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好土匪-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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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玲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跪在地上求饶:“好汉!小女子出身风尘,赚的都是些辛苦的皮肉钱,平生并未做过什么害人的事。
还望好汉怜惜,放一条生路!好汉活我之恩,无以为报,若不嫌弃,任你索求。”
程风沉着脸并未答话,一语不发地将她的眼睛蒙上,手绑上。
紫玲媚眼一抛,笑道:“原来好汉喜欢这一口啊!紫玲自当好生服侍!”
程风轻轻一笑,又将她耳朵堵上,心道:“这女子必定是见惯风月的老手。可惜老子饿得两眼冒金光,哪里还有闲心想那男女间的事?!”
紫玲见自己耳朵也被堵上了,顿时懵逼,心中嘀咕,“堵耳朵?这是什么新玩法?!”
程风大咧咧地坐下,扯下脸上的蒙面布,端起盘子把生菜生肉一股脑地往锅里一倒,自顾自地大吃起来。
他这才发现,宋人拥有的食材非常丰富,凡是现代有的,那时候差不多都有了。
切成薄片的羊肉和牛肉、萝卜片、白菜、菠菜、生菜,用酒、酱、椒等调料拌一下,就着和后世芝麻烧饼一模一样的胡饼吃,满口生香。
风卷残云、吃饱喝足后,程风把嘴一抹,把腰刀从火炉里抽出来,走到单圭面前,把火红的刀头径直往他小腿上一贴。
“嗞!”屋里顿时弥漫着皮肉烧焦的味道。
单圭全身因为疼痛不停地抖动起来,嘴里像小狗一样呜呜地叫着。
根据以前所接受过的审讯和反审讯的训练,程风很清楚,要想快刀斩乱麻,必须出其不意地狠狠地来一下,瞬间击溃被审讯者的心理防线。
这招果然奏效,单圭把原本打好腹稿的各种威吓、欺瞒、哀求的策略全都抛之脑后,一心只想求得一条生路。
程风低声道:“我问一句你答一句,若喊叫,便把烧红的刀插你喉咙里!同意的话就点点头!”
单圭像鸡啄米般连连点头,程风一把扯下单圭口里的抹胸,单圭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脸上的肌肉不时因疼痛而抽搐着。
“说!我的东西都放哪了?”
单圭一听这话,方才看清眼前这凶恶之徒竟然是之前审问过的那个叫程风的犯人,心里头是一百个后悔,为什么不抓紧把他在牢里解决了?!
但他此时不得不低头,赶紧求饶道:“还望好汉饶命,那些个奇怪物件在下官床底的木箱里。那铁拐杖和刀就撇在床底下。”
程风走到床头一看,确有个红色的小木箱,狙击枪和弯刀正搁在箱子上面。
他将狙击步枪和弯刀提了起来,抚摸着冰冷的枪身,心中涌起一阵温暖,这些从前世带过来的东西,对他的生命有着特殊的意义。
为防止走火,他将枪的保险关上,然后将弹匣打开检查了下,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赶紧拉开枪栓看了一眼,叹了一口气,里面竟然只有一颗子弹!
弹匣的容量是五发,当日他开了四枪,所以只剩下了这一颗子弹。
受袭的那日,由于下车是去吃面,自己身上并没有带备用弹匣,全放装甲车上了。
他顿时有些沮丧,没有子弹的枪和烧火棍没啥区别?
不指望,凭借宋代的科技,自己能够造出步枪子弹来。
好吧!一把只剩一颗子弹的步枪,一把刀,这就是我的开局吗?要是给来五个农民、一条狗该多好?
额,好像想多了。有些乱入。。。。。。
第12章 复仇()
程风发了一会怔,随后将床底下的箱子拖出来打开,只见里面摆满了各色首饰、小摆件,均为金、银、玉制,应该都是些值钱的玩意儿。
他很快找到了勋章、手表和药片,将这些小物件小心翼翼地揣进自己的口袋里,一脚将箱子踢回床底下。
单圭腆着脸,讨好地道:“好汉,下官有眼不识泰山,前日冒犯了好汉,完璧归赵、原物送回,还望好汉恕罪!箱子里的东西,好汉若有钟意的,尽管取走!”
程风并未理他,而是飞快地将步枪分解拆卸成一个个便于携带的零部件。
看着程风熟练地摆弄着那根“铁拐杖”,还能从上面掰下不少零碎来,单圭惊得瞠目结舌,不知眼前这怪人究竟是何方神圣,这“铁拐杖”又是何等仙器,赶紧在那忙不迭地求饶。
程风扭头冲他嘻嘻一笑,“听说你单圭不顾官声、不惜民命,刮地三尺、无财不贪,不止这点东西吧?
哎哎哎!你先别急着回答我,还想不想闻闻烤肉的味道,自己考虑好。”
说着,“哐当!”一声,他又把刀头重新扔进了炭炉。
单圭一看,全身吓得汗如雨下,双腿不停打颤,他可不想再尝这铁板烤肉的味道,赶紧道:
“书架后面有个暗门,里面是个银库,所有的钱你都拿去,只求饶我一条狗命!”
他心里打着小算盘,这金银之物分量沉重,这强盗孤身一人,能取走多少?
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自己能活下来,占着这个官位,损失的钱都能再搜刮回来。
程风拿着一盏油灯,疾步走到书架旁,用劲往旁边一拉,一个隐蔽得很好的暗门出现在眼前。
推开进去一看,里面是个约十平方米的小仓库,除了堆些绫罗绸缎、丝锦布帛,还摆放了一个黑色大木箱和两个与刚才一样的红色小木箱。
他分别打开一看,大木箱里摆满了穿成串的铜钱,一个小木箱里面都是满满的银铤,另一个小木箱里面是半箱金铤。
捞出一个金铤来端详,圆首束腰的片状,长约七厘米,宽约三四厘米,厚约一厘米,重约四百克,刻款有“韩四郎”、“十分金”、“重拾贰两”的字样。
程风琢磨了下,估计“韩四郎”是金银匠名,“十分金”表示足金,“重拾贰两”表明了重量。
标明成色、铺名、工匠名不仅可以提高金银铺的信誉,显示其成色的可靠性,而且可以彰明店名、扩大知名度,具有一定的广告效应。
程风“啪!”地一声把箱子盖合好,钻出库房,双眼紧盯着单圭,不紧不慢地走回他面前。
单圭神情十分紧张,连声道:“好汉,这是下官所有的财宝,全都交给好汉,绝无一文钱的隐瞒!”
看了看这库房里财物的数量,程风估计他没有欺骗自己,自己并不想杀人,但自己从来对人性不报以不切实际的幻想。
可以预料的是,单圭一旦逃得性命,重新做回县老爷,第一件事就是绘制自己的头像,四处缉捕,抓到自己后必定会疯狂报复。
到时是小刀割肉把自己制成肉片还是放在火上慢慢烤?这是到时单圭需要思考的问题。
所以单圭必须死!身处乱世,身不由己,这时候自己不能怀有妇人之仁,拿自己的生命为赌注去做博弈。
一不做二不休。从暴力越狱一开始,程风就放弃了走和平路线。没办法,这也是被单圭一而再、再而三逼出来的。
程风对单圭点点头,微笑道:“单大人,我相信您,感谢您的坦诚。我会以实际行动报答您的。”
单圭大舒一口气,尽力谄笑着,生怕程风随时改变了主意。
程风慢慢地转到单圭的身后,猛地拿起那条丝绣抹胸从后勒住单圭喉头的上方,猛烈压迫颈部,引起他迷走神经反射,使他心跳骤然停止。
他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这种方式比通过单纯压迫呼吸道引起窒息而亡要快得多,痛苦也小得多,以最放松的方式给单圭留了个全尸,这算是对单圭最好的回报吧。
短短几十秒,单圭罪恶的灵魂便挣脱了肉体的束缚,自由自在地飘向了天空。
见单圭的身体不再动弹,程风走向了瑟瑟发抖的紫玲,取下了堵着她耳朵的两团布,对她说:
“这事和你没关系,我不让你看、不让你听是对你最大的保护,让我没理由杀你。委屈你一会,我走了后,自然会有人给你解绑。”
说完,程风在房里找了套单圭的衣服,把自己所穿的衣服换下扔进炭炉里,一把火烧了。
然后把桌上的胡饼用纸一包揣在怀里,将刀插在腰间,抱着一堆用布包裹着的步枪零件,拎了一壶茶水,走到房门前,“吱呀”一声拉开了大门。
随即“吱呀”一声又把门关上,蹑手蹑脚地反身钻进了库房,并轻移书架把暗门挡上了,成功地制造出自己已经走出房间大门的假象。
进了库房,程风心头一松,倒头便睡。
当他听见公鸭嗓向单圭报告时,就知道囚犯们越狱闯门的消息已经扩散,县尉、差拨肯定会组织弓手、狱卒关闭城门、挨户搜索。
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谁也没想到凶手还会藏在案发现场。
一个时辰后,程风被外面的动静所吵醒,脚步纷杂、窸窸窣窣,房间里似乎涌进了不少人。
正如程风所预料的,县尉带人进到单圭的房间后,除了查验单圭的尸体,便询问那被蒙眼、捆绑的小妾紫玲。
紫玲已经被吓得哭哭啼啼,答得颠三倒四、语无伦次。
县尉好半天才弄明白紫玲所提供的毫无价值的线索:一个蒙面的大汉闯进来,用刀相逼,绑住了单圭和**,吃喝一番后勒死了单圭,随后已经逃之夭夭。
县尉查勘完现场后,便命人收殓单圭的尸体,把房门用封条封住,率人离开了房间,将单圭的死讯快马报到州里去了。
程风在库房里安安稳稳地休息了两天,饿了吃胡饼、渴了喝茶水,虽不管饱,但也能维持体力。
枕金靠银睡大觉,没事干就数铜钱玩,似乎过上了许多人的理想生活。
这两天他想了许多,最主要的是出去之后干点啥好?反正守着这些金银生活也毫无压力。
似乎最能确保自己走向人生巅峰的事就是去杭州买地。
依靠迁都带来的土地升值,不用辛辛苦苦地搬砖干活,便能轻轻松松地享受会所嫩模。
然后呢?然后生一堆娃吗?额!是不是太无聊了些?
第13章 换装()
到了第三天,程风看了看表,凌晨三点!
这是古代的五更天,估摸着再过会天快亮了,他赶紧包了三十根金铤、十根银铤和十串铜钱悄悄地溜出了县衙内宅。
他知道金子最贵重,所以专拣这玩意儿拿。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三十根金铤重达三百六十两,看着不多,但价值不菲。在北宋末年可换四百多万枚铜钱,约可买五十万斤大米。
说起有关钱的事,他还发现一件奇怪的事:他手里的一串钱都是七百七十枚。
“一贯钱不应该是一千枚铜钱一串吗?”程风心中有些疑惑。
后来他问汤隆才知道,北宋后期朝廷规定“悉用七十七为百”,因此宋徽宗时“一贯”不是一千个铜钱,而是七百七十个。
程风翻出宅邸的院墙,发现街上已有各色早点店在营业,不由感叹宋代商业之发达,宋人之勤劳,生活在这里还真是蛮方便的。
他径直进到一家馒头店里坐下,店小二立马笑脸相迎:“客官,要点什么?我们家馒头品种繁多,有羊肉的、猪肉的、蟹黄的、酸馅儿的。”
过了这些天的牢狱生活,他也知道这宋人的馒头其实就是后世的包子,便答道:“来十个羊肉馒头。”
“好勒,您还要不要来碗馉饳汤?”
馉饳汤是什么鬼东西?是羊肉包子的套餐标配吗?
程风拿不准了,只好含糊不清地点点头,“来一碗吧。”
过了一会,店小二把羊肉馒头和馉饳汤端过了上来,程风一看,嘿!搞半天原来这馉饳汤就是后世的馄饨汤啊。
看来宋人的饮食和后人的差别不大,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他看着眼前的美食,不由胃口大开,风卷残云般将馒头和汤一扫而光。
狼吞虎咽地吃完后,他坐在店里饶有兴趣地瞧着街上慢慢多起来的各色行人。
哈!这就是宋朝啊!
这束城县不过是个小城,却也是人烟稠密、热闹非凡,能让人真切地感受到一股现代气息、市民气味和繁华气象:
商铺百肆杂陈,招牌幡幌满街,穿着花花绿绿的男男女女来来往往,脸上一派从容和安详。
看着眼前的繁华景象,程风的思绪飞扬起来: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
这就是中华民族在中世纪创造出的领先世界的文明!称之为巅峰也不为过!
据说,北宋的城市人口能占总人口的两成,而一直到民国,这个数字才回升至一成!
可惜啊!十年后,北宋国都被金国攻占,徽钦二帝被俘虏,这等美丽的世界就此毁灭。
从此汉人就窝窝囊囊地偏安江南,被女真人、蒙古人按在地上反复摩擦,直至崖山之战,赵宋王朝彻底灭亡。
由此可见,历史的车轮一旦倒退,这倒车一开就是千年啊!这重要的转折点便是十年后的靖康之耻!
现在自己穿越到北宋末年,将亲眼见到这个历史大崩溃发生,是幸还是不幸?
一阵感叹过后,有一个不屈的声音在他心中响起:自己能不能为祖宗们做点什么?能不能以一己之力改变历史的走向?
让野蛮少一点,让文明多一点;让黑暗短一点,让光明久一点!
让这些写汉字、说汉语、穿汉服的华夏子民始终扬眉吐气地立于世界之林!
想得越多越愤懑、越激动、越焦急!
渐渐的,一股激愤之气在他胸中激荡!一种历史使命感在他心中滋生!
让他忍不住想要大吼一声,方能消融历史遗憾带来的心中郁结!
其实,他都忘了,他现在不过是个逃犯而已!
兄弟,你想多了!
他正看得起劲,想得入神,店小二端上一小碟糕点,殷勤地笑道:“客官,这是本店赠送您的江米糕,欢迎您以后常来惠顾!”
这店家也是看人下菜,宋朝疆域太小,没有大规模养羊的草场,有限的草料也拿去喂马了,所以羊肉主要靠进口,价格自然在肉类中最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