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帝师-第3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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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赢了,都听你的!”
失去一条手臂不会死人,但如果不把血止住就会死。
这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凝望着吕布背影的王铁知道,远处观望的刘赫知道,当事人吕布自然也知道。
但谁都没有动,也没有开口,或许这样才是这位曾经天下无双的冷血战神最好的结局。
有些人活着比死了更痛苦,对这个世界只有仇恨,没有任何的期待,人生最后的一刻,还要与唯一的亲人为敌,个中辛酸,或许只有盘坐在沙场上的吕布自己心里知道。
试问天下,谁能堂而皇之的坐在两军阵前,把后背留给敌军,却无人敢上前一步?
这看似凄凉的结局,是他仅剩的尊严。
吕布已经能清晰的听到,自己的血滴在地上发出的清脆响动,这种生命的流逝,让他的神智开始变得恍惚起来。
第七百二十二章 战神的回忆()
他好像回到了白门楼上,好像又看到了城下蜂拥而至的曹操大军,又看到了身边宁死不降的士兵们,其中有的人脸庞还是那么的稚嫩,就好像当年的自己。
那一年的五原,没有兵戈,也没有战火,有的只是一片茫茫的草原。
作为此地守将越骑校尉吕良家中的长子,他自然从小就备受呵护。
父亲吕良也算是子承父业,从其父亲手中接过越骑校尉之职以来,也继承了清廉爱民的传统,所以百姓们对吕大人都是拍手称赞,对吕家的大少爷也是毕恭毕敬。
可这位大少爷却一直不喜欢别人对他如此恭敬,反倒喜欢当地极为盛行的骑射和摔跤。
一开始,大家碍于他的身份,都不敢用尽全力,可慢慢的才发现,莫说是礼让三分,即使是使出浑身解数,也难以取胜。
一次摔跤比赛,有一个远近闻名的好手在擂台上站了三天,仍是没有人能将其摔倒,他走出人群,一步跳上了擂台。
台下的人这下全傻了眼,要知道那时他只有十一岁啊。
擂台上的汉子看了看这个孩童,有些无奈,只怕要让人说自己是欺负孩子。
可按照规矩,只要上了擂台就要比试,不出手就只能认输,于是也就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可没想到两人一较上劲,那孩童竟是不落下风,几个回合过后,反倒是那个强壮的汉子有些力有不逮。
他抓住时机,不给汉子喘息的机会,一下就将对手摔下了擂台。台下一片轰动,响起无数叫好声。
从此以后,他的神力被当地人传为佳话。当地百姓每每提起此事,都引以为豪。
人人都羡慕他有个当官的爹,更羡慕他有这与生俱来的强大体魄。
当地人好武,经常举办各种大赛,结果不管是骑射还是摔跤,每次的胜出者都是他。
在人们的赞美声中,他的心中却起了微妙的变化。
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喜欢热闹,而是经常独自去没有人的地方,一坐就是一下午。
他看着一望无际的草原,脑中一直在想,草原的尽头是不是能有些像样的对手呢?
那是他第一次有了离开家乡的念头,离开这片他曾经深深爱着的土地,只为找一个答案,可没曾想,这一找,竟找了一辈子。
很快机会来了,他随父亲调离了五原,来到属于并州刺史丁原的地盘。
这里不像五原那般清净,可虽然每年战乱不断,却让他感到一种莫名的兴奋。
由于父亲的举荐,他得以顺利进入丁原军中,本来他满心欢喜,也不管官职大小,只要能在战场上驰骋,他便心满意足了。
可等来等去,最后等到的竟是一个主薄这样的文官官职。
可别小看了主薄这个官,所有重要的军事会议都能参与其中,触及的都是军中最高的机密,官位不小,还不用上阵杀敌。
要说一般人,能得了这个主薄的官职,那便是要谢天谢地了,可对他来说,却是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每次看着别人从战场回来,功劳簿上又记上军功一件时,他的心里就十分不是滋味。
终于有一天,敌人偷袭军营,他的一身本事总算是得以施展,二话不说便出营上马冲入了敌阵。
他在敌军中来去自如,几次冲杀却毫发无损,最后几乎以一己之力将偷袭的敌军击退。
敌方大将听闻战报更是惊得瞪大了眼睛,始终不能相信自己的这批精锐军竟然被丁原军中一个主薄单枪匹马的就给打败了。
他的神武再次远近闻名,不仅招来了许多追随者,也招来了其他的势力的拉拢。
可他始终还是个主薄,如果军中没有特殊情况,仍是不可擅自上阵。
他百般思量,也想不出丁原为何如此,只好去问父亲。父亲没有回答他,却反问了他一个问题。
草原上的头狼为什么会将外来的雄狼赶走?
他沉默半晌,一声不吭的走出了父亲的房间。
他实在想不通,不明白人为何还不如狼活的自在。你若是不想留我便直说就是了,何必要如此。
他真的是憋屈,憋屈的难受,否则以他的性格,是万万不会答应帮助董卓杀了丁原的。
董卓的说客李肃,对他许以千金外加名马赤兔,其实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打动他的,是董卓带给他的一句话。
敢不敢随我一起坐镇都城,等着天下豪杰来战?
天下豪杰若是都来与自己一战,那该是多么酣畅淋漓的事情。带着这个想法,他提着丁原的人头,投到了董卓的账下。
虎牢关下果然痛快,若不是董卓怕他有失急着叫人鸣金收兵,他还真想再和那三兄弟战上几百回合。
他认了董卓做义父,因为在这里,他似乎找回了年少时在摔跤场上的那种心情。
可是没过几天,他就有点后悔了,因为他亲眼见证了董卓火烧洛阳城的暴行。
千年古都付之一炬,大火烧毁了这座都城的一切,也烧尽了他心中最后一点正义的希望。
也许,这就是做一个强者的代价吧。
从此,世间再没有五原草原上那个躺在草地上的无忧少年,却多了一个天下无双的冷血军神。
故事到此,似乎应该终结了,可她的出现,却带他走进了另外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那是在司徒王允的府上,他第一次与她相遇,也是那天起,貂蝉这个名字便如一个烙印,永远的留在了他的心上。
他不懂如何去形容一个女子的容貌有多么美,只知道看过她之后,便再也不会去多看其他女子一眼。
如果说以前他敬重董卓,是因为董卓给了他一个强者的尊严。可现在他痛恨董卓,因为董卓让他尝到了失去心中所爱的痛苦。
那段时间,是他人生中最痛苦的时期,每日看着自己最爱的女人在别人的床榻之上,他却无能为力。
什么马中赤兔人中吕布,什么天下无双,又有什么用?
王允给他出了个主意,要和他里应外合杀了董卓,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眼中却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冰冷。
第七百二十三章 榜眼对探花()
他已不再是那个耿直的少年,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尔虞我诈,他的心已经被这世间的阴谋诡计渲染的变了颜色。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王允的计谋。
他在未央殿上一戟刺死董卓,世间之人都以为他因貂蝉之故将董卓视作最为痛恨之人,却不知他此生最恨的,却是王允。
他心中怨恨,怨恨的是王允若是能直接说出本意,他未尝不会答应,貂蝉也不用再去受那样的苦。
所以后来李傕郭汜反扑长安,他并不是不能固守城池,他让出长安唯一的条件,就是要王允人头落地。
他如愿以偿,便不再管那长安城上插的到底是谁家的旌旗,带着貂蝉一起离开了那座留下了太多回忆的城池。
他曾与曹操争夺兖州,虽然给曹操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可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
他先投后叛占了刘备的徐州,却又为了调和刘备与袁术的关系而上演了一出辕门射戟的好戏。
他其实不想这样四处奔波,可天下之大,却没有他容身之处。
每到一处,那里的主人便像防贼一样的防着他,他每次出走,都是因为咽不下这口气。
他只想找一块地方,能和她好好厮守,只可惜一次次的颠沛流离,总让他事与愿违。
也许,眼前的这一切,便是最好的结局吧。
白门楼下,曹操军正准备发动一轮新的攻势,却发现城门之上飘起了一面显眼的白旗。
士兵们面面相觑,素来以武勇冠绝天下的吕布,就这么投降了?
他就这么投降了,也许是打了一辈子,突然倦了。
高顺,他手下最为忠勇的部将,宁死不降,死了。
陈宫,曾经追随曹操,后又叛逃,也不肯降,也死了。
他却不想死,不是因为他怕死,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死了她也不会独活。
他从曹操的眼睛中看出了一丝犹豫,本以为会有所转机,谁知刘备这时候站出来对曹操说,可还记得丁原和董卓?
他斜着眼看着这个背后捅刀子的卑鄙小人,口中大声叫骂着。
刘备,若是没有我,你可还能活在这世上?
可曹操最终还是听了刘备的话,决定将他处死。
他被带到一处军帐之内,军帐之内没有别人,只有他独自被五花大绑在一根柱子上,等着他人生最后一刻的到来。
他没有想到,曹操其实根本没想杀他,只是在刘备那些人面前演了一出戏而已,曹操真正贪图的是他百世修来武人之极的体魄,也正因为如此,十几年来,他都被关在暗无天日的许昌天牢之中。
有些人活着,真的还不如死了。
他想报仇,却无处发泄,曹了,因为没能得到他的体魄,可拖着这副残躯,他又能去往何处?
为什么与南疆女王和蔡熙联手?
吕布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是想在死之前,再干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
可又为什么又止步于此?
吕布很清楚,是因为他背后站着的那个弟弟。
他固执的不想在临死前让弟弟看到自己眼角的那一抹闪光,那是他对这世上唯一亲人的留恋。
两兄弟,分别之际,却是无言。
刘赫叹了气,不忍再看,最后的一点时间,还是留给那对天生不善言辞的兄弟吧,外人眼中的沉默无言中,包含着兄弟俩人的千言万语。
一阵喊杀声响起,吸引了刘赫的视线。
不远的另一处战场上,马上也将上演一场惊心动魄的激战。
交战的双方同是位列将评榜,而且只在吕布之下,名列三甲。
赵云和典韦。
一吕二赵三典韦,是后人为三国名将谱写的一个排行。
里面多少有些夸张的成分,但总是有人喜欢乐此不疲的为这个排名争论不休,吕布作为当之无愧的第一已是无可厚非,而对于这份榜单上的榜眼赵云和探花典韦,孰强孰弱,千百年来一直为人所津津乐道。
刘赫的心情有些复杂,能亲眼见证两人的胜负,或许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可这场注定以惨烈结局收尾的大战,却让刘赫再没有那份心情。
如今已经位列五虎上将的赵云和之前在鬼见愁时没什么太大的变化,仍是喜欢穿着一身白袍,银盔银甲,手中一杆亮银枪,在半空中挽了个漂亮枪花,望向对手的眼神不温不火,却让人心生敬畏。
高手过招有时候拼得是心态,用现代人的话来说,赵云就属于那种天生心理素质极佳的人,这也是他能成为高手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比赵云的淡定,典韦眼神炙热,他和赵云没什么恩怨,之前甚至都没交过手,但他很想与这个在将评榜上排在自己前面的年轻人较量一下。
赵云和典韦或许是这场大战中最平和的一对对手,但正是这份平和,注定了两人之间必定会迸发出激烈的火花,满嘴喊打喊杀的人,未必会使出全力,也不一定有生死一战的胆量。
到了一定的境界,自然而然就会将那些有可能影响判断的情绪暂时放下,求胜心谁都有,若不是争强好胜之人,赵云和典韦也坐不到榜眼探花的位子,从两人相遇的那一刻开始,这场生死之战已经拉开了帷幕。
典韦手握一柄长刀,惯用的双戟背在身后,两腿突然发力,两肋被夹的剧痛的战马一声长鸣,当即开始了狂奔。
几乎同一时间,赵云也催动胯下战马向前猛冲,却没有像典韦那样不留余力,韩义爱马,他带出来的韩家军自然也爱马,尤其是当年在鬼见愁时,一匹脚力充沛的战马来之不易,每一名韩家军的士卒都恨不得跟自己的战马同吃同住,更不会轻易的用长鞭抽打。
马是一种通人性的动物,你对它好它都知道,所以虽然两人对待战马的态度截然不同,但赵云胯下的那匹通体雪白的战马速度却丝毫不逊于对手。
骑兵能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就看冲锋的速度有多快,当两匹战马几乎达到极限的时候,马上的两员猛将也同时挥舞起手中的兵器。
第七百二十四章 步战无敌()
由于有前冲的空间,所以骑兵的第一次进攻往往是力道最足,气势最凶的,这也是经常能看到双方武将阵前单挑,一方被对手一回合挑于马下的原因。
枪挑一条线,刀砍一大片,听上去长刀似乎更占优势,但在马上作战,接着前冲之势,枪的威力几乎可以达到长刀的数倍。
赵云握紧手中亮银枪的枪杆,一枪就向典韦的心窝刺去,这种距离和速度下,这一招几乎是致命的,想要躲闪,需要身体向一侧倾斜极大的角度,势必失去重心。
而且两人同时冲锋,速度太快,即便是典韦能用手中长刀挡开刺向他心窝的这一枪,避开要害,手臂仍是会被刺中。
如何决断,就要看那位被称为恶来的沙场悍将了,如果现在收招闪避,还能勉强躲过这凌厉之极的一击,如果再犹豫不决