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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

我和妖精那些事儿-第50部分

小说: 我和妖精那些事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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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如果是用“斩”,刀口就会拖长。

    所以叶笙才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使刀的人,能够一刀刺入公孙胜的心脏……除非这个人是公孙胜很熟的朋友,公孙胜根本就完全没有提防他。

    在这个荒凉偏僻的黄石镇上,被魔界气息侵染的入云龙公孙胜,怎么会有朋友?

    叶笙沉吟了一下,右手食指射出一点金光,落在公孙胜的伤口处。

    没有任何回应。

    看来,停放在这里的,只是公孙胜的尸体,而他的灵魂根本就不在这里,或许是被什么困住了。在这个奇特的水浒世界中,像公孙胜这种魔王,就算被杀死,也是可以复活的。

    现在他根本无法复活,只剩下尸体停放在这里,那么他的灵魂肯定是被什么困住了,无法挣脱出来,才会无法复活。

    就像当初快活王用淡金色印记将鲁智深、史进和朱武困住,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是一样的道理。

    水浒世界一百零八位魔王虽然厉害,但是比他们更胜一筹的人,还是有的。况且,要囚禁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手段,未必一定要光明正大。

    叶笙用天眼通观察了很久,也没有找到那件杀死公孙胜的凶器。

    公孙胜身上的刀伤,是在第六根和第七根肋骨之间,这两根肋骨距离很近,一刀刺入,刀锋就很难拔出来。

    凶手在公孙胜一时大意间刺杀了他,心里一定又兴奋又慌乱,而且也不能确定这位久负盛名的魔王是不是已经真的死在他的刀下,仓促间拔刀,第一次如果拔不出来,第二次再拔不出来,就不会再试第三次……

    这样一把刀,一定要是力气很大的人,在很从容的情况下,才能拔得出来……这个人,会不会就是棺材铺的老板赵瞎子?

    可是,叶笙用天眼通看遍了整个棺材铺,甚至连赵瞎子身上的每一根毫毛都看清了,却始终没有发现凶器。而且,赵瞎子的身上并没有空间戒指,也不可能藏着那把凶器……

    夜更深了。

    叶笙看了一下智能手机上的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五十八分。还差两分,就到十二点了。他总觉得,一过十二点,肯定会有怪事发生。

    留在阴森森的棺材铺里,始终不是一件什么好事,于是他慢慢走了出去。他走得很慢,走到门口的时候,刚好十二点。

    外面已经黑漆漆的,乌云盖住了星星和月亮,伸手不见五指。当然,叶笙的夜视能力极强,就算不刻意运转天眼通,也能将四周的情况看得清清楚楚。

    就在这个时候,原本躺在那张又破又旧的大藤椅上,像个“死人”一样的赵瞎子,突然慢慢站了起来。

    叶笙这才发现,原来赵瞎子是一个很高大的人,虽然有点弯腰驼背,但站在那里一比,还是要比普通人高出一个头。

    而且,他全身的肌肉都好像很有弹力。这种弹力,只有经常保持劳动的人才会有。你第一眼看见他,也许会觉得他像是个死人,可是看得越久,就越不像了。

    他慢慢地站起来之后,慢慢地向长街的尽头走去。此刻他脸上的表情,就像死人一般,没有任何变化。而他的动作,跟之前叶笙见过的僵尸很相似。

    叶笙正准备跟过去时,忽然惊讶地发现,对面杂货铺里的王大眼和老板娘出来了。他们的动作,也像僵尸一样,脸上冷冰冰的,表情僵硬无比。

    此外,还有一百多个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钻出来的,也都像僵尸一样,晃晃悠悠地走在长街上。白天那个为叶笙引路的小叫花子,说他自己是丐帮弟子的黄小虫,也在人群中。

    叶笙运转天眼通,望向长街的尽头。

    那里有一个巨大的水晶球,悬浮在半空,散发出绿莹莹的光芒。这种光洒落在四周,将环境渲染得好像鬼蜮一般,阴森恐怖。

    在这个荒凉偏僻的小镇,晚上十二点过后,会变得越来越冷。

    但是,当叶笙的目光触碰到那个水晶球的时候,却热得浑身发烫。在水晶球中,囚禁着一个灵魂,正是天闲星“入云龙”公孙胜!

    他紧闭着眼睛,身体被一种火红色的光芒包裹着,面容有点扭曲,脸上现出极其痛苦的表情,仿佛那种火红色的光芒,正在灼烧他的灵魂一般。

    叶笙的目光穿过水晶球,一触碰到那种红光,就立即收了回来,隐隐作痛,身体发烫。那种红光,果然可以灼烧灵魂!

    长街很长,那些人走得也很慢。不过,就算他们走得再慢,也总会走到尽头。

    当他们走到长街的尽头时,竟然纷纷跪倒在地,虔诚地对着那个水晶球拜起来,好像是在进行一个奇特的仪式。

    当他们跪拜的时候,身上都冒出好像萤火虫之光一般的绿色光点,嗖嗖嗖地扑向那个水晶球,没入其中。

    被囚禁在水晶球中的公孙胜,突然睁开眼睛,瞳孔中倏地射出一道妖异的红光,瞬间落在叶笙的身上。此红光虽然被叶笙的天机伞护体金光挡住,却也让他暴露了!

    此刻,他竟然无法再隐身,也无法隐匿气息!

    那些正在虔诚跪拜的人,都转过身来,冷冷地盯着叶笙。然后,他们纷纷站起来,拿出各种兵器,向叶笙猛扑过来。

    如果说刚才他们是慢如蜗牛,那么现在他们就是快如脱兔!

    这种时候,要么是冲上去拼杀一番,要么是转身就逃。叶笙看了看黄小虫、王大眼和老板娘,觉得自己应该下不了狠手,立即转身就逃。

    (本章完)

第103章 扑朔迷离()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二三十道光芒打过来。

    在这一瞬间,以叶笙的估计,这些寒光最少有二十三道,有三种颜色,一种青,一种紫,一种灿烂如银。

    青色的是风属性,紫色的是雷属性,银色的是……水属性和土属性的混合。

    不过,这次他叶笙看错了,因为其中还有一种暗器的光芒,已经接近透明。

    从那些人手中打过来的暗器,也不止二十三种,而是二十四种。因为,其中一种是透明的。这二十四种暗器,打向叶笙的后脑勺、后颈、脊背、后腰、胳膊和大腿。

    不过,那二十三种有颜色的暗器,都没有打中叶笙,只有那种接近透明的暗器,重重地打中叶笙的脊背。

    虽然,这种暗器被叶笙的天机伞护体金光及时挡住,但那种强大到令人窒息的撞击力,却还是让叶笙狂喷出一大口鲜血,踉踉跄跄,扑倒在地。

    然后,那些人迅速跟他拉近距离,眼看他们的兵器就要落在叶笙的身上……镰刀、菜刀、锄头、铲子、弯刀、利剑、斧头……

    如果被这些兵器一起砸在身上,那么就算天机伞护体金光能挡住,叶笙也一定会觉得很痛。因为,有些兵器是有穿透力的,就算叶笙没有外伤,也可能会被震伤。

    在这一瞬间,叶笙身法的变化和速度,几乎已超过人类体能的极限,也超过了他自己体能的极限。

    一个人之所以能够成功,就因为他往往能够凭着一股超人的意志力和求生力,超越他自己体能的极限。一个在别人眼中,认为随时随地都会死的人,之所以能够不死,道理也是一样的。

    咻!

    就在这一瞬间,当叶笙避开那些攻击时,时光鸡突然从通天塔中飞出来,叼着叶笙就跑。它的速度非常快,就算那些人再厉害,也始终没有追上……

    ※※※※※※※※※※※※※※※※※※

    第二天中午,叶笙的伤势已经康复,再次出现在黄石镇的长街中。其实,他很想看看,昨晚的那些人,会不会一看见他就扑过来。

    他早已做好准备,只要见势不妙,马上逃走。

    奇怪的是,那些人看见他的时候,好像根本就不当一回事。杂货铺的老板王大眼,看见他的时候,甚至还对他笑了笑。

    虽然他笑的时候比不笑更难看,但叶笙却暗暗松了一口气。昨天晚上发生的那些怪事,好像那些人都不记得了。

    叶笙一想起那个在长街尽头悬浮着的水晶球,既感到奇怪,又暗暗忌惮。水晶球中的那些光,似乎可以控制人心,令人迷失自我!

    回到镇上那间破烂的小屋里时,叶笙就看见有一条腿,从他的床底下伸了出来。

    这是一条又脏又黑的细腿,腿上全是污泥,根据叶笙最保守的估计,至少也有七个月没有洗过了。可是,跟腿下面长着的那只脚一比,这条腿又显得干净极了。

    那只脚,简直就好像是用一大堆狗屎堆出来的。

    “小虫,出来吧!”叶笙苦笑着摇头,端张椅子,在床对面坐下。

    床底下的人终于慢慢地爬了出来,一头鸟窝似的乱发,盖着个鸟蛋似的脑袋。

    叶笙轻轻咳嗽一声:“黄小虫!”

    小叫花子一下子就跳了起来,脑袋几乎撞上横梁,看见叶笙后,才松了口气。

    “大少爷,这下子你可真把我吓了一大跳,把我的魂都吓掉了。”

    叶笙立刻露出很抱歉的样子:“我真吓着了你?”

    “当然是真的。”小叫花子用手拍着胸口,“我差一点就被你活活吓死。”

    “那倒真是不好意思,我好像应该向你道个歉,赔个不是。”

    “那倒也不必了。”小叫花子做出非常宽宏大量的样子,“你只要在某一方面给我一点小小的补偿,我就决定原谅你。”

    “一点点补偿?”叶笙故意问,“什么样的补偿?”

    “譬如说,一点点金子,一点点好酒,一两个好看的小姑娘。”小叫花子眯着眼,笑嘻嘻地说,“你当然也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可以压惊的。”

    叶笙笑了。

    他实在想忍住不笑的,却实在忍不住笑了出来。只不过在他开始笑的时候,就已一把揪住小叫花子的衣襟,好像提一个小王八一样,将他提了起来。

    然后,他板着脸道:“你偷偷摸到我的房间里来,翻箱倒篓还不算,还要爬到我的床底下去,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

    “最可恨的是,你居然还说我吓着了你,还要我赔偿你。”叶笙冷笑,“我看你倒应该好好赔偿我才对,我一定很快就会想出一个好法子来的。”

    小叫花子已经快哭出来了:“我不是来偷你的!我们丐帮弟子的消息很灵通,其实我来这里是想卖一个消息给你……”

    “卖消息给我?什么消息?”

    “你想知道公孙胜是怎么死的吗?我可以告诉你……”

    “……说来听听。”

    叶笙的手松了,小叫花子一跳下地,立刻用一种很漂亮的身段,向叶笙打了个千:“丐帮第二十三代弟子黄小虫,给你赔礼了!”

    “你是哪一堂、哪一舵的?”

    “玄龟堂,王老爷子属下长江第二十七分舵管辖,三年前才被派到这里来。”

    “长江分舵的弟子怎么会被派到这里来?”

    小叫花子叹了口气:“无论哪一帮、哪一派里面,总有几个是比较倒霉的。”

    叶笙想了想,拿出一锭银子,轻轻抛了抛,淡淡一笑:“把你知道的,都说来听听。”

    很快,从这个小叫花子嘴里,叶笙知道了几件事。

    公孙胜是死在一条暗巷中,被棺材铺的老板赵瞎子收殓,那时候杀人的凶刀还留在公孙胜的尸体上,不过现在已经不见了。

    问题是,如果那把刀是被赵瞎子拿走的,究竟藏在什么地方?

    如果不是赵瞎子拿走那把刀,那么它如今哪里?

    “只不过,第一个发现那具尸体的人,绝不是我。”

    小叫花子用非常肯定的口气说:“干我们这行的人,虽然总喜欢在半夜里东游西逛,可是那一天我逛到那条巷子里去的时候,那里最少已经有两个人比我先到了。”

    “哦?”

    “我本来不想往那边走的,直到听见那位大爷的惨呼声,我才赶紧扑过去。”

    “到了那里的时候,你就看见有两个人早已先在那里了?”

    “对。”

    “两个什么样的人?”叶笙追问。

    “三更半夜的,我也看不清他们的脸,而且他们一看见我,也很快的就跑了。”小叫花子摇摇头,“不过,我可以断定,那两个人是一男一女。”

    一男一女?

    凶手?

    (本章完)

第104章 拜访沙大户() 
    这是一间建造得很简陋的房子,桌子是一张连油漆都没有的破木桌,床是一张破床。

    这些还不要紧。

    要紧的是,房子里没有朋友,桌子没有酒,床上也少了一个女人。在这样的一间房里,叶笙本来是绝对待不下去的,更休想让他睡上床。

    可是,现在叶笙已经睡在床上。

    魔王公孙胜的死,实在太离奇;而昨晚发生的事,实在太诡异。这个远在边陲的荒凉小镇上,仿佛也充满了一股说不出的离奇诡秘之意。

    那把杀死公孙胜的凶器,如今究竟在哪里?公孙胜的灵魂,为什么会被囚禁在水晶球中?是谁干的?为什么要这样做?

    黄小虫临走的时候,还告诉叶笙一件事:“在我们这个鸟不生蛋的小镇上,只有一个人能杀死公孙胜。”

    这句话当然需要解释,黄小虫的解释是:黄石镇是一座非常荒凉偏僻的小镇,自从它附近藏金的传说,被证实为只不过是一种谣言之后,连经过的行旅客商都绝迹了,因为这里根本就不在通商大道上。

    这里的居民,都是数代以前,就已经在这里生根落籍的,都已经习惯了这种贫穷却安定的生活,也已不能再去适应外界那种繁华世界中的竞争与忙碌。

    譬如王大眼,死守着小小的杂货铺,已经守了好几代。就是现在要他出去,赚一大把一大把的银子,他也没那个胆子。

    据说,只要一走出这座小镇一步,他的腿就会发软。

    小镇上其他大部分人,也都是这个样子的。贫穷安定的生活,已经使他们完全没有丝毫斗志,也已完全没有虚荣心。

    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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