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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部分

抗战之三生传奇-第341部分

小说: 抗战之三生传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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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宸边走边想着,直到大道上传来了响鞭,才收起思绪,抬头观瞧。

    等看清楚来人,沈宸才笑着扬手打着招呼。

    车老板勒住了牲口,妇救会、区演出队的几个年轻女子叽叽喳喳地跳下了车。

    沈宸不知道这些女子要到哪里去,便走近过去,笑着问道:“你们这是上哪呀?”

    李金秀笑着说道:“主力部队回来休整,区上组织慰劳演出,我们先去榆树庄准备一下。”

    “主力部队?”沈宸愣了一下,随即知道不是指的王营长他们,“这回来了多少啊,是不是要打大仗了?”

    孙连英抢着说道:“是第五团,一年前在咱们这里呆过一段时间呢!”

    “你们游击队也应该会去的。”李金秀笑道:“看大戏啊,愿意不愿意?”

    “愿意,愿意。”沈宸笑着连连点头。

    沈宸这个位置,消息是比较闭塞的。

    他并不知道鬼子在山东搞了三次治安强化运动,对各抗日根据地的蚕食越来越厉害。

    而在反蚕食的斗争中,各主力部队的伤亡都比较大,逐渐被迫向山区撤退。

    现在已经是一九四二年的四月份,抗日战争最艰苦的时期来临了。

    当然,山东的抗战形势要比华北好,主要是地形的关系。但在日军逐渐加强的扫荡合围蚕食下,平原地区丢失,慢慢地转向山区、半山区。

    而在山岳地带张网前进,却令日军感到十分困难。不能形成厚重的包围网,被合围的抗日武装就能从其薄弱之处突破。

    即便如此,根据地在不断萎缩也是不争的事实。比如海陵区,六个区已经被蚕食得只剩两个半。

    沈宸自然不知道这些,他其实也不太关心。因为,关心也无法扭转,无法改变。

    就在这个局部的小地区,他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一个人的力量也只尽于此。

    李金秀等人停下来招呼沈宸,可并不是只告诉他这个消息,而是觉得演出的阵容不够强大,想把游击队的几个女队员也拉上。

    “那我就问问她们啊!”沈宸听了来意,便转身要走。

    “大梅,你先答应啊!”孙连英一把拉住了沈宸,笑道:“我上回慰问演出时,可是听别人说了,你唱歌很厉害的。”

    沈宸嘿嘿一笑,说道:“哪有,我杀敌人厉害,唱歌可是五音不全。”

    “《长城谣》不是你唱的?”孙连英撇嘴道:“装得还挺象,要不是他们说啊,还真被你给蒙了。”

    李金秀也想起来了,说道:“对啊,战士们要听,可我们都不会唱,可丢人啦!”

    沈宸赶忙敷衍道:“杨叶她们会唱,你们找赵队长和周指导,他们一定会同意的。”

    “那你也甭想跑。”李金秀说道:“上次你就没去,这次可不许再编理由。”

    沈宸笑而不语,既不答应,也不拒绝,其实是也没最后决定。

    “这样,你们先去找场地排练,我和连英去找赵队长和周指导。”李金秀觉得自己作为妇救会主任,又是为了欢迎主力部队,赵铁和老周答应的概论是非常高的。

    而且,在慰问演出时,游击队也应该出个节目不是。

    沈宸无可奈何地领着李金秀和孙连英去了训练场地,找到了赵铁和老周。

    果不其然,赵铁和老周很痛快地答应下来,并把表演的任务交给了沈宸等四位女队员。

    领导答应了,沈宸倒变得无所谓了。不就是唱个歌嘛,还是好几个人合唱,混就行了呗!

    “还是唱《长城谣》吧!”沈宸很懒,可也不想再弄什么说不清的事情,又觉得这首歌好学好唱,兴许都不用自己出场,有杨叶她们三个就行了。

    “好啊,你教我们吧!”杨叶等人以前也是听说,是余保根说漏了嘴,却一直没听沈宸唱过,也是十分好奇和期待。

    《长城谣》的音乐苍凉悲壮,纯朴自然,旋律起伏不大,节奏进行平稳、音域不宽,听起来亲切、优美;唱起来既口语化、又有民族特色。

    正是由于这首歌曲具有上述旋律、节奏及结构等方面的特点,又倾述了人民被迫离家流浪的苦难,从而激发人民同仇敌忾的爱国热情。

    所以,这首歌曲才能在抗战时期广为流传。

    正因为如此,沈宸教起来也不费劲。几遍之后,杨叶等人就唱得有些模样,只是歌词还需要熟记罢了。

    “大梅,你唱歌真好听。”常春玲发自内心地赞叹,“为啥以前不唱呢?为什么要藏着掖着的?”

    沈宸耸耸肩膀,说道:“不爱唱,不想唱。你们好好练哈,我可不一定上台。”

    “那怎么行,你是主唱,全靠你带旋律呢!”杨叶首先表示反对,“没有你,我们还不唱跑调啦?”

    沈宸挠着头,这才想起没个乐器伴奏,就是干唱啊!

    想找个乐器也不是很困难,钢琴啥的就别想了,民间的锣鼓、锁呐、二胡倒是能在村子里找到。

    可再找乐师,再练曲子,还不够麻烦的呢!

    沈宸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干唱就干唱吧!就是上台演出也不算什么,就是自己这个形象……

    “看我这头发,和你们站在一起,实在是不搭。”沈宸又想到了一个理由,说道:“你们好好练,没问题的,我相信你们。”

    赵小丹从后面搂住了沈宸,笑道:“理由还不少,可就是不行。”

    “对,就是不行。”常春玲笑道:“咱们是游击队里的四姐妹,要上一起上,要么就都不上。”

    沈宸眨了眨眼睛,嗫嚅道:“三姐妹也行吧,听起来也挺顺口的嘛!”

    “爽爽快快的,别啰嗦。”杨叶瞪了瞪眼睛,又笑着哄道:“好大梅,别打退堂鼓了,咱们就一起上吧!”

    沈宸无奈地翻了翻眼睛,点头道:“好吧,我也不矫情,咱们就一起上好了。”

    本来是四个女人单独排练,可条件就那样,也没个单独的乐室啥的。在小屋里唱了一会儿,外面便挤满了偷听的队员。

    “听,俺们队长的声音。”余保根一脸的骄傲,低声提醒着别人,“多清亮,多好听。这歌呀,俺就听过一回,那是真好,太好了。”

    曹小宝马上附和道:“好听,太好听了。比唱戏的都好听,那一亮嗓子,肯定满堂彩。”

    听着这两个家伙在又吹又擂,别的队员也无话可说。

    人家的队长是厉害,打鬼子是第一,连主力部队的都服气。而说到唱歌,也真不含糊,那声音满有劲儿,比唱戏的软绵绵可好听多了。

    而且,这歌词儿也听得懂,象讲故事似的。

    既控诉日寇的暴行和大众的苦难,也号召“大家拼命打回去,哪怕倭奴逞豪强”,表现了中国人民威武不屈,团结斗争必胜的信心,“四万万同胞心一样,新的长城万里长”。

第一百四十四章 遇故人() 
游击队并没有全去参加慰问演出,只是由赵铁、老周带队,去了十来个人,还包括游击队的唯一表演队——四姐妹。

    这也很正常,没有去欢迎就呼呼拥拥出动大队人马的道理。几个领导去表示下意思,再出个节目热闹一下,也就够了。

    本来赵铁和老周看过预演后,要在村里给四姐妹借身比较统一的服装,可农村的女人衣服除了新嫁衣,哪还有不土气的。

    最后,沈宸提议,都穿到膝盖的鬼子黄呢子大衣,里面穿白衬衫,脚上穿皮靴。条件就是那样,赵铁和老周也就点头同意。

    沈宸是衣服是现成的,洗干净在炕上烘干也就完事。

    短发是个问题,和三个同伴不是很搭,沈宸就把那个白绒帽使劲抻长拉松,变成了很象后世的那种女式春秋套头帽。

    杨叶还不满意,不知道哪搞到的颜料,把帽子一下子染成了黑色,还不是很纯正的黑,还不均匀。

    沈宸刚拿到手里的时候愣怔了片刻,觉得这样挺好,晚上潜伏或执行任务,戴上也是个伪装。

    当然,杨叶对自己的手艺十分不满,把沈宸的帽子弄成这样也很是抱歉。但时间已经不够了,容不得她再去加工。

    第五团回到根据地已经两三天了,慰问欢迎会才正式开始。总得准备一下,也得让主力团的干部战士休息休息,收拾收拾吧!

    一大早就动身,沈宸等人来到大榆树庄的时候,正赶上区委组织的群众也到了。

    锣鼓点敲得欢实,十几个壮汉抬着杀好的大肥猪,后面还牵着几只挂着红布条的肥羊,再往后则是秧歌队和儿童团的霸王鞭。

    主力团的战士们都穿上了洗净补好的衣服,在村中打谷场上集合,一个个眉开眼笑地看着。

    沈宸等人还在旁欣赏观看,孙连英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脸上带着未化完妆的油彩,上前就拉人。

    “你们还不紧不慢,可把人家急坏了,到处找呢!”孙连英急得够呛,说出的话象崩豆子。

    沈宸还是不急不忙,余保根有眼力,赶忙把他背着的长枪接过来,挎到自己肩上。

    “快走,快走。”孙连英一个劲儿地催促,“金秀姐急得够呛,不知道你们啥时来,节目都没法排。”

    沈宸等人互相看了看,有的吐舌头,有的撇小嘴,既觉得有点对不起,又觉得孙连英说得夸张。

    匆匆忙忙地赶到舞台后,几个席棚就是演员们的化妆间和准备室。人来人往,叽叽喳喳,乱得够可以。

    “哎呀,你们可来了。”李金秀一打眼看到沈宸等人,便急着跑过来,说道:“赶紧化妆,你们是排在第三个节目,再晚就来不及了。”

    化妆?!沈宸暗自撇了撇嘴,没说反对的话,可也不积极响应。

    看着同行的三个女人对着小镜子往脸上整红的黑的颜料,对,就是颜料,沈宸翻着眼睛,才不要弄得红脸蛋、黑眉毛,跟鬼似的呢!

    “大梅,你快点呀!”杨叶看沈宸也不动弹,不由得急着催促。

    沈宸伸手拿起块黑炭,咧着嘴,照着小镜子往眼圈上粗粗抹了抹,眨了下眼睛,觉得这就可以了。

    为了不让人按着乱抹,沈宸趁人不注意,转身溜到一边。

    旁边的席棚里是部队的演出人员,也在忙忙乱乱地收拾着。沈宸无聊地看着,打了个呵欠,刚要转头,却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心中猛地一跳,沈宸定睛细看,果然是她。

    何晓燕?!没错,就是何晓燕。

    也许脸上承受了过多的阳光,原来的白晳变成了小麦色。她穿着一套军衣,腰里紧紧煞着皮带,情绪显得高涨而乐观。

    几个月不见,何晓燕身上的那种文弱之气已经减去了很多,透出一股洒脱和略带野性的气质。

    何晓燕大声说着话,指挥这个,指导那个,好象还是演出队的领导。

    似乎觉察到一道目光在紧盯着不放,何晓燕偏转过头,便看到了不远处的沈宸。

    身材高挑、匀称,脸色比平常所见的乡下丫头白净很多,没化妆,只是眼圈上抹了黑色,显得眼睛更大、更有神。

    一打眼就让何晓燕很是印象深刻,再仔细端详,又发现这个姑娘的脸形和五官都很端正,甚至可以说是精致,戴着个帽子,有些中性风格,更显得很帅气。

    沈宸看到何晓燕盯着她看,心中情感很复杂,但习惯性地露出礼貌的笑容,轻轻点了点头。

    何晓燕对这姑娘的观感大好,大方也不局促,笑起来更多了几分俏丽和特别感。

    几乎没怎么思索,何晓燕便笑着向沈宸招手。具体想做什么,她也不知道,就是想和这个特别的姑娘说说话,认识一下。

    打死也认不出我啦!沈宸稍微平复了下情绪,笑着走了过去。

    “你好,我叫何晓燕。”

    “你好,我叫孙大梅。”

    两只都显得细长柔软的手握在了一起,初次见面却象是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两人都有这种感觉。

    “你长得可真好看。”何晓燕赞叹地说道:“怎么不化妆,是不会吗?”

    沈宸抿嘴笑着,在近在咫尺的距离端详着何晓燕,说道:“你才好看呢,一瞅就知道是大城市出来的,哪象我这个乡下丫头。”

    “你可不象乡下丫头。”何晓燕露出惊疑的神情,随即笑着拉沈宸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来,我给你化化妆,让大家都见识见识你这个乡下的凤凰。”

    沈宸想拒绝,又忍住了。久别重逢,那种亲近感让他觉得化化妆也没什么。反正是孙大梅,又不是自己。

    何晓燕从兜里掏出口红,细心地给沈宸涂嘴唇。

    沈宸看出来了,这定是从上海带出来的,何晓燕都没舍得用。

    画好嘴唇,何晓燕又给沈宸打了点腮红,又给描了眉,细画了下眼圈。

    退后一步,何晓燕仔细欣赏着,脸上笑得更加畅快,大声说道:“嗨,大家来看啊,看看咱们根据地的大美人儿。”

    沈宸赶紧要站起,呼啦一下,七八个女人已经围了上来,围着他好阵说笑。

    何晓燕搂着沈宸的肩膀,两张脸儿贴得很近,在一张镜子里都是笑着的样子。

    正在这时,有人大声提醒着,“安静,安静了。首长要上台讲话了,表演节目的也准备好了。”

    说笑的声音立刻了小了下来,何晓燕轻声笑着问道:“大梅,呆会儿上台表演什么节目啊?”

    沈宸答道:“是和游击队的三个队友合唱长城谣。”

    “长城谣啊,好听。”何晓燕知道这首歌,点着头说道:“那你会唱民歌嘛,我可听说在山区,老百姓个个都能唱;姑娘们在一起,最快乐的事就是唱上几首歌。”

    沈宸笑着摇头,说道:“哪有,你听谁说的。肚子都吃不饱,老百姓还有心思唱歌?反正,我是不会唱。”

    山东确实有很多民歌,都是古老的地方传统音乐,往往以生活小调最突出。

    要说人人会唱,显然是夸张,但沈宸从大梅的记忆中还是知道一点的,可他不想说。

    何晓燕撇了撇嘴,说道:“不象你说的那样”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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