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伯爵-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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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似乎对此一无所知,成天蒙在各自的军营里面,不过属下在外围探查过,里面喊杀声震天炸响,尘烟滚滚,似乎成天忙着训练。”
“哦,真是有够意思的,我们冥营才多少点人口,每天也只能固定排除几个探子去勘察周围的环境,辅国大将军手下百万雄师,不说探子了,就是每日巡逻的士兵也有几千人上下,他们不可能现这股胡人,居心叵测啊!真该死。对了你所说的大股胡人军队,到底有多少人。”
“属下目测大概有十万上下?敌人的旌旗拉的很高,似乎是天赐部落的骑兵。”
张志远神态没有丝毫惊讶,心里却大骂胡人军队无耻,当然他嘴上是不会说那么难听的话的:“十万骑兵可真看的起我,难道是我那平北大将军的名号,惹他们不爽所以”用手挠挠后脑勺,张志远转头用询问的眼光问小舞道:“难道真是我这个平北大将军的名号惹的祸?”
小舞极其尴尬的笑了笑,把自己知道的说出来:“十有因为你那个太过响亮的铭伟,据我所知很早以前就有平北大将军这个铭伟了,很可惜,那些拥有如此拉风铭伟的将军,在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就被胡人族的箭手射穿了心脏、眉心、喉咙等要害,其中三十年前的一个叫平北大将军的将军最惨,被射成马蜂窝。”小舞顿了顿接着道:“当然导师你是个例外,因为生命对你来说是闹着玩的。”
“其实我真的不想打仗,可是敌人欺负到我们冥营的头上,我有选择吗?”张志远用无辜的眼神看了看半跪在地上的军匪:“我有选择吗?我当然没有选择,所以只能开战了,几百人对十万人的战争,多么有意思的战争啊,这也太悬殊了吧,不过没关系,打游击嘛,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第一百九十七节 思念在遗忘的夹缝中()
冥营里的那群极品美女们,刚刚开春就已经被张志远放了大半,只留下几十名有资质和潜力的美女给小舞当舞伴,平时除了跳舞之外,她们还跟小舞学习一些刺杀的技巧,时间虽短,但却已经不容小窥,毕竟这可是巫舞教导出来的杀手,刺杀技巧不但唯美,而且华丽,最重要的是可以再对手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轻而易举的取敌人的项上人头。
时间宛如细沙在指尖划过,再也返回不来,张志远穿着青色长袍,如银丝般的绸缎头,被一根青丝束在脑后,俊俏而忧郁的脸上露出会心的微笑。他就这样安静的坐在椅子上,用双瞳紧紧注视手中的白手绢,那是风吟在他快要离开的时候,给他的纪念之物,相思的时候可以拿出来,观物思人。心里有千言万语,但也此时也没了表达的去处。张志远不知道,远在东胜国的兰京,风吟趴在窗台上,把目光望向北边,他的身影在风吟的脑海缠绕,缠绕,似乎两颗心从未分开。思念就这样来了,没有任何预兆,自然而温暖。美丽的春景此时并不能让两人开心起来,他们有着同样忧郁而温暖的笑容,心里藏着对彼此的千言万语,却找不到倾诉的对象。
“我的男人,你何时才能骑着白马,穿着金甲圣衣,带着大队人马来接我呢?我可是很期待哦。”嘴里对这远方叨念这样的话语,风吟的脸上炸开一丝可以融化整个春天的笑意。
一名身穿火红色绸缎的婢女,大大咧咧的推开寒风晓月大门,对端坐在窗台边的风吟道:“小姐快要走了,你还不快去补妆?”
风吟转头惊讶的看着夏天,有点不知所措的道:“什么快要走了,为什么要补妆。”
夏天露出一个夸张的表情,伸手去拉风吟的雪白素手道:“小姐啊,你最近这是怎么了,想呆瓜也不能这样魂不守舍吧!我可是已经提醒你不下五遍了呢,今天皇宫要摆一个大型宴会,所有权贵和大臣官员都会参加。皇上还指明可以带家眷的,张相没啥亲人,只有你,所以只能带你去了。不然到时候所有人都带着一个女儿或者儿子的,岂不是很伤张相的脸。”夏天说的不错,张相有暗疾,一生注定无儿无女,如果在宴会上没个子女,确实很难看,毕竟这样的宴会他是不可能缺席的。
直到这时风吟才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道:“可是夏天姐姐,我真的不想去啊,我只想坐在这里想他。”
夏天低声吐了一个非常现代化的词语;“花痴。”然后又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道:“小姐你不会让张相难看的不是,你看啊,别人家权贵和朝中大员都会带上自己家眷,如果张相一个人去岂不是没有面子,你不为自己想也就算了,但你怎么也要为张相想想不是?”夏天二话不说便拉着风吟走了出去。风吟拖拖拉拉的道:“可是我还没化妆呢?我这样怎么去见人啊。”
“来不急了小姐,谁叫你这么花痴呢?那个呆瓜真不知道哪里把你眯成这样。”
“也许是前世我们彼此欠下了经纶,这一世注定我和他相遇,也注定了我们要为彼此吟唱。”
张志远把手中的白手绢收进袖口中,走出军帐,对站在两侧的守卫道:“派出去侦查敌军的人回来了没?”
“报告将军刚回来,不过他们正在吃饭,毕竟有好几天没吃了。”
“回头叫他们来见我,我需要知道敌人的详细情报和关于敌军的编制。”说完张志远便转身走进自己的军帐中,端坐在办公的案台前,这几天没有好好休息的后遗症爆了,脑袋昏昏沉沉的他,就那样趴在案台上睡着了。
天空是灰暗而闪亮的,因为重重的铅云遮住了整个天空,粗大的闪电如雨点一样落下,又照亮了整个天空。如脸盆大小的雨滴,以一个圣徒的姿势向大地冲去,似乎要洗净一切尘世间的铅华和喧闹。高达的树林里,偶尔有一些成群结队的猛兽出没,他们的口中还叼着一个个被咬破喉咙,还在不断挣命的人类。远处的河流已经不堪重负,天啊,那已经不能算是河流了,就算称之为奔流中的大海也不为过。灰色的泥土混合着湍急的流水,冲刷着周围的一切,并且不断向四周蔓延,竟然有把整个大地化成海的领域的魄力。
这到底是那里,张志远疑惑的望向自己的身体,那是一蓬黑色虚影,没了实体,他感觉自己似乎是站在时间和空间的夹缝中,望着曾加生过的一段属于人类的历史。由于空间和时间被一层神秘的力量隔起来,他只能望着,不能做任何干预这段历史进程的事情。
洪水冲击着一个个村落,肆意吞噬着人类的生命,他们哭着,嚎着抱着自己的孩子朝高处冲去,但一切似乎都太迟了,洪水吞没了他们。孩子的父亲已经冒不出脑袋,但还是高举着那还呆在襁褓中的孩子,把他朝远处的岸边扔去。已经安全的人们,接住那孩子,他们哭着嚎着,跪在地上,对着自己的亲人们磕下一个个碰碰作响的头,直到整个脸上全部沾满了泥浆,直到嗓子再也不出任何声响,直到一个猛兽忽然出现,叼走了还在梗咽中的人类。
然后他们醒悟了,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开,那些眼泪是他们仅有的奢侈,他们已经把仅有的眼泪和尊重给了自己的亲人,现在他们最大的任务是活下去,拼尽全力的活下去,带着亲人的那一份希望活下去。他们很快选举出另外一个年轻力壮而聪明的村长,在他的带领下,他们又开始了漫长的征程,他们要离开这里,离开这洪水肆虐的地方,朝高山走去,只有哪里才可以让他们躲过洪水的肆虐。他们同时也知道,在那高山那里还有一群神出鬼没的猛兽在等着他们,他们期待着自己的血和肉,期待着把自己的喉咙咬破,然后看着自己慢慢挣扎死去,最后才一点点舔食自己的血肉,那是一群毫无人性和理喻的怪兽。
第一百九十八节 大战争(一)()
人们在高山之上建立了村落,村落的周围被围上简单的栏杆,可这些并不能阻挡那些躲藏在黑暗中的猛兽,每天夜里总会有家畜和人类被猛兽叼走,人们陷入恐慌和无助当中,但他们还是没有祈求苍天。因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苍天都只是在肆意的蹂躏人类,从来没有产生过丝毫怜悯,他们宁愿站着死去,也不愿意跪着祈求怜悯的死去。时间过的飞快,一些聪慧的孩子长大了,他们不但有着强大的武力可以和野兽抗衡,还有最厉害的知识,他们开始研究天地规则,这群人便是巫的前身。
由于用脑过度,身体变得消廋不堪不说,平均每个巫都比旁人快上几年死去,要知道那时候人类的寿命仅仅只有三十岁左右。起初同村的人并不理解他们,他们认为这些人是在做无用的功,是在偷懒。但善良的人们还是愿意养活他们,每次集体狩猎回来,都会把丰盛的野餐送去。大巫们身上肩负的使命更加巨大,几乎是把自己往死里逼,他们废寝忘食的研究,最后终于让他们掌握了一种极其简单的规则,并将其控制住,可是那大巫也耗尽了心力死了,当然后面的学徒,却将那大巫的所有知识继承了下来,并继续扬光大。猛兽继续来袭,已经变成大巫的学徒,控制着手了的蔓藤,缠住了猛兽的四蹄,然后人们那种石叉和各种器具,一拥而上杀死了猛兽,从此以后,人们便正式认同了那些从来不做事,把自己蒙在草屋里的家伙。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巫也一点点的壮大,每一个村落都会有两个大巫,一个学徒一个老师,两人致力于研究各种各样的规则,他们的生命周期很短暂,因为他们极早的透支了自己的生命力。巫开始自称是人类的奴仆,人类也开始信仰巫,他们信仰在巫的带领下人类可以战胜所有的一切,包括洪水、猛兽和疾病。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巫医尝遍百草,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然后研究出极其精湛简直神乎其技的医术,甚至强大到一定极限的巫医,生命在他们眼中已经成了闹着玩的存在。直到此时,洪水、猛兽、疾病已经不能给从村落演化成部落的人类带来什么伤害了,巫也成为了一个部落里的祭祀长老,他们在部落的中央修建了一个巨大的祭台,用来收集信仰守护着这片土地上的人类。巫进入到一个鼎盛的展时期,很快在巫的带领下出现了一些极其强大的部落,部落的领希望自己可以一统天下,所以征战开始了
“将军,将军,你没事吧!”一名身上还满是泥草的邋遢军匪一边用手摇晃着张志远的肩膀,一边低声道。
在睡梦中,眼前的一切开始崩溃,如同镜面掉在地上忽然化成了很多碎片一样,每一块碎片里都记录了关于洪荒世界的往事。微微张开眼睛,眼前的人影从模糊逐渐到清晰,张志远也回到现实中来。
看到张志远睁开眼睛,那名护卫躬身后退两步单膝跪下道:“报告将军,末将已经完美的完成任务。”
用手揉了揉隐隐作痛的脑袋,张志远有点懒散的说道:“说来听听,敌军到底有多强大。”
“领导这次进攻的将领是天赐部落的神将努尔哈赤大将军,此人天生神力,可以拉开一万斤的牛角弓,只要骑在马背上,杀伤力更是凭空增大几分,至于他的那群手下,也都是不要命的货色。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编制很特别,整整十万人被划分成了百人组,一百人一组,其中三万人为重骑兵,负责冲撞,三万人为轻骑兵负责斩杀窜逃的敌人,三万人为神箭手,他们有着强大的弓弩和巨大的弓车,最后一万人是努尔哈赤大奖的亲卫军,这群人每个人都有着近乎先天高手的境界,如果起冲锋,他们产生的杀伤力,相当于十五万人的军队。”
用手摸了摸光洁溜溜的下颚,张志远皱着眉头道:“一比十五吗?这种编制很特殊,以前没有遇到过,他们应该不是第一次作战吧!有没有探听到他们往日的是如何战斗的。”
“报告将军,这群人战斗确实不同以往,以前他们只会横冲直撞,用人命攻下一座座城池或者部落,但这次不一样,这支军队组建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但正式投入战斗却从去年才开始的,他们先用弓车射箭,用密集的箭雨,压倒敌人,从而让敌人不能抬起头来,最要命的是打击敌军的士气,让敌军从心里惧怕他们,要知道那些弓车所拥有的可怕杀伤力,足以洞穿十个身穿重盔甲的士兵身体。然后他们用重骑兵全向前冲,全副武装的重骑兵配合草原上努力收集来的极品汗血宝马,所产生的杀伤力简直骇人听闻,不管是多少层的军队,都会被他们如同利剑一样冲杀进去,几个来回,就把敌军部队全部打乱,各自为战,成不了多大气候,然后是轻骑兵手拿大刀趁乱而入,手里的大刀卷起一个个大好人头,从不心慈手软。至于那一万努尔哈赤的亲卫军,似乎一直没有上过战场,因为还没等他们上场,敌人就会被消灭的一干二净。”
“哦敌军竟然如此骁勇,实在是可喜可贺啊。”张志远脑中已经开始全运转起来,思索片刻后继续道:“杀鸡用牛刀,这群草原上的人是不会做的,也许他们比我们自己更了解我们,他们有卧底在军营中而且职位不低,我敢肯定,我和辅国大将军的矛盾和所有情报早就已经到了他们手上。这十万人很可能不是来找我们的,最大的可能就是一个幌子,他们的目标应该是熬丰。要知道我们可是极其精锐的力量,虽然少,但如果执意逃跑或者跟他们打游击,也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种庞然大物,就好像集团军一样,他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梯队前进,先用弓车箭雨初步粉碎敌人的意志,在用重骑兵杀入部队当中,来回穿插,各自混战,这样我军就不成气候,最后轻骑兵即刻斩杀想要逃窜的我军,又可以最快的度屠杀,好一个战术策略。完全放弃草原上的本能游击战术,用另外一种集团军的方式进攻,好可怕的战术。”
单膝跪在地上的士兵,越听越是冷汗直冒,脊梁骨参出丝丝冷汗,虽然他狠辣邪恶,但东胜国始终是自己的国家,刻在骨子里的还是有那么一点爱国之下,如果真如将军所说的这样,那岂不是北疆要陷入到死战当中去了吗?
“我猜想这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