中跟着剧情走,而他的本尊则再次进入《多情剑客无情剑》场景,开始新的旅程。
现在,他已敢坚信,只要自己将《武林外史》和《多情剑客无情剑》这两个场景好好地走完,一定可以将幕后黑手揪出来,还人间一片清平!
期间或许会有种种意外,或许会让他陷入困境,但他一点也不担心。因为,他的师父是太上老君,东方三大圣人之首!
师父,徒弟好想你……好想你的灵丹和法宝啊!
………………
秋,木叶萧萧。
街上的尽头,有座巨大的宅院,看来也正和枝头的黄叶一样,已到了将近凋落的时候。那两扇朱漆大门,几乎已有一年多未曾打开过,门上的朱漆早已剥落,铜环也已生了锈。
高墙内久已听不到人声,只有在秋初夏末,才偶然会传出秋虫低诉,鸟语啾啁,却更衬出了这宅院的寂寞与萧素。
但这宅院也有过辉煌的时候,因为就在这里,已诞生过七位进士,三位探花,其中还有一位惊才绝艳,盖世无双的武林名侠。
甚至就在两年前,宅院已换了主人时,这里还是发生过许多轰动武林的大事,也已不知有多少叱咤风云的江湖高手葬身此处。
此后,这宅院就突然沉寂了下来,两代主人“小李飞刀”李寻欢和龙四爷龙啸云,忽然间就变得消息沉沉,不知所踪。
于是,江湖中就有了一种可怕的传说,都说这地方是座凶宅!
凡是到过这里的人,无论他是高僧,是奇士,还是倾国倾城的绝色,只要一走进这大门,他们这一生就不会有好结果。
现在,这里白天早已不再有笑语喧哗,晚上也早已不再有辉煌灯光,只有后园小楼上的一盏孤灯终夜不熄。
小楼上,似乎有个人在日日夜夜等待着,只不过谁也不知道,她究竟是在等待着什么……
后墙外,有条小小的弄堂,起风时这里尘土飞扬,下雨时这里泥泞没足,高墙挡住了日色,弄堂里几乎终年见不到阳光。
但,无论多卑贱,多阴暗的地方,都有人在默默活着!这也许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别处可去,也许是因为他们对人生已厌倦,宁愿躲在这种地方,被世人遗忘。
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劣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
他虽然明知这弄堂里绝不会有什么高贵的主顾,却宁愿在这里等着些卑贱的过客进来,以低微的代价换取食宿。
他宁愿在这里过他清苦卑贱的生活,也不愿走出去听人们的嘲笑……因为他已懂得,无论多少财富,都无法换来心头的平静。
他当然是寂寞的。
有时他也会遥望那巨宅小楼上的孤灯,自嘲地默想:“小楼上的人,纵然锦衣玉食,但他的日子,也许比我过得还要痛苦寂寞!”
这天早上,孙驼子起床时,就发觉天气已越来越凉了,赶紧从箱子里找出一件老棉袄穿上,才走到前面。
这天早上,也和别的早上没什么两样,生意还是清淡得很。几个赶大车的走了后,孙驼子就搬了张竹椅,坐到门口去磨豆腐。
奇怪的是,他刚坐下,就看到有两个人骑着马从前面绕过来。弄堂里骑马的人并不多,他也不禁多瞧了两眼。
只见这两人都穿着杏黄色的长衫,前面一人浓眉大眼,后面一人鹰鼻如钩,两人颔下却留着短髭,看来都只有三十多岁。
这两人的相貌并不出众,但身上穿的杏黄色长衫却极耀眼。他们都没有留意孙驼子,却不时仰起头,向高墙内探望。
孙驼子并没有多看,继续磨他的豆腐。因为他知道,这两人绝不会是他的主顾。
只见两人走过弄堂,果然又绕到前面去了。可是,还没过多久,两人又从另一头绕了回来,竟然在小店前下了马。
孙驼子脾气虽古怪,毕竟是做生意的人,立刻停下手,问道:“两位可是要吃喝点什么?”
浓眉大眼的黄衫人道:“咱们什么都不要,只想问你两句话。”
孙驼子又开始磨豆腐,显然对说话并不感兴趣。
(本章完)
第230章 小店来怪客()
鹰鼻如钩的黄衫人,忽然笑了笑:“咱们就要买你的话,一句话一钱银子如何?”
孙驼子的兴趣又来了,点头道:“好。”嘴里说着话,已伸出一根手指头。
浓眉大眼的黄衫人失笑道:“这也算一句话么?你做生意的门槛倒真精。”
孙驼子道:“这当然算一句话。”伸出了两根指头。
鹰鼻人道:“你在这里已住了多久?”
“二三十年了。”
“你对面这座宅院是谁的?你知不知道?”
“是李家的。”
“后来的主人呢?”
“姓龙,叫龙啸云。”
“你见过他?”
“没有。”
“他的人呢?”
“出门了。”
“什么时候出门的?”
“一年多以前。”
“以后有没有回来过?”
“没有。”
“你既未见过他,怎会对他知道得如此详细?”
孙驼子道:“他们家的厨子常在这买酒。”
鹰鼻人沉吟了半晌,道:“这两天,有没有陌生人来问过你的话?”
孙驼子道:“没有……若是有,我只怕早已发财了。”
浓眉大眼的黄衫人笑道:“今天就让你发个小财吧。”就抛了锭银子出来。
两人再也不问别的,一齐上马而去,在路上时还是不住探头向高墙内窥望。
孙驼子低头,望着手里的银子,喃喃道:“原来有时候赚钱也容易得很……”
今天,是九月十四。
明天,九月十五,恰好是李寻欢的表妹,龙啸云的妻子——林诗音,三十三岁生日。
今天,来了一些与往日不同的人,会不会发生什么怪事?
他们是冲着什么来的?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来?
……为什么?
………………
黄昏时,后园的小楼上就有了灯光。但戌时过了,小店里却连一个主顾也没有。
孙驼子长长伸了个懒腰,打着呵欠道:“今天看样子又没有客人上门了,还是趁早打烊吧,也好……”
话还没有说完,小店里就陆续来了四批客人。
第一批是两个人。一个是满头白发苍苍,手里拿着旱烟的蓝衫老人;还有一个想必是他的孙女儿,梳着两条又黑又亮的大辫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却比辫子还要黑,还要亮。
第二批也是两个人,都是满面虬髯,身高体壮,不但装束打扮一模一样,腰上挂的刀也一模一样,就像是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
第三批来的人最多,一共有四个。
这四人一个高大,一个矮小,一个紫面膛的年轻人,肩上居然还扛着一根长枪,还有一个却是穿着绿衣裳,戴着金首饰的女子。
这女子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看起来就像是个大姑娘,论年龄却是大姑娘的妈了。
孙驼子只怕她一不小心就会把腰扭断。
最后来的,只有一个人。
这人瘦得出奇,也高得出奇,一张比马脸还长的脸上,生着巴掌般大小的一块青记,看起来有点怕人。
他身上并没有佩剑挂刀,但腰围上鼓起了一环,而且很醒目,显然是带着一条很粗很长的软兵刃。
小店里一共只有五张桌子,这四批人一来,差点就坐满了。孙驼子忙得团团乱转,只希望明天的生意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