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帝师-第2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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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心软,换来的很有可能是锋利的尖牙和利爪。
闭上眼睛,那只可爱的小白狗出现在了刘赫的脑海中。
他轻叹一声,死在这里,或许才是它真正的解脱。
这是此时刘赫为了减轻负罪感,唯一能找到的借口。
“不要杀它!”老板娘挣扎着站起身来,步履蹒跚的向刘赫走来,“求你了,不要杀它!”
刘赫的心里,突然觉得很轻松,因为他终于可以理直气壮的收回那本就不想击出的一掌。
他回过头去,再次看向那位已经恢复了原本容貌的老板娘。
直到此时,刘赫才得以仔细打量那张标志的脸盘,却惊讶的发现,那张人皮面具,并没有改变什么,只是将她的年龄变老了十岁而已。
可就是这十岁,却让一个风韵犹存的少妇,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容貌出众的少女。
刘赫很自觉的让到了一边,任由老板娘从自己的身边走过,跪倒在地,一把抱住了那只虚弱的野兽。
“小花,你不能死啊!”两行热泪,顺着那张精致的脸庞流了下来,滴在野兽的身上,让它原本已经闭上的双眼,再次张开了。
刘赫看得很清楚,却又难以置信。
服用了失心散,应该已经完全丧失了心智的野兽,竟然在老板娘的怀里,眼中泛起了泪花。
刘赫终于明白,它刚才的那种不舍眼神,究竟是望向谁的。
小姑娘走上前来,冷冷道:“给我站起来!”
老板娘置若罔闻一般,死死的抱住野兽的脖子,泣不成声。
小姑娘冷哼一声,“你哭也没用,用不了一炷香的功夫,它就会咽气的。”
老板娘摇着头,哭泣道:“它不会死的,它是唯一可以服下失心散不会丧命的,你是知道的!你是知道的!”
“我当然知道,所以才让你一直把它带在身边。可是他……”小姑娘忽然一脸怨毒的指向了刘赫,“是他那一掌,让你的小花再难抵御失心散的噬心药效!小花的死,皆是拜他所赐!”
刘赫心中一惊,他万万没想到,这一切竟然跟他刚才那一掌有如此大的关联。
虽然他不太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从两人的对话之中,他也听出了一丝端倪。
大概意思,就是这只叫做小花的小狗,是唯一一只可以在服用过失心散后还能保住命的小狗,而它之所以能活下来,玄机应该就在它的尾巴根上,所以它才会拼死护住。
搞明白这些之后,刘赫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结论已经有了,是因为他的一掌,才让小花再难抵挡失心散的药效,而它真正的主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死在自己的怀里。
“对不起,我不知道会这样……”面对那个眼含热泪,怒视着自己的女子,刘赫有些不知所措。
老板娘的这种反应,似乎让小姑娘很是满意,她得意的一笑,说道:“天机先生,咱们大可不必为了一只要死的畜生浪费时间,还是先说说银子的事吧。”
刘赫咬着牙,挤出了一个字。
“滚!”
小姑娘或许是认为刘赫刚才耗费了不少的功力,已是强弩之末,根本没有在意,她那几名手下,也趁机围了上来,只要小姑娘一下令,他们马上就会冲上前去,将刘赫剁成肉泥。
刘赫指了指老板娘,冷冷道:“她留下,你们都给我滚!”
占尽优势的小姑娘没有要善罢甘休的意思,皮笑肉不笑的说道:“我奉劝你一句,还是要看清形势的好,我们只是求财,不想伤人……”
第六百零三章 传功()
“滚!”不等小姑娘说完,刘赫突然发出一声怒吼。
身后的那座小酒馆,瞬间倾塌,转眼之间,就化作了一片瓦砾。
小姑娘大惊失色,急忙给身边几人使了个眼色。
几人紧紧盯着刘赫,慢慢退后几步之后,毫不犹豫的离开了。
刘赫面露鄙夷之色,从始至终,那个没有人性的家伙都没关心过自己的女儿。
老板娘已经停止了哭泣,安静的坐在地上,对身边的一片残垣断壁视而不见一般,只是抱着野兽的头,愣愣出神,眼中满是绝望。
刘赫走了过去,盘膝坐在了地上,将两手按在了野兽的身上。
老板娘看着刘赫的这个动作,想了想,忽然大惊失色,“你在给它传功?”
刘赫平静的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似乎将全部的精力都集中在了传功上。
习武之人都知道,传功是件极为不划算的事情,不仅被传功之人得不了多少功力,传功之人还会因此而死。
有那样一位身法卓绝的娘,会些功夫的老板娘当然也明白其中的道理。
她看了看额头上已经冒汗的刘赫,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小花,显得十分犹豫。
她既不想让小花死,也不想让那个和她一样在乎小花的男人为此再搭上一条性命,因为谁也不知道,传功会不会有用,到底能不能救活小花的命。
“有些事,只有试过才会知道。”
她心中一惊,眨着大大的春水眸子,望着那个突然开口的男人,不知该说些什么。
她隐约觉得,那个男人,好像能看穿她的心思似的,仿佛她心中所想的一切,那个男人都会知道。
想着想着,不知为何,她突然羞红了脸。
只是她不知道,刘赫此时根本无暇再顾及其它。
传功本就是一件极为耗费心神的事情,再加上刘赫又是第一次传功,而是还不是对人,而是给一只狗传功。
其实刘赫从来没有传功的经验,但是他觉得,陈家有关于传功的独门秘籍,既然这身功力都是从陈家老祖宗那里得来的,自然他给别人的传功的时候,也会像陈家的秘籍上所记载的那样,不会因此而死。
这一切,都只是刘赫的猜测,可只凭一时的猜想,刘赫就这么去做了。
为了那只可能会因自己一掌而惨死的小白狗?
或是为了那个让他心神荡漾的曼妙女子?
还是仅仅是天性如此,性格使然?
到底是为了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是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希望不要是第二条,因为那样,他可能会死的更惨。
莫名的想起某位赛雪欺霜的女侠那冷艳一剑,刘赫顿时打消了所有不该有的念头,心境也随之平和了下来。
心如止水,似乎是传功的法门所在,刘赫很快就摸到了窍门,原本阻滞的功力流转也渐渐顺畅。
让他感到庆幸的是,传功不仅成功了,而且还起到了效果。
原本已是虚弱不堪的小花,终于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在看到身边的老板娘后,小花呜呜的低声哼了几声,似乎是在告诉主人,它已经没事了。
喜极而泣的老板娘再一次紧紧的抱住了小花的脖子,将它搂在了怀里。
不知道是因为老板娘的泪水起了作用,还是失心散的药效已经消散,小花的体型开始缩小,最终又回到了原来的样子。
这也就意味着,小花的命,算是真正保住了。
“轻一点,它还很虚弱。”刘赫声音沙哑的提醒道。
老板娘这才意识到,由于她过于激动,用力太猛,怀中的小花,已经有些喘不过气来。
老板娘轻轻的将小花放在自己的腿上,仔细的端详着,用手轻轻抚摸着小花的头,眼中满是怜爱。
刘赫面带欣慰的笑了笑,想要站起身来,却是身子一歪,险些摔倒。
老板娘急忙伸手去扶,却发现刘赫已是满头大汗,面色惨白。
“你你没事吧?”老板娘似乎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气,怎样的态度去和刘赫说话,这句关心的话也说得有些犹豫不决。
刘赫苦笑着摇了摇头,“应该没什么事,只是觉得很困,想睡一会。”
“那你睡吧,我帮你守着,”老板娘脱口而出,又觉得似乎有些不妥,急忙又小声补了一句,“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
刘赫这会已经不是信不信得过的问题了,眼皮犹如灌了铅一样,再也睁不开,即便是身边有只老虎,他也顾不上了。
困成这个样子,自然也不在意睡觉的地方了,况且那座小酒馆,已经被他给震塌了。
他直接身子向后一躺,倒头便睡。
老板娘抚摸着小花的头,眼睛却一直看着已经昏昏入睡的刘赫,一会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一会又皱起眉头,似有愁云。
没有人知道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她怀中的小花不知道,那个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的男人更不会知道。
或许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一个时辰之后,刘赫睁开了眼睛。
他好像忘了之前发生什么,猛地坐起身来,看到身边的老板娘,紧张的神情才稍有缓和。
一直望着刘赫愣愣出神的老板娘,被他这个动作吓了一跳,两人四目相对,老板娘就好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马上低下了头去。
“你走吧。”刘赫站起身来,掸了掸身上的土,头也不抬的说道。
“嗯。”老板娘轻轻点了点头,抱起小花走出几步之后,又转过头来轻声问了一句,“你不问问,我们到底是什么人么?”
刘赫笑了笑,“无所谓了,反正天底下想要我命的人,数都数不过来,太多了,也就懒得知道了。”
不知为何,老板娘好像对刘赫的这个回答很是失望,抱着小花,默默的离开了。
等那些醉倒的护卫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既然已经无法赶路,索性就在此住上一晚,只是那座本来可以遮风挡雨的小酒馆被刘赫给震塌了,但好在从废墟中捡来的木头,还能用来生火取暖,所以这一晚,也过得不算太难熬。
第六百零四章 南征()
不知道是不是刚才睡过一个时辰的缘故,刘赫整晚都没有一丝困意,一直守在篝火旁,说是守夜,却是自顾自的想着心事。
第二天一早,他便早早的叫醒了众人,熄灭了篝火,销毁了所有痕迹,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在之后的路途中,刘赫可谓是小心谨慎,一路上再没有做出什么会引起别人注意的举动,更没有再提起黑店的事情。
回到成都,他马上将三千万两白银悉数放入了官库,而他自己的天机营,则是一个子也没有留下。
用宛城换回来的这三千万两银子,他早就做好了打算。
在距离下一场会战开始的三年时间里,不仅要加强战力,更重要的,是发展蜀地的经济。
让老百姓的日子变得富***的税多了,代玉也就越多,下一场会战的优势就更大,这种一举多得的事,何乐而不为?
对于那三千万两银子究竟该如何分配,刘赫没有去管,有诸葛亮在,这种事也用不着他费心。
他真正在意的,是南边传来的一个消息。
南疆暴动。
熟读过三国的他,当然不会对此有何意外,他知道这一天迟早要来,只是不知道,到底何时而来。
平定南疆,是为了北上东进的大计,必须要做的事情,只有后方安定,前方的将士才能没有后顾之忧。
相较绞尽脑汁的去琢磨怎么才能将那三千万两银子都花在刀刃上,刘赫宁可选择南下平定叛乱。
所以这一次,他再次让诸葛亮坐镇成都,而他自己,则亲自带兵踏上了平南的征程。
这次出兵的队伍中,除了刘赫自己的五千天机营士卒之外,并没有动用益州守军的一兵一卒,可整个队伍的人数,却达到了一万多人。
这都要归功于那些没有参与会战的各帮各派,一听说刘赫要南征,马上自告奋勇的出人出力,当然,这也是由于刘赫一回到成都,便马上对那些在会战中立下战功的江湖人论功行赏的缘故。
除了金银珠宝之外,刘赫还将一大块地盘,分给了那些江湖人所在的帮派门派,这让那些没能参加会战的帮主掌门,分外的眼红。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没能参加会战,就绝不能再错过此次南征。
有了之前的经验,这些帮主掌门也都活泛了心眼,也不再做那些所谓的保留实力的蠢事,派出的全都是本门的精英人物。
要想在江湖占据一席之地,什么最重要?当然是地盘!
要是地盘都被别人分走了,自己留着一堆所谓的青年才俊又有什么用?还不是一样得和自己一起喝西北风?
所以这次南征队伍里的江湖人,不仅人数比会战时更多,战力也是高的吓人,听说有几位从来不肯轻易出手的老怪物,也在本派掌门的威逼利诱下,加入了这场南征。
再加上刘赫的天机营一直由韩义亲手调教,战力更是不俗,所以这支南征的队伍表面上看只有一万余人,可实际上,却已经胜过了十万大军的战力。
十万大军,灭掉南疆那个缺心眼的南王孟获,那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更何况整个南疆能打仗的加在一起,恐怕也没有十万人。
刘赫带军出城的那天,百姓们夹道欢送,都觉得天机先生亲自出马,南下平乱只是小菜一碟,不出一个月,捷报就会传回成都。
走在队伍最前,骑着一匹高头大马的刘赫自然也是胸有成竹,既然早就已经知道了对方的套路,根本无需花费什么心思,最多只是花些时间而已。
百姓们足足送出十里地,这才渐渐散去。
此时刘赫身后的,除了参与此次南征的队伍之外,就只剩下三十六大帮七十二大派的帮主和掌门。
这些江湖人悉数到场,当然是有原因的。
他们全都收到了刘赫亲自下的请帖,可是在接到请帖的时候,那些大帮大派的帮主掌门却全都不解的皱起了眉头。
请帖上说,要请他们在成都城外,参加一对新人的婚礼。
婚礼谁都参加过,可在城外结婚,这辈子却是头一回听说,更何况还是在成都十里之外的荒郊野岭。
等他们来到所谓的婚礼现场,更是震惊的无以复加。
因为这里不仅看不出任何的喜庆,而且还是一片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