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妖精那些事儿-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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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招八股文的“破题”,没有学问的人是破不了这个题的。
然后酒杯飞出去,飞出去的时候,一个杯子已经碎成七八十片,就像是七八十件形状不规则的、有棱有角的锋锐暗器。
两枝筷子如飞钉,一枝钉叶笙捏刀尖的手,一枝钉他的腰眼。
旋转着飞出去的酱油碟,还在半空中旋转不停,谁也看不出它攻击的目标,究竟是叶笙身上的哪一处地方。碟子是圆的,不断旋转,谁能看出它的方向?
叶笙果然没有看错,这位纤弱文秀的垂老王妃,确实是一位身怀绝技的高手。
明明是在好几丈之外说话,却能让听的人觉得近在耳边,这绝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得到的事。她这出手一击,更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得到的。
明明是五样吃饭用的普通用具,到了她的手里,就变成了杀人的利器,而且一出手,就把对方所有的退路完全封死。
一个因失宠获罪而被谪的王妃,怎么会有这一身可以在顷刻间杀人的绝技,出手怎么会如此准确老到周密?
这是不是因为,她杀人的经验远比任何人想象中都丰富得多?
看她这一次出手,她以前杀人大概是很少会失手的,这一次她出手时当然也有把握。每一个角度,每一种情况,她都已算得极准,偏偏只有一样东西她没有算。
她没有算鸡汤。
鸡汤洒出来,洒得人满眼都是鸡汤,固然可以挡住叶笙的视线,但宫素素的视线也同样会受到影响。等到鸡汤像满天雨珠一颗颗落下来的时候,他忽然发现,叶笙已经不见了。
好快的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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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叶笙还是受了一点内伤的,要不是逃得快,可能已经没命了。
或许宫素素的能力还比不上快活王,却也差不远了,因此叶笙只能逃得远远的,养好伤之后,第二天中午才出现在黄石镇上。
此时,艳阳高照,晚上十二点过后那种诡异的景象,绝对不会出现。
不过,当叶笙到了宫素素的居处时,那地方已经人影不见。非但宫素素不见了,宫萍也不见了,甚至连那个应门的白发老妪都不见了。
本来布置得很高雅干净的屋子,现在已经一片凌乱,就好像刚刚有七八十只猢狲到这里来,满屋子到处翻跟斗。
叶笙的心沉了下去,观察了好久,眼睛却又忽然一亮。这是因为,他看到了一样东西。屋子里虽然一片凌乱,但这样东西还是很刺眼。
叶笙看到的,是一个用一根麻布带扎成的发髻。本来应该是褐黄色的麻布带,已经变成黑色,也不知道已经用了多久没有洗换过。
本来是黑色的头发,现在却已变成褐黄色,又是灰尘,又是泥巴,又是油垢,又是沙土,距离上次洗头的日子好像已经有一甲子之久。
这个发髻,叶笙认得,本来应该是在那个小叫花子黄小虫头上的,现在却落在一个破碎的花瓶和一个还没有摔碎的水晶灯罩之间。
这个发髻虽然扎得乱七八糟,可是它的断落处却很整齐,竟然是被人一刀削落的。叶笙捡起发髻,凝视发根断处,瞳孔忽然收缩:“好快的刀!”
这么快的刀,是不是已经快得足够能一刀刺穿公孙胜的心脏?
这柄刀,是谁的刀?
小叫花子到宫素素这里来过?被一个年龄身份性别姓名都不详的人,一刀削落了他的发髻,然后他的生死去向就没人知道了。
宫素素和宫萍的下落也同样不明,刚才这里发生了什么事,除了他们三个人之外,也没有别人知道。
叶笙拿着小叫花子的发髻,呆呆站在那里,发了半天愣,忽然想到了一件事:不是三个人,是四个人。
除了宫萍、宫素素和小叫花子之外,还有那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婆……她怎么也不见了?这么一个已经老得连腰都直不起来的老太婆,难道也和这件凶杀案件有什么关系?
叶笙虽然对自己提出了这个问题,可是心里也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他现在绝对找不出来的。
就在这时候,他的瞳孔忽然又收缩。这一次,他并没有看见什么刺眼的东西,可是刺耳的声音同样会刺激到眼睛。
此刻叶笙听到的声音,本来绝不能算是一种刺耳的声音,因为那只不过是一种很微弱的呻吟声。可是他听起来却比尖针更刺耳,因为他立刻就听出了这是宫萍的声音。
宫萍还在这里?为什么会发出如此痛苦的声音,是不是受了重伤?
惟一值得安慰的是,一个人只要还能出声,就表示此人还没有死。
叶笙深深吸了一口气,控制住自己的心跳和呼吸。
(本章完)
第113章 幸存者()
屋内很安静,心跳和呼吸声,都已被叶笙控制得几乎没有声音,所以等到第二声微弱如平常人呼吸般的呻吟响起时,叶笙立刻就辨出它是从什么地方传出来的。
本来颜色极明媚的小园,现在竟然像是被泼墨染黑一般,什么都看不见。可是叶笙还是很快就找到了宫萍,在一个很隐秘的地方找到了她。
小园里后墙边,摆着八个养金鱼的大水缸。据说,京城里的大户人家,很少有不养金鱼的,这是一种生活习惯,也是一种派头。
往日的繁华虽然如烟如梦,有些习惯和派头,却还是改不了的。只可惜在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到哪里去找金鱼?到哪里去找水?
因此,这位昔日王妃宫素素的庭园中,只得空留下一排金鱼缸,而宫萍就在这排金鱼缸从左数起的第三个缸里。
她当然不是自己愿意躲在里面的,谁也不愿意把自己硬塞到一个金鱼缸里。如果她能够反抗,也不会被别人塞进去。
只可惜,她身上多了九根银针,每一根银针都插在一个很重要的穴道里。不远处有窗,淡淡的射进来,银针闪着光。
叶笙皱起眉头,喃喃道:“又是这种东西……”
他看得出来,这些银针是被人用一种极厉害的暗器手法,打入宫萍的穴道的,而之前想要杀死他的人,也用过这种暗器。
这样的暗器高手,并不多。那么,这个人是谁?
银针拔出,宫萍才能开口说话:“我知道你一定会替我担心,我自己却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自己一直觉得,宫素素不能把我怎么样。”
“不是宫素素动手的?”
“不是。”宫萍摇摇头,“我连做梦都没有想到,许老太能一下子就把我制住。”
“许老太是谁?”
“就是那天替你开门的老婆婆。”
叶笙忽然想起《陆小凤传奇》中的一个人来,她叫“三手仙妪”许煞。
此人不但精暗器,擅易容,而且是个神偷,在她还是“仙姑”的时候,就已名动大江南北。那个已经老得快要干掉了的老太婆,难道就是昔年那位灵巧如仙子的许仙姑?
她怎么会到这种地方来的?怎么会在一个被放逐的王妃家里屈身为奴?以她的名气和武功,以她在江湖中的身份和地位,世界上大多数王妃只配替她洗脚。
谁也想不到,一个已经被制住七处要穴,而且已经被塞入了金鱼缸的人,还有人能把她救出来。宫萍实在是已经死定了的,宫素素没有杀她,只不过要她多受一点活罪而已。
可是,那个小叫花子呢?
叶笙问宫萍:“你有没有看见那个小叫花子?”
宫萍当然看见了他,叹气道:“可是我从来也没有想到,他会是这样一个人,居然会冒险来救我。”
叶笙显然也被感动了,过了很久才问:“他是不是已经遭了毒手?”
宫萍黯然道:“就算他现在还活着,恐怕也活不长久。”
“为什么?”
“因为他好像知道一件绝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秘密,还看到了一件他不该看到的事。”
这件事和这个秘密,当然都和公孙胜的死有极大关系。
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所以叶笙也没有问,只问宫萍:“现在小叫花子在哪里?”
“他已经被宫素素和许老太押走了。”
“她们为什么要把他押走?”叶笙奇怪地问,“如果她们要杀他灭口,为什么不索性就在这里杀了他?”
宫萍反问叶笙:“如果你要杀一个人,你愿不愿意要他死在你自己家里?”
“我不愿意。”
“要一个人自己走到别的地方去死,是不是要比把一个死人搬出去容易得多?”
“是的。”
现在叶笙当然已经明白,小叫花子是被宫素素押到别的地方去,灭尸灭口灭迹。那个地方当然是别人找不到的,因为谁也不知道它在哪里。
叶笙也一样不知道。
幸运的是他会天眼通,观察了四周一阵之后,便走过去检查那排金鱼缸。
八个金鱼缸的大小形状质料色泽都一样,跟京城里常常看到的那些金鱼缸也没什么不同;惟一不同的是,这些金鱼缸都已干得好像老太婆的脸一样,都已起了皱纹了。
他把八个金鱼缸里里外外都仔细看了一遍,除了沙土灰尘外,什么都没有。想了想,他忽然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用力砸下去。
“当”一声响,一个金鱼缸被砸破了,似乎没什么异常。
就在此时,缸底忽然往下沉,露出一个地洞。
宫萍用一双好像大白果一样的眼睛瞅着他,惊疑地问:“这个机关,你是怎么知道的?”看她的表情,似乎她并不知情。
叶笙当然不会告诉她,他会天眼通,能够看到一些正常人看不到的东西,只是微微一笑:“猜的,想不到我还有点运气嘛……”然后,他就走了下去。
宫萍跟在后面,嘀咕了一声:“或许,是霉运也说不定。”看看已经变得一片混乱的四周,忍不住打个激灵,快步跟上。
鱼缸底下的地洞,当然是一条密道的入口。虽然缸底的地洞比较小,但是下去之后竟然很宽敞,就好像是个用青石砌成的小客厅一样。
只不过这个客厅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扇铜门。推开铜门之后,又是一个同样的石室,又有一扇门。
除了这扇门之外,里面还有一些很古老的刑具,甚至连在纣桀那个时代里,都被视为最残酷的刑具“炮烙”都有。
这些刑具本来只有在传说中才能听到,想不到叶笙却一下子都看到了,貌似他的眼福还真不错。可是,此时他只想吐。
虽然只有刑具,没有受刑的人,但他还是想吐。
第二道门居然推不开,幸好上面挂着一个牌子,写着八个字:“若是君子,敬请敲门。”
于是叶笙敲门。
在某一方面来说,他有时候是非常听话的,叫他喝酒,他就喝,叫他敲门,他就敲。尤其是漂亮小女孩的门,他敲得比谁都快,而且敲得比谁都响。
这一次也一样,门一敲就开了,开门的居然真的是个漂亮小女孩……在二十年前,绝对是个漂亮小女孩。
开门的,居然是大眼杂货铺的老板娘。
叶笙傻了。
这一次他倒不是被老板娘吓傻的,而是被这石头屋子里的情况吓傻了。无论谁看见里面的情况,都会像傻瓜一样愣住。
(本章完)
第114章 变生肘腋()
叶笙第一眼看见的,就是那个叫做黄小虫的小王八蛋。
他本来以为,黄小虫就算还没有死,也已被人家修理得半死不活了。
想不到现在这个小王八蛋却像是大爷一样,大马金刀地箕踞在一张胡床上,左手按着一个人的脑袋,右手也按着一个人的脑袋。
而这两个人,竟然是黄石镇财雄势大的沙大户,和昔年名动江湖的三手仙姑许煞。
更奇怪的事,棺材店的老板赵瞎子、杂货店的老板王大眼,以及被谪的王妃宫素素,竟然也全在这里,也都和沙大户一样,做了小叫化的阶下囚。
“这是怎么一回事?”叶笙想不通。
小叫化只笑,不开口,说话的是老板娘:“其实公孙胜是我们的朋友,他死得太冤,我们也和你一样,想找出杀他的凶手,为他复仇。”
她说的“我们”,显然就是宫萍、小叫化和她自己。其余的这些人,当然就是被他们认为非常可疑的凶手……至少其中有一个是凶手。
“沙大户、赵瞎子、许大娘、宫素素,和我这个不争气的老公,都可能是杀死公孙胜的人。我相信你一定也明白,要捉沙大户这种人,只有先上他的床。”老板娘叹了一口气。
叶笙本来是一点都不明白的,直到现在,才开始有一点点明白。
小叫化也开了口:“只要上了床,万事都风凉,连沙大户都上了当,何况这个老王八蛋?”
他指了指宫素素和许煞,得意地笑笑:“我对付这两个老太婆的情况,虽然有点不一样,多多少少还是用了一点美男计。”
“美人计?美男计?”叶笙笑了。
可是,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就已笑不出。因为他忽然发现,有两件致命的武器已经往他身上的两处要害打了过来。
一样是老板娘的手,一样是宫萍的脚。
老板娘十指纤纤,十指尖尖,每个指甲上,都套着一种用薄铜打成的指套,锋利如剑。
而宫萍的脚上,穿的是箭靴,一脚踢出,碎石如粉。
这两种武器都是女子独用的,又毒又狠,又难猜测。
叶笙如果不是叶笙,这一次大概就死定了。而且,叶笙如果不是叶笙,也不会等到今天才死。等到今天,他至少已经死了三百七十八次。
有很多人甚至认为,叶笙是死不了的。
直到很久以后,叶笙还说:“老实说,迄今为止,我经过的危险实在不少,有很多次的确是差一点就完蛋了,可是最危险的一次,还是那一次。”
因为那时候,他实在没想到,宫萍和老板娘会杀他,更没有想到她们的出手居然那么狠毒。
他说的是真话,那一次他能够逃过那两招致命的攻击,的确险过剃头。
当然,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