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牧-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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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们三三两两骑着马,互相交谈,有吐槽敌军奸诈的,有抱怨没休息好的,就是没一个正面看看敌军的。
只是,这回的冲锋号角怎么响了这么久?
在最前头开路的小校孙小丙有些疑惑的抬头看去,瞬间脸色发白:潮水一般的骑兵汹涌而来,人人手持长戟,正向己方发起冲锋。
“拒敌!拒敌!”
他疯狂地大吼起来,同时握紧了手中的枪杆。可是,后方那些还沉浸在互相交流间的同袍们显然没有注意到这几声不起眼的吼叫,依旧懒洋洋地骑马散步。
孙小丙是前年入伍的,虽然不是最初孙坚的部下,但在江东军中也已经算有一定的资历了。他跟着孙策参加了大小战役不下二十场,可是从没有那一场像今天这般窝囊又凶险的。
他亲眼看到,往昔所向披靡的同袍们,被如风驰电掣般杀到的敌军轻易地冲散了阵型——或者说,其实原本也根本就没有什么阵型,而后,一支支长戟贯穿了他们的胸口,又拔出,喷涌出冲天的血柱。
冲起来的重骑兵杀伤力是惊人的,自己也算是力气不小了,可最初那一下格挡,生生震得他马腿发软,直接被压倒在地。
无数马蹄从头顶越过,死亡的阴影随时都会袭来。他想起身,可是沉重的马尸让本就受伤的他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同袍们一个又一个倒在身旁的血泊之中。
空气里弥漫着熟悉的令人沉醉的血腥味。
只不过,从前是敌军的,这回是战友的。
来去如风,是他对眼前身着黑色铠甲的军队的最初印象,他们匆匆而来,如砍瓜切菜一般杀了人,并不恋战,直接回转,丝毫没有拖泥带水,就仿佛这满地的尸体只是一地的草芥一般。
那天,校尉孙小丙有幸目睹了后来威震华夏的玄甲兵的初次出手。
只是,他再也没有机会更其他人述说心中的恐惧与震撼了,因为,这些骑兵回撤时,不忘用长戟,将满地的尸体一个个再戳穿一回。
锋利的戟尖洞穿心脏的那一刻,孙小丙人生的画面固定在微微露出晨光的天空。夜色逐渐消散,第一缕朝阳的金光已经费力地挤破天边的云层,洒在尽头的山峦。
好美,然后便陷入无穷的混沌深渊。
不远处的城楼上,被喊杀声惊动的众人目睹了这次一边倒的屠杀。
太史慈咬碎钢牙,狠狠捶着城墙:“是某之罪!是某之罪啊!”
方才派出去足足五百的骑兵,虽然并非精锐,但也已经是见过血光的,不算新兵蛋子,若是好好磨炼,难保不会有是一支铁军。可就在方才,因为自己的疲惫与轻敌,让他们全军覆没。
是的,全军覆没,无一生还。
这让太史慈愤怒的同时也在心头生出一丝惊恐:长沙,竟有这样的雄师?
孙权则是冷静地多:“子义,敌军既然出击,想必昨夜骚扰只是其计,眼下须提防其再来侵扰才是。”
“仲谋,你说的对。眼下,还要为这些儿郎们报仇!”太史慈紧了紧拳头,冷静下来。
“如今,我军已无骑兵,再无出城追击之力。艾县先前新破,尚未修葺完毕,四面均有破漏,若是稍有不慎,便会被攻破。子义,如之奈何?”
听完孙权的分析与询问,太史慈有些惭愧:“这本是我的职责,反要累仲谋担待了。城墙虽破,但毕竟还有高台,可多命弓箭手列阵,若敌军来袭,便放箭退敌。长沙驻军不多,经不起消耗,如此几回下来,便会自行散去了。”
“便依子义所说。”孙权点点头,他对军事知道得不够多,但觉得太史慈言之有理,便从善如流,这是他最大的优点。
而刚刚阵斩五百人的玄甲兵凯旋归来时,百里外的中军大帐则是另一番气象。
林牧大笑着出来,看着一脸肃穆的陈大有,欣喜地上前,拍了一下他的胸脯:“陈叔威武!”
高以从也是一脸笑意:“初战告捷,士气可用。”
“要想给他们更沉重的打击,势必要攻城。”林牧夸奖完这支“新军”后,同高以从边走边聊,“高叔有何高见?”
“姑爷昨夜之计奏效,今天何不再来一出?”
林牧笑了笑:“那天的老头子只给我留了一计,昨天用完今天就没了。”
“姑爷说笑了。”有的话说多了,正常人都会回过味来,高以从已经有点不相信林牧当初的奇遇了,而是有些狐疑道:“莫非姑爷想要藏拙?”
“高叔诶,我是真的技穷了。”林牧无奈地摊手:“若是有什么妙计,就赶紧贡献出来吧!”
“妙计没有,这破城的法子嘛,倒是有一出。”
高以从没注意到的是,他此刻的笑容跟当初想到坏主意的林牧如出一辙,近墨者黑啊……
第29章 阳谋(书终于有封面啦,求推荐收藏)()
攻城战,应该是所有战斗模式里,状况最为惨烈的一种。但凡有点脑子,还有别的选择,便不会选择攻城,无他,代价太大了。
《孙子兵法》里就说过:“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只有无路可走的时候,才会选攻城这条路——哪怕那座城池已经残破不堪,攻城所要付出的代价依旧是难以想象的。
所以,古来名将,面对这种情况,必定要选择将攻城的形势进行转化,要么诱敌出城,要么围点打援,绝对不会鲁莽到大肆动用战车、云梯之类的物件,正面硬刚。
当然,林牧要是那种开挂型的穿越者,随随便便搞几十门黑火药大炮出来,当然能“大炮开兮轰他娘”。
很可惜,林牧只是个多读了点书,有点小聪明的穿越者,而且是和平爱好者,流太多血的事情是不会干的。
高以从作为有经验的老兵,自然也不会笨到做出这种选择。
区别在于,林牧虽然读书多,对行军打仗这种事,究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偶尔灵光一闪能有好主意,想一直灵光下去,那得穿越成幸运女神的私生子才行。
高以从不同,作为一名长者,那是身经百战,见的多了。
艾县地处修水之阳,举城用水全赖这条湘江支流。可以说,这是艾县的母亲河。上千人口的性命,均系于此。
但很不幸,在发生骑兵全军覆没的第二天,全县断水了。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太史慈来回踱步,面色焦躁不安。断水这种事情,在古代的影响巨大。首先,没有矿泉水可以买,又没自来水厂的停水预警,谁家里也不会闲着没事备几大缸清水。所以,一旦没有水,就意味着,他们的生命线就被断了。
“此事,怕是长沙军所为。”孙权也是一脸凝重,水源被切断,全县无论是谁,要想活命,都只能靠自己的天生素质。比较不耐渴的,没准半天就得跪。即使天赋异禀,恐怕也撑不过两天。
“鼠辈只敢玩些卑鄙的花招!”
太史慈再愤愤不平,也无力改变已经断水这一事实。
“为今之计,恐怕只能出城迎敌了。”孙权苦笑,“要想修水复流,必得找到那支截住水源的敌军,破坏其断水的设施才行。没有其他路可走,这摆明了就是逼我等与其交战。”
阳谋,堂堂正正的阳谋。
你不是想龟缩在城里,把我们的粮草耗光么?不是想让我们被迫选择强行攻城,加剧损失么?
我偏不!
就是要让你们自己乖乖出城,主动找到我们,哭着喊“爸爸打我”!
高以从的计谋非常老辣,让林牧心中的疑惑进一步加深:这种人物,原先真的只是一个普通文士?那自己以后还玩个蛋啊,干脆变种田文算了!
“高叔,敌军多久会来?”已经布好局,就等着收网的林牧,等得有些无聊,跟高以从有一茬没一茬地聊着。
“以某料之,不出半日,必有动静。孙权孺子,太史慈冲动之人,城中又无备用之水,绝对熬不长久。”
似乎是为了证明高以从的料敌先机,立刻就有人来报:“前方有敌军来袭。”
果然,放眼望去一杆大旗上,“孙”字飘扬,后头跟着数不尽的兵马。
说是数不尽,其实也就两千来号人——太史慈这几乎是倾城而出了。没办法,那天晚上的玄甲兵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刻,有一度甚至怀疑,自己一对一能否赢过其中的一位士兵。更何况,现在他手底下都是些装备不佳的步兵而已。
“列阵,冲击!”
野外遭遇战,并没有太多的弯弯绕绕,摆开架势拼刺刀就是。谁够种够狠,谁的实力够强,谁就能取得胜利。
因此,这是一场从开始就注定了悲壮的战役。
“骑兵突击!”高以从也下达了命令。
不过,这是从刘磐那边要过来的骑兵,人数只有一百。尽管具备兵种优势,那也紧紧是在兵力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而言。一旦闯入人民的海洋,也是死路一条而已。
所以,他们的任务仅仅是为了冲散对面的阵型,为接下来的战斗做铺垫而已。
林牧则是头一次近距离地观看到这个时代的战争。
号角声中,马匹如离弦之箭冲出,带起一阵骇人的旋风,裹挟着风尘,突向对方。骑兵们手里的长枪整齐划一地向前突刺,收回,突刺,收回……无数的血光挥洒,毫无美感可言,只有令人作呕的腥臭味。
太史慈冷眼如刀,他的眼中只有一个目标:对方中军大旗之下的人,也就是这次战斗的指挥中枢,或者说,林牧。
身后的士兵是如何惨烈地死去,他并不关心,甚至,有一道热血溅到脸上时,他也只是随意地用手抹去,然后策马奔腾,单骑直出。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此人必是太史慈无疑。”高以从的眉头皱了起来,“如此不计代价,定是想要阵斩我军统帅,赢得士气。”
林牧听得无语,什么我军统帅,不就是老子么!
太史慈啊,那可是跟小霸王打得难解难分的狠人,曾已一己之力解北海之围的猛人。他就这么冲过来,这是想送老子第二次穿越啊!
然后,林牧发现一个严肃的问题:我军的战斗力虽然强悍,可是,没有一个与之匹敌的悍将啊!陈大有是厉害,可他没听说曾在史书留名啊!
该死的,少算一步,万万没想到,古代也玩斩首行动。
手心的冷汗不由自主地渗出,浑身的血液如同凝固了一般,林牧觉得,自己的四肢僵硬不已,想要避让都没法做出反应。
奔驰的骏马越来越近,太史慈的脸孔也越发清晰。
只见他从箭囊里取出一支箭,搭在弓弦上,拉开,这一串动作行云流水一般流畅,瞬间完成。。
“姑爷闪开!”
身后的陈大有想起了那天在丛林里见识过的箭术,不由面色大变。
来不及了,在耳朵里的破空声响起时,箭矢已经飞到面前!
第30章 巾帼不让须眉(小忧桑,求收藏与推荐)()
上一回这么接近死亡,还是因为道破自家娘子身份,脖子上被架着刀的时候。
那次靠着完美而强大的语言技巧涉险过关,嘴强王者的称号名副其实。但面对飞驰而来的箭矢,林牧可做不到像周星驰那样,张张嘴就能让它调转方向。
唇枪舌剑什么的,也不过是文人的YY修辞罢了。如果真刀实枪地干,三寸不烂之舌也不过一合之敌而已。
这回完了。
什么穿越后征服世界的春秋大梦,早该醒醒了吧。
一瞬间,林牧只闪过一个念头:两世为人,还是处男,是不是也算个大成就?
也许是老天体谅他独坐书斋手作妻不容易,想要再给他机会,“咣当”一声,近在咫尺的箭矢生生被打飞。但其迸出的火花还是弹到了林牧的脸上,被刮得生疼。
谁?是谁救了我?
劫后余生,惊喜地看去时,只见一道黑色闪电飞驰而过,留下一股特殊的香气。
这是……吕玲绮?!
作为他的贴身护卫,吕玲绮一直警惕着周围的一切。在太史慈搭上箭的那一刻,她便注意到动向了,也因此,可以赶在箭矢洞穿林牧的眉心前,挥戟格挡下来。
“娘子小心!”
林牧忍不住在后边大声提醒。
得到的回应只是一句:“相公退后,妾身去会会这个家伙!”
丢脸啊,被自己老婆保护了,而且,还是在秀肌肉这方面。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非常娘炮。只是,这真的不怪我啊!林牧泪流满面,谁让自己前世就是干脑力活的,而自家娘子的老爹又是那种不世出的无双武将?
拿篮球打个比方,有的武将内线力量型的,以力取胜,抡起大刀就是干,别人也奈何他不得;有的武将是外线投手型的,灵巧有射术,靠三分球就能杀死比赛。而吕布,则是二者都做到了极致,相当于奥尼尔跟库里的结合体。
吕玲绮因为先天不足,有点打折扣,大约有六成吕布的实力,并且,吕布因为赤兔马的加成,双方的实力差距要更大。至于太史慈,很显然更偏重技术型的选手,他成名更多的是靠那手出神入化的射术。
眼见第一击不中,太史慈也有些讶然,想不到自己的箭竟然还有人能够当下。但这种情绪也只是转瞬即逝,下一秒又立刻搭上了三支箭,是准备连珠炮发射了。
吕玲绮反而更加冷静。
她的眼里只剩下了对手的行为,周遭的喊杀声似乎凝固了,视野里,太史慈的动作仿佛被放慢,看得一清二楚。
当松手的刹那,吕玲绮瞳孔猛地一缩:“就是现在!”
手中一杆改良版的方天画戟迅速地往左、右、中三个方向迅速挥出,只听到“当当当”三声响,太史慈的箭矢再一次被打飞。
而双方的距离,已经不足百米。
太史慈放弃了靠射术杀敌的想法,因为,他已然看清,来者是一名女将。
“长沙军这是欺我无人么?”
在他想来,有黄忠在,无论如何轮不到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