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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大宋好土匪-第67部分

小说: 大宋好土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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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她将两盒胭脂掷在地上,厉声道:“给你们拿去吧!程风,你也不用再给我买了!姑奶奶不稀罕!”

    说完,她双腿一软,掩面伏地痛哭起来。

    有心争似无心好,多情却被无情恼。

    在种鱼儿心中,这胭脂,不仅仅是涂脂抹粉之用,而是代表着程风对自己的一片心意。

    没想到程风对这件礼物如此看轻,第一次买的胭脂因为被獒犬追踪而被迫丢掉,第二次买的胭脂又要因为饥饿而要被吃掉。

    程风对胭脂的态度让种鱼儿突然醒悟过来,一切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既怒不可遏又伤心透顶。

    其实这只是个朦胧而美丽的误会,年轻男女在酸恋涩爱中常常会这样。

    一人心中有了另外一人,则对另外一人的所言所行的解读总是带有有利于自己的主观色彩,总以为这一笑是冲着自己的,这一句话带有更深的含义,这一件礼物代表着对自己的爱意。

    特别是男人比女人往往更粗线条一些,女人的心思更加细腻敏感,更何况是蓓蕾初开的小女孩。

    这颗心嫩得似块水豆腐,洁白如玉又一碰就碎。

第146章 吃骨论曹() 
程风哪里知道她那点小心思,即使知道了也不会在此时此地和她掰扯这事,他现在唯一在乎的就是如何让大家尽量长时间地活下去。

    他捡起一盒胭脂来,用手指挑出一块放在嘴里尝了尝,感觉吃到嘴里有点苦涩,但鼻腔里的味道香香的。

    他抬头看见曲端和图图什正直勾勾地看着自己,便将这盒剩下的胭脂递给他们,“这盒你俩分了吧。”

    程风瞧着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心想就算做鬼,饱死鬼总比饿死鬼强,此时摆在面前的即便是毒药,只要能填饱肚子,估计他们都能吞下去。

    看来种鱼儿是和这胭脂无缘了,前番买的,因被狗追赶得急,被迫扔了,这番买的,因身处绝境,被迫吃了。

    他将另外一盒胭脂捡起来塞给还在低声哭泣的种鱼儿,道:“鱼儿乖!别哭了!这盒是咱俩的,我不吃了,你要饿了你就吃,你若不乐意吃它你就留着。”

    种鱼儿抽噎着接过胭脂盒,她见程风留下一盒,心中又高兴起来,“看来他还是在乎胭脂的,要不然他自己怎么不吃?”

    想到着,她忍不住嘴角微微一翘,竟然含泪笑了起来。

    刹那间,雷闪电鸣变成了雨过天晴,石穴里的气氛又缓和起来了。

    充分利用完胭脂,饿得眼睛发绿的程风看着空空如野的石穴发呆,除了石头,地上还散落着一些兽骨,骨头经风吹雨淋变得光溜溜白花花的。

    “这些骨头肯定是没啥营养的,可它总归没有毒性吧,毒不死人就行!”他心中盘算着怎么能吃上这些兽骨,可也想不出好办法,便将枯草、羽毛点燃了,把兽骨放在火上烤着看看。

    曲端在一旁见了不解,他舔了舔刚刚沾过胭脂的手指,疑问道:“程风,你是不是饿疯了?!这干骨头棒烤了能吃吗?”

    “我也不知道,但洞里除了石头就是这点骨头,还能有什么可以吃的呢?试试看吧。”程风也是一脸无奈。

    渐渐的,白生生的骨头棒子被烤得焦黄,表面爆起了一层金黄色的小泡泡。

    程风用小锯刀把泡泡细细地刮下来,拿舌头舔一舔刮下的粉末,发现没有异味,还有一点淡淡的咸味。

    于是,他把几根骨头棒子都烤了,把泡泡刮在装环饼的布袋上集中起来,居然凑了一捧之多。

    随后将骨粉均匀地分了四小捧,分给大家,四人像是吃炒面一样,将骨粉放进嘴里嚼,就着一口水咽进肚子里。

    吃了点东西,大家似乎恢复了点精神,不仅话多了些,说话声音也大了些。

    曲端看见山谷中有一只鹰在振翅高飞,时而盘旋,划着圆圈,时而顺着气流滑翔,上下起伏。

    他突然想起在种府里看见程风和种鱼儿堆雪人的那日,他也在空中看见一只雄鹰在高空中飞翔,只是那时是仰视,如今却是俯视。

    “没想到自己竟然爬到鹰的头上了,可惜现在是身处绝境,唉,早知道也不大费周章地躲下来了,只不过苟延残喘几日罢了。”

    他瞧了眼正在出神发愣的程风,淡然道:“程风,过去有些事你别见怪,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程风淡淡一笑,道:“都这个时候了,你觉得我还会计较什么吗?”

    他微微一怔,点了点头,苦笑道:“也是啊!还计较个什么呢。”

    略微顿了顿,他忽然好像想起了些什么,悠然问程风:“你知道历史上我最佩服的人是谁吗?”

    程风疑惑地看了他一眼,心道:“怎么这时候开始讲历史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且听他说些什么罢。”

    于是笑了笑,道:“正甫雄才大略,文武双全,自视甚高,一般人怎能入你法眼?估计是帝王将相之类的人物吧。”。

    “哼哼,我打心眼里认为魏武帝曹孟德是个英雄,文韬武略、天将神相,正如许劭所评,他乃‘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一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是何等气势?俾睨天下,傲视群雄,乃真枭雄也!虽相距悠悠九百年啊!但吾心神往之!”

    程风瞧他说这话时,眼中流光溢彩,一副悠然向往的样子,看来真是肺腑之言。

    “换做平日里,这话我不敢说出来,但现在已是将死的时候,所以说与你听听也无妨。”

    曲端此言不假,曹操虽才华横溢,但曹家终有篡汉之罪,在推崇正统统治,崇尚忠君思想的宋代,世人对他评价并不高,在公开场合,他还真不敢如此称赞曹操。

    程风笑了笑,道:“魏武帝可称千古大帝,昼携壮士破坚阵,夜接词人赋华屋,既能酾酒临江、横槊赋诗,又能统兵百万、征伐割据,在汉末乱世之中收服群雄,打下偌大江山,确实非同常人。

    可惜气数不长、后继无人,曹氏江山最终还是落在司马家族手里,昔日铜雀台上翩翩起舞的佳人早已香消玉殒、碾作尘泥。

    由此可见,千古江山、庙堂高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吾辈也不必过于汲汲于此,一道不通,另辟蹊径。

    总之,让自己过得无愧于心、自在顺心便是。”

    曲端见程风对曹孟德并无道德上的贬低之意,心中也是有了几分终遇知音般的欢喜。

    他哪知道从此时再往后推九百年,世人们对曹操的评价早不是封建时代忠汉忠君的那套道德标准了,而是更加客观理性去看待这个曹孟德。

    清风徐来、夕阳晚照,程风竟然于饥困之中、危崖之侧,硬生出一股豪迈:

    “可惜此处无酒,不然在此万丈高崖之上,坐观云卷云舒、鹰飞鹰落,与曲兄效仿曹孟德、刘玄德,煮酒纵论天下英雄、品评历朝成败,不亦一件人生快事!”

    这时图图什见程风和曲端两人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话,无力地舔了舔干枯的嘴唇,又昏昏睡过去……

    曲端看了眼图图什,笑道:“程风真非常人也,在此困厄之中还有这等豪情逸致!不过言谈之中,似乎志不在青云,而在于山野?”

    程风起身立于万丈绝壁,悠然道:“要想高官厚禄、出人头地,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德五读书,不是全靠自己使劲往上拼就能成的!

    尽人事、听天命!只要自己努力过,其他的顺其自然好了。

    总归一句,达者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我欲成鹤,乘风而去,唳于碧霄,千年不归。”

    他说这段话表面上是劝曲端不要过于急功近利、唯官是图,其实还有层意思曲端死都不会想到的:

    他阳差阳错地来自千年之后,那里有着他的家人、朋友,他想自己若能乘风而去,回到自己原来所在的时代,那又该多好。

    这时,曲端也站了起来,一双眼睛在夕阳的折射下幽幽发蓝,仿佛草原狼的眼睛一般。

    他拍拍程风的肩膀,指指图图什,作了个割喉的动作,程风顿时警觉起来,睁大眼睛望着他。

第147章 禽兽() 
曲端以为程风不解,凑近了低声道:“再这样饿下去,咱们撑不过后天,图图什与你我结缘甚浅,还是个番国人,他又年幼,不如咱们把他杀了吃了,也能再多活几天。

    人嘛,谁想死呢?能多活一天算一天。至于种鱼儿,咱们都相熟,一时下不了手,再捱两天,最后实在不行了,也只能对不起种老相公了!”

    程风闻言,顿时觉得浑身发冷,全身血液上涌,怒不可遏地道“你。。。你好个心狠的禽兽!”

    他方才明白曲端刚才说起曹操一事,只是想试一试自己的心狠程度。

    在曲端看来,曹操是个为了自己,不择手段,可负天下人的枭雄,倘若程风对他并不抵触甚至还比较认同,这联合起来杀人吃人的事便有了七分把握。

    程风冲了过去,拦在图图什和曲端之间,“铮!”库克锐弯刀猛然出鞘,“曲端!你想做禽兽,莫逼我一块干出那没人性的事来!”

    图图什被这么大的动静吵醒了,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茫然地看着剑拔弩张的两人,心中疑惑不解:“这是怎么了?刚才不还坐在一起谈天说地吗?怎么现在变成了仇人似的?”

    程风反应如此强烈,让曲端有些摸不着头脑,感觉他怎么和自己想象的差别那么大,怎么不按牌理出牌?

    刚才他不是还称赞曹孟德为千古大帝吗?那可是借头抚众、梦中杀人、血洗徐州的曹孟德啊!

    那可是奸诈多疑、冷酷无情、残忍狠毒的曹孟德啊!

    看着程风气愤异常、凛然警惕的样子,曲端迅速比较了下力量对比:自己虽然箭术比他强,但论近身搏杀,自己肯定比不过他,更何况对方还多一个图图什,一比二,若是正面强攻,自己毫无胜算!

    既然强弱立判,曲端只得讪笑道:“程风,程风,你别激动!我也就是随便说说,你不同意就算了。

    其实我不是那种人,你别误会,也就是一时饿昏了头脑。。。。。。”

    他边说着,边张开双臂向角落退缩,慢慢地坐了下去,表示自己并无敌意。

    程风见他一时半会不会用强,便拉着图图什、种鱼儿坐到石穴的另一处角落,但心中还是不敢放松警惕,手握着刀柄,微闭了眼睛,始终用眼角的余光瞟着曲端。

    渐渐天色黑了下来,程风竖着耳朵听着曲端那边的动静,一夜完全不敢合眼。

    黑暗中,种鱼儿紧紧依偎着程风,程风听着她均匀深长的鼻息声,知道她正在酣睡,也许她梦见什么好吃的了,正吧嗒着嘴。

    睡吧,睡吧,只有在睡梦中才没有饥饿和寒冷、没有吃人的禽兽。

    不知何时,有力的风将厚厚的云层吹得无影无踪,拉开了星空灿烂的大幕。

    整个天空都布满了星星,几乎没有留白处。

    程风有生以来从没见过这么多的星星,挨挨挤挤、密密匝匝,看似热闹,但此时的心情依旧令人觉得清冷。

    无边无际的星斗之中,他费了好大劲才找到射手座,这是他的星座。

    他以前曾听人说过,人死后,灵魂会奔向他所属的星座。

    他曾自得过,自己属于热情奔放的射手座,似乎天生适合当一名射手,尽管说得是子弹而不是精子。

    说起射手座,他突然想起一首很老的歌,自己现在的处境和歌词的描写竟然如此相似。

    当年弹着吉他,唱着这首歌的人已英年早逝,不知他是否和自己一样活在另一个时空?但愿如此吧。。。。。。

    射手座的咒语里

    危险的游戏来不及躲避

    爱上了千年万年以前里

    未知的遗落言语

    堕落在神奇传说之间

    很遥远的陷阱奇迹

    。。。。。。

    自己现在真是掉陷阱里了。。。。。。他现在觉得自己一死不足惜,毕竟活了两世,比一般人要幸运多了,唯独觉得不甘心的是让种鱼儿和图图什也跟着自己陷入了绝境。

    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就这样早早地断送了性命,他心里充满了内疚,觉得是自己没有保护好他们。

    如果当时自己果断一些,提前去探查一番,或许又是另一种结局。

    这一夜显得尤其漫长,程风一点儿也不想睡、也不敢睡。

    他看着星光之下,平静、空旷、沉默的山谷,心想着真要坚持不下去了,最后还是选择拉着种鱼儿和图图什跳入山崖吧,或许这样比活活饿死后被曲端这个禽兽吃掉要好受一些。

    凌晨时分,天更冷了。

    天空的颜色淡了下来,星星开始消失不见,山风也变得不那么刺骨了,环境似乎变得友好起来。

    这一整夜,他一秒钟都没合眼,可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是刚刚从梦中醒来。

    他站了起来,伸了个腰,浑身上下的骨头都酸疼酸疼的。

    可白天毕竟是亮堂堂暖洋洋的,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崖顶上的小鸟在叽叽喳喳,他看着依然在熟睡的种鱼儿和图图什,又重新鼓起力量,为了他们再坚持一下!

    他挺身而立,山风拂面,将有些板结的头发吹拂了起来,他的心绪突然变得很祥和宁静。

    待天完全大亮了,程风吩咐图图什,让他盯着曲端,替换着歇息下。

    图图什心思聪颖,虽不明白具体发生了什么,也大致猜到了事由,按照他的吩咐不敢懈怠。

    如此以来,紧绷的神经、不足的休息,让原本饥饿的两人更加虚弱。

    曲端瞧在眼里,心中暗喜,觉得程风和图图什两人肯定耗不过自己。

    他拿定了程风不会对自己下毒手,所以每天只是放心地睡觉、休息,尽量减少身体能量的损耗,设想等待对面两人有一人倒毙,便有机会吃上几天肉了。

    程风、种鱼儿和图图什三人偎依在一块,尽量减少身体热量的流逝,但三人还是觉得冷,特别是夜晚的山崖,山风呼啸,像利刀一样刮着身子,让人出奇得冷,又过了一天,三人忽然觉得暖和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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